提摩太前书第六课
经文: 提摩太前书6:3-21
主题: 合宜动机
命令或吩咐:“要守这命令,毫不玷污,无可指责”
大纲:
陆. 有关作事工的合宜的动机(6:3-19)
一. 假教师错误的动机(3-5)
二. 真教师合宜的动机(6-10)
三. 关于富足的人(17-19)
保罗吩咐提摩太──“要守这命令,毫不玷污,无可指责”(11-16)
结语:(6:20-21)
“要保守所托付你的。”
观察和注释:(提摩太前书6:3-21)
有关作事工的合宜的动机(6:3-19)
保罗回到假教师的问题上,具体地讲述了动机的问题,并把在事工中的纯净动机与不纯净动机进行了对比。
1. 假教师错误的动机──贪婪(3-5)
假教师倡导“异教”(与使徒所传的不同的教义),是不符合“纯正的话”,也不合乎“敬虔的道理”(第3节)。他们的特征是骄傲,无知,“专好问难,争辩言词”(4节),他们也是“坏了心术,失丧真理”(5节)。其主要的结果是“纷争”,这正是保罗要竭力在肢体间避免的。这些假教师怀着错误的动机,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5节)。显然,驱使这些假教师作事工的是个人的物质利益和贪心。贪心(贪婪)不仅与物质利益相关,而是指任何自私的欲望。保罗指出:错误的动机导致道德的堕落,而正确的教义引向真实的敬虔。敬虔就是体现和表达基督的生命。
2. 真教师合宜的动机──敬虔(6-10)
保罗从反面的角度强烈地指出:为了获得钱财而作事工不是合宜的动机。贪恋金钱和渴望发财,结果是什么也得不到,而且恰恰相反──引向“败坏和灭亡”,以及“离开真道”(10节)。
敬虔是合宜的目标,并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6节)。满足于神所提供的生活必需(17节)能防止许多贪婪所生的问题。知足的价值远大于金钱。金钱是暂时的,只能满足身体的需要──而不是灵性的需要。“知足”的本意是“充足的”或“有足够的”。知足是不论环境如何,总有对神的信心,并接受神的供应的充足性(见腓4:11-13;来13:5;太6:33)。知足是一种态度,使我们不去追求神没有提供给我们的。
3. 保罗吩咐提摩太──守这命令,毫不玷污,无可指责(14节)
“在神的面前”(13节)保罗吩咐提摩太“要守这命令,毫不玷污,无可指责”(14节)。这里的命令可能是指保罗所教导提摩太的全部正确教义,特别是前面几节经文的指教。
作为属神的人,提摩太可以藉作到以下几点来成就这个命令:
1) 逃避那些假教师所行的事(身体上的,物质上的)(11节),比如贪婪,骄傲自满,纷争等等。
2) 追求属神的(属灵的)事,比如公义,敬虔,信心,爱心等等(11节)
3) 为真道(信心、所信的)打那美好的仗(12节),即:忠实地教导正确的教义。
4) 持定永生──在实践中接受神所呼召你的职分(12节)
5) 信靠神会成就惟有神,作为至高主权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才能成就的事(15-16节)。是神自己,在他将来显现的时候,将要奖赏忠实的仆人。
4. 关于富人(17-19)
保罗回转话题,指教提摩太如何对待物质上富裕的信徒。他们如果动机正确,也可以做有卓有成效的事工。从消极一面讲,富人不应骄傲和倚靠钱财(17节);从积极一面说,他们要倚靠神,是神主权的手赐给了他们的财富;更进一步,他们可以借着行善作有永恒价值的事工(19节);在好事上富足(多作好事);“乐意供给人”(18节)。
结语:
“要保守所托付你的。”(20-21)
保罗在总结完成自己对提摩太的教导时,再一次告诫提摩太要避免异端,和持守或“保守所托付你的”(20节)。这表明:教导正确教义和驳斥异端的事工有着不可估量的重要价值。
指导研经题
提摩太前书6:3-21
1. 在提摩太前书6:4节中,保罗是如何刻划假教师的特征和他们教导的结果?
2. 他们的动机是什么?(5节)
3. 属神的人的动机目标是什么?
4. 知足的真正含义是什么?它的来源是什么?见腓4:11-13;来13:5。
5. “贪恋钱财”和渴望发财会带来什么后果?
6. 敬虔的人应该追求什么?
7. 在第13-16节中,告诉你有关神的哪些方面?
8. 具体地说,一个富有的基督徒应该如何合宜地运用他的财富,来得神的喜悦?
── 丹尼斯莫克《教牧书信系统查经──学生手册》
教导重点: 第六课
经文: 提摩太前书6:3-21
金句: “然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提前6:6)
主旨: 在神的家中行事应该避开异端、纷争和贪婪,而是追求属神的事,就是那些能导致敬虔的品格和行为的事。敬虔,而不是贪婪,应该是基督徒的动机。
“敬虔而知足”这个动机和目标是可以达到的,如果基督徒:
一. 逃避那些不虔敬的事(6:11)
异端和无价值的空谈(6:3)
纷争(6:5)
骄傲(6:4,17)
贪婪和物质的东西(6:5,10,17)
不虔敬的动机是贪婪,它不仅包括物质的东西,也包括一切私欲(自私的欲望)。
二. 随从属神的事(6:11)
“知足”(6:6)
(见腓4:11-13;来13:5;太6:33)
属灵的事(6:11):
“公义”
“敬虔”
“信心”
“爱心”
“忍耐”
“温柔”
属神的人的动机是敬虔。
三. “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6:12)(见来12:1-3)
“忠实地教导和遵行正确的教义”(6:3,14)
四. 紧紧持定永生,不是肉体的,而是属灵的永生(6:12)(见6:17,19)。
在实践中接受(实现)神已经在地位上所给的一切(见彼后1:2-4)
五. 把他的希望和信靠交托给神(6:13-16,17)
正是“神赐万物予生命,…又厚赐百物给我们享受”。
结论: 敬虔是我们在品格和行为中对基督的显现和表达,也是基督徒在基督身体里的动机目标,只有我们放弃不虔敬的事,而是完全地依赖内住圣灵给我们属灵的能力,尽心竭力地追求神的事,敬虔才能成为现实。
你的动机是什么呢──贪婪,还是敬虔?
── 丹尼斯莫克《教牧书信系统查经──教师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