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书第二章
第四段 代祷生活的重要(2:1-7)
一·代祷是教会首要任务(2:1)
1 “我劝你”原文前面有“所以”两字,其中的“你”字原文没有,中文新旧库译本作“所以我劝大家”。“所以”表示连接上文。本书第1章保罗在消极方面指斥异教的荒渺无凭,积极方面则见证神的恩典浩大,劝勉提摩太要为真理争战。本章则特别提出教会主要的任务是要在这真理的争战中,为万人代祷。真理的战士,也就是祷告的战士。虽然原文在此没有“你”字,但如连接上下文来说,这话的第一个对象是提摩太,另一方面也是对其他所有的信徒说的。祷告固然是传道人第一重要的任务;但传道人不但要自身会祷告,同时也要鼓励他所牧养的信徒,使他们看见代祷的重要。这样的传道人,才是个成功的牧者。
1·“恳求”:原文是deeseis,是多数式。原文的意思是有所需要而祈求,感到自己有所缺乏而祈求的意思。在中文文理圣经译作“呼吁”。
2·“祷告”:原文是proseuchas,这字最常用于形容人向神禀告祈求。
3·“代求”:是替别人祷告。每个信徒应将替别人祷告当作是自己的要事。一个为主工作的人自然具有祭司的职分,而祭司的主要工作就是代求,“代求”原文是enteuxeis,英文译作intercessions。此字在希英汉字典解作臣仆见君王向他有祈求,也含有“侃侃直言”的意思,没有丝毫畏缩的心。
4·“祝谢”:原文是eucharistias,是感谢的意思,英文圣经译作thanks giving。我们不但要为人代求,还要为人感谢,而为人感谢和为人代求常有很密切的关系。因着保罗常为人代求,所以他也常为人感谢。
上述四点,是保罗在此偶然提起。他并非有意把祷告分成几类,他所以一口气列出几类的祷告,乃是表示我们在祷告上应该多方面的向神祈求。因此我们的祷告应该是不只为自己求,也要为别人求;不只是祈求,也应有感谢。
在此,我们应注意“第一”这两个字,保罗把这几件事看为第一。原文的意思是在所有的事上是第一。第二要注意的字是“万人”。应该为万人来恳求、祷告、代求、祝谢,如果我们真能为万人恳求、祷告、代求、祝谢,我们的属灵生活自然会变得很丰富,而有许多祷告和感谢的事。许多时候常因我们祷告的范围太狭窄,以致我们觉得祷告的题目太少、或太旧,没有甚么新鲜的话可向神祈求。
二·代祷的好处(2:2-3)
2 这里的“君王”按当时来说是指罗马皇帝,是犹太人的敌人。但是保罗劝他们,即使对这样的君王也要为他们祷告,因为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就曾经为仇敌代祷(路23:34),而祂自己在世时亦曾劝勉门徒要爱他们的仇敌(太5:44)。保罗在世时不但自己常为别人代祷,也常请别人为他代祷。信徒为国家执政掌权者代祷,就是等于我们承认那真正掌握国家权柄的是我们的神,而不是这地上的政府。我们为他们祷告,也就是求神运用祂的权柄来影响国家的官员,使他们所决定的不超出神的指意之外。虽然按当时来说,罗马政权似乎在那里影响着宗教的自由发展,因为教会受到政府的注意,甚至受到罗马皇帝的逼迫,可是保罗却在此提醒我们,要藉祷告来影响世界国家的政权。如果这些在地上的君王,在位的官长,都晓得按神的旨意治理国家,就能使我们敬虔端正,平安无事的度日;这话亦表示我们所在的国家,如果政治安定,对于传福音的工作是有帮助的。事实上,平安无事、敬虔端正的生活是神所喜悦的,因为神并不喜欢我们天天遇见苦难,所以我们必须求神在我们所生活的环境中管理一切,使我们有平安的日子来为祂作见证,这原是神的旨意。
“敬虔”这字在教牧书信里特别多。提摩太前后书共有十次,此外在彼得书信和犹大书也提过。这几本书都论到教会中一些背道的事,以及人心的邪恶;可见在这末后的世代,信徒应特别注意过敬虔的生活。保罗在此对年轻的提摩太特别多次讲到敬虔,更有深一层的意思;显示在这末后的世代,青年人的生活是愈来愈放荡,愈发不敬虔了。
“端正”有“庄重”的意思。中文的文理圣经译作“庄重”,表示我们对神对人应该有庄重的态度。
3 “平安无事的度日”,在此不但是指环境上的平安,也是指内心的安定。当时的犹太人由于很盼望脱离罗马政权,时常作乱,情形很不安定。过了几年,耶路撒冷被毁灭,犹太全国也就被灭亡了。保罗在此好像有一种预见,已看到这种危险,所以他请求信徒为这事祷告。既然圣经要我们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祷告,使我们可以敬虔端正,平安无事的度日,可见祷告是足以影响世上的政权的,否则圣经就不需要这样要求我们祷告了。
这样为万人祷告是合乎神的旨意,是神所喜欢的。这告诉我们,作个讨神喜欢的人,就是为万人恳求、祷告、代求、感谢。圣经虽已这样清楚简单地告诉我们,但是要不要真正作个讨神喜欢的人,就在于我们肯不肯在神面前作个忠心的代求者,尽我们应尽的本分了!
三·代祷与万人得救的关系(2:4-6)
4 1·我们要为万人祷告,因神是愿意万人得救的
在此保罗说出为万人祷告的重要:为万人祷告正是神要拯救万人的旨意,与神的旨意相配合,使祂的旨意借着我们的祷告得以成全。但有人却故意误解“祂愿意万人得救”的意思,认为神既然是愿意万人得救,祂的愿意就是事实,人人必定可以得救,并不会有灭亡的人。事实上,这并非保罗在此所说的意思。下文说“明白真道”,神愿意万人怎样得救呢?乃是明白真道,接受真道而得救。所以虽然神愿意万人得救,但这并不是说,万人不必信耶稣就可以得救,乃是愿意他们因着明白福音的救恩而接受,因此得救。“明白真道”在文理圣经译作“洞悉真理”。
使人明白真道和代祷有甚么关系呢?我们常想到,要叫一个人明白真理,在知识方面应如何开导他的心,怎样讲解得清楚,如何用更好的比喻,如何把救恩道理讲得明白。这些当然都是重要的,可是真正叫人明白真道的,却是圣灵在人心中工作,开人心窍,他才会明白。所以,为万人祷告,和神愿意万人得救、明白真道是有着密切关系的。可见神愿意借着我们的祷告,使祂的灵在人心中作工,开他们的心窍以致他们能领悟这福音救恩的奥秘。这句话不只是指那些没有信主的人明白真道,也是包括那些已经信主的人,更深切地认识主的真理,不但接受真道而且深深明白,以致可以体会神愿意万人得救的心,用自己所已经明白的真道去教训别人,去引领别人来归向主。
5 2·我们要为万人代祷,因为耶稣基督是独一的中保
既然只有一位神,除了这一位神以外,没有任何别的神,所以我们应当为万人祷告,使他们认识这一位神,向祂求告;既然只有一位中保,除了靠这位中保以外,没有第二个中保可靠着进到神面前,因此,我们更必须为万人代祷,使他们认识这一位中保,接受这位中保,叫他们能归到主的名下。在这里要注意第1节和第5节的关系。第1节告诉我们要为万人恳求、祷告、代求、感谢;可是第5节告诉我们“神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可见我们虽然可以为万人代求,可是我们中间却没有一个人是神和人中间的中保,只有耶稣基督才是这位中保。我们的代求不过是向主耶稣基督这位独一的中保来祈求,求主开万人的眼睛,认识这独一的中保。无论任何人,或者是比较属灵的人,或是古时的圣徒,都不能成为我们祷告的中保,唯有降世为人的耶稣,祂一方面在天上,另一方面又降世为人,才有资格作神和人中间的中保。而这句话也含有一个意思,要作神和人中间的中保,一方面必须是神,另一方面也必须在地上做人。因为只有耶稣基督有这样的经历,所以,只有祂才是我们的中保。祂是长远活着,在天上作我们的大祭司(来7:25)。
6 “祂舍自己作万人的赎价”,保罗在此提及耶稣作中保的另一重要资格,就是祂曾舍自己作万人的赎价。“赎价”这字原文是antilutron,与anti有反对的意思,但有时作“还”,还价的还;平常圣经提到赎价用lutron,但在此用antilutron,是特别加强语气,有加强赎价的意思。太20:28;可10:45也说到耶稣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赎价”是用lutron,但全部圣经只有此处的赎价用antilutron。“赎”表示我们曾被赎,“价”表明耶稣为我们付上了代价。这赎价实在是昂贵的赎价。,除了耶稣基督以外,没有人能替万人付上这赎价,为何只有耶稣基督是神和人中间的中保呢?因为只有耶稣一人,可以为万人付出赎价,而且是已经付了。
“到了时候,这事必证明出来”,这“到了时候”是指甚么时候呢?可有两种解释:
A·神证明祂的福音,是按着不同的时期,一步步把真理显明出来。在保罗那个时代虽然已开始被证明出来,可是还没有普遍地向全世界传扬出去,所以保罗的意思是说,耶稣基督为万人舍命,作万人的赎价,至终必要向全世界的人完全显明,这件事实也终必被众人所承认。按福音的扩展经过来说,起初是使徒们在犹太地方传福音,后来保罗周游四方,到罗马帝国管辖的境内广传福音,以后又有欧美宣教士奉差遗到亚洲、非洲等地方传福音一真到今天,而使福音得以普及全世界绝大多数的地方。
B·另一种解释“到了时候,这事必证明出来”是指着主耶稣再来时说的。主耶稣为万人舍己这事实虽然万人不一定都肯信服,可是到主再来的时候,这件事却必被显明在万人之前,证明祂的死确是作为万人的赎价,柜绝祂代赎的人,将永远担当自己的罪。
今天人们虽然可以否认,或存不信的心来辩论,拒绝耶稣基督为他流血舍命这救赎的恩典;可是有一天,这事必被证明出来,他们的拒绝是无知的,是自取灭亡的。
四·保罗奉派的使命(2:7)
7 在此保罗说明他奉差遗的使命,就是要证明耶稣基督的舍命是作万人的赎价,虽然这一件事在主再来的时候必定会完全被显明,可是保罗,已开始照着神这个旨意来努力,证明这历史事实是神为人所安排设立的奇妙救赎;不但保罗这样,今天所有信主的人也应如此。都是为着一个目标而活,就是在这拒绝基督救恩的世界里,竭力地证明基督的舍命是为万人作赎价。今天,人们不但要尽力勾销基督舍命为万人作赎价这一事实,同时还用许多漂亮的讲法来代替这一点。有人只愿承认基督的死是一种伟大的牺牲、伟大的舍弃、是革命的殉道者,他们希望用这些美好的名词一笔勾销“基督舍命作万人赎价”这个事实。但是所有神的儿女,神的忠心仆人都应该像保罗那样证明基督的死是作万人的赎价,祂是神和人中间独一的中保,是照着神愿意万人得救,明白真道的旨意而降世为人的。在此保罗提到他奉派的职分,是作传道的、作使徒、作外邦人的师傅。“作传道的”通常是普通的称呼,因为所有作神仆人的都可以这样称呼。保罗进一步说明,他不只是普通的传道人,更是使徒,是传道当中神所特选,有特殊属灵权柄的使徒,他不但亲眼见过主耶稣,为基督受特别多的苦,又有权行神迹异能,所以他的话语和教训可以作为信仰的根据。“外邦人的师傅”则解释他在使徒职分中的一种更特殊的使命──他不只是徒,且是外邦人的使徒(加2:8)及师傅,是教导外邦人相信这位救主,学习圣经真理的。
“我说的是真话,并不是谎言”。在本节中这句是最叫人难以明白的,为何保罗向提摩太这样说呢?他说:“我说的是真话,并不是谎言”。难道提摩太还会怀疑保罗所说的不是真话而是谎言吗?在原文,这句话是跟在他作使徒的后面,是解释他作使徒这件事的。英文圣经将这话放在括号里,放在使徒后面,这表示这句话是特别强调他作使徒这个身分,不是为提摩太说的,乃是为当时的假师傅说的。虽然本书是给提摩太,但信的内容却特别关系到教会各样行政的事,以保持信仰的使命。所以保罗在讲到自己作使徒的身分时,特加上这表白的话语,让提摩太接到此信时,可以根据信上所写的来对付那此假师傅对保罗的毁谤。如有人因这缘故而怀疑这书信不是保罗所写,这也是没有甚么理由的,因为保罗在别的书信里面也说过这样的话,如在罗9:1;林后11:31;加1:20等处,都表示他所说的实在,因为保罗书信既为众教会所念诵,那么他所写给提摩太的信就不是单为提摩太个人,也是为使提摩太有根据,来向那些毁谤的人辩解,因此加上这句话,也就不觉得有甚么奇怪了。
问题讨论
基督徒的首要任务是甚么?“恳求”“祷告”“代求”“祝谢”有甚么分别?
为甚么要为国家元首或执政者代祷?
保罗要信徒学习代祷的事奉时,为甚么提到神愿意万人得救?
保罗奉派的使命是甚么?他为甚么要加上声明他说的不是谎言?
第六段 男女的次序(2:8-15)
这一段经文是许多信徒喜欢争论的,当我们研究时,应首先放下一切世界的学说所给我们的影响,而完全没有成见地接受神的话。如果我们的思想先接受了世界的主张,先有世界的见解,然后才用世界潮流的见解来判断本段经文的话,那么我们的态度及研究圣经的原则就已经错误了。许多人所以不能从这段圣经中得到正确的讲解,也是因为他先佩服了世人的讲法,先有了自己想要有的解释,然后才勉强经意迁就己意的缘故。像这样的解经,是不能得到神所要指示我们的亮光的。
世人的平等观念与圣经中平等的意义有很大的出入,而圣经中所说的自由与世上所讲的自由意义也有很大的差别。虽然这些平等和自由的思想都是发源于圣经,因为圣经中的平等自由思想是基督徒所接受,并影响世界的。但今天世上的人在平等与自由这方面思想的发展却已偏离了圣经的意义。主耶稣当日对犹太人说:“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他们回答:“我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从来没有作过谁的奴仆,你怎么说,你们必得以自由呢?”他们不明白圣经所说的自由是因真理而得的自由,也是从罪中得释放而得的自由,所以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
世人的自由常是在罪中自由犯罪,是越过真理范围,违反神旨意的自由。神所给我们的自由是受真理约束的自由,其个人自由是不侵犯别人自由的。但世人却渐渐误解自由,像当日犹太人不明白自由的意义一样。他们以为自己没有作过谁的奴仆,没有人可以辖管他们,所以今天的世人都以为他们本来就是自由的,可以作任何喜欢作的事;不但不认为在罪中任意放纵是作罪的奴仆,他们反倒认为接受真理的约束是一种束缚,所以要打破各种真理的约束,好叫他们能在罪中痛快地“自由”。
世上人的平等与圣经的平等也不相同,圣经指出在耶稣基督里面都是一样的,所有的人都是因着主的恩典得救,都有同等的地位,就是神儿子的地位,也接受同样的灵,就是神儿子的灵,并不分犹太人或希利尼人,不分男女老幼,这是按着属灵关系所给我们的平等思想。但这并不是说,所有的人都只有一样的岗位,无论在家庭、教会、社会,都没有领袖、官长、长幼的分别。这种平等的观念只告诉我们,我们基本的地位是一样的,都是神的儿女。不过我们各人的职分、责任、岗位都不同,在家庭、在教会、在社会、在国家各有应尽的本分,及应守的命令。关乎这方面的真理,圣经中许多使徒的教训都清楚地表现出来。可是世人的平等观念却往往认为大家一样就是平等;另的能作的,女人也能作,这是平等,男子穿的衣服女子也穿,女子穿的衣服,男子也穿,这是平等。而且渐渐地,世人的平等观念也不再以圣经真理为根据,而是以世上哲学家的主张为根据。这些世界的哲学家虽然被世人看为大有学问,可是他们对圣经真理却一窍不通,只根据他们属肉体的意见来批评圣经,而不能真正领会圣经的意义。他们是属血气的人,是在那已经败坏的属亚当的生命里面活着,他们的学问,及属世的知识不能改变人的旧生命。因为事实上,除了基督的救赎以外,没有人能因学问好而改好天然的生命的。
这种人的见解虽然可以影响世人,形成一种潮流,可是这些世界潮流并不一定是正确的,它可能有一小部分与圣经的原理相合,但也有好些地方是与圣经真理相冲突的。所以基督徒如果接受世人这种平等自由的观念来核对圣经,而把圣经放在他们的标准之下来评判,当然是不能满足的。
真正平等的意思并不就是“一样”,乃是根本从人的心意中除掉阶级观念。那些把道德当作束缚,把圣经真理视作捆绑,可以自由犯罪,犯奸淫的,都不是真自由,也不是真平等。现今那些提倡“新道德运动”的人们,难道在他们心中没有阶级观念吗?他们不觉得他们是比别人更高吗?他们真有这样谦卑的性格吗?事实上却正好相反,心中充满了骄傲和自大。他们所主张的平等往往外表虽是“同样”,但内心却还是以为自己比别人强,根本没有除掉那种看自己比别人高的观念,这也就是世人的平等与圣经中的平等完全不同的地方。圣经是根本除去人里面觉得自己比别人强的意念,这个意念是造成各种阶级的根本原因。当我们除掉这个意念之后,便知道在耶稣基督里,我们都是污秽不堪无可救药的罪人,是蒙主的恩典而得救的,所以各人当看别人比自己强,那么我们无论在甚么岗位上,或是职分上有什么不同,或是男女次序上有所不同,便都不成问题,不会造成不平等。我们身体上各肢体的安置,虽有不同的位置,却不能说位置的不同就表示阶级有高低;我们不能把眼睛放在嘴巴下面、嘴巴是必须放在眼睛下面的;你不能说口放在眼睛下面,所以口比不上眼睛,其实不是,口虽在眼睛下面,它和眼睛却是一样重要的,这不是阶级不同,而是岗位的不同。所以,如果你强将眼睛放在口下面,或将两者放在一起,你就会发现口根本没法子吃东西,鼻子打个喷嚏,眼睛就要受很多的苦。
照样,神在祂的家──教会里面,或在信徒个人的家庭里面,也有祂的安排。祂给予男女的不同地位,而这一切的不同并不是要造成不同的阶级。有人以为耶稣说过你们都是弟兄,所以教会不应该有首领,因为大家都是弟兄。徒15:22却明明告诉我们,犹大、西拉是在弟兄中作首领的。保罗在他的书信中显示,他在工作当中常常打发这个弟兄,吩咐那个弟兄,差遣这个人到那里,叫甚么人来,叫甚么人去,显然保罗是站在领导的地位。因此我们不能否认在主的工作上确实有领袖与服从领袖之人的分别。只是,领袖不应被视作超人、特殊的人,受其它人的崇拜,乃是在神面前接受他的职分,而我们尊重,他也是因为神给他这种职分。
另有些人认为,既然圣经说犹大、西拉是在弟兄中作首领的,可见教会中应有首领,因此就争夺首领的地位。他们完全误会了圣经中首领的意义。耶稣说,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谁愿为首,就必作你们的仆人(太20:26-27)。所以圣经中并非没有首领,也不是不应该服从首领,但这首领的意义和世界上官僚阶级的意义是绝不相同的。所以在研究本段圣经以前,我们就应先除掉这些成见,如此才能正确地认识这段圣经的本意。
一·男人应息争祷告(2:8)
8 在原文,本节开头有“所以”两字,“所以我愿男人……”英文圣经有therefore即“所以”,在新旧库译本开头有“故此”两字,这“故此”和“所以”意思相同,它把上文的讲论和下文连接起来。但这连接是连接第7节或第1,2节的话呢?按第7节保罗说到他是作传道的,作使徒,作外邦人的师傅,下面就说我愿男人无忿怒,似乎连接第7节更靠近这里的意思。
为何保罗有以下的教训呢?因为他是作使徒,也是作外邦人师傅,教导他们学习真道的。信徒既然要学习真道,学习怎样在教会中事奉神,就应该知道在教会中男女当站的地位和应有的秩序。但假如这里是连接第1,2节的话,第1,2节是劝勉信徒为万人恳求,祷告,代求,祝谢,既然讲到祷告那么这里连接下来说明男人应该如何过祷告的生活。似乎也可以。因此有人主张本节应连接第2节。但我们却认为第8节应属于下面这一段,因为虽然第1,2节是讲到祷告的问题,但那里并不是单劝男人祷告,乃是大家都要祷告,保罗似乎没有甚么理由只劝男人祷告,而不劝女人祷告;但本节归入下段,论男女在教会中不同的职分,意思就不同了。保罗对男人所着重的教训,是要他们无忿怒,无争论,随处祷告。对女人的教训则是要她们在妆饰上朴素,在教会里面要安静,要学习顺服。保罗愿男人无忿怒,无争论,因男人性情比较暴躁,比较喜欢辩论,使徒是针对男人的弱点而劝勉教会中的弟兄。
在此“愿”字原文boulomai,含有“很想”的意思,语气较重。按神的创造而论,男女各有所长,亦各有弱点。男人之好斗,从孩童的举动中就可以清楚看出,男童的玩具常以手鎗和各种武器居多;女童的玩具则以洋娃娃、小猫、小狗等较多,所以圣经这里所教训我们的,都是按着男女之弱点提醒我们,并无偏袒之处。
“争论”圣经的小字作“疑惑”,男人在宗教信仰方面比较多疑,而女人在这方面则常较男人易于相信;女人的疑心多是对人方面,尤易因疑生忌;但对神方面女人则常较男人虔诚。男人对神的事往往常要先求理解,然后才肯相信,但属灵的事却决非单凭理解便能明白,常是先信后明而不是先明后信,所以保罗要求男人“无疑惑”。
“举起圣洁的手随处祷告”,祷告最重要的是能“举起圣洁的手”而不是在于是否有圣洁的地方。使徒在这里并不是说愿男人在圣殿中祷告,乃是说随处祷告,无论在甚么地方只要你的“手”圣洁,所作所行,对神对人常存无亏的良心,随处祷告都是一样有功效的。
“举手”祷告,这里大概依照犹太人的习惯而说,不一定注重举手的姿势。按旧约时代摩西与约书亚领导以色列人与亚玛力人争战时,摩西在山上举手祷告,约书亚则在山下攻击亚玛力人。可见“举手”祷告,有旧约犹太人背景,旧约的人重仪式与表样。因他们是凭表面来信靠神的应许的,但在新约时代,一切旧约所预表的实体(基督与其救赎)已经实现,就不再注重表样,而注重实体了;所以“举起圣洁的手”这话重点在说明手中所作的事要圣洁,而不在乎举手之姿势,我们若行事圣洁,则无论何种姿势祷告,都可蒙垂听。
男人在祷告方面亦常不如女人。懒惰祷告的信徒常喜欢推说地点不适当,所以保罗在此提醒我们,只要你的手圣洁,各处都适合于祷告。让弟兄们在主的光中省察自己罢。我们的手圣洁吗?可以随处祷告吗?
注意,保罗在此虽然是在教导提摩太有关男女在教会中应有的秩序,但所论的事却是关乎弟兄,所以这随处祷告的吩咐,不只是传道人应有的生活,也是一般信徒应有的生活。
二·女人应有朴素衣饰与善行(2:9-10)
从9节起直至15节都是论及女人的问题,这几节也是教会中常常发生争论的经文,它关涉到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社会习惯对女人的服装及社会地位的问题,另一方面则是圣经中对于女人在家庭及教会中之安排的问题。
社会的旧习惯会因时代和环境的变迁而改变,但神创造男女时所赋予的不同特长,乃在教会与家庭中所定规的秩序,却是不会因社会环境之改变而改变的。在此所提妇女的衣饰、举止,都与社会习惯有关。时代的改变,衣饰也必改变,人们对妇女举止活动的观念亦会随之改变,就如中国女子在早几十年前到学校读书便被当时的人看作怪事,但现今的人看来却根本不算一回事;从前女子上街脚上不穿袜子,人家便看得不顺眼,但是现今的女子就算三加正式宴会,穿一双比较好的“拖鞋”也不奇怪。可见社会习惯会因时代不同而改变,人们对女子的社会活动和衣饰的观念也会改变;但是神在教会以及家庭中所设立的秩序,则与社会观念无关,是不因时代的观念改变而改变的。
社会是由人组合成的,但教会是因基督的救赎而产生的,是属灵生命的组合,正如家庭一样也是神所设立的。由于人类的第一对夫妇以至每一对夫妇都是神所配合,所以教会与家庭的秩序是完全根据神的安排和定规。在此保罗先提及女人的衣饰,举止与活动,然后才提及女人在教会中的地位。
9 “又愿女人廉耻自守”意即女人的举止要有礼、庄重、切勿浪漫轻浮,令人产生不知羞耻或反乎常礼的行动。今日世俗女子,常误以浪漫放荡之行为为时髦前进,庄重谨守则为落伍古板,其实这是与圣经的真理相反的。所以基督徒青年更应当小心地从圣经的真理中领悟“活泼”、“头脑开通”与“浪漫轻浮”、“放纵私欲”之间的分别,不要盲目随从今世的潮流。
“以正派衣裳为妆饰”所谓正派就是“端正”的意思,与3:2的“端正”同字rosmio,正派与妖艳相反,却不是丑怪难看,乃是含真与善之美,不带下流卑贱之成分。
虽然姊妹或弟兄的服饰会因时代不同而改变,但在每一个时代中,怎样的妆扮是“正派”,作样的妆扮是妖艳,并不难于分别。譬如一位普通人家小姐的妆扮,和一个舞女的妆扮,很自然地在人的心中会产生不同的反应。
按希腊文rosmios之原意是安排得十分整齐有序之意,英文圣经译作orderly。
在今日教会中很少人提及妇女服装问题,似乎大家都不敢说,以为在这时代中若提及朴素服饰就是落伍的,但圣经对姊妹的服饰,显然相当留意。虽然多数姊妹也比弟兄更爱妆扮自己,但圣经对姊妹服饰的教训,其原则同样适合于弟兄,因为今日弟兄穿着奇装异服的也不少。每一个基督徒都应当认识清楚,在服装方面领导世人走的,实际上是一些电影明星之流的人物。基督徒若没有自己的主见,只一昧的跟着世人走,不照圣经的原则,必然不能与世人有分别的见证。衣食住行是生活的四大要素,若以为穿衣是一件小事就不留意圣经教训,则是完全不切实际、逃避现实的论调,这样说的人多半已无心在衣饰方面遵照圣经教训的。
“正派”并非“古老”,倘若我们现今穿着清朝时代的衣服,人家可能以为我们在演戏。所以在衣饰上既不是要崇古也不是要时髦,而只要整齐、端正、朴实而不寒酸,实用舒适,可以省时,合乎圣徒的体统,与年龄身份相配,就是正派了。
“不以编发、黄金、珍珠、和贵价的衣裳为妆饰”就是不要奢华浪费,耗用太多的金钱在衣饰方面,世人常藉衣饰的华丽以显露其体态、炫耀其地位,引人注目,甚至以能挑动异性情感上的冲动为目的。但这却绝不应是基督徒的标准,我们为甚么不能依照圣经的原则,而以世界的潮流为准则呢?我们不能另外有自己的准则吗?
圣经不主张信徒的衣饰奢华浪费,也是因为我们在世上本就是客旅是寄居的,因此无需耗费过多金钱在这些纯然属外表的衣饰上,应节省金钱,以便可以作更多有永存价值的事。我们在个人的享受方面理当节制知足,使我们有更多能力,顾念缺衣少食的肢体。神所赐给我们的金钱,若多过自己的需要,就当作忠心的管家,把它分给需要的人。
或有人说,基督徒灵性如何,不在乎衣饰如何,因为衣服穿得朴素的人也不见得就是属灵。诚然,衣饰的朴素并不帮助我们属灵。但衣饰的华丽就会帮助我们属灵吗?更不能。奢华的衣饰只能帮助我们更属世。事实上,我们根本就不是为着属灵或不属灵来穿衣服,乃是为着主的荣耀,显出圣徒与世人的分别而穿着适当的衣饰。
穿着暴露体态的衣服,会引起异性邪恶的意念,这不只是一项事实,是圣经所反对,就算是教外的人亦同样反对。因此每逢一种新奇的暴露服装出现时,总会遭受若干社会舆论的反对;但因着人性趋向于邪恶,所以当社会的舆论不能抗拒那些新的潮流时,只好默然接受;但无论如何它说明了一项事实,就是那些过分暴露体态的衣饰容易挑动异性的恶念,这是世人的良心所公认的事实。
至于传道人的服装,更当作信徒的模范。每一个事奉主的工人,都应当认清,朴素的衣饰,是圣经对于信徒在仪表方面的要求,传道人应当是和圣经的主张站在一边的。为这缘故,所以传道人应有朴实的衣饰,而姊妹们如站讲台,更应有端正的服饰。
10 “只要有善行,这才与自称是敬神的女人相宜”。以上所提的只关乎外表,本节则关乎内心与品德。可以说是另一种的“妆饰”。圣经一直提倡姊妹应重视品德与内心美善的性情,作为自己的“妆饰”,这远胜于外表的华丽。使徒彼得亦同样劝勉基督徒妇女:“只要以里面存着长久温柔安静的心为妆饰”,彼前3:4与本节的意思极相似。
保罗在此并未指明应有怎样的善行,但彼得前书3:4则清楚地指明要有:“长久温柔安静的心”。这原是神所赋予女人的特长。一般说来,女人较为温柔安静,所以她们应当在神所给她们的特长上,善加运用,更求长进,这才是真正的美善之“妆饰”。
基督徒是注重实际的,所有行事、待人、工作、生活,都当寻求实际之意义与利益,在外表的衣饰上也当如此,我们虽然应当穿着端正的衣饰,但却并不依凭衣饰得人尊敬,乃是凭着真实美好的品德来取得人的敬重,因为这才是更能荣耀神的“妆饰”。所以保罗说“这才与敬神的女人相宜”,与神儿女的身分相称。
问题讨论
要明白本段经文正意,应先有甚么态度?为甚么保罗只提醒“男人”无忿怒,举起圣洁的手,随处祷告?
甚么是“正派”的衣饰?
有人说信徒灵性如何与衣饰无关,对吗?
为甚么圣经要信徒穿着朴素衣饰?
为甚么不应穿过分暴露体态之衣饰?
甚么是更重要的“衣饰”?
一. 女人在教会中的地位(2:11-14)
1·女人讲道(2:11-12上)
保罗在林前14:34-35中有类似的话:“妇女在会中要闭口不言,像在圣徒的众教会一样,因为不准他们说话;他们总要顺服。正如律法所说的。他们若要学甚么,可以在家里问自己的丈夫;因为妇女在会中说话原是可耻的”。这是新约论及这题目的两处主要经文,应当互相三照着讲解。
11 为甚么保罗要妇女在会中闭口,沉静学道呢?这是关乎“举止活动”方面的事,与当时社会习惯有关。使徒对于涉及罪恶和信仰方面的社会习惯,如说谎、贪婪、拜偶像、奸淫……等,断然拒绝它们留在教会中,但对于与信仰无关的社会习惯并不拒绝,甚且容纳于教会中,例如:“你们要亲嘴问安”(林前16:20),“洗圣徒的脚”(提前5:10),“用爱心接徒客旅”等(来13:2)。(注意:这些是当时社会习惯,被容纳于教会中,因与信仰、罪恶无关。却不是要现今没有那种社会习惯的人,必须去模仿的。”使徒时代的社会,对于妇女在公共场合说话或表现得十分活跃,都以为是可耻的。因为当时的基督徒妇女,在信主以后,知道在主内男女平等,在基督里不分男的女的,犹太人或外邦人;所以基督徒妇女的地位显然因信主而提高。但有些妇女走到另一极端去,以为既然男女平等,便可以像男人一样,公开说话,或在聚会中听道遇有不明时,便随便起来发问。按主耶稣在世时,十二岁上耶路撒冷守节期,就曾在教师之间,一面听一面问,可见在当时的会堂中,听道的男人可以发问的。基督徒妇女虽然在基督里是平等,但她们却仍然生活在当时的社会中,所以对当时社会所不容许的习惯,就不应触犯。当时的人对于妇女在公共场合随便发言都认为是不知廉耻的,如果基督徒妇女在聚会中忽视当时社会这种观念,便会使福音因她们的缘故受毁谤;因为别人会以为福音的道理是纵容妇女放荡轻浮,因而使主道受拦阻。所以像这一类的社会习惯,信徒都应尽量在不妨碍福音的推广原则下遵守。否则,反而容易被社会人士视为“下流”,“不道德”或“放荡”了。保罗针对当时这种情形,故不许妇女在会中随便站起来问道或讲话,况且当时妇女知识程度较低,疑难既多又不易解明,若随便发问则会影响教会聚会的秩序与情绪,所以保罗要她们“沉静学道一味的顺服”,“她们若要学甚么,可以在家里问自己的丈夫”(见林前14:35)。
12上 “不许女人讲道”,原文“讲道”didasko,圣经在他处常译作“教训”,或“教导”(如太4:23;9:35;28:20)都译作“教训”,(西3:16;罗12:7;林前4:17;提前4:11)则作“教导”,故有解经家认为此处并不是不许女人讲道,乃是不许她们教导。但实际上教导与讲道,在圣经中的用法并不作很严格的分别;因为“讲道”实际上也就是教导,并且若是女人不可“教导”,那么对今日信徒所引起之难处可能较女人不可讲道更大,这岂不也表示许多姊妹们不可以作教员吗?所以本讲义认为,我们还是承认,保罗是根据当时的社会习惯观念而禁止妇女讲道,这种解释较为合理。
虽然在本处及林前14章,保罗为免福音受人毁谤而有禁止女人讲道的事,但却非绝对的禁止,林前11:5说:“凡女人祷告或是讲道,若不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可见女人并非绝对不能讲道,只是讲道时必须蒙着头。此处之蒙着头讲道,即可证明上文我们之论说,保罗是按当时社会习惯而禁止女人随便在教会中发言的;因当时的妇女抛头露脸被视为羞耻,所以若要讲道就必须蒙着头。因此若女人绝对不能讲道,保罗就不需要这样说:“凡女人祷告或是讲道,若不蒙着头,就是羞辱自己的头”。而现今教会中主张女人不可讲道的人,亦非指绝对不可;而是认为若女人只对女人讲道是可以的,因为林前11:5的确提及女人讲道。但请注意,林前11:5所提及的女人讲道是否只限于对女人?抑或保罗在提前2:12所说的,不许女人讲道是否只限于不许在有男人在一起的聚会中讲道?不是的,保罗只说了“不许女人讲道”(提前2:12),在林前11章提到倘若女人讲道“若不蒙着头,就是羞辱自己的头”,可见他对于女人讲道所加的限制只是必须蒙头,而不是只限对女人讲。而此限制指的也是当时的社会习惯。由于当时女人在公共场合露脸活动被认为不合体统,所以妇女必须蒙头,整个脸都遮盖,只露出两只眼睛。
其实若按林前11:5来说,所称的“女人祷告或是讲道”理当是指有男人在一起的聚会来说。因下文说到女人蒙头,显然是因有男人在一起聚会,所以女人才需要蒙头,则就被认为是抛头露脸,被人视为不知廉耻的举动。并且林前11:5是和“祷告”连在一起讲,所以“凡女人祷告或讲道……”若专指在女人的聚会中才可以讲,则女人祷告是否亦只能在女人的聚会中才可以祷告?但我们从徒1:12-14教会刚开始时,就可看见妇女和许多男人一起祷告。
总之,保罗在此,按当时的社会习惯及为福音的好处,而禁止女人讲道,但若蒙头则被许可讲道。
按林前12:9-11作先知讲道的恩赐乃是:“圣灵随己意分给各人的”,并且这种恩赐并非只为某等人如女人或男人等,乃是为着全教会的(弗4:11-16)。我们今日无法否认圣灵同样将讲道的恩赐给好些姊妹。但这是否表示圣灵认为姊妹也可以负担讲道或施教的责任,所以才给她们这种恩赐?抑或是圣灵将讲道的恩赐给姊妹是只为着向姊妹讲道,但同样的恩赐若给了弟兄则是为着全教会?或圣灵是否只不过赐给她们讲道的恩赐而已,却不是要她们讲道?这当然是令人难以置信的,因为如果这样,圣灵就根本没有必要将讲道的恩赐赐给姊妹了。
此外,路加2:36-37,有女先知亚拿对百姓讲论基督的事,又有血漏的女人得医治后当众作见证(可5:25-34),旧约诗篇亦曾提及:“主发命令,传好信息的妇女成了大群”(诗68:11)。
2·女人不得辖管男人(2:12下-14)
12下 参照林前11:3;弗5:22-24;彼前3:1,5等处经文,在此所说不许女人管辖男人之事,是应指女人在家庭与教会两方面的地位来说的。神按祂创造的旨意所赋予男女才能之分别,是以男人为家庭或教会的“头”。教会不是社会,社会的观点是根据世界的潮流,但教会却是根据圣经的教训。社会是由人组合,国家和政府亦是由人民推选而产生,但家庭与教会却是由神所设立的,所以没有一个家庭的父亲是“选举”出来的,也没有一对夫妻是由别人投票选定的,可见夫妻的配合是出于神,所生的儿女也是出于神的赏赐。神对家庭的安排是丈夫作头(见拙作《以弗所书讲义》第5章批注),而教会是神的家,在神的家中,神所安排的也是男人作头,不是女人。十二使徒以及使徒行传中,圣灵所设立的使徒中,并没有一个女使徒,就是在教会历史中,亦未发现有一位在当代被公认的女领袖(除了异端之发起人之外)。
13 在此保罗提出一些理由,解释他为甚么不许女人辖管男人;因为按神创造之次序,已经安排男的在先,女的在后。神按其创造之计划而赋予男女不同的才能,使其各自适宜于家庭和教会中的岗位,而互相合作。注意保罗在此引证神创造男女之先后为理由,这先造与后造在全节中十分重要的。他是要藉这“先”与“后”以说明男女地位的不同。他在林前11:9说得更强:“并且男人不是为女人而造的,女人乃是为男人造的”。意即按神创造女人之初,其目的就是为帮助男人而造(创2:18),而不是为着管辖亚当而造的,所以女人应较男人更善于作“帮助”人之人。这种依照神创造男女之先后及其天赋才能而安排之家庭秩序与岗位,决不是时代的潮流所能更改的。时代的进展并不能使男人分担女人生育及乳养婴儿的责任,也不能改变男人的体态,像女人那样的温柔可爱。注意“帮助”亚当的夏娃,并未被圣经看为较低级的(圣经对夏娃的指责纯然是因她先被引诱的缘故)。在神前亚当与夏娃并无阶级之别,但却有先后之秩序,及有“头”与帮助”者的岗位之分别,所以现今信徒在基督里虽没有阶级或男女的分别,但在肉身之中却仍有家庭的秩序和教会的岗位,应当按神的安排遵守这些秩序。
14 本节进一步引用;史实证明,女人未守住自己岗位,不让亚当应付魔鬼的引诱,而却自己出头的结果,便使人陷在罪里。使徒要提醒信徒,从人类被造时,已有这历史的教训来说明女人若不服神安排之岗位所可能遭遇到的悲剧。自从创世以来,人类社会,是以男人为主体的,这一个事实也是至今未变,不论任何国家的家庭,都是仍以父亲为家主,这种情形虽过历世历代仍然存在,证明男女在天赋才能上有分别,一般而论,男的适宜作一家之主,女的则适宜作“内助”。所以虽然现今世人极力反抗神的安排,但这种反叛却并未给人类带来更多家庭的平安与快乐,而相反的却带来了更多的痛苦和悲剧,所以人们虽然可以照自己的意思行自己所以为对的路,但若想得到神的眷佑与赐福,却唯有按着神所安排的旨意而行。总之,使徒在此引证,夏娃之所以先被引诱,足证女人之不宜于在神的家中作领袖,因为女人多半对于理论方面的事没有深入研究的兴趣。所以在基督教范围内,有关教义之理论或圣经注释方面之著作虽如汗牛充栋,但出于姊妹的著作却有如凤毛麟角,但反之,如果是属于故事或小说的,这方面的女作家却不算少。
再者,如按下章使徒讲论监督之职责而论,保罗在此先论及不许女人辖管男人,并提及女人先被引诱,然后下文才论及监督之职分,暗示女人不可作监督,因为监督需在信仰和教义方面作“全群”的守护者,以应付各种异端的诱惑,而女人在这方面按天赋之才能而论实不如男人。
四·特别关乎女人的应许(2:15)
12 这是一节特别有关基督徒妇女生产之应许。本节首两字“然而”显示,上节未句“陷在罪里”与创世记3章始祖犯罪与受咒诅之事有密切关联,按创世记第3章男人犯罪后,肉身方面所受之刑罚是“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你必汗流满面才得餬口”(创3:17-19)。而女人在肉身方面所受之惩罚是“……我必多多加增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创3:16)。“然而”,基督徒妇女若在信心爱心上长进圣洁,便可以在生产儿女的事上得救。所以这“得救”应直接指生育儿女这件事,而没有理由按灵意解释。这应许对于今日医学较进步的时代之妇女来说仍然有效;但对于当时的基督徒妇女来说则更觉宝贵。(注意这是带条件的应许,并非当然给所有的人。)有解经家认为所谓“就必在生产上得救”乃是指因那称为“女人”所生之基督而得救,意即女人将因基督之降生,完成了救赎工作,而在受男人之辖制方面得救──得着解放。这种解释虽尚符合在基督里男女平等的原理,但若按本节而论,似乎有些牵强,所以本讲义认为这不是最自然的解释。
问题讨论
女人讲道是关乎妇女的活动举止方面的事,抑地位方面的事?当时社会观念对女人在公共场合讲道,与今日的人之观念有无分别?
圣经对于与罪无关的社会习惯采何种态度?
不许女人讲道,是对一般女人还是传道人?
14节应如何解释?――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