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立比书第一章
壹 引言(一1-11)
一 问安(一1-2)
二 感恩(一3-8)
三 祷告(一9-11)
一 问安(一1-2)
1基督耶稣的仆人保罗和提摩太,写信给所有住在腓立比、在基督耶稣里的圣徒、监督和执事。
2愿恩惠平安从我们的父 神和主耶稣基督临到你们。
保罗书信的卷首问安是依照当时书信的一贯格式,就是“甲致乙,问安”;在新约里,雅各书一章一节和使徒行传十五章廿三节及廿三章廿六节,是完全依照这种格式的例子。保罗虽然采纳了这种传统格式的基本架构,却总是以“愿恩惠……临到你们”代替一般的“问安”,1又往往在提到发信人及收信人的时候加上一点描述;并且,有时问安所说的话,已预示了书信的内容(加一4是个好例子)。藉着这些更改,保罗把新的意思注入了旧的问安格式里。
1 即是以charis hymin取代chairein.
1. 写信人(一1a)
一1a“基督耶稣的仆人保罗和提摩太”
“保罗”是作者的罗马名字。保罗是罗马公民(徒廿二27),按当时罗马公民命名的习惯,他的全名非常可能包括三部份:第一、个人的名字,第二、族名,第三、家庭的名字。但根据罗马人的习惯,通常不会用一个人的全名来称呼他,而只是用他的本名及族名,或本名及家庭的名字,或单用后者。若只用一个名字,自然会选用家庭的名字,因为在罗马公民正式的全名中,以家庭的名字最能表明他的身份。由此看来,“保罗”极可能就是本书作者的家庭名字;至于他的本名及族名是甚么,已无法稽考。在他的书信里,他并无需要提及自己的全名来强调或炫耀他的罗马公民身份;相反地,由于他的读者或同工多数只有一个名字,所以他自己也选用一个名字。除了正式的全名外,罗马公民在出生时可能会有第四个名字──一个非正式的、较亲昵的名字。使徒行传十三章九节告诉我们,“扫罗,也就是保罗”;“扫罗”可能就是保罗出生时父母给他的希伯来名字。从教父耶柔米及奥古斯丁以来一直有人接受一个见解,认为扫罗改名为保罗,其实是受塞浦路斯省长士求保罗信主的事实影响(参徒十三4-12);但此说不可能是正确的,因为“保罗”之名在“省长……就信了”这话之前三节就已提出来,“也就是”绝不表示“保罗”是个新改的名字,而且使徒保罗把自己的名字改作一个他带领信主的人的名字,是非常不可能的事。使徒行传十三章九节那句话应按照当时罗马公民命名的习惯来解释;保罗的罗马名字在使徒行传这一节经文首次出现,此后便取代了他的希伯来名字,因为由那时开始,他的宣教工作主要集中在外族人中。2现存的保罗书信,都是写给处于外族世界的教会(或有关人物),因此在其中作者一贯沿用自己的罗马名字。
保罗所有的书信中,单提及他自己为写信人的,只有罗马书、以弗所书及教牧书信,其余的书卷里都是与其它人于卷首联名。提摩太与保罗联名出现,除本节外,还有五次之多(详见下文)。他显然是保罗非常器重的一位得力助手,曾受使徒之托,肩负重任,往帖撒罗尼迦及哥林多访问当地的教会(帖前三2、6;林前四17,十六10);从本书信可见,保罗将会差派他到腓立比教会(二19)。按使徒行传的记载,提摩太是南加拉太区某城(很可能是路司得)的居民,父为希腊人,母为犹太人,因此从犹太人的角度来说,他的合法地位是个犹太人(可是他没有受割礼,这是不合常规的)。他大概是在保罗及巴拿巴首次到该区传道时(从十四8-20)悔改归主的(林前四17;提前一2),其后保罗与西拉重访该区教会时,就为提摩太行割礼以正其犹太人的身份,然后又带他同往马其顿宣教(徒十六1-10,参十七14-15)。因此,提摩太在本节与保罗联名出现,可能有两个因素:提摩太是腓立比教会所认识的(二22),并且保罗要为提摩太重访腓立比教会的事作好准备。不过,提摩太与保罗在卷首联名并不等于他真的有份写信,因为在信中保罗一贯用第一人称,3而在提摩太再次出现的唯一一段经文里(二19-23),则用第三人称来指提摩太,明显地,提摩太不是书信的作者。
保罗在其书信中通常以“使徒”一词自称,藉此指出或强调他作为“蒙召受托传福音者”的身份和权柄。有时这是因他的使徒职份和权柄受到怀疑和攻击(如在加拉太、哥林多),有时是为了对面临异端威胁的教会提供权威性的教导(如以弗所书、歌罗西书、教牧书信),或是因为要向他所不认识,却极具战略性的教会推荐他所传的福音和他的宣教计划(罗马书)。只有在腓利门书及写给马其顿两个教会的书信中,保罗才放弃“使徒”或任何其它自称(帖前后),或以另一称号代之(腓、门)。就腓利门书而论,这是因为保罗选择不“在基督里……放胆吩咐”,而是“凭着爱心请求”,要腓利门宽恕并接纳他的奴仆欧尼西慕(8、9)。至于马其顿的两个教会,他们不但没有对保罗的使徒权柄提出质疑(参帖前四1-2;腓二12),而且与保罗的关系非常良好,以致在保罗的众教会中,唯有他们赢得了被他称为“我的喜乐、我的冠冕”的殊荣(腓四1;参帖前二20)。
在这里,保罗自称“基督耶稣的仆人”。“基督”即“弥赛亚”或“受膏者”之意(参约一41,四25),4此词指出基督是受 神膏立,被 神委派为世人的救主(参路四17-21;徒十38)。“耶稣”则指出基督降世为人的事实及此事实的救赎意义──“祂要把自己的子民从罪恶中拯救出来”(太一21)。5严格说来,“基督”是个名衔,“耶稣”才是名字。6但在说希腊语的教会中,亚兰文或希伯来文的“弥赛亚”一词既被希腊文的“基督”一词所取代,后者便由其原先形容词的性质,变成一个专有名词。虽然如此,“基督”一词仍然指向耶稣的尊贵身份和地位。作为一个称号,此词容易失去了其原来“受膏者”的意思,而偏重“救主”之意:这称号特别是用在有关耶稣的死与复活的陈述中(罗五6、8,六3-9,八34,十四9;林前十五3-5),这意味着耶稣是以死而复活者的身份作基督的。至少对保罗来说,“基督”一词仍然具有很重要的神学意义:它不仅为犹太人对弥赛亚的一个称号,也不仅是个姓氏;它所表达的意思,就是耶稣藉其死亡与复活,把未世的救恩带到人间,成了世人唯一的救主。7
在旧约中,“耶和华的仆人”是个尊贵的称号,曾用于摩西、约书亚、大卫等人及先知身上(例如:民十二7;书廿四29;诗八十九3;王下十七23);因此有学者认为,保罗在本节自称为“基督耶稣的仆人”,亦有这种尊贵的身份及 神所赐的权柄的含意。8但是,保罗的读者会自然地按他们对“奴仆”一词所熟悉的字义去了解保罗的意思,而且他在书信中用“奴仆”这词所提出的意思是:属于主人、顺服主人、甘心服事主人、讨主人欢喜(林前七22-23,参六20;罗六16;加一10;弗六5-6;西三22-23)。由此看来,“奴仆”一词所表达的,就是完全属于主人及对主人全然效忠之意,与基督为“主”(2)所具的绝对拥有权及权柄相呼应。另一方面,虽然每个基督徒都是“基督的奴仆”(林前七22),9但保罗自称“基督耶稣的仆人”这句话(参罗一1;加一10;亦参多一1;雅一1;彼后一1),除了表示对基督委身效忠之外,可能亦同时指保罗从基督领受了特别的职份,因此在一个特别的意义上是基督的仆人。10
提摩太与保罗联名出现,另有五次:其中两次,他和保罗(及西拉)的名字并无附加称号(帖前一1;帖后一1);其余三次,提摩太都被称为“弟兄”,保罗则自称为“基督耶稣的使徒”或“为基督耶稣被囚禁的”(林后一1;西一1;门1)。比较之下,可见本节联名的独特之处,在于保罗用“基督耶稣的仆人”这称号,来同时形容他自己和提摩太。如上文指出,提摩太是保罗器重的同工;而且他是由 神挑选及装备去从事福音工作的(提前一18,四14;提后一16),11因此对保罗给他的称号,可说受之无愧。饶有意义的问题是:为何保罗在本节如此独特地以同一个称号加在提摩太和他自己的名字之后?最可能的解释,就是保罗刻意把自己放在与提摩太同等的地位上,为要以身作则地教导腓立比信徒所需要学习的功课——谦卑,因谦卑是合一的先决条件(二1-5)。既然提摩太并非使徒,12保罗就避免以“使徒”之名自称,13却同时称自己及提摩太为“基督耶稣的仆人”,藉此巧妙地向读者暗示,在教会中同工之间的关系,不是一种有等级之别,掌权者与顺从者的关系,而是无上下之分,同为基督仆人的关系。14
2 本段取材自Cranfield, Romans 48-50; Marshall. Acts 220.
3 特别比较一3(“我……感谢”)和西一3(“我们……感谢”);在歌罗西书,亦是保罗与提摩太一同具名的。
4 “弥赛亚”(Messias)一字直译自亚兰文msiha~(等于希伯来文masiah),在新约中仅出现于此两段经文,两处皆用希腊文的“基督”(Christos)一字加以诠释。第二个字其实是个带动词性质的形容词(verbal adjective),在旧约用来指以色列的君王(例如撒上十六6),大祭司(例如利四3),有一次用在以色列的祖先身上(因他们扮演先知的角色:诗一○五15)。参Bruce, John 57; K.H. Rengstorf. NIDNTT II 334.
5 “耶稣”(Iesous) 在希伯来原文为“约书亚”(Yhosua 犹大被掳后此字多以Yesua之形式出现),意思即“耶和华是帮助者/拯救者”。参W.Foerster, TDNT III 284-293, TDNTA 360-361; K.H. Rengstorf, NIDNTT II 331,332.
6 这好比在“前任港督尤德(爵士)”一语中,“尤德”是人名,“(香)港(总)督”是他的官衔(而“爵士”则为其勋衔)。参K.H. Rengstorf, NIDNTT II 330.
7 I.H. Marshall, IBD 776a; W. Grundmann, TDNT IX 542, TDNTA 1330; K.H. Rengstorf, NIDNTT II 338; M. Hengel, in Hooker-Wilson(ed.). Paul and Paulinism 159.
8 例如Martin (TNTC)56,(NCB)60.
9 这词与“基督……的仆人”在原文皆为doulos Christou(不过腓一1的“仆人”是复数的)。
10 Cranfield, Romans 50-51; R. Tuente, NIDNTT III 596; K.H. Rengstorf, TDNT II 261.
11 参:冯·恩赐126-127.
12 此点见K.H. Rengstorf. TDNT I 423.
13 上文指出,腓立比教会“素来是顺服的”(二12),保罗毋需强调他的使徒身份和权柄。
14 Collange 36; Hawthorne 4, 13; K.H. Rengstorf. TDNT II 277a.III。有关其它数个见解,参Hawthorne3-4。
2. 收信人(一1b)
一1b“所有住在腓立比、在基督耶稣里的圣徒”
保罗称信徒为”圣徒”,除本节外,亦见于其它书信(罗一7;林前一2;林后一1;弗一1;西一2)。在旧约里,耶和华被称为“圣洁的”(利十一44-45,十九2);“圣”字的基本意义是“分开”、“被分别出来”;这个字可说概括了 神超然的属性,这些属性构成祂的“神性”,使祂和人分别出来(参诗九十九1-5;赛六1-5)。“圣”字若用于对象上,表示该物已被分别出来归耶和华所有或被祂所用,或和祂有特别的关系,如:亚伦的“圣衣”和“圣冠”(出廿八2,廿九6)、“圣膏油”和圣香(出三十25-32、35-37)、“圣约柜”(代下卅五3)、“会幕的一切圣器具”(王上八4);“圣屋”和“圣供地”(结四十二13,四十八10);“圣处”、“圣所”及“至圣所”(利六16,十18,十六33);“圣殿”(诗六十五4;赛六十四11)、“圣山”(诗二6,八十七1)、15“圣城”和“圣邑”(赛四十八2,六十四10)、“圣地”(亚二12)、“圣天上”(诗二十6);“圣日”(尼八9-11)、“圣安息日”(出十六23;参赛五十八13、“圣会”(利廿三2)、“圣约”(但十一28)、“圣言”(诗一○五42;原意为“神圣的诺言”、现中)、“圣名”(诗一四五21)。同样,“圣”字用在人的身上也是表示分别出来归属耶和华的特殊关系: 神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地以后,就藉着摩西对以色列人说:“你们要归我……为圣洁的国民”(出十九6);摩西一再强调以色列民因被 神拣选而成为“圣洁的民”的事实(申七6,十四2、21,廿六19;参廿八9);以斯拉指责同胞娶外邦女子为妻,“以致圣洁的种类和这些国的民混杂”(拉九2);以赛亚预言当锡安的居民蒙拯救时,“人必称他们为圣民,为耶和华的赎民”(赛六十二12)。由此可见,“圣洁”一词的基本意思是“分别出来归给 神”;这种关系上或地位上的圣洁进一步才引致“实际生活行为上的圣洁”:“我是耶和华你们的 神,所以你们要成为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利十一45;参彼前一15-16)。
保罗在本节称信徒为“圣徒”,就是承袭了旧约以色列被称为“圣民”同样的意思。即如以色列民是因 神的拣选成为圣民,新约的信徒也是由于 神的呼召得以成为圣徒(罗一7;林前一2);16因此,“圣徒”一词,就像“教会”一样,包含了这个意思:教会是以色列的延续,是新约时代的“ 神的子民”(现中)。17
“在基督耶稣里”是保罗心爱的惯用词,在本书共出现八次之多(一1、26,二5,三3、14,四7、19、21)。18此词在这里可能包括三方面的意思:第一,信徒得以成为圣徒,固然是由于 神的呼召,可是这呼召是以基督的救赎工作为基础的。正因“耶稣为我们的过犯被交去处死,为我们的称义而复活”(罗四25),我们才可以得闻“赦罪之道”(徒十三38),并藉着信心的回应接受在福音里临到我们的 神之呼召(加三2-5,一6)。第二,“在基督耶稣里”一词,隐含了基督是个“宇宙性人物”或“集体性人物”19的看法:祂是“末后的亚当”。就如首先的亚当因犯罪而使全人类成为罪人,他是犯罪的人类作为一个整体的祖宗,代表及象征着罪与死的纪元;照样末后的亚当引入义和生命的纪元,成为一个新族类(所有“被称义得生命”者)的祖宗(林前十五22、44-49;罗五12-21)。20所有因信与基督联合的人,都归入这“宇宙性人物”之内,成为祂身体的一部份(林前十二13;加三26-27)。21第三,“在基督耶稣里”不仅有“属于基督耶稣”(现中、当圣)之意,而是说信徒的整个生命都是被基督临世的事实所造成的新处境所支配着的,22他们不断地生活于基督的同在之中,就如鸟活在空中,鱼活在水里一般。23
“所有”在原文直接连于“圣徒”而非直接连于“住在腓立比”的。保罗不单在卷首这样强调这封信是写给在腓立比教会“所有”的圣徒(唯一的其它例子是罗一7),且在信上多次提及“你们大家/你们众人”(一4、7〔在原文为两次〕、8、25,二17、26;参四21)。这是由于腓立比教会有纷争的现象,因此从书信的开始,保罗就重复用“所有/大家/众人”这个字,机巧而有力地呼唤他们要在主里同心合一;同时也藉此向他们保证,他的关怀与代祷,不仅及于那些使他喜乐的信徒,也及于那些引起纷争的信徒(四1、2)。24
“住在腓立比”与“在基督耶稣里”可说指出了收信人的双重居地:前者为地域意义上的,后者为属灵意义上的。他们在蒙召成为圣徒之前,其属灵意义上的原居地本是黑暗权势的范畴(西一13a);25透过 神在基督里的救赎,他们被“迁入祂爱子的国里”(西一13b),如今“是天上的公民”(腓三20)。地上的居处,可能会因环境因素或个人喜好而多有改变;但属灵的居地只有两处,而断定一个人的属灵居地者,是 神在福音里的恩召,以及人对此呼召的回应。
“监督和执事”
这句看来颇为简单的话,26引起了不少讨论甚或争论。第一个问题是:此句原文该如何翻译?最近有学者重倡早期教父屈梭多模27的解释,认为原文的“和”字有解释的作用,整句意思即“监督、同时也是执事”或“从事服事工作的监督”。按此解释,针对腓立比教会的景况──他们中间呈现纷争,缺少谦卑,各人单以自己的利益为重(参二5-11),而这种情况也许源自教会的领袖们──保罗故意用“监督和执事”此双重称号,藉此提醒他们,权柄与责任是形影相随的,教会的“监督”是被召作“执事”,去服事信徒,照顾他们的需要。28用来支持此说的理由,主要是一些称为“使徒教父”的著作中29对“监督”、“长老”、“执事”等词的用法;但这些证据不足以推翻传统及今日仍然流行的看法,即“监督和执事”所指的是两组而非同一组人。这是此句原文最自然的解释;在教牧书信中的讨论,亦明显地把他们看为两组人(提前三1-7、8-13)。
另一个问题是:此句所指的,仅为一些在教会中使用其恩赐、发挥其功能负起责任的信徒,抑或是一些在教会中有职位的人?鉴于“监督”和“执事”在教牧书信中肯定是教会的两种职位,而腓立比书又很可能是保罗的“监狱书信”中(其它为以弗所书、歌罗西书、腓利门书)最后期的一卷,笔者赞同多数释经者的意见,接受后一个看法。30倘若本节所提的这些职位,是与教牧书信中所提的监督和执事基本上同一性质的话,我们便可以从监督的资格推论,他们的功能包括三方面:教导与宣道、牧养、行政(提前三2、4-5;多一9)。从教牧书信(提前五17)及使徒行传(二十17-35)可见,“长老”的功能也同样是这三方面:宣扬主道、牧养信徒、治理教会。事实上,在新约时代,“监督”和“长老”只是同一职位不同的名称而已;31不过,“监督”较清楚指出其功能的一面,而“长老”则较多提示其地位的一面。“长老”一词,主要用于以犹太信徒为核心开始的那些教会“耶路撒冷、吕高尼、以弗所、克里特);32此词的旧约背景可追溯到“以色列的长老”(出三16;利九1;民十一16;申廿七1;书七6等),因此可能在犹太信徒居多的教会中,此词很快便流行起来。但在腓立比,似乎犹太人的会堂根本并不存在,而教会开首便完全由外族人组成(徒十六13-15、33);因此,教会中的领袖被称为“监督”而非“长老”是不难理解的,尤其因为“监督”一字在希腊传统中可用来指各式各样职位的持有者。33除教牧书信外,本节是保罗书信中唯一提及“监督”的地方。此词是复数的,可能是指负责不同家庭教会的领袖所组成的监督团。
“执事”这名词和动词“服事”在原文属同一字根。34执事的职位,不可能是由犹太人会堂的司事引申出来的,因为:(一)并无证据显示二者有任何关系,而就证据所及,二者根本是两个不同的人物;35(二)希伯来文的“司事”一字译为希腊文时,并不是用“执事”一字,而是用另一个字。36学者普遍认为,使徒行传六章一至六节的记载并非执事职位的起源。37最好的做法是把指派那七个人的行动,看为耶路撒冷教会响应一项特别的紧急需要时所采取的一次过的行动;而将“执事”看为初期教会应一般性需要而创设的一种不同的职位,虽然其名称可能是随从世俗的用法。不论本节或提摩太前书三章八至十三节,都没有界定执事的职责;不过他们的名称及资格显示其工作主要是一种实际的服务,38他们在两段经文的提名次序都是在监督之后,这也表示他们是监督或长老的助手。39
第三个问题是:本节的监督和执事是怎样得到这些职位的?一说认为,这些人起初是按自己的恩赐主动地投入教会的事奉(参林前十六15:原文的结构意为“他们指派自己”去服事圣徒),而其工作后来获得教会的承认。40但若使徒行传十四章廿三节所记载的是代表保罗一贯的做法,那么腓立比教会的这些“领袖和助手们”(现中)可能也是保罗选立的。无论如何,他们必然具有与其职位相称的恩赐:作监督者有“治理事”及“牧养和教导”的恩赐(林前十二28;弗四11),作执事者则有“帮助人”、“服事人”的恩赐(林前十二28;罗十二7)。41新约的证据显示,在早期教会中,职位和功能并非互相排斥的:一个有职位的人,其职位与功能是他的事奉的两面,而他必须有与其职位及功能相称的恩赐。42我们大可以假定,恩赐、功能、职位三者间的和谐关系亦存在于腓立比教会的监督和执事身上。
最后一个问题:保罗为何在此特别提到这些监督和执事?一说认为保罗可能想特别向这些教会领袖推荐以巴弗提,保罗将要差他带着此信返回腓立比。43较为合理的解释,是他们曾主动地收集腓立比信徒对保罗的馈赠,然后差以巴弗提代表教会送到保罗手中(二25,四18),因此保罗于卷首便特别提及他们;这也是多数释经者采纳的意见。44
15 两节所用的“山”字略有不同:前者为单数,后者为众数(参AV,RV, NEB, NASB)。
16 O.Prodcksch. TDNT I 107, TDNTA 17. 参较H. Seebass, NIDNTT II 229-230. Bruce 3认为:“圣徒”在新约的用法可能亦是部份受但以理书七章的影响:但以理在该处把末期蒙拣选的余民形容为“至高者的圣民”(18、22、27);保罗说“圣徒要审判世界”时(林前六2),可能是想到但以理的描述。
17 此点详见:冯·恩赐22-26, Fung Pictures 89-92.
18 参二1“在基督里”。Michael 3指出,保罗从来没有用“在耶稣基督里”这种讲法;他认为这是由于所指的乃是得荣耀的基督。参下面注51及正文。
19 英文称为'universal personality'或'corporate/collective personality'.
20 A.Oepke. TDNT II 542; Hawthorne 7, 根据另一个解释,“在基督里”指救恩在基督所设立的“力场”中发生功效(W. Grundmann, TDNT IX550-551, TDNTA 1331).
21 关于“教会乃基督身体”的真理,可参:冯·恩赐26-32; Fung 'Pictures' 92-97.
22 I.H. Marshall, IBD 777c.
23 Loh-Nida 6-7.
24 Hawthorne 5.
25 参约壹五19:“在那恶者手下”(en toi poneroi)和“在基督耶稣里”(en Christoi Iesou)在原文的构造十分相似,同为en + dative.
26 此句原文以“与”字(syn)开始,将此句与“圣徒”连起来。有古卷将“与”及“监督”二字连为一字,变成synepiskopois,意思即“与保罗及提摩太同作监督的”。但这意思并不适合(因先要假定保罗及提摩太都是监督,但经文完全无此表示,与彼前五1不同);从文法的角度来看,此说法亦产生困难。因此,将二字分开的说法肯定是正确的。参Metzger 611.
27 John Chrysostom(约344/354-407年),君士坦丁堡主教。
28 Collange 40-41; Hawthorne 9-10,13.
29 Apostolic Fathers, 其中包括革利免一书(1 Clement, c. 96)、十二使徒遗训(Didache, c. 130-160)、安提阿主教伊格那丢(Ignatius, d. 98/117)、士每拿主教保利革(Polycarp. c. 70-155/160).
30 参:冯·恩赐114-115, Fung. 'Charismatic' 198; 'Function' 26-27; H.W. Beyer, TDNTA 247; Moule 95-98(Appendix C).
31 有关此点的讨论,详见:冯·恩赐131-135, Fung, 'Function' 29-30.
32 留意使徒行传以下数段:十三43,44-45(安提阿);十四1-2(以哥念);十六1、3(路司得),十九10、17(以弗所)。有关克里特教会如何成立,我们并无所知;不过在教牧书信中,此教会与以弗所教会同样受到异端的威胁,此异端被描写为“一种带诺斯底主义趋势的犹太基督教”(Kelly, Pastoral 12; 参多一10、14,三9),这就向我们提示,在克里特教会中亦是有很强的犹太成份。
33 H.W. Beyer, TDNT II 611-615, TDNTA 246.
34 二词在原文分别为:diakonos, diakoneo.
35 Schweizer, Church 175(§21c)n.631. cf. 202(§24i).
36 H.W. Beyer, TDNT II 91, 即hazzan总是译为hyperetes(路四20)而非diakonos; 前一个希腊字指“家仆”,于林前四1译为“管家”,在福音书中多次用来指祭司长的“差役”。
37 参:冯·恩赐136注62;C. Brown, NIDNTT III 1067; A.F. Walls, IBD 371a; J. Stam, ZPEB I 49a; Goppelt, Apostolic...Times 188.
38 Cf. Cranfield, Romans 781; H.W. Beyer, TDNT II 90, TDNTA 155.
39 Kelly, Pastoral 13; Dunn, Jesus 348; R.T. Beckwith, in Bruce-Duffield(ed.), Why Not? 33; Beckwith and G.E. Duffield, ibid. 160.
40 Dunn. Jesus 289.
41 详见:冯·恩赐68-69,72-74。H.W. Beyer (TDNT III 1036)认为,监督和执事同有“治理事”的恩赐,就是技巧地管理教会及智慧地领导教会的恩赐。此说并无不妥,因为教会的福利工作,也涉及教会管理的问题(参徒六2“管理伙食”)。
42 详见:冯·恩赐149-153;Fung,'Charismatic' 203-205; 'Function', especially 36-39.
43 Beare 48.
44 例如:Martin (TNTC)58,(NCB) 61; Kennedy 417b; Houlden 49; Loh-Nida 7; Grayston 12; Guthrie, Theology 761.
3. 问安语(一2)
一2“原恩惠平安……临到你们”
本节的问安语跟罗马书一章七节;哥林多前书一章三节;哥林多后书一章二节;加拉太书一章三节;以弗所书一章二节;及腓利门书三节所用的完全一样。45“恩惠”取代了一般希腊书信卷首的问安,“平安”则是一般希伯来书信的问安;46保罗把二者合并。这两个词都具有完全和明确的基督教涵义。“恩惠”指 神对罪人绝对的(即无条件的)慈爱和白白的(不是人所配得或可以赚取的)赐与,这恩惠最大和最决定性的明证,就是基督的救赎工作(腓二6-9;罗五6-8)。“平安”指一种健全的状态:对基督徒来说,此种状态包括与 神和好(罗五1;西一20)、彼此和睦(弗二14-17,四3)、内心得享平安(腓四6-7;罗十五13);前者是后二者的基础。“恩惠”则是“平安”的基础;恩惠是根,平安是果; 神救赎的恩典,带给人身体与心灵皆蒙拯救的平安(帖前五23)。
“从我们的父 神和主耶稣基督”此句指出恩惠与平安的来源。单从文法的角度来说,原文可以有另一个译法,即是将“主耶稣基督”看为与“我们”同等,由“和”字将二者连起来,变成“从 神—我们和主耶稣基督的父”这意思。这意思本身并无不妥,因为保罗及其它新约作者都有时称 神为“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罗十五6;林后一3,参十一31;弗一3;西一3;彼前一3;参约壹一3)。按这个译法, 神就是恩惠与平安的唯一来源。不过,通常的翻译是较为正确的,因为:(一)“我们的父”是主祷文的首句(太六9),成为一种传统的公式,整句只能够有一个意思(其重点在“父”而非“我们”),而不能将“我们”抽出来连于后面一句(“和主耶稣”)。(二)在新约其它一些祝福的话里面,“我们的”是形容“(救)主基督耶稣”,而不是形容“ 神”(提前一2;提后一2;多一4),似乎是为了避免引起误解;或者在“耶稣基督”之前重复介系词“从”字(约贰3原文),以突出耶稣基督与父 神同为福泽之源的意思。(三)虽然本节在“主耶稣基督”之前并没有重复“从”字,但这是和新约书卷非官式文字的体裁一般的做法相符的。47故此,保罗本句的用意,是要指出“父 神和主耶稣基督”是恩惠与平安的来源。保罗将主耶稣和父 神并列,可见基督在他心中所占的崇高地位。
“我们的父”不但反映了主祷文的开首语,更表明了信徒与 神的亲密关系:他们得以称 神为“我们的父”,是因为他们信靠了“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参加三26)。“我们的父”表明了写信人和收信人同有真实的信心,更说明了和平福音的大能:保罗是犹太人,腓立比的信徒是外族人,二者之间本来有一堵“使他们分裂,使他们互相敌对的围墙”,但他们都因信福音而成为“ 神一家的人”了(弗二14、19,现中)。
“主耶稣基督”比第一节的“基督耶稣”更清地表明了 神儿子的尊贵身份。从保罗书信里的一些经文可见,“耶稣是主”这句话到了保罗的时代已经成为一种认信的公式(罗十9);这公式很可能是用于洗礼的仪式上,但亦用于一般的崇拜中(林前十二3;腓二11)。当时的罗马皇帝亦被称为“主”,因此“耶稣是主”这认信公式(参林前八6;林后四5;西二6)在当时就显得特别有意义。不过此公式本身大抵并非针对“西泽是主”这话而来的;因为在一封写给说希腊语教会的信上,“主啊,愿你来!”(现中本同)或“主必要来”(和合,参当圣)这公式(林前十六21),竟以其原来亚兰文的形式出现,48这表示在早期说亚兰语的基督徒当中,“主”已经是用来描写被高举之基督的一个称号,因此最自然的结论,就是早期说亚兰语的教会是“耶稣是主”此公式的发源地。不论在希腊文、希伯来文或亚兰文,“主”字都可以用于非宗教性的意义上,意即“主人”(主权拥有者、或“主仆”之“主”);耶稣的门徒很可能有时以亚兰文称祂为“我的主”或“我们的主”,即“拉比”、“夫子”、“尊敬的老师”之意;耶稣复活后,他们继续如此称呼祂,但不再是作为他们的老师,而是作为他们祈祷的对象,并以第三人称提及祂为“主”或“我们的主”。
对保罗来说,认耶稣为主就是承认耶稣分享了独一真神的地位、性情、圣洁、权柄、能力、威荣及永恒。下列事实支持这个结论:(一)在希腊文的旧约圣经(七十士译本)中,用“主”字翻译希伯来文“耶和华”的名,49有超过六千次之多。此点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二)他将“主”字在其中原指 神的一些旧约经文应用在基督身上,好像不觉得这样做有任何不对(例如:二10-11,参赛四十五23;罗十四11)。(三)他把基督与 神并列,意味着二者享有同样的神性(例如:二者同为恩惠平安之源,一2)。(四)对一个犹太人来说,只有 神配作祈祷的对象,但保罗认为“主耶稣基督的名”正是“所有在各地”的圣徒呼求的对象(林前一2,十六22;罗十12-14)。50
本节说“耶稣基督”,前节说“基督耶稣”,两种次序在信中交替运用,似乎表示次序的更换对意思没有多大的影响。51
“愿……临到”是译本加上的;像保罗书信所有的卷首问安语一样,本节在原文并无动词。不过以弗所书一章一至三节一段与彼得前书一章一至三节在体裁上颇为相似,而后者的问安语是用愿望语气52的动词表达的,因此我们也许可以由此推论,保罗的问安语其实隐含了愿望语气的动词,只不过他没有明写出来而已。更重要的一点是,保罗把希腊书信一般的问安语化为一句有效的祝福话:因为此句并非仅只表达一种愿望,而是藉着使徒的宣告,作成在收信人身上的一种赐与,就如大祭司亚伦及其儿子奉耶和华的名为以色列人祝福时,“上主……就赐福给他们”(民六22-27);亦好像耶稣的门徒奉差遣向接待他们的人宣告“愿平安归与这家”时,平安便真的临到那一家(路十5;参太十12-13)。53若此解释正确,保罗问安语的意思,其实是宣告 神的祝福会在教会的聚会中(此信会读出来给众人听,参西四16;帖前五27),特别临到那些懂得用信心接受祝福的人。54
在开首的这两节经文里,基督的名字出现了三次,每一次都与基督徒的生命有关:“基督耶稣的仆人”按原意是指得到 神特别委派的保罗和提摩太,但如上文指出,在一个较普遍的层次上,所有信徒皆为“基督的奴仆”(林前七22);所以我们皆当向基督全然委身,以不贰之心向我们所属之主效忠。“在基督耶稣里的圣徒”这称谓提醒我们, 神赐了给我们崇高的地位和使命:作为 神的子民,教会有责任“宣扬那召〔我〕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我们既已在地位上分别为圣,也就当倚仗那常与我们同在的基督(参四13)在实际生活上成为圣洁(二12-16)。“从我们的父 神和主耶稣基督”这句话向我们指出了一切福泽的源头,并邀请我们把所要的告诉祂,让祂“照祂在基督耶稣里荣耀的丰富,满足〔我〕们一切的需要”(四6、19)。
45 因此读者可参较笔者对加一3的诠译(真理11-12)。帖前一2;帖后一2;多一4的问安也是用“恩惠平安”,此语在提前一2及提后一2扩充为“恩惠、怜悯、平安”。
46 分别见:徒十五23;廿三26;雅一1;及拉四17;但四1;六25。在拉丁文的信札中,写信人会祝收信人身体健康(参约叁2)。
47 以上理由见Hawthorne12.
48 在“阿爸、父”一词中(罗八15;加四6),前者为亚兰文的直译,后者是希腊文的解释。
49 即以kyrios翻译YHWH; 后者称为Tetragrammaton(用四个仆音拼成的神名)。
50 以上两段,主要取材Cranfield, Romans 527-529.
51 在此信中,“耶稣”出现一次(二10),“主耶稣”一次(二19 ),“耶稣基督”四次(一11、19,二11、21),“主耶稣基督”三次(一2,三20,四23);“我主基督耶稣”一次(三8),“基督耶稣”十二(或十一)次(一1重复、6、8、26,二5,三3、12不肯定、14;四7、19、21),“基督”十八(或十九)次(一10、13、15、17、18、20、21、23、27、29,二1、16、30,三7、8、9、12不肯定、18)。这儿的证据,和下面的一项观察合:在保罗的书信中,初时以“耶稣基督”这次序居多,但“基督耶稣”后来居上,结果的情形与起初的刚好相反(Hendriksen, Timothy and Titus 51 n.19;参该处所提对此现象一个可能的解释)。在这两个复合名词与简单的称号(即“基督”)之间,除了前者比后者较为强调及更表尊敬之外,没有其它分别(I.H. Marshall, IBD 777c-778a; W. Grundmann, TDNT IX 552-553, TDNTA 1322)。参上面注18。
52 希腊文的optative mood;见彼前一2(彼后一2亦用同一语气的同一动词)。
53 比较约贰3“恩惠……必常与我们同在”(和合)。原文用的动词为将来时式、实事语气(future indicative).
54 Hendriksen, Thessalonians 43-45.
二 感恩(一3-8)
3我每逢想到你们,就感谢我的 神;
4每次为你们大家祈求的时候,总是欢欢喜喜的祈求。
5为了你们从头一天直到现在都在福音的事工上有分,我就感谢我的 神。
6我深信那在你们中间开始了美好工作的,到了基督耶稣的日子,必成全这工作。
7为你们众人我有这样的意念是很恰当的,因为你们常常在我的心里,无论我是在捆锁之中,或是在辩护和证实福音的时候,你们都和我一同分享 神的恩典。
8我是怎样以基督耶稣的心肠,切切的想念你们众人,这是 神可以为我作证的。
向神明表示感谢是希腊私人信札(但非公函)常用的体裁。55在保罗的书信中,除了加拉太书、提摩太前书及提多书以外,都有向 神感恩的话紧随于卷首问安之后。56就如他将明确的基督教涵义注入通常的问安格式中,他也把感恩此项目按照他自己独特的方式来加以发扬。希腊信札的惯例,往往是因得脱危难而向神明感谢,但保罗感恩的内容,则随着各教会不同的情况而有所分别,并且有预告书信内容的作用。57原文主要的格式分为两种:(一)动词之后用二或三个分词(腓一3-6;西一3-6;帖前一2-4;门4-5);(二)动词之后用“因为”一词(罗一8;林前一4-5;帖后一3)。此外还有一种礼仪或格式,以“我们主耶稣基督的父 神是应当称颂的”这句话开始(林后一3;弗一3;参彼前一3)。保罗在此用了颇长的篇幅(6节)为腓立比教会感恩,反映了使徒与此教会间的亲密关系。
55 H. Conzelmann, TDNT IX 408 with n. 14. TDNTA 1307.
56 由于加拉太的信徒离开了基督的福音去归向“另一个福音”,保罗便好像找不到感恩的理由。在提摩太前书及提多书,保罗似乎急于吩咐提摩太要提防错谬的教训,及指示提多有关设立教会长老/监督的事,因而省去感恩的话。
57 Russell, 'Letter Structure' 298 参下面第III页。
1. 感谢的原因(一3-6)
一3“我每逢想到你们,就感谢我的 神”58
这里正如在罗马书一章八节,哥林多前书一章四节,腓利门书四节一样,保罗以他个人的名义感谢他的 神。在其它地方,保罗用众数第一人称说,“我们……感谢 神”(西一3;帖前一2);而两次的“我们”都包括提摩太在内,这清楚表示提摩太并不真正有份写这封信(一1)。“感谢”一词,不论动词或名词,在新约绝大多数指对 神的感恩。59保罗能够称 神为“我的 神”(参诗廿二1,六十三1等),表示他清楚地感觉到他与“所归属所事奉的 神”(徒廿七23)之间那种亲密的关系。“我的 神”此语在保罗书信中另外出现四次”(四19;罗一8;林后十二21;门4)。
“每逢想到你们”这句在原文几乎每一个字都可以有两种不同的解释。(一)译为“想念”(和合)一词,可指“想起”(当圣)=回忆,或指“提起”=在祈祷中提及(罗一9和合;弗一16;帖前一2;门4和合、现中、当圣、新译)。有些学者认为在本节这字亦有“提起”的意思。60可是,本节的“想念”是个单字,和上述四节经文“提起”的文法结构不同。61下面讨论的一点亦是支持“想念”而非“提起”的意思。(二)“每逢想到”似应翻译为“全部的想念”,才符合原文所用的结构;所指的不是“每一次”的想念,而是想念的“全部”。62正因为原文是指“全部”而非指“每次”,“想念”比“提起”较为适合(我们可以说“每次想起”和“每次提起”,但只能说“全部的想念”而不能说“全部的提起”)。(三)中译“想到你们”意即腓立比教会是保罗想念的对象;但是原文的意思可说是模棱两可的,亦可指保罗是腓立比教会想念的对象。63若接受后一个意思,本节便可视为保罗多谢腓立比教会之馈赠的一种含蓄的说法,也是他感谢 神的原因。64不过要接受这一个意思至少有两点困难:第一、若保罗的意思是要说“你们想念我”,原文理应有“我”字,但事实却没有。第二、保罗在书信卷首感恩部份用“想念/提及”这个字,另外还有五次(本段上文所提四处;提后一3),全部都是保罗想念或提及读者,而不是保罗被他们想念或提及;这个字在保罗书信中唯一出现的另一次,虽然确是指帖撒罗尼迦的信徒“常常怀念”保罗及其同工(帖前三6),但那并不是在卷首的感恩部份。基于这两个因素,“想到你们”比“你们想到我”较为正确。(四)中译“逢”字,把原文的介系词及结构解为指感恩的时候。65虽然保罗书信的卷首感恩部份通常不是用这个介系词引入感恩的原因,66但此处的结构和哥林多前书一章四节一样,而同样的结构在本书一章五节亦是用来表达原因;所以笔者认为,如此解释本句,67比一般中译法更好。
总结“每逢想到你们”此句的讨论,保罗的意思似乎是这样:他对腓立比教会整体性的回忆,亦即腓立比教会所留给他整体性的印象,非常美好,这整体性的回忆就是他感谢 神的原因。
一4“每次为你们大家祈求的时候,总是欢欢喜喜的祈求”
“总”字在原文作“常常”(和合),且是在“每次”之前。本节首句若连于第三节,一章三至四节上便变成这样:“我常常每次为你们祈求的时候都……感谢我的 神”;68不过一般中英译本都把本节看为完整的一句。69按此解释,保罗并不是说他每次祷告都必定为腓立比教会祈求,70而是说他每次为他们祈求71都是“怀着喜乐的心”(现中);“常常”一字的涵义,是由后一句界定的。祈求的对象自然和感谢的对象相同,即是“我的 神”,这是保罗书信惯用的;不过在其私祷中保罗亦曾向主耶稣祈求(林后十二8)。72
“祈求”与“祷告”(一9;原文分别为名词及动词)的意思略为不同。作动词用时,“祷告”泛指向 神祈祷,此词本身并不表示祈祷的内容(例如耶稣常常独自祈祷:路五16,六12,九18),虽然偶尔也用来指明确的请求(例如:路廿二41-42;帖后一11);“祈求”则指为明确的需要向 神请求帮助和供应(例如:罗一10;帖前三10),或是向人提出请求(例如:林后八4;加四12)。至于两个词作名词用时,大致上亦保持这分别:“祷告”的涵义较广,“祈求”指较明确的请求(例如,参较徒十31及路一13)。73“祈求”往往有“代求”的意思(例如:罗十1;弗六18-19),在本节明显地亦是如此。74保罗晓得腓立比的信徒仍有未臻完善之处(例如二3-4,四2-3),并且面对错谬教训的威胁及不良榜样的影响(三2、18-19),他就为他们这些需要时常向 神祈求。保罗强调他的祈求是为他们“众人”的(和合)──好像说他绝不嘉许他们中间有纷争的现象,更无意偏袒任何一方(参一2注释)。
“欢欢喜喜的”直译是“带着喜乐”(参上引现中本之翻译)。保罗在信中强调喜乐(参一18、25,二2、17-18、28-29,三1,四1、4、10),是本书的特色之一;保罗于卷首即提到喜乐,定下了全书的情绪状态。然而,“喜乐”是一种怎样的状态?从本书可见,保罗所受的捆锁、别人对他的恶意、预见自己可能会殉道的前景,都没有使他失去喜乐(一13-14、17-18、20-21,二17);喜乐好像是一样不为外面的事物或环境所左右的东西。然而,保罗的喜乐却又好像是由外在的因素引起或至少受其影响的:他所以能“怀着喜乐的心”为腓立比的信徒祈求,是因为从开始他们便一直在传福音的事上和他同工(一4-5);他们若积极地响应保罗的呼吁,达到和谐一致的地步,他便会“得到完全的喜乐”(二2,现中);以巴弗提若因病重不治而死,便会使保罗“忧上加忧”(二27;忧愁与喜乐是相对的,参林后二3,六10),幸而他如今得以病愈,这便成为保罗及腓立比信徒喜乐的原因(二28-29);他也因腓立比信徒对他的思念而“大大的喜乐”(四10)。这两方面的事实好像自相矛盾;但有一点是不容置疑的:保罗一再劝勉信徒“要喜乐”、“要靠着主喜乐”、“要靠主常常喜乐”(四4,三1),这就清楚表示喜乐不仅为一种情绪状态而已,因为快乐的情绪并非“命有就有”的。
然则“喜乐”究竟为何物呢?喜乐不是地上的、属人的欢乐;它是圣灵所结的果子(加五22),是“在圣灵里”,即是“圣灵所赐”的(罗十四17,当圣)。这喜乐是“在信心上”的(腓一25),是赐盼望的 神因信赐给信徒的(罗十五13),它与因信而来的盼望有密切的关系(罗十二12)──盼望就是喜乐的部份基础。尤其值得留意的是:保罗告诉信徒要“靠着主”喜乐。此词直译是“在主里”,但在这两段经文(三1,四4),它的意思可能是以主为喜乐的原因:就如诗人说“义人……应当靠耶和华欢喜快乐”(讨卅三1;参卅二11),75由于耶和华是全权的创造主、审判者及拯救者(诗卅三4-20);照样,保罗说信徒当以主为乐──由于祂是救赎主,是一切福泽的来源,是信徒等候的对象,并且快要再临把救恩带进最后完全的地步(一1-2,三20-21,四5)。由此可见,对保罗来说,喜乐和信心、盼望、主自己有不可分的关系。喜乐可说是一种对生命深邃、坚定、积极的了解及态度,不论环境或际遇如何,不管所经历的事带来情绪上的快乐或忧伤,都存着信心与盼望,认定全权之主在掌管一切,并以祂的荣美及救赎之恩典与福泽为欢喜快乐的因由。76
一5“为了你们从头一天直到现在都在福音的事工上有分,我就感谢我的 神” 后面一句是新译本加上去的,原文并无此句。这翻译假定了前面一句应连于第三节,因而把该节的“我……就感谢我的 神”在本节重复一次。按此了解,第四节便有插入句的性质。支持此见解的学者提出下列理由:(一)若非把本节看为保罗感谢 神的理由,“感谢”便缺少了受事词;(二)本节开首的介系词于他处亦与“感谢”或其它同义词连用(如林前一4;林后九15),77但并无与“祈求”连用以表达祈求的原因;(三)本节开首的结构亦不能连于“怀着喜乐的心”,若要这样,介系词之前应有冠词。78但这些理由皆不足以支持有关的论点,因为:(一)“感谢”的受事词若可以从上下文理得知,便不必明明写出来(参太十五36),保罗显然是为了腓立比的信徒而感谢 神;按笔者的了解,一章三节事实已明确地指出了感谢的原因(见该处注释)。(二)本节开首的介系词结构,并不表达祈求的原因,而是表达为何保罗的祈求总是欢欢喜喜的,就如这结构在哥林多前书一章四节表达了保罗常为读者感谢 神的原因。(三)介系词之前缺少冠词是符合普通(即非文学性)的希腊文体裁的。此外,鉴于“喜乐”在本书中的显著地位,大概是不会在一句插入句中引介出来的。79最自然的解释,是将本节看为指出“怀着喜乐的心”(此句在原文有强调的意思)的原因。80
“你们……在福音的事工上有分”此句原文直译为“你们为了福音(之推展)的团契(相交、参与、合伙)。81(一)这话不是指腓立比的信徒一同有份于基督救恩的信息,82因为原文所用的介系词,不应解为“有份于”,而是“为了……之好处”之意。83(二)这话也不是单指腓立比的信徒彼此“同心合意兴旺福音”(和合,参当圣),因为本段(一3-8)是谈及保罗与腓立比信徒的个人关系,而且第七节明明提到“你们……和我一同分享”,所用的字是与本节“有分”同一字根的,84可见本节的“参与”,是指腓立比信徒与保罗一同参与。(三)这话亦不能解为“我与你们的团契”,是保罗与腓立比信徒相交的事实,因为原文的结构在其它经文有这意思的时候,相交的对象是基督或圣灵,而不是人。85(四)较为可能的看法,是把这里的“有分”一词解为指腓立比人对保罗在金钱方面的帮助,相等于“馈赠”、“捐资”或“慷慨”之意。86此解释可从下列的事实获得支持:“有分”一词于四章十五节(现中)至少包括腓立比人对保罗的资助之意;此词于罗马书十五章廿六节;哥林多后书九章十三节的意思正是“捐款”、“捐输”;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六章一节提到“捐献给圣徒的事”,又于使徒行传廿四章十七节忆述他如何“带着赒济本国的捐项”(和合)上耶路撒冷,两次用来表达“为圣徒”、“为本国”之意的原文结构,正是本节“为了福音”所用的一样。87另一方面,比较本段(一3-8)及四章十至十八节的上下文理,可见后一段清楚表明保罗是为了腓立比人最近一次的礼物而“大大的喜乐”(四10、18),但前一段是一般性的,保罗以他们自始迄今“在传福音的工作上都协助我”(现中)为“总是欢欢喜喜的祈求”之理由,因此不宜将此处“有分”的意思,局限于金钱上的帮助。(五)正确的解释,是给予“有分”一词最广的涵义,指腓立比人全心全意积极参与保罗的工作,成为他的合伙人;这种参与或合伙是“为了福音”,即是为了使福音得以继续传扬,而参与的方式不单限于金钱上的帮助,也包括他们与保罗同心(参一15b-16)、为保罗祈求(一19)、与保罗一同为福音受苦(一29-30),并且持守真道,“为了福音的信仰齐心努力”(二15-16,一27)。88
“福音”是保罗特别常用的一个名词。在保罗书信中,此词出现六十次(占新约全部次数约七成),有二十三次是单独(即不加解释或形容词)使用的,而腓立比书占其中八次(一5、7、12、16、27b,二22,四3、1589)。这用法表示“福音”一词的意思是保罗的读者所熟悉的,因此不必加以解释。90虽然如此,我们将会发现,此词在本书的用法按各段不同的上下文而显出数个不同的重点(见有关经文的注释)。此处先略述“福音”一词的背景及其在新约的基本意义。(一)在希腊语世界中,此词指“好消息”或“给予传佳讯者之赏赐”,亦成了“打胜仗之佳音”的专门名词。帝皇的诞生、成年、登基,对敬奉他的子民来说都是“福音”。这个用法和此词在新约的用法有共通之处:两者分别以西泽及基督的登基为人类的福音,为和平新纪元的开始。但西泽的敬拜可以有许多次的“福音”,而新约只宣告一个福音;前者涉及多个帝皇的登基,后者只宣告一个“ 神的国度”。(二)七十士译本(即希腊文的旧约圣经)没有用单数的“福音”一词,只在撒母耳记下四章十节用复数的“福音”来指“传佳音者之赏赐”,而用另一个字表达“佳音”之意。91但新约既无复数的“福音”,亦从来不用单数的“福音”来指“赏赐”之意,显见此词在新约的用法,肯定不是来自七十士译本的。(三)和希腊文“福音”相应的希伯来名词,在旧约只出现六次,意即“好消息”或“报好信息(而得)的赏赐”;此用法全无宗教涵义,只涉及世俗的意思。可是同字根的希伯来文动词“报好消息”92不但有时用于宗教的意思上(例如:诗四十9,六十八11),而且在以赛亚书四十章及以后的用法极为重要(例如:四十9,四十一27,五十二7,六十6,六十一1)。在此报喜讯者宣告 神普世性的胜利开创了救恩的纪元(五十二7),此信息是为万国的,外族人自己将要传此喜讯(六十6)。这个用法就是新约“福音”一词的背景。93(四)此词在新约的基本意思,也是 神已介入历史施行拯救的好信息──在耶稣基督身上, 神成就了祂对以色列民的应许,为祂的子民开启了救恩的门路(路一68-73);先知以赛亚的话(赛六十一1-2:“至高的上主……拣选了我,要我向贫穷的人传佳音。……他差遣我宣布:上主拯救他子民的恩年”,现中)在基督身上得到了完全的和最终的应验(路四16-21)。
在本节,“福音”一词的重点不在于所宣讲的信息,而是在于“宣扬福音”(当圣)和建立教会的整个工作(参林后八18;帖前三2);保罗被委为外族人的使徒去从事这项工作(罗十一13;加二7;徒九15,廿二21,廿六17-18),腓立比人由于积极和不断地参与这工作,就在这“福音的事工上有分”,成为保罗在福音事工上的伙伴。
保罗说,他们的参与是“从头一天直到现在”的。“从头一天”指从保罗最初传福音给腓立比人,在该处成立教会时开始(徒十六14-15、34-35):吕底亚信了福音之后,不但立刻接待保罗及其同工,而且她的家随即成了腓立比信徒的聚会处(徒十六15、40);保罗还与他们同在之时,其中一些人跟他“在福音的事工上一同劳苦”(腓四3);他们在保罗被逼离开腓立比之后,也继续为福音的事工努力(否则他们不会有反对者,也不需要面对争战,一28、30)。保罗在帖撒罗尼迦的时候,他们“不只一次”派人供给他的需要(四16,现中)。他在哥林多有缺乏的时候,也是由一些“从马其顿来的弟兄们”补足(林后十一9;参徒十八5);根据腓立比书四章十五节的提示,就算这些信徒并非全部属于腓立比教会,这次帮助的主要来源,想必亦是腓立比教会。这教会(和马其顿其它的教会)对保罗在外族教会中发起赈济耶路撒冷教会的募捐运动,反应热烈,获得保罗的赞赏(林后八1-5)。94到了保罗写此信前不久,他们又打发以巴弗提再一次供应了保罗的需要(腓二25,四18);保罗又为他们作见证说,“其实你们一向都在想念我,只是没有机会表示”(四10)。
“直到现在”此语,可指时间方面相隔甚久,亦可指一种延续的、不受打扰的情况。95在本节,两个意思都可包括在内:保罗在第二次的布道旅程于腓立比传福音,和他在罗马狱中写此信时,相隔至少十年;而腓立比教会在此段不短的日子里,一直是保罗的福音伙伴。这也表示在这教会中没有发生任何使保罗大为不安或深觉焦虑的事情。96
一6“我深信”
此句原文作“我确信这一件事”,有强调所深信的事之意。97有释经者把此句连于第四节,而得到下面的意思:保罗所以能欢欢喜喜的祈求,部份是由于他深信他的祈求不会落空。98可是从原文文法结构的角度来看,“我深信”是个分词,与第四节第二个“祈求”(原文亦包括一个分词)一同附属于第三节的动词“我……感谢”。换言之,第四节表示,保罗的感恩是与带着喜乐的祈求相连的;第六节则表示,保罗的感恩是和这里的信念密切相关的。更准确一点来说,保罗感谢 神的原因有二:直接的原因在第三节(即保罗对腓立比教会整体性的回忆),第四至五节可说解释了这个原因(即保罗因腓立比的信徒一直做他的福音伙伴,他总是怀着喜乐的心为他们祈求);终极的原因则在本节( 神必完成祂所开始的善工)。
“那在你们中间开始了美好工作的……必成全这工作”
“那”所指的自然是第三节所提的“ 神”(现中本及当圣皆在翻译上表明此点)。但这里的“工作”指甚么,则有两个不同的解释。第一个看法认为,此工作就是第五节所说的,即腓立比信徒全心参与福音的事工,在此事上成为保罗的伙伴,而保罗的信念,就是 神会完成这“在你们当中”(现中)既已开始的善工;直到基督的日子,腓立比教会将会继续不断参与及支持宣扬福音的工作。99第二个看法则认为, 神所开始的善工,就是当腓立比人接受保罗所传的福音时, 神在他们生命中(“在你们心里”,和合、当圣)开始的恩典之工;而他们随后对福音事工的积极参与,是此内在的恩典之工的外在明证。100后一个看法较为工确,因为;(一)二章十三节提到“ 神……在你们里面动工”,所指的也是内在的恩典之工(见该处注释)。(二)加拉太书三章三节“开始……成全”二字,与本节所用的相同;虽然“成全”一字在该节的意思可能与本节不同,101但“开始”则显然是指加拉太人最初领受圣灵之时,他们基督徒生命的开始。(三)“工作”一字的原文,在七十士译本用来指 神创造之工有无数次之多(例如:创二2-3),102“这美好的工作”(当圣)更使人想起 神如何“看他所创造的一切非常好”(创一31);在此提示之下,本节的“善工”解为属灵的新创造是非常恰当的(参林后四6,五17)。103从下面“到了”一词(原文与第5节“直到”相同)看来,“成全”在此可能有“继续这件工作直到完成为止”之意。104
“到了基督耶稣的日子”
这就是 神的救赎工作最后完成的时间。在旧约里,“耶和华的日子”有时指最近的将来的一个日子, 神要在其中特别显明祂的拯救或审判(例如:摩五18);但许多时候,尤其在犹大被掳后先知的预言中,此日是指 神最后要在地上建立祂的国度,为祂忠信的子民带来救恩,对不信从者施行审判的日子(例如:珥三14-21;番一14-18)。在新约里,这“ 神的日子”(彼后三12)通常被称为“主的日子”(林前五5;帖前五2;帖后二2;彼后三10)、“主耶稣的日子”(林后一14)、“主耶稣基督的日子”(林前一8)、“基督耶稣的日子”(本节)、“基督的日子”(腓一10,二16)、“那日子”(帖后一10;提后一18)。在这些句子中,“日子”并不是指日历上的一天(廿四小时),而是代表 神于末期结束现今的世代,引进新纪元的那段时间。这些句子及其所属的经文显示, 神要藉着基督在末日显现,把祂的救赎计划带进最后完成的阶段,但同时亦表明“基督的日子”的一个重大意义,就是那是个审判的日子,不但对不信者如是,对教会(林前一8;腓一10)甚至使徒本身(腓二16;林后一14)亦如是,因此对信徒来说,这日子是追求圣洁生活的一个主要动机。105不过在本节“审判”的意思并不明显,“基督耶稣的日子”的重点,在于救恩最后完成的一面。
本节指出了救恩的开始、持续及完成,都是 神的工作:腓立比教会的首名信徒吕底亚得以身于“圣徒”之列,是因为“主开启她的心,使她留心听保罗所讲的”福音(徒十六14;参路廿四45); 神的道在信的人里面运行(帖前二13), 神自己也在他们里面动工,使他们“既愿意又能够实行他的旨意”(腓二13),并且祂“会继续这工作,在耶稣基督再来的日子完成它”(现中)。换言之,信徒得以在地位上成圣(一1)、在生活上日趋圣洁(二14-15)以及至终“完全成圣”(帖前五23;腓三21),端赖 神主动的恩典和大能的保守(彼前一5)。另一方面,虽然本节提出了 神的主动和信实(参诗八十15;赛四十八12-13),但保罗并没有忽视信徒当尽的责任(一27,二12,四1)。事实上,保罗在本节表达的信念,很可能(至少部份)就是基于上一节所提的事实:由于腓立比人在福音事工上的坚忍,保罗深信 神必会在他们身上坚立已开始的恩典之工,直至完成为止(现中于本节开头加上“因此”二字,反映了这种逻辑关系)。本节的“深信”和帖撒罗尼迦前书一章四节的“我们知道”可说互相比美,两者所用的逻辑都是:信徒生命的佳美表现,就是 神恩典的明证。106
58 此句有古卷作“我本人感谢我们的主”。接受此说法的注释者认为,保罗如此强调“我本人”,是因他知道腓立比人觉得他对于他们的馈赠,欣赏略嫌不足(Kennedy 418; Michael 9)。但此说法难以成立,因为(一)抄本的支持不强;(二)保罗感恩的对象总是 神而不是“主”;(三)“我本人”意味着他和提摩太、或是他和腓立比人之间的一种对比,但此种假设的对比在全书中并无出现(Mu/ller 38 n.1; Collange 43)。
59 在路十七16指对耶稣,在罗十六4指对保罗的两位同工的感谢;徒廿四3则是一种表示尊敬的辞令式说法。见H.H. Esser, NIDNTT III 818.
60 O. Michel, TDNT IV 678; K.H. Bartels, NIDNTT III 246.
61 该四处于名词之后还有poieisthai的分词。此分词于腓一4才与“祈求”一字连着用。
62 原文于形容词与名词之间有冠词,非pasei mneiai,乃pasei tei mneiai, 参BDF 275(3); MHT 3.200; B. Reicke, TDNT V 887; Lightfoot 82; Vincent 6; Moule xxxiii.
63 即是可把hymon看为objective genitive或subjective genitive; 参MHT 3.207.
64 例如:Martin (NCB)63-64,15.
65 epi + dative=at the time of , on the occasion of(MM234s.v.).
66 Hawthorne 16; 参正文于注57之后关于感谢格式的话。
67 epi + dative=on account of , on the basis of(Kennedy 418; Wuest 31).
68 见Nestle-Aland的标点符号。
69 参和合、现中、当圣;AV,RV,RSV,NEB,NASB.
70 Cf. Vincent 6; 10-11, Hawthorne 16-17认为第三节的下半epi pasei ter mneiai一句暗示,保罗按照犹太人的习惯有固定的正式祈祷时间,而每次他都提及腓立比的教会。但原句中有冠词,对此解释不利(参正一3之讨论)。
71 在此介系词hyper=for (H. Riesemfeld, TDNT VIII 514), 第二个“祈求”原文的分词为“关身体态”(middle voice),表示保罗全然投入此代祷的行动(Moule 13)。
72 H. Conzelmann, TDNT IX 413.
73 H. Greeven, TDNT II 807, TDNTA284; H. Scho/nweiss, NIDNTT II 855, 但亦参四6之下注释,注66.
74 H. Scho/nweiss, NIDNTT II 861. H. Greeven(TDNT II 41, TDNTA 144)则认为在本节“请求”的成份并不明显。
75 “靠耶和华欢喜”在七十士译本(诗卅一11;卅二1)分别为epi kyrion及en toi kyrioi,后者与腓三1及四4“靠着主”的原文相同(en kyrioi──缺冠词,但在意思上并无分别)。
76 有关“喜乐”的讨论,参:冯,真理344-345;Hawthorne 17-18; Bruce 76; H. Conzelmann, TDNT IX 369-370, TDNTA 1300.
77 有关的结构为epi + dative.
78 Cf. Vincent 6; Mu/ller 40; Martin (TNTC)60,(NCB) 64.
79 Hawthorne 18-19; Loh-Nida 10-11关于第(三)点,留意本节“从头一天直到现在”一句之前亦是没有冠词的; 参MHT1.236(addition to p.84). 3.187.
80 Cf. NEB, NASB, NIV, TEV.
81 陈22谓“原文‘兴旺’和合是‘团契’、‘相交’的意思”,这是错误的;“同心合意”(和合、当圣)的原文,才是“团契”、“相交”之意。参:毛51-52.
82 Cf. F. Hauck, TDNT III 805, TDNTA 449; G. Friedrich, TDNT II 732, TDNTA 271; J. Schattenmann, NIDNTT I 643.
83 即是说,不应把此处的eis + accusative当作en + dative来解释。除了路加(也许还有马可)之外,新约的作者通常不会把前者当作后者;见:M.J. Harris, NIDNTT III 1186; Zerwick 107; MHT 3.256.
84 Koinonia(4)...synkoinonos(7).
85 Vincent 7.见koinonia + objective genitive于腓二1;林前一9;林后十三13等处的用法。
86 E. g. Martin (NCB)65.
87 Kennedy 419即是以eis + accusative表达款项的用途或“目的地”。
88 Michael 5-6; Mu/ller 41; Hawthorne 19.
89 此词于本书出现唯一的另一次,是在一27a(“基督的福音”)。
90 G. Friedrich, TDNT II 727,729, TDNTA 270.
91 希腊文分别为euangelion, ta euangelia, he euangelia.
92 此词(basar)在七十士译本的翻译,与新约“传福音”此动词相同,即euangelizomai.
93 G. Friedrich, TDNT II 721-722, 724-725, 707-710; TDNTA 269-270, 267, Cf. O'B. rien, 'Gospel' 214-215.
94 有关外族教会对耶路撒冷教会捐赀的属灵意义,可参:冯,真理119; 鉴于此属灵意义,保罗的募捐运动乃是福音事工的一部份。
95 G. Sta/hlin, TDNT IV 1107, 此句原文为achri tou nyn; Wuest(32; Nuggets 116) 谓“现在”之前的冠词,乃是保罗暗指腓立比人最近送来之礼物的方法。但此说不能成立,因为不论在罗八22出现的同一句子,或是在福音书中出现的同义句中(heos tou nyn, 可十三19=太廿四21),冠词都没有这种特别的作用。
96 Bruce 7.
97 Cf. NEB; NIV; AV, RV, NASB原文auto touto为accusative of the inner object (Robertson, Pictures 4,436) 或accusative of general reference(Hawthorne 21), 其意思是“只此一事(而无他)”;参MHT 3.45, 246; BDF 154, 290(4).
98 Michael 12.
99 Lightfoot 84; Wuest 32; Collange 45; Hawthorne 21, Swift, 'Theme and Structure' 237-238尤其强调,本节应沿此路线解释。
100 Vincent 8; Kennedy 419; Michael 13; Mu/ller 42; Martin (TNTC)61,(NCB) 65; Hendriksen 54-55; Loh-Nida 12; Bruce 7.
101 参:冯,真理192.
102 J. Bertram, TDNT II 637, TDNTA 251(s.v. ergon).
103 支持后一个看法的学者,还有W. Grundmann, TDNT I 17, TDNTA 3; A. Oepke, TDNT II 539, TDNTA 233; J. Bertram, TDNT II 642-643, TDNTA 251-252; H. Preisker, TDNT IV 722, H.C. Hahn(NIDNTT III 1151)似乎把本节的“工作”解为基督借着使徒做的宣教工作,其含意亦与后一个看法相符。
104 即是说,原文epitelessei = progressive future(Burton 600; 虽然Idiom 10对此表示怀疑)。参现中、当圣;RSV, NEB, NIV, TEV; G. Delling, TDNT VIII 62, TDNTA 1163; Moule 14. Barclay 16认为“开始”及“成全”二字的原文在这儿具有其专门意义,分别指开始及完成一次献祭。前一个字在古典希腊文确是那个意思,但在后期希腊文其意思已完全变成简单的“开始”(MM s.v. enarchomai);后一个字在后期希腊文仍可有其专门意义,但此字非常普通的意思是“完成”任何的工作或责任(MM s.v. epiteleo)。不论在本节或加三3,献祭的意思与文理不符。
105 Ladd, Theology 554-555; G. von Rad, TDNT II 945-46,TDNTA 309; G. Delling. TDNT II 52, TDNTA 310.
106 Moule xxxiii, 13; Hendriksen 51.
2. 保罗的爱心(一7-8)
一7“为你们众人我有这样的意念是很恰当的”
本节原文开首有“正如”一字,下文却没有“照样”相应(不像西三13那样),在这情形下,“正如”的意思便有点像“因为”(罗一28;林前一6,五7;弗一4)。107这字表明了本节与上面第三至六节的关系:保罗为着他对腓立比教会的整体性回忆而“感谢” 神,他总是带着“喜乐”为他们祈求,并且“深信” 神会完成在他们身上已开始的善工──这是因为他为他们众人存这样的意念是“应当”的(和合),亦是“恰当”的。108“意念”原文是个动词(现中“想念”),在本书出现了十次(一7,二2〔两次〕、5,三15〔两次〕、19,四2、10〔两次〕)。此词的意思不是仅限于思想的范畴(如当圣“我……这样想”),109而是表达了一种同时涉及思想与感情、感性与理性合并的积极行动;在本节与“为”这个介系词连用,意即思想及行动上的关心。110保罗在本句的意思是:我这样关心你们众人是应当的。他随即解释为何这种关心是应当的。
“因为111你们常常在我的心里”
此句原文的构造可以容许另一个译法:“因我常在你们心里”。112按此解释,保罗说他关心腓立比的教会是应当的,因为他在他们心中占了很重要的地位;换言之,这是一种以爱回应爱的情况。本节下半部份亦和这解释协调。另一方面,有两点支持“你们常在我心里”为较正确的译法:(一)第八节“我是怎样……切切的想念你们众人”提示,第七节应为与此平行的意思。(二)原文结构中“我”和“你们”二字的先后次序,与同一结构在其它经文的用法比较之下,表示最自然的看法,是以在前者为行动的主词,在后者为受事词。113在笔者所参考的中英译本及注释书中,绝大多数采纳后者的看法。114“心”代表一个人隐藏在里面的“己”,按保罗惯用的做法,有时特指人的思想(弗一18)、意志(罗二5)或感情(西四8);而在本节所指的,主要是感情的一面,尤其是爱。115
“无论我是在捆锁之中,是在辩护和证实福音的时候”
这里提及两种状况:“在捆锁之中”意即“身在狱中”(当圣);“在辩护和证实福音的时候”116则有两个可能的解释。若把此句解为指使徒直接的福音工作,“辩护”和“证实”代表了此工作的正负二面:前者指除去人心中对福音所存的偏见、误会及其它障碍,后者指直接的宣讲及见证;“辩护”成功,所宣讲的福音才得以“证实”为真确的。117另一个解释把此句看为指保罗间接的福音工作:当他在法庭上受审自辩的时候,其实亦是他“辩明证实福音”(和合)的时候。下面的理由支持这个看法:(一)译为“辩护”的名词,在使徒行传廿二章一节,廿五章十六节,及提摩太后书四章十六节皆指法庭上(至少是法庭式)的申辩,三节经文皆与保罗有关,最后一节和保罗写此信时的情况关系尤为密切。同字根的动词,在使徒行传中多次指保罗于耶路撒冷被捕后(廿一30-34)在不同官长面前的申辩(廿四10,廿五8,廿六1、2、24)。“辩护”不仅是在法庭上向所提出的控罪提供合理的答辩;从耶稣于路加福音十二章十一至十二节及廿一章十二至十五节的话看来,“辩护”亦包括为耶稣作见证。118(二)译为“证实”这个名词,在蒲草纸文献中亦常有法律上的特殊意义,指一项买卖获得“担保”或保证(即卖主向买主保证,有关物品的所有权,确实属于买主)。119此点支持前一点,因为既然“证实”有这种法律上的特殊意义,而“辩护和证实”又是同一回事,那么“辩护”亦应按其特殊意义解释较为合理。按此解释,保罗认为他的受审一方面是为福音辩护,另一方面是以合法的见证人身份“担保”福音的真确性;这种“保证”的含意,也就是听者有接受福音的责任。120本句中“福音”的重点,是在宣讲的信息的内容。像在他之前的彼得和司提反一样(徒四8-12,七2-53),保罗把在法庭上受审的场合化为见证基督的机会;他所关心的其实不是为自己辩护,而是宣扬福音(徒廿四25,廿六27-29;参路廿一12-15)。
按此了解,“为福音辩护和作证”并不是指保罗“从前自由……的时候”(现中),而是指他在耶路撒冷被捕后多次在法庭上为自己申辩,亦即为福音作证,包括这次在罗马等候审讯。121现代中文译本及当代圣经在此加上“自由地”一词,实有误导之嫌,因为在原文没有这意思,而且这译法给读者提供了一个与保罗原意不符的思想:保罗如今身在狱中,他辩明证实福音的机会比不上他享有自由之时那么多。其实,“保罗在自己所租的房子里”受监禁的两年间,他仍然“放胆的传讲 神的国,教导有关主耶稣基督的事,并没有受到甚么禁止”(徒廿八30-31);不但他自己,连别人也晓得他“是派来为福音辩护的”(腓一16)。保罗知道,只要他是在 神所指派的地方, 神委托给他的工作便必会兴旺(提后二9)。122
“你们都和我一同分享 神的恩典”
“你们”在原文为“你们众人”,像本节首句一样。这里的“恩典”若按其普通意义来解释,就是指蒙 神拯救,得享生命的恩典;腓立比人对保罗及其福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就是他们与保罗“一同得恩”(和合)的明证。123不过,“恩典”在原文有冠词,而且“一同分享”显然是响应第五节“有分”一词,124而该节所指的是腓立比人参与保罗的福音工作;基于这两个因素,这里的恩典可能指一种特别的恩典,就是为福音辩护和作证(罗一5,十五15;林前十五10;加二9;弗三7-9),尤其是为基督受苦(腓一29)的“特权”(现中)。125此种特权的含意,就是 神赐足够的能力给为福音劳苦或受苦的仆人(参林后十二9)。
总括本节的讨论,保罗说他对腓立比人(如第3-6节所描写)的关心是应当的,因为他们在他心中占了很重要的地位──由于他们与保罗同享为福音劳苦、为基督受苦的恩典,他们成了保罗的“心上人”。
一8“我是怎样以基督耶稣的心肠,切切的想念你们众人”
“怎样”一词大可以在翻译上省掉,因其意思已由紧随着的一句表达了出来。126译为“心肠”的希腊字只包括所谓高尚的脏腑(如心、肺、肝、肾等),而不包括所谓低下的内脏(肠),前者被视为一些能深深感受到的情绪(如冲动的怒气)的发源地。127“基督耶稣的心肠”其实意即“基督耶稣的爱心”(现中)。“切切的想念”此动词在保罗的用法中常指他渴望和他的主内肢体相见(罗一11;帖前三6;提后一4);这里(像二26一样)没有“要见”一字,所表达的意思更为强烈:他不仅渴望见到他们,而且切切的想念他们。128不过,本节独特之处不在于他对腓立比人的渴想,而在于用来形容此渴想的那句话──“我用基督耶稣的爱心深切地想念你们”(现中)。这句话强而有力地说明了保罗与基督之间完全联合的状况(有时称为保罗的“神秘经验”)。他对信徒的爱心不仅是以基督之爱为榜样(二5),也是住在他里面的基督自己的爱(加二20)。129保罗这种深切的想念不仅渴求与腓立比人见面,亦存着帮助他们坚守生命之道、同心兴旺福音的目的(一25、27,二16;参罗一11)。
“这是 神可以为我作证的”
保罗呼求 神给他作证,有时是在情绪激动之下(林后十一11、31),但不管有无涉及此种情形,他呼求 神的基本原因,是他提及的多数是一些隐藏的行动或动机,是读者本身无法知道的(罗一9;林后一23;帖前二5)。130使徒保罗指着 神起誓的事实,表示马太福音五章卅三至卅七节及雅各书五章十二节“不可起誓”的教训,不应看为在任何环境下皆无例外,绝对地禁止起誓。保罗在此呼求 神见证他对腓立比人深切的爱和渴想,有学者认为是由于他知道腓立比教会中有些人既不信他有权领导他们,也不信他真的爱他们;131或是因腓立比人觉得保罗对他们馈赠的反应不够热烈;132这些臆测都没有证据支持。可以肯定的一点,就是保罗看重此事──要让腓立比人确知他对他们的爱,因此他呼求 神作证;这样,他们就会更容易接受他的教导、劝勉和警告。133第七至八节有过渡性质,一方面衔接第三至六节的感恩,同时引进了第九至十一节的祷告:由于保罗对腓立比人的爱心,使他经常为他们祈求。
107 BDF 453(2).
108 原文dikaios在此可同时具有这两个意思(G. Schrenk, TDNT II 188, TDNTA 170)。“我”在文为调式(emoi),意即:不管别人如何,对我来说这是恣应当的。
109 Idiom 65同。J. Goetzmann(NIDNTT II 617)认为所指的是思想的内容,过于思维的过程。
110 Martin (NCB)66; H. Riesenfield, TDNT VIII 508; J. Bertram, TDNT IX 233, TDNTA 1279; Michael 14; Kennedy 420.
111 原文所用的结构(dia to + infinitive)在保罗书信中只有这一次(MHT3.142-143)。
112 RV mg., NEB; Hawthorne 22-23, MHT 3.23举列说明闪族语法用单数的“心”字来指一组人的时候,包括本节;这表示作者赞成“我在你们心里”此译法。但若这是保罗的原意,他大抵会用复数的“心”字,意思便会非常清楚(Moule 15)。
113 比较:
1. 本节:dia to echein me...hymas
2. 约二24:dia to auton ginoskein pantas “因为祂知道所有的人”
3. 徒四2:dia to didaskein autous ton laon“因他们教训百姓”(和合)
后二节的文理清楚表明原文结构的意思;比较之下,本节此句的意思应是“因我有你们在(我)心里”。Hawthorne 23提出的十四节经文中,只有上面两节所用的结构是与本节所用的真正相同,其它的都不适合用来跟本节比较:第一组的经文(太廿四12……徒廿七9),结构中只有一个所谓“受事位的主词”(accusative subject,其实是accusative of general reference—来七23连这个也没有);在其余的经节中,路十八5及徒廿七4皆缺受事位的受事词(accusative object),来十2则缺受事位的主词;而在上述所有的经文中,意思都是明显的。
114 E.G.: Lightfoot 84; Vincent 9; Michael 15; Loh-Nida 13; Bruce 11.
115 Cranfield, Romans 118; J. Behm. TDNT III 612.
116 “辩护”和“证实”二字在原文附属同一个冠词,表示二者构成一个单元。
117 Lightfoot 85; Wuest 33.
118 Marshall, Acts 353.
119 MM 108(s.v. Behaiosis); Kennedy 420
120 H. Schlier, TDNT I 603, TDNTA 103; H. Scho/nweiss, NIDNTT I 659-660.
121 Martin (NCB)67; Hawthorne 24认为所指的乃将要进行,或正在进行中或刚告结束的一次申辩。
122 参较Bruce 10对GNB(=TEV)本节翻译的评论。
123 E.g. Kennedy 420.“一同分享”在原文是个名词(“一同分享者”),在新约中另外只出现了三次(罗十一17;林前九23;启一9)
124 这两个字是同一字根的:参上面注84。
125 E.g.: Mu/ller 43; Beare 53; Manson, Studies 151; Hawthorne 23; G. Friedrich, TDNT II 733; Panilulam, Koinonia 84.
126 换言之,原文hos的意思为'that'(TEV)多过'how'; Hawthorne 24-25.
127 H. Ko/ster, TDNT VII 548-549, TDNTA 1067.
128 参考与此动词同字根的三个字:形容词epipothetos(腓四1)、名词epipothesis (林后七7、11)和epipothia(罗十五23)。
129 H. Ko/ster, TDNT VII 556.
130 H. Strathmann, TDNT IV491. 在帖前二5,保罗区别两件事:“我们从来不说奉承的话”和“我们并没有借故起贪心”;前者是帖撒罗尼迦人知道的,后者则有 神为证。帖前二10提到“你们和 神都可以作证”,意思可能是:到你们所知的程度,你们可以作证;超过了这个范围,有 神为证(Cranfield, Romans 75n.4)。
131 Hawthorne 24.
132 Kennedy 420-421; Michael 17-18.
133 Hendriksen 57.
三 祷告(一9-11)
9我所祷告的,是要你们的爱心,在充足的知识和各样的见识上,多而又多,
10使你们可以辨别是非,成为真诚无可指摘的人,直到基督的日子,
11靠着耶稣基督结满了公义的果子,使 神得着荣耀和赞美。
保罗屡次于卷首感恩之后,随即向收信人保证他常为他们祷告,并说明他祈求的内容(罗一9-10;弗一16-23;西一3、9-14;帖后一11-12;门4、6;帖前一2;提后一3──最后两处没有提及祷告的内容)。本段是另一个例子;他在第四节已提到为他们祈求时总是怀着喜乐的心,在这里他进一步表明他祈求的内容和目的。
1. 祈求的内容(一9)
一9“我所祷告的,是要你们的爱心……多而又多”
“祷告”的意义比“祈求”较广(见一4注释),但本节所提的其实是保罗为腓立比人代求的内容。134“祷告”在原文是个现在时态的动词,表示保罗经常(自然也包括此刻)为他们这样祈求。保罗在此没有明说他所指的是何种的“爱心”,因此有些释经者认为应按其最广阔的意思来解释:作为基督徒生命中的首要质素,这爱包括对 神、基督、使徒保罗、彼此及众人的爱。135不过,有几点提示我们,保罗想及的主要是弟兄之间彼此的相爱:(一)“爱心”这字在本书另外出现了三次(一16,二1、2),每次皆指基督徒之间的爱。(二)保罗为马其顿另一个教会作相似的祈祷时,所求的是他们“彼此相爱的心,和爱众人的心”的增长(帖前三12);“彼此相爱”也是该书劝勉信徒的一个题目(帖前四10)。(三)在大致上与腓立比书属同一时期的其余三卷监狱书信中,保罗亦有明显提及“对众圣徒”的爱心(弗一15;西一4;门5)。
保罗并不认为腓立比人缺乏这种彼此相爱的心,他曾多次领略他们藉经济支持及打发人问候他自己所显出的爱心;可是他仍然为他们祈求,要他们的爱心“多而又多”。这祷告固然本身就是非常合适的,因为爱心是属灵生命的要素,灵命的进深和长进是永无止境的(帖前四1、10),而众教会的属灵长进正是使徒保罗深切关注的事(罗十五13;林前十四12,十五58)。136不过这祷告在本书中似有其特别的适切性:彼此相爱的心若在腓立比人中间多而又多,就能消除那些阻碍他们“心志相同、思想一致”的种种因素(二2-4);保罗提到他这样为他们祈求,表示他认为他们在爱心上还未完全(三12-15),同时暗示了在他们中间因爱心不足而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他稍后会直接提出来(二1-5,四2-3)。137
“在充足的知识和各样的见识上”
此句与上面一句的关系,有两种可能的解释。第一种解释把原文有关的介系词看为“由……陪同着”之意,即爱心的增长由知识和见识的增长“陪同”着(现中:“……你们的爱心会不断地跟着真知识和审判力一齐长进”);如此,保罗的祷告,好像是求两样东西同时增长(当圣:“……爱心愈来愈增加,而且属灵的知识和辨别力日益增长”)。138第二种解释,把那个介系词看为形容爱心增长的方向或范围,指出爱心应“在那方面”或“在何事上”日益增长(新译、和合);139如此,保罗为腓立比人所求的就是一件事──在知识和见识上日渐增长的爱心。后一个解释可能较为正确,因为原文的结构在保罗其它书信中也有同样的意思(罗十五13;林后八7;西二7)。按此解释,爱心与“知识和见识”二者之间的关系,比起第一个解释较为密切:知识和见识不是要加进腓立比人的爱心里面(或加于其上)的新原素;知识和见识是基督徒爱心的要素,腓立比人的爱心在这两方面皆有不足之处,保罗就为此向 神祈求。140
“充足的知识”(现中:“真知识”)原文是个复合名词。一说认为,比起在三章八节所用的那个简单名词(“认识”),本节的复合词是较强的,指较深刻、较高级、较完全的知识。141可是新约作者不单用复合名词指对 神(弗一17;西一10;彼后一3)或对基督的认识(弗四13;后后一8,二20),也用简单名词同样指对 神(林后十5)或对基督的认识(林后二14;腓三8;彼后三8),而在这两种用法之间,很难看出有甚么基本意义上的分别。因此,以两个词基本上为同义的看法142较为正确。许多时候,此复合名词“几乎是个专门名词,指对 神决定性的认识,此认识是包括在归信基督教的行动里面的”。143除上述经文外,此词亦用来指对罪(罗三20)、对 神的旨意(西一9)、对 神的奥秘(西二2)、对真理的认识(提前二4;提后二25,三7;多一1;来十26)。由此可见,此词在新约里主要指宗教方面的知识(参当圣:“属灵的知识”)。这种知识固然有其理性或理论性的一面,但总非仅为头脑上的知识,而是包括生活上的应用及心志上的顺从;144这种知识以敬畏 神为开端(箴一7,参九10;诗一一一10),以荣耀 神的生活为目的和结果(腓一10-11)。145
“见识”一词的原文在新约出现仅此一次,指道德及伦理方面的“辨别力”或“审断力”(当圣、现中)。146与此词同一字根的另一名词出现于希伯来书五章十四节(亦是新约唯一的一次),中文圣经翻译为“心思”(当圣)、“心窍”(和合),指分辨是非的“官能”(新译);“长大成人”的信徒,就是“官能因为操练纯熟”而能分辨善恶的人。“见识”和“知识”的分别,在于后者主要以 神为对象,前者则主要以人的经历为范畴147(虽然来五14的“是非”可能不限于伦理的意义上);不过鉴于圣经中“宗教”与“道德”的密切关系(例如罗一21-31:对 神的认识直接影响人的道德标准及伦理生活),这区别可能不应划分得过份严格。另一点分别是,“知识”所关注的是一般性的原则,“见识”则涉及实际的应用,指在任何的情况下都有敏锐的道德感性、洞察力及机巧,能作出正确的决定,采取正确的行动。148保罗为腓立比人不但求“见识”,而且是“各样的见识”(和合同),就是要他们在各式各样不同的情况底下,都有所需的审断力去作出适当的响应。
“充足的知识和各样的见识”这种重迭式的句子(参:“智慧和启示的灵”,弗一17;“智慧和悟性”,西一9),屡见于旧约提及知识与智能的经文中(例如:申四6;箴一4,二6,八12;赛十一2)。本节特别之处,在于“知识和见识”与爱心的特别关系:保罗不是求知识和见识本身,而是求爱心的增加──一种满有属灵知识及道德判断力的爱心,一种由知识和见识所引导的爱心。保罗说过,没有爱心的知识徒然“使人自高自大”,这种知识的拥有者“算不得甚么”(林前八1,十三2);本节可说暗示了与此相对(不是相反)的真理:不以知识为基础、“为准则与路标”的爱心,可能流于“盲目冲动”(串释注),在“造就教会”(林前十四)这大目标上,也许会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保罗为腓立比人求他们的爱心多而又多,因他们中间有自私和纷争的现象;他特别为他们求一种有充份知识和各样见识的爱心,免得他们被异端迷惑,在信仰及道德方面陷入歧途(腓三)。149
134 原文在“祷告”之前有“这”字,之后hina一词;此词在此的作用,不是表达“祷告”的目的,而是解释“这”字,引出祷告的内容:Moule 16; Hawthorne 25.
135 例如:毛62; Beare 54; Mu/ller 45.
136 F. Hauck, TDNT VI 61, TDNTA 829.
137 Bruce 12; Hawthorne 26.
138 Cf. RSV, TEV.
139 参:毛64-65; AV, RV, NEB, NASB, NIV.
140 Michael 20.
141 Lightfoot 86; Vincent 11-12; Kennedy 421; Mu/ller 45n.2; Hawthorne 26, 此说把epignosis一词内的前置词epi看为intensive 或additive, 有加强或加添意思的作用。
142 R. Bultmann, TDNT I 707, TDNTA 121; Michael 20-21, Robinson(Ephesians 248-254)及MM 236-237(s.v. epignosko, epignosis)基本上持此看法,不过他们将复合名词内的前置词看为directive, 有指出方向或对象之意。但Bruce(Colossians 46 n.30)指出,没有一个对前置词的解释足以概括所有的有关经文。
143 R. Bultmann, TDNT I 707.
144 R. Bultmann, TDNT I 708, TDNTA 121; E.D. Schmitz, NIDNTT II 399-400; 鲍,歌罗西书38-39.
145 保罗在四卷监狱书信里为收信人的祷告中,都有“知识”一项(弗一17;腓一9;西一9;门6);H. Riesenfeld(in Hooker-Wilson ed., Paul and Paulinism 253, 255)认为四处的意思都是“透彻的了解”(thorough understanding).
146 G. Delling, TDNT I 188, TDNTA 29.
147 E. Schu/tz, NIDNTT II 391.
148 Lightfoot 86; Vincent 12; Michael 21.
149 Collange 48; Martin NCB(68); Bruce 13.
2. 双重的目的(一10-11)
一10“使你们可以辨别是非”
本节和下一节上半部表达了第九节的祷告的直接目的。150“辨别”原文为“试验”,即“考验”(林后八8,十三5b)或“察验”(帖前二4b;加六4,和合;林前十一28“省察”),像以火试验金子的纯度(彼前一7)。由于考验的目的是要取及格者而舍不及格者(林前三13;林后八22;帖前五21;提前三10),因此“察验”往往包含“认可、接纳”(罗十二2,十四22;弗五10)或“选择”之意(林前十六3;帖前二4a)。“是非”在原文至少可有两个意思:一为“彼此有别的东西”(参林前十五41;加二6),二是“(比其它)优胜的事物”(参路十二7、24)。“辨别”和“是非”既然各有两个可能的意思,合起来的时候(同一句亦见于罗二18)便产生两个不同的解释:(一)“分别是非”(和合),带有“择善而从”(当圣)的含意。这个解释和上文非常协调,因为“见识”所指的正是使人能辨别是非的判断力。151(二)“认可那最优越的”(参现中:“选择那最好的”;和合小字)。用来支持这见解的理由,就是说辨别一些明显相反的东西(是非好歹)不需要很敏锐的道德意识,但要在好的东西中把最好的挑出来则较为困难。152
还有另一个解释,就是(三)把本句解为“使你们能够认可(和选择)那些真正要紧的事”。按原文可作如此解释,因为和“是非”一词相反的希腊字,意思是“无关重要的事”,因此在比较之下,便得出“基要的、重要的、真正要紧的事”之意。153若再进一步解释,所指的可能是基督徒生命中最基要的事,或信徒的团体生活中那些真正重要的事,或福音事工的伙伴应有的态度和行为。154三个意思都可以包括在原文之内,第三个意思尤其与本书屡次提及“福音”此事实相符,因此也许是保罗原意的重点;其实,第三个意思可说包括了头两个意思,因为那些对推展福音事工最为重要的事,断不能脱离那些在信徒生命及教会生活中最重要的事而独立地存在。本句与上一节的关系(“使……”)表示,能够认可那些真正要紧的事,不是根据道德哲学作逻辑推理的结果,而是愈来愈认识 神和祂的旨意,及其对生命与生活的意义的结果。155
“成为真诚无可指摘的人,直到基督的日子”
此句在意思上是与上一句(使你们能够认可那些真正要紧的事)平行的,二者表达了第九节的祷告(“要你们的爱心……多而又多”)的双重目的。“真诚”另有译本作“诚实”(和合、当圣)或“纯洁”(现中)。此词从字源学的角度引起了不少讨论,至少有四个不同的见解:(一)经过太阳光的试验而显为纯真的、纯净的、无杂质的;(二)经过被旋转的试验提炼出来的;(三)像士兵列队排列那样分出来的;(四)如一完美的雕刻品那样无瑕疪。156幸而这方面虽未能确定,却并不影响此词在新约的基本意思。不论这字本身(原文为形容词;彼后三1)或同字根的名词(林前五8;林后一12,二17),皆指道德方面的纯洁。157保罗指出有些人传讲基督,其动机并不纯正,这就是与“纯洁”相反的一个例子。
“无可指摘”(当圣同)的原文可有至少两个意思:(一)“不跌例”,在伦理意义上指自己没有过失(和合、现中:“无过”);此词于使徒行传廿四章十六节用来指保罗“无亏”的良心。(二)“不叫人跌倒”,亦用于伦理意义上,指一己的行为没有成为别人的绊脚石,阻碍别人属灵的长进;此词在哥林多前书十章卅二节明显有这个意思。158支持本节应按第一个意思解释的学者认为,保罗在此所关注的主要是信徒内在的生命,是他们能否在基督的审判台前站立得住的问题;在这情形下,提及他们对别人的影响是不适当的。159可是,认为本节应按第二个意思解释的学者指出,使人跌倒的行为反映一种难以在基督台前站立得住的属灵景况,而且保罗在其书信中屡次提及“使弟兄跌倒”的问题(除林前十32之外:罗十四13;林前八9-13;林后六3),这样就解释了此词在本节的意思。160按笔者的看法,“无可指摘”的意思其实已隐含在“纯洁(无瑕、无杂质)”一词之内;“使人跌倒”的意思在刚引述的数段经文内是明显的,因其文理显示这个意思,但本节的文理并没有清楚地支持这个意思。因此,另一个具吸引力的解释,就是(三)把此词解为“在信心的路上不跌倒”,即是持守信仰,不致“从恩典中墬落”(加五4),直到基督的日子。161这个意思和犹大书廿四节的思想互相呼应;162与此词在蒲草纸文献中的一个意思,也有一点关系;163而且在腓立比书的文理中很恰当:在敌人的“惊吓”(一28,和合、当圣)及异端的威胁(第三章)之下,腓立比信徒需要坚守所信的,并要把生命之道显扬出来(二16)。
“基督的日子”指基督再临施行审判之日,如在第六节一样;可是本节的“直到”与该节的“到了”在原文是不同的字。第六节的“直到”(和合)纯粹是时间方面的意思;本节的“直到”虽然也包括这方面,但其主要意思是“为了”──为那审判的大日子作好准备,俾能经得起那日的考验,而不致受到惩罚。164换言之,保罗为腓立比人的祷告,是要他们如今──基督的日子末到之前──就成为纯洁、在真道上稳步前进的人,准备自己迎接那日,而不是说,“在基督再来的日子,你们会成为纯洁无可指责的人”(现中)。
一11“靠着耶稣基督结满了公义的果子”
“结满了”在原文是个“完成时态”的分词,此处作形容词用;165保罗从基督审判之日的角度说话,那些能达到上一节所提的目标的信徒,就像结果累累的树。“公义的果子”或“仁义的果子”(和合、当圣)的解释,主要分为两种:(一)由“公义”产生的果子166──所指的义就是那“因信基督而得的……从 神而来的义”(三9),所生出来的果子就是生活上的好行为。这解释很符合保罗的神学思想,因他强调因信称义跟圣洁生活是一体的两面,不能分割,缺一不可。支持这解释的另一理由,就是和本句原文相似的结构,在他处有“由……而生”之意:“圣灵所结的果子”(加五22,和合、现中)、“光明所结的果子”(弗五9,和合同)。167(二)“仁义”本身就是果子,168所指的就是一个符合 神旨意的生命中那些属灵和道德的质素。支持此解释的主要理由,就是“仁义的果子”一词,在圣经中多次用来指讨 神喜悦的行为(箴十一30,七十士译本;摩六12;雅三18;来十二11;参林后九10,引何十12七十士译本),因此保罗在这里也可能有同一个意思。169在这两种解释之间,笔者较为倾向接受后者,因为一方面有上述经文的支持,另一方面,本节的上下文都没有提及因信称义。不过,无论怎样解释“果子”与“义”的关系,“果子”仍然是指生活上“美善的行为”(现中);此果子基本上与构成“圣灵的果子”的那些美德相同。170
“结满了”这个分词,若视为“被动体能”,隐含之意就是使信徒满结佳果的是 神,171但此看法使“靠着耶稣基督”那部份有重复的性质,因此“结满了”可能应看为“关身体态”,指腓立比人结满属灵的果子。172无论如何,义的果子并非靠信徒自己的力量培育出来,而是“靠着耶稣基督”结出来的。此句最自然的解释,就是说信徒凭借与基督的联合和相交,才能结出果子来(约十五1-8)。173当然,这思想是以基督舍身使人可以靠祂得生命的事实为基础。
“使 神得着荣耀和赞美”
单从文法看,此句是连于“结满了”一词,指出信徒要满结属灵果子的目的;但由于“结满了公义的果子”是与“纯洁”及“不跌倒”平等的,两者皆表达了保罗代祷的最高目标(就腓立比信徒本身而言),因此本句可说其实是表达了第九至十节上半之祷告的至终目的,就如在此之前的数句已表达其直接目的。“ 神的荣耀”概指祂独有的、属天的光辉,祂的高超伟大与庄严。祂的荣耀显于诸天(诗十九1),也显在耶稣基督的面上(林后四6);在本节,祂的荣耀要显明在信徒身上,因为他们的好行为见证了 神救赎的真确。人承认 神救赎工作的真实及 神在此救赎工作中所彰显的美德(就如祂的公义与慈爱),可使祂“得着”荣耀(参太五16)。174这里的“赞美”可能指信徒于崇拜中正式地称颂或称谢 神(参弗一6、12、14);由于他们已经历救恩,他们现在便可以向 神献上赞美,尽管这种敬拜的行动要在救恩至终完成之日,所引进的新天新地之中,才会达到完全的地步。175
保罗为腓立比信徒的祈求,是要他们的爱心不断增多──一种以“知识”和“各样的见识”为特征的爱心。此祷告有双重的目的:直接的目的是叫他们认可那些真正要紧的事,并且叫他们成为纯洁、在信仰上稳步前进、结果累累的信徒;至终的目的,是要 神得着荣耀和赞美。保罗这样为腓立比人祈祷,一方面表示他相信 神是属灵生命的源头及能力,非藉 神的帮助,信徒无法自己达成此祷告的内容或达到此祷告的目的。176另一方面,保罗的祈求含有劝勉的性质,间接地鼓励信徒要依循祷告所提示的方向努力追求。举例说,腓立比人若要在“知识”上长进,就当多留心学道并积极响应;他们若要在“见识”上长进,就得多练习在不同的实际生活处境中,按着他们的属灵知识来作出适当的抉择(来五14)。177
本书的引言部份(一1-11),尤其是感恩及代祷的一段(一3-11),有标明主题及引介其它课题的作用。“在福音事工上同作伙伴”(一5)堪称为本书的主题。178此外,本段提及喜乐、 神的善工、基督的日子、“意念”、辩护和证实福音、 神的恩典等等题目,可说预告了保罗将会在信上谈论的事情。179
150 eis + to with infinitive = final: Burton 409; MHT 3.143; Moule 16.
151 Vincent 13; Kennedy 422.
152 Lightfoot 86-87; Moule 16; Loh-Nida 17,很多英译本都反映这个看法:AV, RV, RSV, NASB, NIV, TEV.
153 BAG s.v. diaphero (2b); MM 157(s.v.); Michael 23; Mu/ller 46; Martin(TNTC) 66; Cranfield, Romans 166; Bultmann, Theology 1.215, 341; H. Haarbeck, NIDNTT III 808; Hawthorne 27-28; 毛65-67。与本节diapheronta相反的希腊字为adiaphora。W.Grundmann(TDNT II 260, TDNTA 182)则把本节的原文词组解为“在当时情况底下是恰当的事”。
154 分别见K. Weiss, TDNT IX 63, TDNTA 1254; Martin (NCB)69; Swift, 'Theme and Structure' 240.
155 Bruce 13.
156 Cf.:Moule 17;(1)Martin (TNTC)66; Hawthorne 28;(3)Lightfoot 87;(4)Kennedy 422; Michael 23. MHT 2.273 认为这前缀部的来源无法肯定。
157 F. Bu/chsel, TDNT II 398, TDNTA 206(s.v. heilikrines, heilikrineia). 严格说来,林前五18是论及无酵饼的纯净性(不含酵),但这显然是一种隐喻。
158 此词在新约出现只有这三次,三次皆出自保罗之手(或口)。
159 Lightfoot 87; Moule 17; MM 72(s.v. aproskopos); Hendriksen 61; Loh-Nida 17; Bruce 14.
160 Vincent 13-14; Micahel 24; Kennedy 422; Mu/ller 46; Collange 50; Martin (NCB)69; Hawthorne 28.
161 G. Sta/hlin, TDNT VI 756, TDNTA 947-948. J. Guhrt(NIDNTT II 707) 的解释也包括这个意思。
162 本节的 aproskopos 和该节的 aptaistos 便成为同义词。
163 “不受损伤” (MM 72 s.v. aproskopos) 和“没有跌倒”二者之间的逻辑关系是颇为明显的。
164 A. Oepke, TDNT II 426-427, TDNTA 212; Michael 25; Hawthorne 28.
165 换言之, pepleromenoi 并不与 ete 构成— periphrasstic perfect subjunctive (像MHT3.89 所提议的)。
166 dikaiosynes = genitive of origin.
167 Beare 55; Collange 50; Bruce 14.
168 dikaiosynes = genitive of definition/apposition.
169 Hendriksen 62; Martin (NCB)70; Hawthorne 29.
170 G. Schrenk. TDNT II 210, TDNTA 175; Moule 17; Goppelt, Theology 2.209. “果子”在原文为“直接受事格”,有关此点,参BDF 159(1); MHT 3.232,247; Zerwick 72-73.
171 G. Delling. TDNT VI 291, TDNTA 868.
172 Cf. NEB; Bruce 14. “被动体态”及“关身体态”分别即是 passive voice, middle voice.
173 A. Oepke, TDNT II 68, TDNTA 150; W. Grundmann, TDNT IX 551, TDNTA 1332.
174 换言之,“把荣耀归给 神”并不是说人把 神所没有的东西(“荣耀”)呈献给祂,而是说以承认(及赞美、敬拜)来回应 神彰显的光辉。
175 H. Preisker, TDNT II 588, TDNTA 242; H. Schultz, NIDNTT III 817, Martin (NCB)70 认为此句并非使徒祷告的一部份,而是保罗从礼拜仪式中借过来,用以结束他本书的感恩(及代祷)部份的。此句在一些抄本上作“使我得着荣耀和赞美”,又在一份二、三世纪的古卷上作“使 神得着荣耀,和使我得着赞美”。虽然 Collange 48, 50 似乎有倾向接受后一个说法,但“使我”这个思想显然与本段文脉不符,见Bruce 14-15; Metzger 611.
176 E. Stautfer, TDNT III 333, TDNTA 368.
177 Martin (NCB)68; Hawthorne 27.
178 详见Swift, 'Theme and Structure'.
179 Swift, 'Theme and Structure' 236, 238-239; Russell, 'Letter Structure' 299; Hawthorne 15; H. Scho/nweiss and C. Brown, NIDNTT II 875.
贰 保罗的处境(一12-26)
一·身受捆锁(一12-18a)
二·展望未来(一18b-26)
一·身受捆锁(一12-18a)
12弟兄们,我愿意你们知道,我所遭遇的反而使福音更加兴旺了,
13以致宫里的保卫队和其余的人,都知道我是为了基督才受捆锁的;
14而且大多数主内的弟兄,因我所受的捆锁,就笃信不疑,毫无畏惧,更勇敢的传讲 神的道。
15有些人传扬基督是出于嫉妒和纷争,但也有些人是出于好意。
16这些人是出于爱心,知道我是派来为福音辩护的。
17那些人传讲基督却是出于自私,动机并不纯正,只想加重我在捆锁中的烦恼。
18那有甚么关系呢?真心也好,假意也好,无论怎么样,基督总被传开了,为此我就欢喜;……
问安、感恩、祷告过后,保罗开始这封信的主体。他好像要向腓立比教会报告他的现况;事实上,他所提及的是他的遭遇对福音事工所产生的影响。他以使徒身份从福音事工的角度看他的处境;他所关注的,不是自己的命运,而是他的处境与福音进展的关系。
1. 反使福音更加兴旺(一12-14)
一12“弟兄们”
保罗常以此词称呼基督徒同道,在本书另有八次(直接:三1、13、17,四1、8;间接:一14,二25,四21)。这种做法固然有旧约及犹太教为基础(以色列人彼此称为弟兄),更因为所有因信耶稣而成为 神儿女的人(加三26,四6),都彼此成了弟兄(罗八29)。1这种属灵生命上的关系是一件事实,不受个人灵历的深浅或特别的景况影响;无论是写信给他引以为荣的教会(如腓立比、帖撒罗尼迦)或引以为忧的教会(如加拉太、哥林多),保罗一贯以“弟兄”一词称呼他们。
“我愿意你们知道”
相同意思的一句话亦见于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三节及歌罗西书二章一节。2有时保罗用“我要你们知道”,意即“我把……向你们讲明”(林前十二3,十五1;加一11;林后八1用“我们”)。3但较多的时候,保罗是以反面的格式表达其意思的:“我不愿意你们不知道”(罗一13,十一25;林前十1,十二1)或“我们不愿意……”(林后一8;帖前四13)。本节此句的独特,在于它的位置和功用:保罗似乎是借用了一世纪或之前较亲切的个人信札中的一个公式,这公式引介出写信人的一些重要数据,如其安危、活动、感受等。4在上面提及的经文中,只有哥林多后书一章八节可与本节相比;在其余的地方,有关的那句话在位置和功用上都和本节不同。保罗在此急欲透露他的现况,反映了腓立比信徒可能透过以巴弗提(二25)曾对保罗的处境表示关心或焦虑。
“我所遭遇的反而使福音更加兴旺了”
“我所遭遇的”直译为“关于我的事”,通常可译为“我的景况”(弗六21;西四7)。与此句原文相同的结构,在使徒行传廿五章十四节指“保罗的案情”,因此有学者认为,本节及歌罗西书四章七节此句的正确解释可能是“我的诉讼”。5不过,使徒行传廿五章十四节的上文下理清楚表明“保罗的事”(和合、现中)就是“保罗的案件”(当圣),但本节“我的遭遇”(现中、当圣)所指的,特别根据下文看来,主要是保罗身系囹圄中的事实(“捆锁”:13、14、17、7)。6腓立比人按常理推论,使徒失去自由必然使他传福音的工作大受限制,但保罗安慰他们说,事实正如与此相反。“反而”一字在原文亦可解为“多过”;按此解释,保罗谓他坐牢的事实使福音兴旺的程度,是超过福音在没有这种腓立比人以为障碍的情况下的发展。7不过,解为“反而”是较为自然的:腓立比人的恐惧是合乎常理的,而保罗的遭遇所引致的结果,是出人意表的。8“使福音……兴旺了”意即“帮助了福音的进展”(现中);“进展”一词亦见于下文第廿五节及提摩太前书四章十五节,最初可能是个航海术语,指“破浪前进”。9但一般解释认为这词所提示的图象,是先头部队为随后的军队开路,使他们可向前进发,或是一个旅行者排除路上的障碍和危险而继续前进。10从下文看来,福音的“进展”在于基督的名和 神的道因保罗的监禁而得以广传;11在此“福音”一词的重点在于信息的传播,与一章五节的重点稍为不同。
一13“以致我受的捆锁……已经显明是为基督的缘故”(和合)
本节指出保罗被囚对教外人士的影响,下一节会提到他的监禁对教会信徒的影响。“以致”表示此二节所描述的情形,是保罗的遭遇帮助了福音进展的“结果”(现中);12但严格说来,此二节其实是解释了福音进展的方式,因此“以致”在此相等于“那就是说”。13“捆锁”(参一7、14、17)代表监禁,与“得到释放”(一19)相对。14我们若根据使徒行传廿八章十六、二十、三十节来解释此句,保罗当时确是以手镣或短的锁链系于看守他的士兵,15不过“受捆锁”的重点不在于锁链本身,而在于被囚禁的事实。“为基督的缘故”是此处原文“在基督里”最通常的解释(新译、现中、当圣),16但既然原文说“我受的捆锁已经显明是在基督里的”,而不是“为了基督的缘故”(如在一29),17“在基督里”可能应按保罗常用的意思来解释(参一1)·这就是说,“在基督里”指保罗是与基督联合的,在他看来,他受捆锁是他“在基督里”的生命的一部份,尤其是“和他一同受苦”(三10,和合)的一部份。可能“在基督里”较深奥的神学意思对保罗周遭的教外人士并没有“显明”出来,所显明的是最基本的事实:保罗受监禁,绝非因他是个政治犯或作恶犯法,完全是由于他是个基督徒,由于他与所宣讲的基督的关系。18
“在御营全军和其余的人中”(和合)
“御营……军”的原文在新约他处有两个意思:在福音书此词指彼拉多的“总督府”(太廿七27=可十五16:约十八28、33,十九9),在使徒行传则指腓力斯总督用作其于该撒利亚之总部的“希律王的故宫”(廿三35,当圣)。在本节此词与“其余的人”19连在一起,因此显然是指一批人,而最可能的意思,是指在罗马的御林军(详见上文第42页的讨论)。身为西泽大帝的囚犯──虽然他宁愿称自己为“基督耶稣的囚徒”(弗三1,现中)──保罗抵达罗马时可能是由“御营的统领”或其部下一员看管的(徒廿八16,和合小字);20虽然他获准住在自己所租的房子里,但仍有一个士兵看守着他,这些约每四小时换班一次的守卫,是御营的兵士。在保罗等候审讯的两年间,他们不断和保罗有接触,又看见他如何接待所有到访的人,“并且放胆的传讲 神的国,教导有关主耶稣的事”(徒廿八30-31)。因此有关保罗这个特殊囚犯的消息,便在御营全军中传开了。“其余的人”有学者解释为所有和保罗的案件有关的人,特别是那些要负责将案情奏明皇上的官员;21但“所有其它的人”(现中)可能指更多的人,包括那些曾与保罗有接触的(徒廿八17、23、30),以及所有对保罗的监禁及审讯感到兴趣的人。22虽然保罗没有说“宫里的卫队和其余的人”中有人归信基督,但至少他们都知道保罗是以基督徒的身份受捆锁的,基督的名(也许基督的福音)在罗马帝国的首都成了人们谈论的话题。这是保罗的监禁使福音获得进展的第一方面。
一14“而且大多数主内的弟兄,因我所受的捆锁,就笃信不疑,毫无畏惧,更勇敢的传讲 神的道”
本节指出了保罗的监禁使福音获得进展的第二方面(“而且”)──对信徒的影响。这里的“弟兄”指罗马教会的信徒(徒廿八15)。23“大多数”(当圣同)不一定是与“少数”相对的“多数”(和合“多半”)之意;原文所用的字有时确有此意思(林前十五6,十5),但在这里很可能是一种以“比较程度”表达“原级”或“极级”的做法:“大多数……的弟兄”其实意即“许多弟兄”(现中)或“极多的弟兄”。24“主内”一辞在原文是介于“弟兄”和“笃信不疑”之间的,因此产生两个可能性:(一)若连于“弟兄”,意即“在主里的弟兄”(和合),这是按原字的次序最自然的解释,并且可引歌罗西书一章二节相似的一句(“在基督里的弟兄”)作为支持。25(二)“主内”若连于“笃信不疑”,意思便变成“在主里笃信不疑”,就是说,他们的胆量是以主为基础的。笔者认为这个解释比第一个好,理由如下:第一,“在主里/靠着主深信”这个句法,亦见于二章廿四节;加拉太书五章十节;帖撒罗尼迦后书三章四节。第二,虽然那三段经文总是“深信”在先,“在主里”在后,而本节则刚好相反,以致“在主里”略带强调之意,但这现象并非无法解释的:保罗可能想要指出,使那些弟兄信心大增的,不但是他所受的捆锁,更基本的,是他们对主的信靠。第三,“在主里”跟“在基督里”(西一2)可能有不同的意义:“在基督里”指在基督的救恩之中已成的事实,“在主里”则通常指信徒生活上的行动;“信徒在基督里已经是甚么,他就要在主里也成为甚么”。26鉴于这个分别,第一个解释便不能以歌罗西书一章二节作支持,而第二个解释便更显得合理和可取了。27
虽然“在主里”是“笃信不疑”的基础,保罗所受的捆锁却是罗马信徒信心增长的直接原因。28有学者认为他们的笃信是由于环境:他们看得出来,当案情大白之后,保罗必会获释,别人也不会受牵连。29可是,“因我所受的捆锁”很难解释为“我的监禁大抵不会有严重的后果”。况且,倘若根本没有危险存在,那些弟兄也不能被描写为“毫无畏惧,更勇敢的传讲 神的道”。30正确的解释是,保罗在捆锁中所显出的勇敢、刚毅的态度(参徒廿八31),以及在此困境中蒙主大能保守的见证(四13),成了罗马教会许多信徒的鼓励和启发。31
“ 神的”可能不是原著的一部份;32不过,即使保罗在此只是用了“道”字而不加形容(加六6;西四3;帖前一6),其意思亦与他处所用的“ 神的道”(林前十四36;林后二17,四2;西一25;帖前二13)或“主的道”(帖前一8;帖后三1)相同,就是指基督的福音。33“传讲”和下一节的“宣讲”是不同的字,前者在古典希腊文中有“如稚童般说话”、“喋喋不休”、“胡言乱语”等意思;34但在使徒行传(如在本节)则常用于“传讲 神的道”(四29、31,十一19,十三46)。圣经用同一个动词来描写使徒彼得、约翰、保罗的宣讲,以及耶路撒冷和罗马教会“平信徒”的宣讲(或见证)这做法提示了一个宝贵的真理:“平信徒”可以和使徒参与同样的工作,不管传信息者是谁,只要所传的是基督的福音,这就称为“传扬 神的信息”(现中)。
“勇敢的”原文是个动词,中文在此可译为“放胆”(和合、当圣),指敢于为所信的作证并将它传扬。35“更加”(现中)或“越发”(和合)一词的含意,有两种不同的解释:一说认为,当保罗为了福音的缘故以囚犯的身份抵达罗马时,也许有些基督徒会开始怀疑,让人知道自己和保罗有同一信仰是否安全;但其后福音由于保罗的监禁而成为罗马居民的话题之后,他们便利用这个机会更勇敢和有力地公开作见证。36另一解释则认为,本节并无暗示那些弟兄原来是畏首畏尾的,只是说他们更加有作见证的勇气和努力而已。37鉴于使徒行传廿八章十五节的证据,38笔者相信后一个解释可能较为正确。
1 H.F. von Soden, TDNT I 145, TDNTA 22; W. Gu/nther, NIDNTT I 256.
2 此二节原文的两个动词都和本节所用的不同,但不影响意思: thelo...eidenai, ginoskein...boulomai.
3 原文动词为gnorizo.
4 Hawthorne 33; Collange 53.
5 MHT 3.15
6 按 Collange 51.53(cf.9,10,18) 的解释,此处所指的特别情况,就是保罗突然改变他准备殉道的心志,现在采取主动披露他的罗马公民身份,以求获得释放(此说假定腓立比书是写自以弗所的)。这见解流于臆测,并无经文的证据支持。
7 Hawthorne 34. 新译本的“反而……更加”似乎合并了两个意思。
8 Moule 18; Michael 27-28; Collange 53; R. L Omanson, as reported in NTA§23(1979)-580.
9 G. Sta/hlin, TDNT VI 704, TDNTA 939.
10 Vincent 16; Martin (TNTC)68; Wuest, Nuggets 102.
11 参当圣:“我的遭遇反会使福音传播得更广”;但“会”字把原文完成时态的动词 (elelythen) 改为未来之意,是错误的。此词直译为“已经来临”,其意思需要扩充为:“保罗遭遇的事临到了他,结果使福音获得进展” (Moule 18)。
12 hoste + infinitive = actual result: MHT 3.136(4); Burton 369-371.
13 Collange 54 n.1
14 本节“捆锁”原文为 masculine plural(desmoi); 路八29;徒十六26;二十23用neuter plural(desma); 其它地方则无法确定 (MHT2.121-122). 两者之间可能有这样的分别:前者指受捆锁或监禁,后者指锁链(见 Bruce, Acts 319)。
15 徒廿八20的“锁链”,原文为halysis, 特别有这个意思: BAG s.v.(1).
16 'For Christ'(RSV, NIV). 'because I am a servant of Christ'(TEV); MHT 2.463. 以上解释皆把“在基督里”连于“显明是”。另一解释把“在基督里”连于“捆锁”,结果的意思也无大分别: 'in the cause of Christ'(NASB, NEB) 'for His sake'(G. Kittel, TDNT II 43n.1).
17 该处原文为 hyper Christou, 与本节(及一1)的 en Christoi 不同。
18 Bruce 17; Moule 18; Hendriksen 69. Michael 32 认为“在基督里”描写了保罗忍受监禁时所表现的基督徒精神,但此解释(据笔者所知)并没有获得学者支持。
19 此句的原文 (tois loipois pasin) 在林后十三2同样指“其余的人”(理论上原文的结构可指地方或事情)。
20 这说法虽然不是原本的一部份,但有可能反映了当时移交囚犯的手续: Manshall, Acts 420.
21 Bruce 16,17.
22 Mu/ller 50; Moule 19, Hendriksen 69; Collange 54 甚至认为所指的乃是全罗马城的居民;若果真是这样,也许是一种夸张的讲法(参帖前一8)。
23 Hendriksen 70 认为所指的不但是较早成立的罗马教会,亦包括其后信主(徒廿八24)并自己另设教会的犹太人。但该节经文并无提示那些(信服)保罗所说的话的人有接受他所传的信息而归信耶稣;译为“信服”或“信”(和合、现中;当圣:“相信”)一字的原文,并不是(譬如说)徒九42的“信”字,其意思可能只是“留心听”: Bruce, Acts 479, Book of Acts 531 n.39; Marshall, Acts 424.
24 MHT 3.30(comparative for positive); Robertson, Pictures 4.438(comparative with article for superlative). Martin (NCB)72 采纳 BDF244(3) 的解释,认为原文在此有将本节和上一节的两批人作一对比之意。
25 Idiom 108; MHT3.222; Moule 19; Kennedy 424; Beare 59, 西一2的中译通常把“在基督里”连于“忠心”而非“弟兄”;正确的解释见:鲍·歌罗西书26.
26 'One becomes in the Lord what one already is in Christ' - M. Bouttier, as cited in Bruce 18; Collange 54.
27 Mu/ller 50 n.5; Michael 35; Loh-Nida 21; H. von Soden. TDNT I 144 n.1.
28 tois desmois mou = dative of cause: MHT 3.242; Idiom 45-46.
29 Kennedy 424, Collange 55 甚至认为保罗即将恢复自由的消息已公布出来。
30 Beare 58-59; Michael 34.
31 Mu/ller 50-51; Hendriksen 70.
32 Metzger 611-612.
33 G. Kittel, TDNT IV 115, TDNTA 511; Goppelt, Theology 2.114-115.
34 A. Debrunner, TDNT IV 76-77, TDNTA 506.
35 G. Fitzer, TDNT VIII 184, TDNTA 1183.
36 Bruce 17
37 Beare 59; Hawthorne 35.
38 Marshall, Acts 419-420
2. 以基督被传开为乐(一15-18a)
在第十五章十七节,保罗以交叉式排列法描写了两种在罗马传福音的人,描写的重点在他们不同的动机,分列如下:
(甲)嫉妒和分争(15a) (乙)好意(15b)
╳
(乙)爱心(16) (甲)自私(17)39
一15“有些人传扬基督是出于嫉妒和分争”
“传扬基督”在原文属本节下半部,中译本按中文语法的要求把它放在上半部。这里所用的动词,基本上指一种有能力的宣告,就是宣告一件事──基督的降生、受死(林前一23)与复活,及其救赎的意义(林前十五3-8、11-12)。40传扬“基督”(林后四5)或“耶稣”(林后十一4)或“耶稣基督”(林后一19),与传扬“福音”(加二2;西一23;帖前二9)或“信心的信息”(罗十8)或“道”(提后四2),基本上是同义的。“出于嫉妒”是犹太人的祭司长把耶稣交予彼拉多的原因(可十五10=太廿七18);本节提及的人传扬基督,亦是出于嫉妒和分争。“分争”在此较宜译为“争竞”(加五20);这些人妒忌保罗的名声和影响力,他们传基督是为要与保罗“分庭抗礼,一较高下”(当圣)。嫉妒和争竞同时出现于保罗书信里一些恶事的“目录”中(罗一29;加五21、20,亦包括腓一17的“自私”;提前六4);41这些传扬基督的动机和被传扬的基督构成了强烈的对比,原文在“出于嫉妒和分争”之前有一个小字(在第十四节译为“而且”),意即“事实上”,可能就是为要表达这种动机与内容全不协调的事实:有些人传扬基督的动机,竟然是如此卑下的!42
“但也有些人是出于好意”
“好意”一词在新约一共出现九次,多数是指 神的“美意”(太十一26;路十21;弗一9;腓二13)或“祂所喜悦的”(路二14;弗一5),但亦有两次是指使徒和信徒的心愿(罗十1;帖后一11)。在本节,“出于好意”是与“出于嫉妒”相对的;那些人的嫉妒是针对保罗的,因此,首先这些人的“好意”所指的,不是对基督忠诚之爱(此爱延及祂受苦的使徒),43而是对保罗(以及他的福音工作和所传的福音)所存的善意。44此解释从下一节进一步获得证实。
一16“这些人是出于爱心,知道我是派来为福音辩护的”
“知道”在原文是个分词,在此有指出原因的功用;换言之,这些人的爱心,不是仅对保罗本人忠诚的依附,而是由于他们知道并尊重其福音使者及辩护者的身份。45当然就事实而论,在这些人对保罗的爱心和好意的后面,有他们对基督的爱为基础;不过,保罗在此所说的话的重点,是在前者而非后者。“为福音辩护”,如一章七节的“辩謢……福音”一样,指保罗将要在西泽的审判台前受审,而保罗的自辩,其实就是辩护和证实福音的机会。保罗自己知道,他如今身在罗马等候审讯,不仅是他向西泽上诉的自然结果(徒廿五10-12),亦是 神成全他的心愿,实现祂对保罗的计划和应许的结果(徒九15,十九21,廿三11,廿七24,廿八23),因此他说他是“ 神特别差派来的”(当圣)。“派来”的原字在此有两方面的意思:(一)保罗要为福音辩护,是 神交给他的“使命”(现中;参同一个动词在路二34;帖前三3的意思);(二)保罗在狱中等候为福音辩护的机会,是以“基督耶稣的精兵”的身份忍受磨难(提后二3):他被“派来”这个岗位上值班,就如看守他的士兵(徒廿八16)受罗马的御营统领差派而来一样。46
一17“那些人传讲基督却是出于自私”
本节继续第十五节上半部对第一批传福音者的描写。这里重复该处的“传扬基督”几个字,可能是为要再一次强调信息与动机之间的鲜明对比。本节的“传讲”(亦即下一节的“传开”)和本章十五节的“传扬”在原文是不同的字,但基本意义并无分别。此字在新约只见于使徒行传及保罗书信,传讲的内容包括 神(徒十七23)和 神的奥秘(林前二1)、耶稣基督(徒十七3;西一28)和祂的死与复活(林前十一26;徒四2)、 神的道(徒十三15,十七13)。主的道(徒十五36)、福音(林前九14)、得救之道(徒十六17)、赦罪之道(徒十三38)、光明的信息(徒廿六23)。由此可见,“传讲”像“传扬”一样,基本意义为“宣告”,所宣告的亦是 神在基督里的救赎。不但这两个词基本上同义,此二字和一章十四节的“传讲”亦为同义,这点可从帖撒罗尼迦前书二章二节、九节清楚看出来:第二节的“述说”(即腓一14的“传讲”)和第九节的“传”(即腓一15的“传扬”),在意思上并无明显的分别。事实上,新约用了许多个不同的字来描写“传福音”的行动,表示没有一个动词压倒了其余的而成为一个专门名词。47
“自私”在和合本作“结党”;这译法反映了对原文的一种解释,即认为此字原指一个按日受雇者的工作,进而指任何卑贱不洁的工作,再进而指一个受雇从事政治游说者(或类似)的工作,最后泛指“为党派”的工作及精神。48不过,近代学者大多数采纳另一种解释:最初的字指一个逐日计薪的雇工;由此而得的动词,意即为薪酬而工作;而本节的名词遂获得“只为一己利益而工作,对公益毫无贡献”,亦即“自私”之意。49
“动机并不纯正”
此句和合本直译为“并不诚实”。“诚实”原文是个副词,在新约出现只此一次,虽然其同字根的形容词则一共享了八次(包括腓四8);此副词常见于希腊一些表扬德政的文献中,意即“诚实地”(履行职务)。50这里指出有些人传基督“不是诚意的”(现中),51一方面加强了上一句“出于自私”那个思想,另一方面其本身的意思亦由接着的一句加以解释和补充。
“只想加重我在捆锁中的烦恼”
“加重”、“加增”(和合)、“增加”(当圣)、“制造更多”(现中)──这些翻释都反映了大部份的后期抄本在这里用的字;但较早期的一些抄本支持另一个说法:“挑起”,这个说法应被采纳。52“烦恼”(现中“麻烦”)原文为“患难”(四14),在新约中通常用来指基督、使徒、或信徒所受的苦难(例如:西一24;帖前三7、3-4),包括逼迫(帖前一6)、监禁(弗三13)等外来的痛苦。本节所说的“苦楚”(和合),是指内心的“痛苦”(当圣)、难过,心灵上的恼恨、愁烦(参林后二4)。53保罗说第一批的传福音者想为他“挑起患难”、即是引起他内心的痛苦和愁烦。
按“我在捆锁中”此译法来解释,本句的意思是说,那些人要为保罗制造痛苦,是在他坐牢的时候(参现中),这是多数中英文译本的意思。54原文亦可以翻译为“藉着我的捆锁”,55就是说他们利用保罗坐牢的事实来剌激保罗:他们可以振振有词地说,不论他所到何处,保罗总是引起犹太会堂的敌意和罗马政府的怀疑,他常与人发生冲突,结果闹上公堂,如今又再一次入狱了,这真是使福音获得不美之名;他们想要用这方法削弱保罗在众教会中的权威。56不过,原文不必解为“藉着我的捆锁”而可解为“为我的捆锁”,意即“为在捆锁中的我(制造痛苦)”。另一学者解释说,那些人在传讲基督时指出,保罗坐牢是为了他本身的罪而受罚,但福音和保罗是完全两回事,因此他们的工作就是要把二者分开,使人无法将二者混为一谈;这就是他们要使保罗在狱中受苦的方法。57但此说缺乏经文证据的支持。最自然的解释,是认为这第一批的传福音者,把自己的“嫉妒”投射在保罗身上,他们想:保罗身在狱中,看见他们那么自由地传讲基督(甚或成功地领人归主),必定满心嫉妒,并且深深感到失去自由的痛苦。58
这无疑是那些人的“意思”(和合),是他们“想”达到的目的。可是原文用的字有不肯定或判断错误的含意(参约廿一25;雅一7),在此较宜译成“以为”(现中)。59这“以为”和第十六节的“知道”构成一强烈对比:第二批人知道保罗负有 神所赋予为福音辩护的使命,第一批人则误以为保罗会因他们可以自由地传福音而感到痛苦。
我们在本段(一15-18a)开始时已指出,保罗对两批传福音者的描写,是以交叉式排列法(甲乙乙甲)表达的;当代圣经把第十六、十七节的次序颠倒,虽然可能是为了使读者较易明白(第十五至十七节的次序颠倒,虽然可能是为了使读者较易明白(第十五至十七节便变成“甲乙甲乙”的简单平行排列法),60却把交叉排列法的巧妙处掩盖了。因为原文以第一批人开始,亦以第一批人结束,可说重点是在这批人的身上,而这批是对保罗不怀好意的人;这使第十八节“那有甚么关系呢?”所表达的慷慨情怀显得更为突出。61
在进到该节之前,还有两个问题需要讨论。(一)第十五至十七节这两批传福音者,是同属第十四节那些“大多数……的弟兄”之内,同是那些弟兄的“分支”;抑或后三节是和前一节隔开的,所提及的是和那些弟兄不同的另外两批人?赞成前一个看法的学者认为,第十五至十七节是紧接着第十四节的,而且并无任何迹象表示保罗的视野已由那些“弟兄”扩阔至那另外的两批人。因此,最自然的解释,是把后两批人看为那些“弟兄”的分支,他们都是受保罗监禁的影响而更积极地传福音,只是其中一些人却怀着不纯正的动机而已。62可是,赞成后一个看法的学者指出,“出于嫉妒和分争”无法与“在主里笃信不疑”互相协调,那些“因我〔保罗〕所受的捆锁”而笃信不疑的弟兄,竟然想要“为我的捆锁”制造痛苦,也是难以想象的事。因此,第十五至十七节并非表示第十四节的“弟兄”分为两批人,而是在该节“传讲 神的道”这话的引介之下,笼统地描述了在罗马传福音者的情形。63笔者认为,第二个看法的理由显然较为充份;不过,第十五至十七节那两批人自然不是和十四节那些弟兄绝无关系的:虽然第一批人不能包括在那些弟兄之内,但第二批人则至少有部份可与那些弟兄认同。64
(二)这第一批人是谁?认为他们是犹太主义者的见解65不可能是正确的,因为保罗在本段重复说,这些人所传的是基督(15、17、18),并且他为此事实而欢喜。显见他们所传的并不是与保罗所传不同的“另一种福音”或“另一个耶稣”(加一6;林后十一4,现中),他们不属于保罗要腓立比信徒小心提防的“行割礼”者(三2);不然的话,保罗大概会较严厉地对付他们(加一8-9)。另一说认为,这些人存着反罗马政府的态度传福音,为要故意惹起罗马政府的怒气,藉此为保罗(他对政府的态度可见自罗十三1-7)及他们本身带来痛苦、逼迫,甚或殉道者的命运,因为他们相信,“患难”会促使世界末日及基督的复临早日实现;此说将“嫉妒和分争”解为一些反社会的恶行,“好意”则指保罗对政府的和善态度。66可是,在保罗的用法中,“嫉妒”和“分争”并不是一些反社会的恶行,而是一些破坏教会生活、破坏信徒彼此相交的罪恶;“患难”也只能解为“为保罗(的捆锁)”而挑起的,不能解为“为他们自己”惹来的。另一说认为,这些人根据十字架的道理,在他们的传讲中谴责保罗采取了行动以图立即获得释放;他们想要“把患难加在保罗的监禁之上”,就是说,他们认为保罗应当开始进入一连串的患难里面,使他能与被钉和复活的基督更加亲近(参第廿一节及以下)。67但此说对“嫉妒”和“自私”的动机,没有提供令人满意的解释。另一个说法把这些人看为高举“有神性之人”68的理想的巡回宣教士,他们认为保罗未能摆脱他的枷锁,表明他不认识基督的大能;使徒坐牢这副可怜相,正好和他们的理想相反,也对他们宣讲“能力和得胜”的传道策略构成威胁,因此他们视保罗为敌人。69此说和前一说有同样的弱点。还有一说认为,这些传福音者攻击的对象是那些使保罗坐牢的犹太人,前者藉着传福音故意与后者作对,目的是要对他们提出反击和报复。70但此说不能成立,因为“嫉妒和分争”及“自私”是与“好意”及“爱心”平行的,而后者是指出第二批人和保罗的关系,因此前者也是指出第一批人和保罗的关系,而不是第一批人跟第三批人(犹太人)的关系。
关于第一批传福音者的身份问题,最可能的答案就是:他们是出于个人的嫉妒和争竞而敌视保罗的人。也许在罗马教会里,就如早些时候在哥林多教会里一样(林前一12),已经有“矶法派”或另一“非保罗派”的存在,他们为自己拥护的领袖妒忌保罗。71但更可能他们是罗马教会中稍有名望的传道者,保罗抵达罗马后,特别由于他的监禁使他的名字不胫而走,他们便失去了昔日的地位,因为保罗的声誉使他们显得黯然失色;因此他们对保罗满怀嫉妒,并决心和他一较高下。72
一18a“那有甚么关系呢?”
这是对原文的四个小字通常的解释。73原文头两个字(亦见于罗三3)直译是“这又如何呢?”,理论上可以进一步译成“这有甚么关系呢?”(现中)或“我们(对此)应有甚么看法/应说甚么呢?”,但是它在七十士译本(伯十六3,廿一4)的用法似乎支持后一个意思。原文第三、四个字,在保罗对以弗所教会长老的谈话中(徒二十23)意思是“只有、除了”,这也是该二字最通常的意思。因此,腓立比书一章十八节这句话的意思可能是:“这又如何呢=我应说甚么呢?只有(这一点)……”。74
“真心也好,假意也好,无论怎么样,基督总被传开了,为此我就欢喜”原文的次序是:“无论怎样,75或是假意,或是真心”(参和合)。“真心”原文作“真理”(如西一5“福音真理”一辞内),在此显然是回应上文的“好意”及“爱心”。同样,“假意”亦回应了上文的“嫉妒和分争”及“自私”。此词含有“假装”(可十二40;徒廿七30)或“掩饰”(路二十47)之意;就是说,在这些人传讲基督的行动里面,“藏着”(帖前二5,和合、现中)不纯正的动机,他们以传扬基督为名,以增加自己的声望及影响力为实。此外,他们还想藉此刺激保罗,使他忍受心灵上的痛苦。但他们这样“以为”,可说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保罗对他们这种“假意”的传福音,唯一的回应就是──因基督被传开而喜乐。
基督“被传开了”原文为现在时态的动词,指继续不断地被传开。真心传讲基督的,固然使基督被传开;但保罗在此指出,存不纯正动机传讲基督的,同样使基督被传开。有些学者认为保罗这句话有以下的含意:福音的能力并非赖于传福音者个人的品格和动机,就如福音的能力并不倚靠传福音者的口才或辩论技巧(林前一17-18,二1-5)。76这个看法可能在某程度上是正确的:福音本身就是 神拯救的大能(罗一16),而传福音者的真正动机(或至少不纯正的部份)也通常不是其它人所能知道的。不过,有两点值得留意:(一)保罗在此没有说基督“被人承认为主”,只说祂“被传开”;事实上,第十四至十八此数节的重点都是在“传讲”这方面,至于传讲的结果,保罗绝无提示。(二)保罗在其传道工作上非常看重自己内心的清洁诚实和生活行为上的表现(林后四2;帖前二3-10;徒二十33-35);唯其如此,他才可以“表明自己是 神的仆人”(林后六4),并且呼吁信徒效法他的榜样(腓二17,四9;林前四16,十一1)。“谨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训”(提前四16,和合)不仅为保罗给提摩太的金石良言,亦堪作所有愿意传福音者的座右铭。
“为此我就欢喜”的“此”字,所指的只是基督被传开的事实,并不包括第一批传福音的人的动机(一15a、17)。77有学者认为,保罗在本节所说的宽大的话,只是一种出于无奈的接受事实,他心中的苦涩仍然呈现于字里行间。78也许保罗对于那些人的不良动机,并非绝对没有感到难受,但至少他能够撇开或超越了个人的感受,而积极地以基督被传开为乐;他这种宽大为怀的表现(参民十一27-29;可九38-40),反映了他对 神主权的信赖,也可能是由于他近年间在该撒利亚及罗马被囚的经历,使他在忍耐方面学了新的功课,以致他能显出比起写哥林多后书时更多“基督的谦逊温柔”(林后十1)。79无论如何,保罗没有把轻重倒置:他没有说,“虽然基督是被传开,可是……”;他是以耶稣基督使徒及精兵的身份和精神去面对处境;他所关注的,不是个人的得失安危,而是福音的进展(一12),因此他能够由衷地说:“不管他们的动机对不对,只要基督被传开了,我就很高兴”(现中)。
39 这种交叉式排列法(chiasmus)的另一些例子是加五25;六8;参:冯,真理355注170,374注92
40 G. Friedrich, TDNT III 703-804, 709-710; TDNTA 432, 433.
41 还有林前三3,虽然该节的“嫉妒”在原文为 zelos ,腓一15及其余三节经文所用的则为 phthonos 。有关此二词的异同,以及“争竞”、“自私”等词的字义研究,可参:冯,真理335-337.
42 Michael 37; Kennedy 424.
43 Moule 21
44 G. Schrenk, TDNT II 746, TDNTA 274; H. Bietenhard, NIDNTT II 818; Hawthorne 37; Loh-Nida 23. 上一段所提的那个小字(“事实上”),亦在本句原文“出于好意”之前出现,意思是“也”('also': AV, RV, NASB),其含意可能是:“不单是出于对神/基督的忠信(也是出于对使徒的善意)。”
45 Michael 39
46 C. Maurer, TDNT VIII 157, TDNTA 1178; Martin (NCB)74, (TNTC)73; Michael 40.
47 J. Schniewind, TDNT I 71, TDNTA 12; L. Coenen, NIDNTT III 53-54, 腓一14,15及17-18所用的动词,在原文分别为 laleo, kerysso, katangello.
48 Moule 21.
49 Kennedy 425; MHT 2.339; BAG s.v. eritheia; F. Bu/chsel, TDNT II 660-661. TDNTA 256; Cranfield, Romans 148.
50 MM 5 (s.v. hagnos); F. Hauck. TDNT I 122, TDNTA 19; H. Baltenweiler, NIDNTT III 101.
51 原文为ouch hagnos. Zerwick 440(n.2) 解释,此处用ou而不用me,是因ouch hagnos 二字构成了一个意思(=insincerely). 参徒二十12: ou metrios = not a little. 不过,就算单从普通文法的角度来看,hagnos 所属的是个实事语气(indicative)的动词,因此用ou 而非me 是很自然的(比较二12 me 的用法)。
52 即是应采纳 egeirein (to raise up: RV, NASB, NIV) 而非 epipherein (to add: AV, TEV): Bruce 21-22.
53 H. Schlier, TDNT III 147, TDNTA 335.
54 除了本书所参考的四本中译本外:RV, RSV, NEB, NASB, NIV, TEV.
55 tois desmois mou = dative/instrumental of means (Grayston 18).
56 Manson, Studies 161-162.
57 Munck, Paul 324.
58 Kennedy 425-426; Michael 42; Bruce 20.
59 Vincent 21.
60 AV 基于一些次等抄本的说法,也是把后二节的位置对调了。
61 因此,笔者未能同意“接受那一个次序,对本段的真意并无影响”的见解(Mu/ller 53n.3)。
62 Michael 37; Munck, Paul 323; Beare 59.
63 Vincent 18; Kennedy 424; Mu/ller 52 n.1.
64 Kennedy 425.
65 Lightfoot 88; Moule 20, 93; Robertson, Pictures 4.438-439; Wuest 42; Russell, 'Letter Structure' 301.
66 T. Hawthorn, as cited in Martin(NCB)73, Hawthorne 37 and Bruce 21.
67 Collange 56, 58, 参上面注29.
68 The 'divine man' (theios aner). 与此形容词同一字根的抽象名词 (theiotes),于罗一20译为“神性”。
69 R. Jewett, as cited in Martin(NCB)73-74, Hawthorne 38 and Bruce 21.
70 F.C. Synge, as cited in Martin(NCB)73 and Hawthorne 37.
71 Beare 59; Bruce 19-20.
72 Vincent 19; Hendriksen 72; Bear 59; Houlden 58.
73 BDF 299(3), 449(2).
74 Collange 58 with n.1.
75 panti tropoi = dative of manner(Zerwick 60). 这是定了型的公式化句子,否则(如在太廿三37;犹7)用 accusative: MHT 3.241; BDF 198(4), 160.
76 Beare 61; Vincent 22; Hawthorne 38-39.
77 en toutoi 略带强调之意。介系词把喜乐的原因引介出来:H. Conzelmann, TDNT IX 366.
78 Wrede. Paul 34.
79 Bruce 24; 'Philippian Correspondence' 266.
二·展望未来(一18b-26)
18……并且我还要欢喜,
19因为我知道,借着你们的祈求和耶稣基督的灵的帮助,我一定会得到释放。
20我所热切期待和盼望的,就是在凡事上我都不会羞愧,只要满有胆量,不论生死,总要让基督在我身上照常被尊为大。
21因为我活着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处。
22但如果我仍在世上活着,能够使我的工作有成果,我就不知道应该怎样选择了!
23我处于两难之间,情愿离世与基督同在,因为那是好得无比的。
24可是为了你们,我更需要活在世上。
25我既然这样深信,就知道还要活下去,并且要继续和你们大家在一起,使你们在信心上有长进,有喜乐,
26以致你们因为我要再到你们那里去,就在基督耶稣里更加以我为荣。
在本段保罗的思想和视野从他当前的处境转到未来的展望:他以荣耀基督为他一贯的目标,在面对生死的可能性时,仍然不忘腓立比教会的需要,而鉴于这个因素,他个人的信念是, 神会让他继续活下去,使他能继续帮助他们。
1. 一贯的目标(一18b-21)
一18b“并且我还要欢喜”
此句在原文只有三个字。头两个字在此正确地翻译为“并且”(和合同),含意就是:“不单如此(即是如上面所说的),而且还……”;这是用来提出另外一点的有力的方式(参约十六2)。80原文第三个字,是个未来时态的动词,在此有“继续不断欢喜”之意(参现中)。81这两点清楚地表示,保罗所谈及的不再是现在而是未来;82他强调他会继续不断地喜乐。部份的原因,自然是(保罗假定)基督会继续被传开,但在下面两节保罗提出了新的理由。83
一19“因为我知道……我一定会得到释放”
有学者认为,这里原文所用的“知道”一字(亦用于一16、25,四12、15),与希腊文另一个译为“知道”的字(如在一12,二19、22,三10,四5)比较之下,意指“从直觉得来的知识,或满意的信念,或绝对的知识”;84可是,该二字在本书信及其它保罗书信(例如林前八1-3)的用法,显示它们是可交换使用的同义词(参约廿一17)。这里的“知道”,不是保罗获得启示的结果(如在徒廿七23-25);他没有告诉读者他是如何知道的,不过从下文看来,他在此表达的信念是基于他对 神的认识,也许特别是来自默想旧约圣经的一段话。无论如何,他所“知道”的,就是他会继续不断地喜乐的原因。
“我一定会得到释放”(当圣同)和“我一定恢复自由”(现中)一样,指保罗必会从牢里获释。不过,此句较接近原文的翻译为:“这事……终必叫我得救”(和合)。“这事”所指的,是保罗目前的景况;但“得救”(原文为名词,如在一28及二12,后一节译为“救恩”)指甚么?这是个不容易解答的问题,也引起了不同的看法。(一)最近有释经者提出四个理由来支持“获得释放”这个解释。85第一,“救恩”一词的原意是从死亡的边缘获得拯救。可是,这事实本身不足以证明此词在本节正具有其原意,而不是用于“救恩”在新约最通常的意义上。第二,虽然保罗经常用此词来指 神在末日完成的最后救赎,但我们不能说他每次用此词时都是这个意思;例如,此字在使徒行传廿七章卅四节指“维持性命”(参林后一6,该处似乎指一般的幸福或益处)。不过,这例子只表示此词在本节不一定有“末日救恩”之意,但并不能证明它的意思就是“获释”。第三,保罗思想约伯的遭遇时,看出自己跟约伯有相似的地方(受苦的事实,以及别人不明白他为何受苦);既然 神后来拯救约伯脱离他一切的困苦,因此──“这事……终必叫我得救”的原文一字不变地见于约伯记十三章十六节(七十士译本)──保罗相信他也会获得“拯救”,就是得到释放,且在犹太人及罗马人的眼中被显为正。86可是,约伯记十三章十六节的“拯救”所指的,是在 神面前被显为正(参第18节);保罗既然把约伯记十三章十六节应用到自己身上,他所说的“得救”理应也是在 神面前被显为正,而不是从牢里获释以致在犹太人及罗马人的眼中被显为正。最后,除非保罗知道他确实会被释放,他怎能说一章廿五、廿六节及二章廿四节的话呢?但是,二章廿四节只是重复了一章廿五节的信念,而后者是基于一章廿四节的了解。换言之,一章廿五节的“知道”不必,甚至可能不应该,连于一章十九节的“知道”。由此可见,上述四项理由的说服力不大。不但如此,“得到释放”此解释还面对两点困难:第一,保罗说他的现况最终的结果是他会“得救”,这种发展是按照他一贯的人生目标,就是“不论生死”,都让基督在他身上得着荣耀(一20)。既然他的“得救”是“不论生死”都会达到的一个目标,“得救”就不能单指无罪获释。87第二,倘若“得救”是指获释,那么为甚么保罗获释需要“藉着……耶稣基督的灵的帮助”才能成功?这是难以解释的。88总言之,新译、现中、当圣三译本此句的译法,所假定的解释很可能不是正确的。
(二)若把“得救”解为一般意义上的“幸福”,保罗此语意即所有临到他身上的事都是对他有益的,不但在今生有益,在永世仍然有益。89(三)“得救”指基督在信徒生命中整个救赎及圣化的工作;保罗所受的试炼,会对其属灵生命大有裨益,会成为获得天上荣耀的途径。90(四)若以第二十节解释“得救”,其意思就是:保罗真正的幸福,在于不论生死,都让基督在他身上照常显大。91这三种解释同有一个弱点,就是忽略了保罗的话和约伯记十三章十六节的关系。(五)保罗的话,是引自约伯记十三章十六节(七十士译本)。约伯的意思是,由于他自知清白无罪,他深信在与 神的“辩论”中,他会被显为正(伯十三17、18)。保罗把约伯的话应用在自己身上:他知道在引致他如今的景况的一切事上,他都是正直的,因此他相信,不论审讯的结果如何,他都会“被显为正”,就是说,他对 神的信靠和对基督的见证会被显为正。92(六)“得救”指至终得享救恩,获得最后的救赎:保罗(像约伯一样)相信,不管目前的处境如何困难,他会坚持到底,在基督的日子至终被 神显他为正。93在第五及第六个解释之间,笔者认为后者较为可取,因为此解释除了包括第五个解释的意思在内之外(至终得救=在天庭上“被显为正”),还容许“得救”一词保存与一章廿八节,二章十二节及保罗一贯的用法一致的意思,94并且和保罗在提摩太后书四章八节所表达的信念相符(“按公义审判的主在那日”要把“公义的冠冕”赏给他)。
“藉着你们的祈求和耶稣基督的灵的帮助”
此句指出了保罗的现况至终会导致他得蒙拯救所经的途径。“耶稣基督的灵”和“ 神的灵”(三3)是同一个灵,此点可从罗马书八章九节清楚看见;保罗很自然地从一辞转到另一辞,这再一次(参一2)表示他承认基督享有 神的尊贵地位。保罗最常用来指圣灵的词就是简单的“(圣)灵”(“圣”字是中译本加上去的);此灵有时称为“圣灵”(即原文有“圣”字,如在罗五5,九1;林前六19;帖前四8),亦称为“ 神的灵”(罗八9、14)或“ 神的圣灵”(弗四30)。由于圣灵亦称为“基督的灵”(罗八9)和“祂〔 神〕儿子的灵”(加四6),有些释经者认为这里“耶稣基督的灵”最好被看为只是圣灵的另一名称而已。95另一些学者则认为“耶稣基督的灵”意即耶稣基督按照祂对门徒的应许所差来的圣灵(约十五26,十六7);96不过,保罗一贯的讲法,是说 神把圣灵赐给信徒(林后一21-22,五5;帖前四8;弗一17;加三5;林前六19),因此,他在本节此句可能不应按约翰福音的意思来解释。另一方面,即使“耶稣基督的灵”只是圣灵的另一名称,我们仍然有理由相信,他在此选用这个名称而不用别个名称,大概不是随意而为的。罗马书八章九节用“基督的灵”,可能是受下一句“属于基督的”此思想影响所致;97加拉太书四章六节用“祂儿子的灵”,承接了上一句“你们既然是儿子”,同时引进了下一句“呼叫‘阿爸、父!’”的意思。按笔者的臆测,本节用“耶稣基督的灵”,可能是因为“耶稣基督”── 神的儿子降世为人(耶稣)──成就救赎后从死人中复活,显明祂是 神所立的救主(基督)──总括了保罗所传的福音的内涵(提后二8;参罗一2-4),而保罗将要在西泽面前“辩护和证实”的,就是这个福音。因此,他需要“耶稣基督的灵”的帮助。
“灵的帮助”在原文可有两种解释。一说认为,圣灵本身就是 神所赐的帮助。98对此说有利的一点,就是与“帮助”(在此为名词)同一字根的动词,在加拉太书三章五节是用来指 神把圣灵“赐给”信徒。不过,本句所用的名词是与“祈求”平行的;“你们的祈求”显然意即“你们所献上的祈求”,比较之下,“圣灵的帮助”意即“圣灵所赐下的帮助”。99耶稣曾应许门徒,他们需要为信仰申辩及作证的时候,自然会获得圣灵的帮助(太十18-20;可十三11;路十二12);这就是保罗在此所想到的,此点可从下一节及以弗所书六章十九节;歌罗西书四章三至四节获得支持的证据。
“帮助”原文(复合名词)是个很有趣的字。同字根的简单名词,原指希腊舞台剧中歌舞队队长的领导工作(此队演员藉着歌唱、舞蹈或对话,对剧情加以评论,有时且参与剧情的发展),继而获得支付演出费用者的“慷慨”之意,最后其意思演变成为一般的“供给”。同字根的简单动词,原指“领导歌舞队”或“供给一队歌舞队”,其后变成指一般性的“供应”、“供给”,且有“过度慷慨地”、“丰富地”的含意(此词见于林后九10b;彼前四11)。同字根的复合动词,在一世纪蒲草纸文献的一些婚书中,指对妻子的供养;其中一份文献,一位丈夫提出他对妻子的不满时说:“在我方面,我对我太太的供给,是超过我的资源(即力量)的。”(此复合动词在新约见于林后九10a;加三5;西二19;彼后一5、11。)至于复合名词,在以弗所书四章十六节有“支持”之意;这个意思也适合本句,此处也许亦带有“慷慨”、“丰富”的含意。100总括来说,“耶稣基督的灵的帮助”,就是指圣灵所供给的充足的支持。
“你们的祈求”和“耶稣基督的灵的帮助”,此二者不但用“和”字连起来,在原文更是同属一个介系词之下;这表示在保罗心中,二者的关系非常密切。101最自然的解释就是,保罗相信圣灵的帮助会应腓立比信徒的祈求临到他(“祈求”指明确的请求,见一4注释)。若将这点化为原则,我们可说保罗认为 神的帮助和人的祈求是紧密地连在一起的(林后一11);这信念使他不仅常常为信徒祷告,也多次请求教会为他祷告(罗十五30-31;帖前五25;帖后三1-2)。在与腓立比书同期的其它的监狱书信里,他请求代祷的内容都跟他在罗马等候审讯的事有关:藉着教会的祷告,他盼望自己“可以获得释放”(门22), 神会为他“开传道的门,宣讲基督的奥秘”(西四3),并使他“按着应当说的,放胆宣讲这福音的奥秘”(弗六19-20)。后两段的意思,可能特别是指保罗盼望会有机会在西泽(而不仅在他委派的代表)面前为基督作见证,到时他需要从上而来的胆量和智慧。这也是他在本节和下一节所想及的:保罗晓得,他不能倚靠自己的力量,而必须仰赖圣灵充份的支持(圣灵必须厚赐信心和勇气给他),才可以坚守他的见证到底,这样他就可以至终得救(太廿四13,十32;可八28;路九26,十二8)。102在本节他表达的信念就是,藉着腓立比教会的祷告和圣灵的支持,他必定能坚守见证而至终得救;这就是他会继续不断地喜乐的原因。
一20“我所热切期待和盼望的”
本节首句在原文开始时有“照着”一字(见和合),表示此句和上一节有逻辑思想上的关系。至于准确的关系是甚么,有三个不同的见解。(一)本句应连于“耶稣基督的灵的帮助”,意思就是:圣灵的帮助是“照着”保罗的期望,是和他的期望相应的;因为“圣灵的帮助”的证据,在于基督会在保罗身上被专为大,而基督如此被专为大,正是保罗所热切期待和盼望的。(二)本句应连于“我知道”,意思就是:照着他心中的期待和盼望,保罗知道他会被显为正;他心中的感觉就是他所以“知道”的理由。(三)本句应连于“这事……终必叫我得救”(和合),意思就是:这样的发展和结果是“照着”保罗的期望,是和他的热切盼望相符的。103按第一个看法,“照着……”一句是形容“帮助”,但后者是个名词,而“照着……”在此看来应形容一个动词较为合理。第二个看法正符合这个要求,可是“照着……”离开“我知道”很远,和“终必叫……”则较为接近。因此,笔者认为最可能是第三个看法较为正确。
译为“所热切期待……的”原文是个复合名词(在新约出现的唯一另一处是罗八19),含有伸出头来全神贯注地期待之意,表示一种热切的渴慕(和合:“切慕”)与期待。104“盼望”在此可能不是仅指人的“希望”(如在林前九10),而是指对 神的盼望,因此带有“肯定的信心”的含意。105“热切期待”和“盼望”同属一个介系词之下(像上一节“你们的祈求”和“灵的帮助”),在这里可能是一种修辞学上的“重言法”,所表达的是一个(而非两个)意思,即:充满盼望的热切期待。106
“就是在凡事上我都不会羞愧”
保罗先以反面方式表达他所热切期待的是甚么:不在任何事上抱愧蒙羞。“羞愧”在此并非指保罗的希望幻灭;107这个解释使人想起保罗在别处说过,甚督徒有“得享 神的荣耀”的盼望,这盼望“是不会令人蒙羞的”(罗五2、5),即是“不会落空”(当圣),“不会使我们失望”的(现中)。“羞愧”也不是指个人受凌辱;保罗不但对此并不陌生(徒十四5,十六20-24;帖前二2),而且他为基督的缘故,更“以软弱、凌辱、艰难、迫害、困苦为喜乐”(林后十二10)。不在任何事上羞愧的意思,包括弃绝暗昧可耻的事(林后四2;罗六21),立定志向讨主喜悦,以致在基督的审判台前不致羞愧(林后五9-10;参约壹二28);不过在本段的主要意思,看来跟为基督作见证有关。保罗晓得,凡以耶稣和祂的道当作可耻的,人子在荣耀中降临之日,也必把他当作可耻的(可八38;路九26);身为“基督耶稣的仆人……,蒙召作使徒,奉派传 神的福音”,保罗“不以福音为耻”(罗一1、16),亦不以为福音受苦为耻(提后一12,参一16;彼前四16),他对提摩太的劝勉也是,“不要以给我们的主作见证当作羞耻”(提后一8)。他在本节的盼望,就是“不至于在责任上有所亏负”(现中)──在传福音,尤其在罗马的审判壹前“为福音辩护”(一16)、“站在西泽面前”(徒廿七24)为基督作见证的责任。倘若他在此重要的时刻失去承认基督、为福音作证的勇气,那将会使他何等羞愧(参徒廿二61-62)!
“只要满有胆量,不论生死,总要让基督在我身上照常被尊为大”“只要”原文为“反而”(现中):保罗现在以正面方式表达他所热切期待的。“胆量”的原文有时意思是“信心”(林后七4;参来三6),有时是“公开”(西二15)。不过,此字特指言语方面的“自由”和“胆量”,如“坦白”(徒二29);它在新约中最通常的意思是指宣讲福音的胆量(徒四13、29、31,廿八31;林后三12;弗六19)。此字亦可指信徒亲近 神时,或在祂面前的一种“坦然无惧”的心态(弗三12;来四16,十19、35;约壹二28,三21,四17,五14),在提摩太前书三章十三节甚至可能同时包括最后两个意思。同字根的动词只见于使徒行传及保罗书信,一贯的意思皆为放开胆量勇敢地宣讲福音(徒九27、28,十三46,十四3,十八26,十九8,廿六26;弗六20;帖前二2)。本节的名词所指的,可能亦是“放胆”(和合)宣讲福音,因为这就是与“羞愧”主要所指的相反的意思;保罗期望他会“满有胆量”,即是“具有充分〔或完全〕的勇气”(现中)去为基督作见证。108
这就是保罗在此让基督“被尊为大”的主要方法。“显大”此动词可指“造长”衣裳的繸子(太廿三5),“扩展”宣教工场的界限(林后十15),对福音使者表示“敬重”(徒五13), 神向以利沙伯“大施”怜悯(路一58)。在本节的意思就是“让基督……彰显祂的荣耀”,以致人看见了就赞美祂,就如马利亚因 神垂顾之恩而“尊主为大”(路一46);哥尼流家中听道的人因经历了 神的救恩就以方言“尊 神为大”(徒十45-46);以及以弗所的居民因听见耶稣的能力胜过邪灵,就“尊主耶稣的名为大”(徒十九17)──在此数段经文,“尊……为大”皆等于“赞美”之意。本句的动词是“被动体态”而非“主动体态”:保罗不但没有说“我会被显为大”,连“我会荣耀基督”(参现中)都不说,而只说“基督……被尊为大”。这可能是由于保罗对 神的崇敬,使他故意避免提及自己在此事上所占的份。109不过,信徒荣耀 神是保罗常用的讲法(罗十五6、9;林前六20;林后九13;加一24),所以他大概不会故意避开“我会尊基督为大”这种讲法(参路一46)。因此,这里用“被动体态”较可能的解释,就是保罗感到自己是 神的器皿, 神在他身上作工;110虽然保罗此时失去了自由,但基督仍然能够在他身上彰显祂自己的荣耀。
“在我身上”通常被解释为“在我整个生命中”(参现中:“整个的我”;罗十二1;林后四10),可是保罗随即(按原文次序)提到“不论生死”,反映他现在特别想及的是他肉身的命运。111有释经者认为“不论生死”只是一种强调(也许是常用的)语法(参罗八38;林前三22),意即“完全地”、“概括一切地”;其功用只在于表明保罗整个生命只有一个目的(使基督得着称赞),而并不表示保罗的前途未卜。112可是,罗马书八章卅八节及哥林多前书三章廿二节所用的结构与本句不尽相同,在文理上亦有分别;而且,“照常”在原文实为“现在,像素常一样”,113本节下半节的主要意思是,“……让基督现在藉着我的生或死都同样被尊为大”。因此,认为保罗此刻特别想及他审讯的两个可能的结果,是很自然和合理的看法。现代中文译本把“现在”意译成“尤其是现在”,114正确地把重点放于“现在”:“尤其是”这几个字虽然是加上去的,但也许正确地代表了保罗的意思:他切望基督会被尊为大──尤其是在此等候审讯及进行申辩期间115──不论是藉着116他的生(无罪释放)或死(被判死刑)。无论如何,“照常”一词,提示了保罗成功的秘诀:让基督在他身上被尊为大,不是他在一时冲动之下突然的决定,而是他恒常一贯的人生目标(参但六10;比较士十六20)。
有释经者认为,本节(由第二句开始至末了)并非解释“我所热切期待和盼望的”,而是保罗用“我知道”一字引介出来的信念的第二点(第一点在前一节),理由如下:117(一)“照着我所切慕,所盼望的”(和合)在文法上是附属上一句“这事结果会使我得到释放”的,因此,保罗的盼望不是“不会羞愧”,而是“得到释放”。(二)新约多次用“盼望”一字,是不加解释的;但若此词附有解释,用来解释“盼望”的字几乎总是“物主位”的,118只有罗马书八章二十至廿一节一次,才在“盼望”之后随即用“就是”加以解释。因此,本节应如此了解的可能性不大。(三)“就是”之下所表达的意思,即保罗不会羞愧及基督会被尊为大,对使徒而言是肯定的,因此把它看为“我知道”而非“盼望”的内容,是较为适合的。笔者对这些理由的回应如下:(一)我们在一章十九节的注释中已经指出,“得到释放”此解释很可能是不正确的;“照着我所热切期待和盼望的”与上一句的关系的正确解释,亦已在该处交代清楚。(二)该作者承认,本节的有关结构可以按罗马书八章二十至廿一节相同结构的意思来解释;既然罗马书八章二十至廿一节可以不用“物主位”的字而用“就是”来解释“盼望”,为甚么这样解释本节同样的语法却会变成“可能性不大”呢?况且,译为“就是”的原字两次出现的地方相隔很远,也没有清楚的线索表示它们是同属“我知道”之下的;因此,把第二次的出现看为解释紧接着的上一句,不但是可能,而且是较合理的做法。(三)该作者把这里的“盼望”看为一种“纯粹是人的期望”,119但如上文指出,“盼望”在此可能有“肯定的信心”的含意;因此,把“就是”之下的话看为解释“盼望”的内容,并非像作者所想的那么不适合。总括本段的讨论,这位学者所提出的解释虽然新颖,但支持此说的理由不够充份,因此大多数释经者所接受的传统看法仍是较为可取的看法。
保罗说他会继续不断地欢喜(一18b),原因是他知道他目前的遭遇结果会使他得救(一19),这种发展和结果是按照他一贯的人生目标──基督在他身上被尊为大(一20)。这种逻辑的含意就是:基督会藉着他得荣耀。可能这就是他会继续不断喜乐的真正原因。120这样,一章十八节上和一章十八节下至二十节可说前后呼应:保罗为了基督正在被传开的事实而喜乐,也为了基督会藉着他得荣耀的盼望而继续不断地喜乐。
一21“因为我活着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处”
这句话解释了为甚么保罗在上一节可以说,不论他生或死都会带来同样的结果:基督在他身上被尊为大。原文以“对我来说”一语开始(当圣、现中;原文是一个字),强调这是保罗的个人经历,同时可能隐含了保罗与一般人对生死的看法,或保罗与那些“假意”传福音的人之间的对比。121
对他来说,“活着就是基督”。122这话与“基督就是生命”不同:后者意即基督住在保罗里面,成为他属灵生命的源头和动力(参西三3-4;加二20)。123但“活着就是基督”之意可能是:他活着是“为了基督”(当圣、参现中),他的生命完全被他对基督的爱及委身所控制,被基督充满到一个程度,可用“基督”把它总括起来。124举例来说,“活着”对保罗的意义就是:因基督被传开,在他身上被尊为大而喜乐(一18-20);有基督耶稣的心肠和意念(一8,二5-8、17);真正关心教会,理会耶稣基督的事(二20);为基督抛弃万事,以认识基督为至宝(三7-11);竭力追求,以得着基督为目标(三12-14);靠着基督常常喜乐(三1,四4);在任何境况下都从基督那里获得所需的一切(四11-13)。保罗作法利赛人的时候,律法是他生活和思想的中心(三5-6),对当日的他来说,“活着就是律法”;但在使徒保罗身上,这律法的中心地位已由基督完全取代了。不过,从下文(一22、24-25)看来,“活着就是基督”的意思,也许主要是指为基督作工,建立基督的身体(即教会)。125
保罗又说,就他而论,“死了就有益处”。“死了”使人想到死后的状况,但“死”字在原文所指的并非此状况,而是“死亡”的行动,因为保罗在本节是接着上一节“不论生死”的思想,解释“继续生活下去”和“死去”分别对他的意义。126当然,死亡的行动引致死后的状况,但原文动词的重点是在前者而非后者。“死去”对保罗为何是“益处”呢?这里至少有三个不同的解释:(一)这句话反映了一种普世性的“人之常情”;对于那些活在几乎不能抵受的重担下的人,死是一种释放,是一种益处。有许多相似的例子,散见于数个世纪的希腊及拉丁文献中。127可是,保罗在本节并没有像文献中的一些例子那样,明明地提及他是活在不幸与悲惨之中,而且在本节上半部、本段(一12-26)甚至整卷书信里面,都表现对生命非常积极的态度;因此,认为保罗在此也像那些例子一样,把死看为解脱今生烦恼及试炼之途,因而是一种益处,这见解值得怀疑。128(二)保罗知道,死不能破坏他与基督的联合,只能使这联合变得完全,不再受肉体的限制所妨碍(一23);因此他说,“我死了,更有收获”(现中)──“更”多地得着基督。129进一步引申此点,“益处”便可说变成两方面的:一方面保罗会得着天上难以形容的福乐,另一方面基督会更完全地被尊为大,因为一切拦阻基督得荣耀的罪和不洁如今都除去了。130前一个意思有一章廿三节支持,但后一个意思则似乎与文理不符,因为保罗在此是想到他的“死去”此行动本身会使基督“尤其是现在”被尊为大,而不是在他“死后”基督会更完全地被尊为大。(三)保罗若殉道而死,这会使基督得荣耀,亦会使基督的福音被传开;因此,“益处”所指的,不仅是保罗个人得以透过死进入更深的与主相交之中,亦指他以死冠于他一生的事奉之上,这死亡对福音的传播是“大有益处”的(当圣)。131
第三个看法最符合本节与上一节的逻辑关系,亦有下文(一23)的支持。此外,虽然“益处”一词在新约另外两处皆指个人的益处(腓三7;多一11),但同字根的动词在保罗书信的用法正好分为“(为自己)得着基督”(腓三8)及“(为福音)得人”(林前九19-22)这两方面的意思;这事实强而有力地支持第三个看法。在对保罗的益处及对福音的益处之间,笔者认为保罗的重点是在后者,理由如下:(一)本节与上一节的关系,比本节与一章廿三节的关系较为紧密,因此“益处”首先指保罗的死会使基督被尊为大,其次才指这死亡使保罗得以与基督同在。(二)保罗在整段(一12-26)所关注的,就是基督的福音及基督的教会,他将自己的命运完全与福音认同。
80 BDF 448(6); MHT 3.330.
81 charesomai = progressive future with a 'linear' sense (Burton 60; Idiom 10).
82 因此,笔者未能同意Loh-Nida 26-27的看法:他们认为,由于第十八节重复了“喜乐”这个意思,第十八节下半部不应视为新一段的开始。“大大的欢喜”(当圣)此一译法,一方面把“大大”的意思加在原文之上,另一方面忽视了原文有“继续”之意。
83 保罗在以下数节所描绘的图画是光明的,因此动词在此的意思,可能不是“立定主意要继续喜乐”(Robertson, Picture4.439),而只是“会继续喜乐”(Moule 22)。
84 Vincent 23. 有关的两个字是oida(此处)及ginosko.
85 Hawthorne 40. 采纳这解释的还有Kennedy 426-427; Robertson, Pictures 4.439; Loh-Nida 29.
86 作者显然将“被显为正”的意思紧密地连于“获释”的意思:保罗若获得无罪释放,这就会证明他完全没有犯法,特别会证明他所传的福音并不是与罗马政府作对、对社会有倾覆作用的东西(41)。
87 Lightfoot 91; Vincent 23; H. Conzelmann, TDNT IX 369 n.97.
88 Hawthorne 41 对此点的解释未能使人满意:因为虽然圣灵会帮助信徒于受审时忠心作见证,但并无保证他们会因此帮助而获得释放。Moule 22认为此句排除了“得救”等于“性命得以保存”(徒廿七34)的可能性。
89 Barclay 24-25.
90 Vincent 23; Lightfoot 91.
91 Hendriksen 74; Swift, 'Theme and Structure' 242.
92 Michael 47-48; Martin(TNTC)74-75, (NCB)75.
93 Beare 62; Collange 59; Bruce 24; 毛86-87.
94 有关“得救”的字汇在保罗书信中的用法,可参W. Foerster, TDNT VII 992-994. TDNTA 1135.
95 Hawthorne 41; Loh-Nida 28-29.
96 Moule 23; Collange 60.
97 Cranfield, Romans 388-389.
98 tou pneumatos = genitive of apposition/definition: Michael 49; Bruce 29. 后者指出,倘若保罗(像约伯一样)正在期待会在天庭上被显为正,那么圣灵“在这儿是以辩护者──祂在约翰福音所扮演的角色──的身份出现”(G.B. Caird)。
99 tou pneumatos = subjective genitive or genitive of source/origin: Vincent 24; Muller 58; Beare 62. Lightfoot 91 认为“耶稣基督的灵”同时是赐与者及被赐者,但此种“双重意义”与有关语法在新约一般用法不符,亦无证据表示此句应作例外处理。
100 Moule 22(on choregia); MM 689-690(s.v. choregeo), 251(s.v. epichoregeo); Michael 49-50(on epichoregia); E. Schweizer TDNT VI 430 n. 650.
101 Zerwick 184. 作者表示甚至有“试探”要指二者相等。
102 Beare 62.
103 这三个见解分别见于:Moule 23; Micahel 50; Hendriksen 74.
104 BDF 119(1); E. Hoffmann, NIDNTT II 238; G. Delling, TDNY I 393, TDNTA 66. MM 63(s.v. apokaradokia)认为这名词很可能是保罗自铸的(动词则见于较优雅的文献中)。Collange 60 谓这字在此有“不肯定及怀疑”之意,但这看法是不正确的(详见Denton, 'Apokaradokia')。
105 R. Bultmann, TDNT II 531, TDNTA 231; E. Hoffmann, NIDNTT II 244-245.
106 Hendiadys: Hawthorne 41; cf. NEB 'I passionately hope', 亦参:现中、当圣。
107 R. Bultmann, TDNT I 190, TDNTA 30('disillusioned'),陈41-42列出他从上半节看见的“四点重要教训”时,就是把“羞愧”解为“不致落空”、“不会落空”、“必然兑现”。
108 Kennedy 427; H. Schlier, TDNT V 883, TDNTA 795(s.v. parresia): B. Reicke, TDNT V 888, TDNTA 796(s.v. pas).
109 Lightfoot 91.
110 Kennedy 427.
111 分别见E. Schweizer, TDNT VII 1064-1065, TDNTA 1146; Martin(NCB)76; Ridderbos, Paul 116 及 Bruce 25,29.
112 Hawthorne 43-44; cf. Collange 61.
113 hos pantote kai nyn: 'now as always'(RSV. NEB, NIV).
114 Cf. TEV 'especially right now'.
115 G. Sta/hlin(TDNT IV 1111, 1112)指出,“现在”不必指一刻的时间,亦可指一段时间,在此也许指“最近的将来”(参约十二31)。若此解释是正确的,“最近的将来”可指保罗正在等候的审讯及其结果。
116 en = instrumental: W. Grundmann, TDNT IV 543.
117 Hawthorne 42 此说把本节及上一节的hoti视为完全平行,同属oida之下。
118 Genitive case.
119 Hawthorne 41.
120 Mu/ller 59; Hendriksen 74.
121 Moule 24; Kennedy 427; Hendriksen 76, Michael 54则认为隐含的对比是在于保罗与约伯对死的看法;照笔者看来,保罗自一19引伯十三16(七十士译本)之后,他的思想便离开约伯的故事了。
122 A. Giglioli (as reported in NTA § 141969-70-274) 认为这句话是没有意思的,因此他接受“基督”(Christos)应改为“有用”(chrestos)的看法。但此说没有原文抄本的证据支持,破坏了原文整齐的平行语法(“基督”和“益处”都是名词,但“有用”是形容词),并且是多余的。
123 本节的原文,有两点使我们知道,首句应译为“活着就是基督”而非“基督就是生命”:(一)“活着”之前有冠词,表示to zen是subject而非predicate;另外那个意思会用名词“生命”来表达:emoi gar zoe Christos(参西三4:he zoe hymon)。(二)本节的前后两半是平行的,但后一句不可能译为“益处就是死去”,因此前一句也不能译为“基督就是生命”。见Zerwick 173; Moule 24.
124 Hawthorne 45; Moule 24; Hendriksen 76.
125 Zerwick 173, 174.
126 因此原文不用名词(zoe, thanatos)而用articular infinitives to zen, to apothanein; 前者为现在时态,描写延续不断的行动,后者的时态(aorist),则表示一次的行动。如Zerwick 399(1)所指出,原文冠词有响应上文的作用(anaphoric),表示“活着……死了”乃指上一节的“生死”,并且由下面两节进一步加以解释。
127 Hawthorne 45; W.D. Palmer, as reported in NTA §20(1976)-559. Cf. Ridderbos, Paul 499.
128 Beare 62-63正确地指出,这里并无“地上的生活是艰苦的”之意;正因为“活着就是基督”,死才是一种益处。
129 Kennedy 428; Vincent 27; H. Schlier, TDNT III 673; B. Siede, NIDNTT III 137; R. Pesch, as reported in NTA §14(1969-70) 273; P. Antin, as reported in NTA §19(1975)-676.
130 Mu/ller 61.
131 Martin(TNTC)76-77,(NCB)77; Loh-Nida 32; Bruce 26. Colllange 62-63 除了这两方面之外,还加上第三方面的意思:死使保罗与基督十架的弱和苦楚联合起来(参林后四10及以下,十二9),但这意思很难从本节或本段经文看出来。
2. 生死的抉择(一22-24)
一22“但如果我仍在世上活着,能够使我的工作有成果,我就不知道应该怎样选择了!”本节原文在上半节是没有动词的,直译包括四个意思:“但(1)若在肉身活着,(2)这对我〔是〕工作的果子,而(3)我该选择甚么,(4)我不知道。”这四个意思在文法上的相互关系,引起了几种不同的看法。(一)把(1)和(2)分别为假定句子中的条件子句和归结子句,又把(3)和(4)合并为一陈述句子,这样,本节可译为:“倘若(我的命运是要)在肉身活着,这事的意思就是我会从事有果效的工作。可是我会选择那一样,我说不出来/不知道。”132虽然保罗常用省略法(即省去一个或一些字,例如:罗四9,五18,九16;林后一6;加二9,五13),但有学者认为,这里若要补充括号内(我的命运是要)的意思,那是个非常不文雅的例子;133这是此看法的弱点。(二)把(1)和(2)如上处理,把(3)看为问句,(4)看为回答,下半节可译为:“可是我会选择那一样呢?我不知道!”134这看法与第一个看法有同样的弱点。(三)把(1)看为条件子句,(2)为进一步解释(1),又把(3)和(4)合并为一,作为归结子句,整节便变成一句假定句:“但若在肉身活着──若这是我工作的果子,那我就不知道会选择那一样了。”135与此解释基本上相同的看法,就是把(1)和(2)合并为一,成为条件子句,(3)和(4)则合并为归结子句;本书参考的四本中文译本,都反映这个看法。136但反对第一个看法的学者指出,在一些类似结构的例子中(“如果……那”),由“那”字引介出来的是句直接的问句。137因此他提出另一个看法,就是:(四)把(1)和(2)合并成为一个问题,(3)和(4)则合并为一陈述句子,整节可译为:“但若我在肉身活着会结出工作的果子,那又怎样呢?事实上,我不知道应选择甚么。”作者引罗马书九章廿二节及使徒行传廿三章九节来支持他的解释,并且认为此解释既与上下文急剧变动的文体相符,亦不像普通被采纳的解释那么难以接受。138还有一个看法,就是:(五)将(1)和(2)合为一句条件子句,把(3)看为一句问句,亦即是假定句子的归结子句,而(4)则是问句的回答,这样本节可译为:“但我若在肉身活着可带来工作的果子,那我应选择那一样呢?我不知道/说不出来。”139最后一个看法,是:(六)把(1)和(2)合并成为一个问题,把(3)看为另一个问题,(4)为回答,整节可译为:“但若我在肉身活着可能会有用处,那又怎样呢?那我当选择那一样呢?我不能作答。”140
在最后三个看法中,笔者认为第四个看法的理由较充份:(一)“如果”可解为“如果……又如何?”(罗九22;徒廿三9)。(二)在此数节中(一21-24),保罗的思想盘旋于生死之间,此起彼伏(21a生,21b死,22生,23死);把一章廿二节上看为含有“这又如何?”之意,更能显出一章廿一节下与一章廿二节上之间的“对话”的情形。(三)这看法可避免把“那”字看为引介出归结子句,因为这用法始终叫人有点怀疑。141基于上述理由,本节也许最好译成这样:“但若我在肉身活着会结出工作的果子,那又怎样呢?我真的142不能说我会怎样选择。”
“在肉身活着”(和合)即是“在世上活着”(如在第24节;加二20;参来五7);“肉身”(直译为“肉体”)在此并无不良的伦理涵义,“在肉身活着”和“随着肉体而活”(罗八12、13)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143对保罗来说,在世上活着会结出“工夫的果子”(和合);这话可说把上一节“我活着就是基督”的意义具体地表达出来。“工夫”一词在一章六节指 神恩典的善工,在二章三十节指“基督的工作”;在保罗其它的书信里,此词常指信徒的善行(例如:林后九8;弗二20;西一10;帖后二17;提前二10;提后二21;多二7)。本节的“工作”,并非泛指“有益的工作”(现中),而是特指保罗的使徒工作(如在林前九1;参林前三10-15)。“工作的果子”就是保罗的使徒工作所结出的果子(罗一13),包括新信主的人(参当圣;林前九19-23;约十五16),以及信徒的信心获得坚立(一25;参徒十八23;罗一11;帖前三2)。保罗的话有两个可能的意思:如果他仍在世上活着,他就可收割被捕入狱前的福音工作所结出来的果子;或是:他就可以继续他的使徒工作,而这工作是必定“有成果”的(参林前十五58)。144后一个意思较为可取,因为保罗的工作并不限于他被捕入狱之前,就是在狱中他的见证仍然是有效的(一12-14);而且他在本段(尤其是一24-26)所显明的,是一种积极向前的心态。
虽然保罗在此用“如果”一词,但这并不表示他对所谈到的事有所怀疑(参同字在罗九22的用法);无可置疑地,保罗若仍在世上活着,他的工作必有成果。正因为这样,他对生死的抉择(假若他可以选择的话),就成为非常困难的事。摩西的选择,是在于“和 神的子民一同受苦”与“享受罪恶中暂时的快乐”二者之间(来十一25),那是一种善恶之间的抉择;但保罗的选择,却是在于“活着就是基督”和“死去就是益处”之间──两者同样会叫基督得着荣耀,同样与保罗一贯的人生目标相符。难怪保罗表示他“不知道”该怎样选择。“不知道”(和合、当圣同)或“不晓得”(现中)是有关的动词在古典希腊文较通常的意思,但在七十士译本中,这字通常的意思是“宣告、告诉”,这也是此字在新约所有其它地方(包括腓四6)一贯的意思。有些释经者和许多英译本认为此字在这里例外地有“不知道”的意思,145但这做法是不需要的。按此字在新约一贯的用法,保罗的意思是他无法“告诉”读者他应该如何选择。146他所说的“选择”,只是一种个人内心理论上的抉择,并不表示他有权作真正的选择,更不是说他怎样选择,事情便会怎样成就。147
一23“我处于两难之间”
这解释了为甚么保罗不能“告诉”读者他应该怎样选择。148译为“处于”的原文在新约一共出现十二次,所指的包括被疾病所“困”(太四24;路四38;徒廿八8),为死惧所“握”(路八37),被人群“围”着(路八45),被敌人“包围”(路十九43),受人“看管”着(路廿二63),“掩着”耳朵(徒七57),“专心一志”传扬主道(徒十八5),被基督的爱所“支配”(林后五14,现中),以及基督被当受的洗所“管制”着(路十二50)。这里提到“处于两难之间”,基本上仍是受管制、受支配的意思;不过“两难”使保罗所用的图象显得更为清晰:他好像被两股强度相等的压力从左右两边把他夹在中央,使他不能动弹。149因此,“左右维艰”比“进退两难”(当圣)更准确地表达这里的意思。
“情愿离世与基督同在”
这是第一股的压力。“情愿”可能使人误以为有挑选的含意(相等于“宁愿”,即“宁可”),但原文绝无此意,只说“有……的愿望”。译为“情愿”的名词及同字根的动词,在保罗书信中一共分别出现十九次和五次;不论名词或动词,本身皆不含好坏之意,唯有文理能断定它的意思是好是坏。就保罗书信的实际用法而论,此字多数有不好的意思(如“私欲”、“情欲”:例如罗十三14;加五16;弗四22;西三5;“贪心”、“贪恋”:例如罗十三9;林前十6),但偶然亦会有好的意思(动词:提前三1;名词:帖前二17)。本节的名词属于后者,指一种好的欲望或切望。这欲望的内容包括两方面:“离世”及“与基督同在”。150
“离世”一词的原文有三种用法:作为哲学上的名词,指解决一个问题;作为航海术语,指船只起锚解缆,准备启航;作为军事用语,指拆卸帐幕,以便继续进发。鉴于保罗所处的环境,此词在本节最可能是以其军事上的意思为背景的。151无论如何,其背景不可能是“身体即坟墓”的希腊思想;152因为保罗并不接受此思想,他若是接受,便无法说出下一节的话来。“离世”原文在此是个动词,在新约唯一的另一处(路十二36)译为“回来”;153同字根的名词只见于提摩太后书四章六节,意思与本节的动词相同。
“与基督同在”原文直译为“和基督一同”;此辞在保罗书信一共出现十二次,所指的事表明了信徒的整个生命与基督有极密切的关系(这是由于他们藉信与基督联合):过去,他们曾与基督同死(罗六8;西二20),又与祂一同活过来(西二13);如今,他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隐藏在 神里面(西三3), 神又把万有和基督一同白白的赐给他们(罗八32);将来, 神要使他们与耶稣一同复活(林后四14;“一同”在此并非指在时间上),他们要与耶稣一同活着(罗六8;林后十三4;帖前五10),他们于基督显现时要和祂一同在荣耀里显现(西三4), 神会把那些靠着耶稣已经睡了的人和耶稣一同带来(帖前四14),那些在主再来时还活着的人,必和那些在基督里死了而先复活的人,一同被提与主相会,这样就和基督永远同在(帖前四17)。在本节,像在帖撒罗尼迦前书四章十七节一样,“与基督同在”意即享受与基督相交。154七十士译本将诗篇中提及与 神在敬拜中相交解释为永恒的相交,后期的犹太教亦有谈及与 神永远相交(参路十六22),诗篇十六篇显明神人之间的相交胜过了死亡;可能这就是保罗的话的神学基础,不过“与基督同在”这特别公式则是保罗自创的。155
“离世”和“与基督同在”在原文同属一个冠词之下,表示二者是紧密相连的。最自然的解释,就是保罗预料他死后便会立刻与基督同在。这也是他在哥林多后书五章八节所表达的观点(“离开身体”就是“与主同住”,和合);两节经文都使人想起耶稣对忏悔的犯人所说的话:“今天你必定同我在乐园里了”(路廿三43;参徒七59)。有学者认为,这里所表达的,只是保罗对他自己个人的盼望:基于他的自觉,他预期自己若殉道而死,就会获得一种特别的复活,使他可以立即与基督同在。156但这种解释与上下文意不符,157因为本段(一12-26)的上文下理都没有提到复活。另有学者把本节(及其它类似的经文)解释为信徒死后继续在一种“睡着”的情况下与基督同在,但这解释与本节明显的意思不符。158况且,若“与基督同在”等于暂时失去知觉直到身体复活,那么这情况便比活着与基督相交还不如,又怎能说是“益处”呢?又有学者认为,保罗在这里所说的,和他在别处所说的复活的道理(帖前四13-17;林前十五51-52)其实是互相冲突的:159在那些地方,已死的信徒要等候复活,但在此处,保罗死后便立即与基督同在。可是,保罗在下文三章二十至廿一节亦提到信徒身体改变(如在林前15),若谓保罗于同一卷书信里在这么基本的一件事上前后自相矛盾,是难以接受的。160
事实上,保罗在帖撒罗尼迦前书及哥林多前书所说的,和他在哥林多后书(第五章)及本书信所说的,在基本立场上绝对没有冲突。前者并不排除“等候复活者是与基督同在”之意,后者亦不排除“离世与基督同在者仍等候身体复活”的意思161──不但不排除,而且三章二十至廿一节提示,“与基督同在”并没有取代将来的复活。不过,两者(即前两封和后两封书信)之间似乎不一致的重点,可能是由于略为不同的观点所致:随着时间的过去,保罗愈来愈需要严肃地考虑他会在主再来之前便离世的可能性,从而愈来愈需要严肃地思想,信徒死后等候主来时的情况是怎样的。162在此他表达了他的观点:“离世”就是“与基督同在”,享受与祂亲密的相交──此二者大致上是同义词。
“因为那是好得无比的”
原文是否有“因为”一字,是个未有绝对肯定答案的问题,幸好所造成的分别不大。若有这字,此句就解释了为甚么保罗有“离世与基督同在”的愿望;若没有这字,此句就纯粹描写了那种情形是怎样的。保罗用了一种极有力的语法,好像要竭尽所能地强调,离世与基督同在是“再好不过”的(当圣)。163他刚说过,“我(在世上)活着就是基督”,因此他这里用来跟“与基督同在”相比的,不是地上生命的幽暗面(参伯三1;拿四3、8),而是它最光明的一面;虽然他在此生已经是与基督同在(加二20),可是“离世与基督同在”的经历将会远超此生的经历,以致保罗只能以“再好没有了”(现中)来形容它(参林前二9;约壹三2)。164
一24“可是为了你们,我更需要活在世上”
保罗现在提出“两难”中的另外那股力量。“活在世上”直译为“留在肉身中”;此句和第廿二节“在肉身活着”在原文有两点分别:所用的动词不同,译为“在肉身”的结构也不同。165有释经者认为,这里的动词带有努力的含意,而“在肉身”的结构,意思是虽然今生有诸多不便,仍然持守不放;因此,当保罗在此说“留在肉身中”时,他是在想到继续在世上活着所牵涉的种种限制、困难和劳苦。166可是,有关的动词在保罗书信中另外用了八次,虽然都有“继续、持守”之意,但完全没有“努力”的含意(林前十六7、8;加一18;罗六1,十一23),或至少并不明显(罗十一22;西一23;提前四16);而且最后五处经文在“留”字之后所用的结构,正与本节“在肉身”的结构相同,167其意思皆为“在……之中”而没有其它的含意。因此,本句在用字和结构上虽然与前面那句略为不同,但在意思上可能并无分别。
“需要”在此为形容词,意即“是需要的”。保罗认为,为了腓立比信徒的益处(一25),为了他们所代表的整个基督教会的好处,他继续活在世上是需要的。保罗曾用同字根的名词来形容他传福音的职事:“我是不得已的”(林前九16)原文直译是“有需要加在我身上”;意思就是他是“奉命令去传的”(现中),因此“责无旁贷”(当圣;参耶二十9)。不过,与其说本节反映了保罗这种受托传福音的使命感(参林前九17),不如说它具体地说明了他那种“为各教会挂心”的牧者心肠(林后十一28)。“更需要”是个比较程度的形容词,若按其字义解释,保罗好像作了一项比较:为了自己,他觉得需要离开世界,享受“与基督同在”的相交;可是为了教会,他更需要活在地上。168可是,保罗并没有把“离世与基督同在”看为一种需要,只说那是他的“愿望”(一23);他真正的选择,不在于“需要”和“更需要”之间,而是在于“愿望”与“需要”之间。因此笔者认为,这里的“更需要”很可能是以“比较级”代替“原级”或“高级”的做法,169其意思实为“很需要”(参当圣:“很重要”或“十分需要”(参一14“大多数……的弟兄”的解释)。这样解释使本节与上文完全一致:保罗的“两难”,一边是他离世与基督同在的愿望,另一边是他留在世间的需要,这两股压力强度相等,使他不能动弹(一23-24);因此,面对这两个可能性,若是要他选择的话,他就无法告诉读者,他会怎样选择(22)。170
132 AV, RSV, NASB; Hendriksen 76,77; 毛 95; 劳 64-65.
133 Lightfoot 92.
134 NIV.
135 RV; Hawthorne 46-47.
136 TEV.
137 Lightfoot 92.
138 同上92-93。按此解释,ei = 'what if(NEB)',如在罗九22及徒廿三9。
139 MHT 2.422; BDF 442(8), 368; Zerwick 459.
140 NEB.
141 Moule 25 认为以“那”解释kai是不可能('improbable')的。
142 有些时候,kai = 'indeed, verily, really, in fact, yea, certainly, etc.' (Dana-Mantey 221.3). 参Bruce, Paraphrase 165.
143 参林后十3“在世上”行事和“按照世俗的方式”交战的对比(en sarki...kata sarka).
144 分别见(例如):Beare 63及Hawthorne 47; Hendriksen 77.
145 AV, RV, NASB, NIV, TEV; Lightfoot 92; Moule 25; Loh-Nida 33; R. Bultmann, TDNT I 718, TDNTA 123.
146 RSV, NEB('I cannot tell'); Robertson, Pictures 4.440; MHT 2.408; MM 129(s.v. gnorizo); Vincent 28; Hawthorne 47; Bruce 30. W. Mundle(NIDNTT III 314)似乎认为这动词在此是指“直接宣告 神的旨意”;此解释若是正确,保罗的含意就是, 神没有向他启示,因此他也无法宣告。Barclay 28谓这儿亦有“选择权不属保罗,乃属 神”之意;可是原文并没有强调“我”字。
147 陈45说:“保罗对于他自己的生死彷沸满有把握,似乎全在乎他自己的挑选那样。……要生要死,权柄不在审判官的手中,乃在乎他在主前怎样拣选。他深信他怎样拣选之后,主就会为他成全。”可是,保罗在这数节经文里一直没有作出选择;一25的信念,并不是他的“选择”附带的结果,只是他的“深信”使他“知道”还要活下去──换言之,信徒的需要,替他作出了“选择”。
148 Zerwick 467 谓de字在此有“不但如此”、“而且”之意:保罗不仅无法告诉读者,而且他处于两难之间。可是后一个意思不见得是比前者高一层次的意思,因此较宜看为解释前者。
149 H. Ko/ster, TDNT VII 883-884, TDNTA 1118; Vincent 28; Kennedy 428; Martin(NCB)77, Collange 64 则认为动词在此有“法庭式的抑制”之意;此用法见于一世纪的一份蒲草纸文件:MM 606(s.v. synecho 4).
150 有些古卷漏去eis字,但此句的文法是不可能没有该字的:BDF 402(2); MHT 3.143.
151 Barclay 28; Hawthorne 48; Vincent 28.
152 soma sema. 按这思想,人的灵魂要从他的身体解放出来。
153 动词的这两个意思,皆可从蒲草纸文献中获得说明:MM 36(s.v. analyo ). Moule 25认为路十二36的“回来”,大可以解释为“开始归程”(这样便与撒幕起行之意相符)。
154 W. Grundmann, TDNT VII 784, IX 547; Hawthorne 49, 50; A Oepke, TDNT II 318; J. Jeremias. TDNT V 771, TDNTA 778.
155 W. Grundmann, TDNT VII 781-782, TDNTA 1105; Martin(NCB)78.
156 Schweitzer, Mysticism 136.
157 Conzelmann(Outline 186)正确地指出此点。
158 此“灵魂睡着”之说为O.Cullmann所倡,但不获学者支持。参(例如):Whiteley, Theology 267-269; Guthrie, Theology 838.
159 Bultmann, Theology 1.346.
160 Ridderbos(Paul 499 n.29)及Guthrie(Theology 837 n.165)皆指出此点。
161 Vincent 29; Micahel 58.
162 Barrett, Second Corinthians 159. Whiteley(Theology 269, 260)认为,在保罗的思想中,信徒死后便立即得到另一个身体,此身体于末日时会像那些仍活着的人的身体一样,经历变化。另一些学者认为保罗在写林前与林后之间,其思想经历了一次重要的改变:林后五1-10的含意,就是信徒死后立即得到新的身体(例如:Bruce, Corinthians 204; Paul 311-312)。以上两个看法的困难在于:若信徒死后立即得到一个从上而来的身体,那么最后的“身体得赎”(罗八23;腓三20-21)便失去其意义,至少其意义便大为减少了;而且,保罗在其它书信中完全没有暗示有这种“过渡期”的身体,因此,鉴于保罗多处提及信徒于主再来时身体会复活,林后五章那段按后面这个意思来解释是较为可取的(Ladd, Theology 554)。
163 原文直译为“比‘更好’还好得多”:polloi mallon kreisson = 'much more better'. Idiom 98以此为“多余的比较词”的一个例子;较好的解释,是把它看为一种“比较词的增加/升高”('heightening of the comparative': BDF 246; MHT 3.29)──把比较词堆栈起来,结果就是一个非常有力的极度词(superlative)。
164 Moule 26.
165 即:zen + en sarki 和 epimenein + tei sarki(本节)之别。但有些古卷在本节有en字。
166 Lightfoot 94; Collange 65; Michael 59.
167 epimenein + dative.
168 Cf. Michael 59.
169 'Comparative' with 'positive' or 'elative' sense: cf. BDF 244.
170 Hawthorne 51正确地强调,保罗于两者之间未能作出选择。作者(48,51)把“离世与基督同在”和“在肉身活着”看为同属于“情愿”之下,二者构成了“情愿”之下相对的两方面,这两方面由“可是”(de)连起来。虽然,为要表达“一方面……另方面”此意思,保罗较通常的做法是用men...de (一15、16;三1、13;罗二7,五16,六11,七25,八10、17,十一22、28,十四2、5,十六19,特别留意九21;林前一18、23,二15,七17,九24、25,十一7、14、21,,十二8、20,十五39、40;林后二16,十1、10;加四8、23;提后一10,二20,四4 ),但他有时也用men...alla(罗十四20; 林前十四17)或单用de 字(罗十六19;加二9);因此作者这样分析第廿三、廿四节可能是对的。不过,也许保罗当时的思想形式并不如这位作者所了解的那么工整。
3. 个人的信念(一25-26)
一25“我既然这样深信,就知道还要活下去”
首句可译为“我对这一点深信无疑”(现中),但“这一点”指甚么呢?有些学者将“深信”(原文为分词)与“知道”连为一个意思,把“这一点”看为指下一句,两句的意思便是:“我确实知道这一件事,就是我还要活下去”。171不过,较为自然的解释,是将“深信”和“知道”分开(像多数的中英文译本那样);“这”所指的,就是上一节所说的。172“活下去”原文直译是“留下来”,即是继续“住在世间”(和合)。保罗有这个信念,不是因为他获得特别的启示(如徒廿七24),更不是因为他接到了无罪释放的消息,而是因为他深信,教会需要他,他若继续生存亦只会叫教会得益处。也许还有两个因素加强了保罗的信念:他接到了有关腓立比教会一些问题的消息,他也相信 神会按他们的需要行事,使他们可以在恩典中长进。173
“并且要继续和你们大家在一起”
“继续和……在一起”的原文,是与“活下法”同字根的复合动词。174有学者认为前者不必要地重复了后者的意思;倘若本句的动词有其本身的功用的话,可能就是要暗示保罗盼望他会活到基督再来。175但这种解释流于牵强,而且是不必要的。两个动词是有分别的:上一句的“留下来”是独立的,纯粹指继续生存;但本句的复合动词带有“留在一个人的身旁,准备好随时帮助他”的含意(参林前十六6)。换言之,保罗的信念不仅是他会活下去,而且是他会“继续帮助”(当圣)腓立比的信徒。176“你们大家”可能包括腓立比教会以外的其它教会,177不过,鉴于“你们”在上下文(一24、25c、26)皆指腓立比的信徒,“你们大家”便应按此语在本书其它地方一贯的意义来解释(参一1注释):保罗强调腓立比教会所有的信徒都是他帮助的对象,藉此暗示他对他们的纷争不表赞同。
“使你们在信心上有长进,有喜乐”
原文的结构引起了两种不同的看法。第一个看法把“长进”视为独立的意思,指属灵的进步(如在提前四15),“在信心上的喜乐”则为另一个意思。178可是,“长进”与“喜乐”在原文同属一个冠词之下,因此将二者连起来解释较为合理(此即第二个解释)。保罗相信,他继续活下去会有助于腓立比信徒“在信心上的长进和喜乐”。有些学者把此句解释为“你们在信心的喜乐上的长进”,重点在于“在喜乐上的长进”,这喜乐是“信心的喜乐”;或解释为“你们在信心上喜乐的长进”,重点在于“在信心上的长进”,此长进是满有喜乐的。179这两样解释都不及“为了你们在信心上的长进和喜乐”(四本中译本基本上皆采纳此意思)来得自然。
有释经者认为,“信心”的原文在这里指基督教的“信仰”(现中),即是所信的内容;180“所信的道”(和合)、“所信的真道”(当圣)等翻译,都反映了这个看法。可是保罗书信中以“信”指客观“信仰”(犹3)的例子比较罕见,相当清楚的例子只有在提摩太前书数段经文(提前三9,四1、6,五8,六10、21);因此这里的“信”可能应按其较通常的意思解为“信心”,就是对 神和对基督及其救赎工作的信靠。181这种信心是能够增长的(林后十15;帖后一3;参路十七5),就如爱心(一9;帖前三12)、盼望(罗十五13)和喜乐(林后七4,八2;腓二2;提后一4)一样。182“信心上的喜乐”是赐盼望的 神因信赐给信徒的(罗十五13),其主要基础是从信而来的盼望(罗十二12);更基本地说,“信心上的喜乐”就是因信基督而得的喜乐(徒十六34;彼前一8)。保罗在此将“信心上的长进”和“信心上的喜乐”看为亲密的伙伴,明显的含意就是,信心越增长,喜乐也就越发加增;相反地,信徒若缺乏喜乐,很可能表示他们的信心软弱。保罗曾对哥林多的信徒表示:“我们并不是辖管你们的信心,乃是帮助你们的快乐”(林后一24,和合),因此他决定了延期探望他们。这里的情况却不是那样:保罗的信念,就是他会回到腓立比信徒当中,帮助他们“在信心上有长进、有喜乐”。
按一些释经者的看法,保罗这句话应根据下一节来解释:如果他平安回到腓立比信徒当中,那自然会增加他们的喜乐,他们的信心亦会因祷告蒙应允(一19)而得以坚立。183保罗若能获释,得以重访腓立比教会,肯定会有这种效果;可是“使你们在信心上有长进、有喜乐”的目标,不大可能就这样一次达到,尤其是因为保罗刚表示过需要活在世上,是“为了你们”(第24节),而这“为了你们”的意思不能局限于第廿六节所说的。况且,如上文解释的,“继续和你们大家在一起”有“帮助你们”之意,而“帮助”之法,最可能就是藉着保罗现身说法、坐言起行的教导和劝勉(三17,四9)。因此,本句较宜解释为表达了保罗对腓立比信徒一般性的目标,而下一节则表达他“住在世间,且与你们同住”(和合)最直接的目的或结果。
一26“以致你们因为我要再到你们那里去”
“以致”引介出一项结果;184“再”字表示保罗在此之前已到过腓立比。若此信是写于罗马,那么保罗已曾三次到过腓立比:首次是他在第二次“布道旅程”时,在当地传福音及建立教会(徒十六11-40);第二次是他在第三次“布道旅程”时,从以弗所往马其顿,“走遍那一带地方”(徒二十1-2;林后二12-13,七5);第三次是他从该处往希腊后,再经马其顿返回东方(徒二十3、6)。“到”字在原文是个很有趣的名词,在圣经以外的希腊文献中,这字可指神明对人有帮助的“显现”,也可指统治者或高官的“到访”(被访的城巿或地区会举行盛大和隆重的欢迎仪式),还可以指祭祀时神明的“同在”(虽是肉眼不能见的)及神火的“显现”;这些都属于专门性的用法。185在保罗书信中,此词有其专门性的意义,指基督的“来到”(林前十五23;帖前二19,三13,四15,五23;帖后二1、8;亦参帖后二9),亦有其非专门性的意思,指有人“来到”(林后七6、7)或“在”(林后十10;腓二12)或同时包括二者(林前十六17)。186有释经者认为,上词在本节的含意,就是保罗预期他会获得“王者的欢迎”;187但这种“预期”跟保罗谦卑的表现(参一1注释)及对腓立比信徒的劝勉(二3-8)绝不相符。因此,这里的“到”字较宜看为只有非专门性意义,并无特别的含意。鉴于原文在“再”字之后及“你们”之前的介系词常有“与……同在”(即表示位置)的意思,188“到”字可能同时包括“来到”与“同在”两方面的意思,而重点在后者;因此,“我要再到你们那里去”也许较宜译成“我再次和你们同在”(参现中;“我跟你们再见面的时候”)。189
“就在基督耶稣里更加以我为荣”
本句在原文其实是第一句。和合本在此较忠实地保持了原文的句法:“叫你们在基督耶稣里的欢乐……越发加增。”“欢乐”原文是“夸耀”:此词通常指夸耀的根据(如在此处;罗四2;林前九15、16;林后一14,加六4),但有时则指夸耀的行动(二16;林前五6;林后五12,九3),就如另一个希腊名词通常指夸耀的行动(罗三27,十五17?;林前十五31;林后七4、14,八24,十一10、17;帖前二19),但偶然指夸耀的根据(林后一12)。190“夸耀”意即“引以为荣”;按“以我为荣”这个译法(现中同),保罗就是说他会成为腓立比教会夸耀的根据(参林后一14),就如他以哥林多教会作为他夸耀的根据(林后七4、14,八24,九2-3;参帖前二19;腓二16)。可是“以我为荣”这译法值得商榷;因为“以我”的原文较宜译为“因我的缘故”(当圣),如在加拉太书一章廿四节一样。原文的结构和次序表示,“因我的缘故”可能意即“因我再到你们那里去“(和合)或“因我再次和你们同在”。191换言之,保罗在此没有说腓立比人将会以他为荣(尽管事实真是如此),而只是说他们会“因他的缘故”更有夸耀的根据。
有释经者认为,“在基督耶稣里的原文其实表达了腓立比人夸耀的根据(即所夸的就是基督,如在三3一样)。腓立比信徒面临的一样试探,就是以基督以外的人或物为夸耀的根据,因此保罗若再到他们那里,就会凭他的努力(“因我的缘故”),使他们单以基督为夸耀的根据。192另一些学者将“在基督耶稣里”视为表达了夸耀或欢乐的范畴。193可是原文的次序是:“(1)叫你们的夸耀(2)会越发加增(3)在基督耶稣里”;因此,最自然的解释,不是将(3)连于(1)而得“叫你们以耶稣基督为夸耀的根据”,也不是将(3)连于(1)而得“你们在基督耶稣里的欢乐”(和合),而是把(3)连于(2)而得“在基督耶稣里越发加增”。194当然,就事实而论,信徒所夸的确是基督(林后十17;参林前一31;耶九24)及其救赎工作(加六14);他们的夸耀“越发加增”既是在基督里的,那么他们的夸耀本身也就是在基督里的。虽然如此,经文的重点仍是把“在基督耶稣里”连于“越发加增”,表示信徒的夸耀得以不断地愈来愈多(这是原文动词的现在时态的含意,如在一9那样),是他们“与基督耶稣联合,并与基督相交”的生命的一部份。195保罗若平安无恙再到腓立比信徒当中,这表示 神应允了他们的祈求(一19),他们再一次经历了 神的恩典、能力和信实,就更有理由以 神为夸耀的根据,并“将荣耀归给基督耶稣”(当圣)。
在这数节经文(一24-26)里面,保罗可说充份地表现了他作为“基督耶稣的仆人”(一1)所具的价值感。他的“自我形象”不是低劣的,他绝不认为自己是“可有可无”的;相反地,他知道自己的生存对教会的价值,也知道教会需要他。另一方面,我们也许不应夸大保罗这里的信念的重要性,因为不久之前他才表示过他的生死未卜(一20),稍后他会重提自己殉道的可能性(二17);因此他在此表达的信念,似乎只是和他的自我价值感以及他身为牧者的责任感有关的一种顷刻间的确信。196虽然他结果很可能真的获得释放,并且再访腓立比教会(参提前一3),但这不应影响我们对目前两节经文(一25、26)的解释。
本段(一12-26)论及保罗的处境。饶有意义的一件事,就是本段开始时提到福音的“进展”(一12,现中),结束时则提到腓立比信徒在信心上的“长进”(一25),同一个希腊名词分别在首尾划分了本段的界线,也道出了保罗所真正关心,甚至唯一关心的事──福音的进展(即基督被传开)、信徒的长进(即以 神为夸耀的根据,使耶稣基督得荣耀)。本段是独立而完整的一段,亦有其独立的重要性;不过,就本段与上下文的关系来看,它可说亦有承上转下的作用。在上一段,即引言部份(一1-11),保罗为腓立比信徒感恩和祈祷,那里的思想有不少在本段再次出现或获得说明。“福音的进展”(一12)响应了“福音事工在继续发展”(一5-6)的思想。保罗的捆锁得以显明是“在基督里”的(一13),并且鼓励了许多信徒勇敢地作见证(一14),这反映了保罗在狱中的整个表现,都必然是“真诚无可指摘”的(一10b──见该处注释)。那些出于善意和爱心传扬基督的人,认识到保罗有福音使者的职事(一15b-16),他们就像腓立比人一样,是保罗的福音伙伴(一5、7)。那些出于嫉妒和分争传扬基督的人,他们自私的动机(一15a、17)与“爱心”(一9)正好相反。虽然处在恶劣的环境底下,保罗的知识和见识使他能“认可那真正要紧的事”(一9b-一10a),因此只要基督被传开,他就以此为乐(一18)。当他展望未来的时候(一18b-26),他所说的话表示,“那真正要紧的事”就是他一贯的目标和盼望──让基督在他身上显大,帮助信徒在信心上长进和喜乐,自己至终得救与基督同在。以上为“承上”的一面。197至于“转下”的一面,保罗在下一段(一27-二18)要向腓立比人提出一些劝勉,第一句话就是要他们“行事为人应当和基督的福音相配”(一27);而保罗可说在本段中已为他们具体地说明了这话的部份意思。代祷(一9-11)和榜样(一12-26),代表着神、人两方面的力量,可说是塑造生命的过程中最重要的两个因素。保罗的劝勉放在这两样之后(而不是之前),对负有任何“牧养”责任的基督徒(包括基督徒父母),应是一种启迪和挑战。
171 Lightfoot 94; NEB.
172 R. Bultmann(TDNT VI 6 n.17)认为,更好的做法是将原文pepoithos oida视为eidos pepoitha 的一种“不合逻辑的表达方式”;按此解释,分词“知道”的“这一点”仍指第廿四节,而动词“深信”所指的就是“还要活下去”。笔者认为这所谓“更好”的做法,还是不及正文采纳的解释来得自然。
173 Dodd, Studies 103 n 2; Collange 65; Hawthorne 51; Bruce 28.
174 meno...parameno. 这种“文字游戏”(word-play)的另一些例子,可见于腓三2-3;加五7-8(参:冯,真理309)。
175 Martin(NCB)80.
176 Barclay 28; Michael 60; F. Hauck, TDNT IV 578. Collange 70谓原文的动词在此意为“站稳”,但此解释非常牵强;“站立得稳”(一27;四1)在原文是根本不同的另一个字。Moule 27主张采纳symparameno 的说法;这个双重复合动词的意思是“留下来和…… 一起,并且在……的旁边”。但此说法的抄本证据非常薄弱。
177 Mu/ller 64; Hendriksen 79.
178 Kennedy 429.
179 分别见Zerwick 184及G. Sta/hlin, TDNT VI 715.
180 Hawthorne 52.
181 Moule 27; Loh-Nida 36.
182 在信徒生命中能够增长或增加的,还有 神的恩典(罗五15;林后四15,九8;弗一8)、基督的痛苦和安慰(林后一5)、主的工作(林前十五58)、各样的善事和恩赐(林后九8,八7)、感恩(林后四15;西二7)和“夸耀”(腓一26)。
183 Vincent 30; Martin(TNTC)80,(NCB)80.
184 原文hina通常表示目的,但亦可表示结果(BDF 391.5; BAG s.v.II 2),这儿解为后者较符合文意。上一节的eis + accusative 则表示目的。
185 A. Oepke. TDNT V 859-861, TDNTA 791.
186 用英文来说,二者分别为coming/arrival及presence. 前者引致后者,后者包括前者,因此分别只在于重点上。
187 Beare 63; Hawthorne 52.
188 pros with accusative(帖前三4;帖后二5,三10;林前十六6、7;林后五8,十一9;加一18,四18;门13):Idiom 52-53; MHT 2.467; B. Reicke, TDNT VI 722.
189 原文emes在此与mou相等,因此“我”字并无强调之意:MHT 3.191.
190 两个名词分别为:kauchema, kauchesis.
191 即是en emoi由dia tes emes parousias解释了:Kennedy 429; Michael 61.
192 Hawthorne 52; Collange 70-71.
193 R. Bultmann, TDNT III 648-649 n.35; RSV, NIV.
194 AV, RV, NASB; Bruce, Paraphrase 165; cf. NEB, TEV.
195 Loh-Nida 37.
196 Michael 59,60; Martin(TNTC)80.(NCB)79-80.
197 Cf. Swift, 'Theme and Structure' 236, 241-242.
叁 劝勉(一27-二18)
一·同心站稳面对逼迫(一27-30)
二·效法基督和谐一致(二1-11)
三·敬畏 神坚守主道(二12-18)
一·同心站稳面对逼迫(一27-30)
27不过,你们行事为人应当和基督的福音相配。这样,无论我来见你们或是不在你们中间,都可以听到你们的情况,就是你们有同一的心志,站立得稳,为了福音的信仰齐心努力,
28甚么事都不怕反对你们的人,这就证明他们要灭亡,你们要得救,这都是出于 神。
29因为 神为了基督的缘故赐恩给你们,使你们不单是信基督,也是要为他受苦;
30你们面对的争战,和你们在我身上所见过,现在又听到的是一样的。
保罗从福音事工的角度描述了自己的处境后(一12-26),就转而按着腓立比教会的需要,向他们说出一番劝勉的话(一27-二18),其中所关注的要旨仍是基督的福音的见证(一27),而这事有赖于信徒对 神生命之道的持守(二16),以及他们在生活上的表现。他首先在此数节经文中指出,信徒必须同心合一,坚守他们的见证岗位。在此所用的一些字眼,如“站立得稳”、“齐心努力”、“不怕”、“受苦”、“争战”,有力地向读者提示,一个联合的阵线、无畏的精神和受苦的心志,是持守福音见证的必备条件。
1. 合一(一27)
一27“不过,你们行事为人应当和基督的福音相配”
“不过”原文直译为“只是”或“只要”(和合)。这字在保罗书信中有好几次用来指出一项条件(林前七39;加五13)、一项例外的细则(加二10)或一种特别的限制(帖后二7);它在这里的用法与上述首二节经文相似,就是要指出那“最重要”的事(参现中)。此事关乎信徒的“行事为人”。保罗屡次劝谕信徒,行事为人要配得上所蒙的呼召(弗四1),要对得起主(西一10),要配得上那召他们进入祂的国和荣耀的 神(帖前二12);本节的教训与另外这三节经文是一脉相承的。不过,其它三节所用的动词,是保罗常用的(共三十一次,包括腓三17、18),但本节所用的动词,在新约中只出现二次(另一次为徒廿三1)。1这词在古典希腊文的意思是:“做公民”、“过公民的生活”;这也是此字在希腊时代的希腊文(即新约所用的希腊“普通话”)的意思,就是说,它并没有失去“公民”的意思而减弱为指私人的行为。2因此,有学者认为“行事为人”在本节应按其政治意义解释,即“履行公民的义务”之意。3另有释经者则认为这里有双重的意思:腓立比信徒的双重身份赋予他们一份双重的责任:一方面他们是罗马殖民地的公民,有应得的权利,但亦有当尽的义务;另一方面他们是天上的公民(三20),他们的生活应以天国的律例为依归。4
不过,较佳的解释是把“过公民的生活”看为一种隐喻式的讲法:保罗将这个原属政治领域的观念应用到教会身上,动词所指的是信徒作为教会成员所应当过的基督徒生活(从下文看来,重点可能尤其是在他们彼此的责任),并不含政治方面的意思。支持此说的理由如下:(一)本节的上下文并没有明显地提及“公民责任”的问题(与罗十三1-7;彼前二13-17不同),而三章二十节清楚表示,保罗是在谈及信徒在天上的国籍;因此,虽然本节动词的背后有“罗马公民及其生活”的观念,但保罗所指的似乎不是地上的公民生活,而是一种与天上公民身份相配的基督徒生活。(二)这动词在使徒行传廿三章一节用来指保罗作为以色列民的一员,他的行事为人皆受犹太教的要求所影响和支配;此词在该处意即“符合着信仰的要求来生活”,也是不含政治的意义。(三)犹太作者用这字指 神的子民以色列顺从律法的生活,保罗以后的基督徒作者则以此词指由耶稣基督断定的基督徒生活。5两种用法的共通点,就是此词是用来指一种由宗教信仰断定的生活方式,而不是指普通意义上的公民责任。
保罗说信徒的生活方式应与基督的福音“相配”或“相称”(和合);此词在原文是个副词,意即“与……相配地”。同字根的动词(“看为配”:帖后一11;提前五17)及形容词(“配”:例如提前五18;“不配”:林前六2),尤其是后者,皆含“比较”之意,就是拿两件东西相比,若重量相等就是“相称”的,若重量不同就是“不相称”的(参罗八18;箴三15)。6本节的副词在新约出现时,作者多数是在劝勉读者要过一种正确方式的生活(此处;弗四1;西一10;帖前二12),另两次则与接待或帮助主内同道有关(罗十六2;约叁6)。7保罗在这里的劝勉,是要信徒“行事为人合乎基督的福音”(当圣),即是要他们的生活“符合基督的福音所要求的”(现中)。
“基督的福音”理论上可同时包括两个意思:“来自基督”和“关于基督”的福音。8就事实而论,基督确实同时是福音的内容(罗一2-3)及福音的宣讲者(参弗二17);不过,“基督的福音”一辞在保罗书信中出现时(除此处外:罗十五19;林前九12;林后二12,九13,十14;加一7;帖前三2;帖后一8),其上下文意大多数与“传讲”的意思有关(留意腓一15、17、18),因此将“基督的”解为“关于基督”较合上下文意的要求。9无论如何,“福音”在这里有生活及行为的尺度和标准的含意。10至于怎样的生活方式才算符合基督福音的要求,保罗书信中那些实际生活上的教导,清楚地解答了这个问题。从本节最接近的下文看来,这福音对信徒的要求包括以下几方面;持守合一和坚稳的见证,存谦卑的心彼此相顾,存顺服的态度作 神无瑕疪的儿女(一27b-二16)。若再往下面看,福音的要求也包括三章一节至四章九节所谈及的各样事情。“行事为人与基督的福音相称”这句话,可说是关于基督徒的生活及行为一项最全面性的原则。
“这样,无论我来见你们或是不在你们中间,都可以听到你们的情况”
“这样”(现中同)合理地把原文的连字解为指出上一句的结果(而不是目的)。11接着的这句话,其表达方式有些不整齐,较符合规格的写法应为:“无论我来见到你们,或是不在你们中间而听到你们的情况,我都可以知道……”。12在保罗所写的句子中,重点落在“可以听到”这几个字上面;有释经者认为这表示保罗绝不肯定他会获得释放,表示他心底的猜测是他会听到他们的情况多过会见到他们。13不过,不论是按此解释,或是按上面较整齐的表达方式,与“来见”相对的意思并不是“被处死”,而是“听到”;可见保罗虽然准备好从容就义,但他此刻所预期的,是他仍会继续活下去(这与一25的信念相符)。14
“就是你们有同一的心志,站立得稳”
“站立得稳”原文为“站立”,不过这字在保罗书信出现的地方,总是有“站稳”之意(除本节及四1外:罗十四4;林前十六13;加五1;帖前三8;帖后二15)。此词所提示的图象,就是一队士兵坚守岗位,奋勇抗敌。15“有同一的心志”原文直译为“在一个灵里”;这就引起“灵”字在此应如何解释的问题。一说认为所指的是圣灵,因为原文词组在哥林多前书十二章十三节及以弗所书二章十八节皆指圣灵;而且下文四章一节“靠着主站立得稳”(直译为“在主里站立得稳”,参帖前三8)亦指向同一个结论。16另一说把“灵”看为一种合一的精神和共同的看法,那是由圣灵在人里面产生的。17更有一说甚至把三个意思同时包括在内:圣灵、基督徒群体(即腓立比教会)的“灵”(拟人化的说法)、此群体的精神(即圣灵在此群体的“灵”里作工而产生的)。18最简单(也可能是最正确)的解释,是将“灵”解为人的灵,原文片语意译即是“有同一的心志”(参和合)、“抱着共同的目标”(现中),理由如下:(一)哥林多前书十二章十三节和以弗所书二章十八节两节经文的上下文意,清楚表明“灵”所指的是圣灵;两段都提及犹太人和外族人,二者藉着同一位圣灵的工作得以合而为一。但本节本身既无清楚表示“灵”是指圣灵,其上下文亦不是在提及犹太人和外族人的关系,因此原文词组在那两节的用法,不能断定它在本节的意思。(二)本节和下文的重点,皆在于信徒的合一;本句与下一句在形式上构成一种交叉式排列法,直译为“〔甲〕站稳〔乙〕在一个灵里,〔乙〕以一条心(=齐心)〔甲〕为福音的信而努力”,“在一个灵里”和“以一条心”看来是同义词。19
“为了福音的信仰齐心努力”
本句与下一句分别从正负二面扩充上一句“同心站稳”的意思。积极方面,保罗要腓立比的信徒“齐心努力”。“心”字原文直译可作“魂”(如在帖前五23;来四12),这里“灵”与“魂”连用,只是一种辞令式的变换(参路一46-47),并不表示保罗持“灵魂体三元论”的看法。20“齐心”(原文在徒四32译为“一意”)和“有同一的心志”、“心志相同”(二2)、“同心”(二20)等词的意思不相上下;它的最佳注释可能是哥林多前书一章十节的话:“在同一的心思、同一的意念上团结起来”。
“努力”原文是个复合动词(分词),现代中文译本把它译成“协力……争战”;不过,这字所提示的图象,不再是一队土兵与敌人争战(如在“站稳”一词),而是一队竞技者以整队的身份和形式同为一个目标而努力。简单的动词基本意思为“参与比赛或斗争”,它在提摩太后书二章五节用来指“竞赛的人”,其名词于希伯来书十章卅二节指与苦难斗争;复合动词除本节外,在新约仅见于下文四章三节,意思与本节相同。21“为了福音的信仰”表达了保罗要信徒齐心努力的目标。有学者认为应把复合动词中前置词“与……一同”的意思连于“福音的信仰”来解释,结果便得出“与福音的信仰一同努力”之意。22可是,把“信”这样拟人化的做法,在保罗书信中并无他例,除非上下文清楚地支持这解释,否则这种超乎常规的做法是值得置疑的;而本句的上文及下文(二1-4),都清楚表明保罗的重点是在信徒彼此之间的合一和合作。23因此,复合动词中的“一同”是指腓立比信徒一同努力,而“为了福音的信仰”则指出努力的目标。24
“福音的信仰”原文作“福音的信”,此辞在新约中只出现这一次,它的解释引起了几种不同的看法。最主要的分别,在于把这里的“信”字按其主动的意思解为“信心”,或按其被动的意思解为“信仰”,即所信的内容。若“信”是指“信心”,“福音之信”可解为:属于福音的信心,即以它为福音的特征,为生活原则的信心;25由福音(的宣讲)产生的信心;26由福音维持的信心;27对福音的信心;28福音所要求但亦同时产生,并以福音为对象的信心(就是说,福音的宣讲一方面要求信心的响应,另一方面则引发这种响应)。29不过,鉴于这里的“信”是信徒要为了它而一同努力的对象,这意思与犹大书第三节相似,因此“信”字在此可能应视为一种半专门性的用法,意即基督徒的“信仰”,而“福音的信仰”可解为属于福音,显明在福音里的那整套关于救恩的真理。30“福音”在这里具有此词在新约中的基本意思,就是 神在基督里成就救赎的好消息。
1 二字在原文分别为peripateo, politeuomai,腓一27-30在原文是很长的一句,其中最主要的动词(从文法角度说)就是“行事为人”。
2 H. Bietenhard, NIDNTT II 802; H. Strathmann, TDNT VI 517-518, TDNTA 907.
3 R.R. Brewer, as reported in Martin(NCB)82; Hawthorne 56.
4 Martin, Hawthorne (同上注)。
5 本段各点,参:毛105; Beare 66; Vincent 32; Loh-Nida 38; Hendriksen 80-81; H. Strathmann, TDNT VI 534 with 526, TDNTA 909 with 908; H. Bietenhard, NIDNTT II 804; Miller, 'Politeuesthe' (esp. 90-91). 最后这位作者认为,保罗于腓一27对此动词的用法,就是从犹太作者的用法转到基督徒作者的用法的起点。
6 E. Tiedtke, NIDNTT III 348-349; W. Foerster, TDNT I 379-380, TDNTA 63.
7 反义词在新约只出现一次(林前一27):所谓“不按理”(和合)吃主的饼,喝主的杯,意即“用不合适的态度”,譬如“轻率地”(当圣),或“不用敬虔的心”(现中)。本句应按上下文(十一21-22、29)去了解;保罗的意思绝对不是说,信徒若要吃主的圣餐,他们必先“配”领主的圣餐。
8 tou Christou = both subjective genitive (genitive of origin) and objective genitive: G. Friedrich. TDNT II 731, TDNTA 271; Mu/ller 68.
9 tou Christou = objective genitive: Cranfield, Romans 762; Loh-Nida 38.
10 G. Friedrich. TDNT II 734. TDNTA 272.
11 单从文法的角度而言,此处hina + subjunctive所表达的是目的;但就文意来说,腓立比的信徒应当过与基督福音相符的生活,虽然不是(至少主要不是)为要使保罗可以听到他们的情况良好。因此,我们若坚持原文结构是表达目的的话,也许可以这样解释:保罗用他自己的盼望来鼓励腓立比人过正确方式的生活(参二16)。
12 eite elthon kai idon hymas eite apon kai akouon ta peri hymon, gno hoti etc: Moule 28; Collange 73 n.1; Hendriksen 85.这儿的“见”和“听到”(如在一30,四9一样),并不含彼此相对之意(与约六45-46,八38不同),而只是代表两种不同的“知道的方法”(W. Michaelis, TDNT V 341. TDNTA 710)。
13 Michael 63-64.
14 Houlden 66; Bruce 33.
15 Beare 67; Hawthorne 56. Michael 65认为第30节的措词支持Lightfoot 106的看法,即是“站稳”此喻意的讲法乃取自罗马斗兽场,而不是取自军队。不过,弗六13-14(虽然“站立得稳”在原文与腓一27所用的稍为不同)肯定支持正文采纳的看法;而且,腓一27的图象不一定要与一30相同。
16 Martin(TNTC)85,(NCB)83; Collange 74; Moule 28. 当圣干脆意译为“靠主站立得稳”。
17 Mu/ller 68 n.4; Kennedy 430.
18 Michael 65.
19 E. Schweizer, TDNT VI 434-435, TDNTA 891; Hawthorne 56-57; Bultmann, Theology 1.206; Ridderbos, Paul 121. G. Harder(NIDNTT III 685)认为“齐心”是“有同一的心志”的结果,不过他也是不把“灵”解为圣灵。
20 E. Schweizer, TDNT IX 649. TDNTA 1349.
21 E. Stauffer, TDNT I 167, TDNTA 25; A. Ringwald, NIDNTT I 645, 646. 保罗常以希腊奥林匹克的竞赛喻基督徒生命;详见Moule 103-106(Appendix L).
22 Lightfoot 106.
23 Moule 29; Michael 67. A. Ringwald (NIDNTT I 647-648)谓“努力”不仅指忍受与保罗同样的争战(一30),而且指与基督一同受苦。这话本身有其真理,但“努力”在本节所指的显然是腓立比信徒的共同努力。
24 tei pistei = dat. Commodi (dative of advantage): W. Michaelis, TDNT V 937-938; Vincent 34.若把它看为instrumental dative (Moule 29). 意思就是以“福音的信仰”作为与敌人斗争的兵器:但前一个解释较合文意的要求,因为下文表示福音正受到攻击,因此信徒要为“福音的信仰”努力(Collange 74).
25 Vincent 34; tou euangeliou = genitive of description.
26 Michael 67-68; tou euangeliou = subjective genitive.
27 Goppelt, Theology 2.127 n.7 (subjective genitive).
28 Moule 29; R. Bultmann, TDNT VI 204 n.230 (cf. 208n.258), Theology 1.318; BAG s.v. pistis(2C); Ridderbos, Paul 237, 239, 434. tou euangeliou = objective genitive.
29 G. Friedrich. TDNT II 732. TDNTA 271; tou euangeliou =both subjective and objective genitive.
30 tou euangeliou = subjective genitive (or possibly genitive of quality, NEB): Mu/ller 69 n.8; Martin(TNTC)86; Hendriksen 85; Loh-Nida 40-41; Hawthorne 57. “所信的福音”(和合、现中)这译法将“信”字解为主动之意;但更为重要的,此译法忽视了原文结构的主要词是“信”字,不是“福音”。
2. 坚忍(一28-30)
一28“甚么事都不怕反对你们的人”
上一句“为了福音的信仰齐心努力”从正面扩充了“站立得稳”的意思,保罗现在再从另一面阐释“站稳”的含意。“怕”字原文在整本希腊文圣经里只出现这一次;在圣经以外,此字几乎总是以被动体态(如在本节)的形式出现,意即“让自己被吓倒”,但若用在马匹身上,其意思则是马儿受吓时惊跳的动作。保罗选用这字,可能暗示那些反对者采取“恐吓的战术”,企图使腓立比的信徒惊惶失措以致阵脚大乱(参和合、当圣:“敌人(的)惊吓”)。更可能的看法,是这字并不提示反对者用甚么策略,只是形容他们的攻击对信徒的影响。保罗劝勉信徒不要被反对者的攻击吓倒,或因惊恐而溃不成军。31
“反对”一词原文与“派来”(一16)是同字根的,意思是“对立、对抗、与……为敌”(加五17;帖后二4;提前一10);这里的分词作名词用,意即“敌人”(和合、现中、当圣;提前五14;路十三17,廿一15)。32保罗曾在以弗所有这样的经历:他发现那里有“又宽大又有果效的〔传福音的〕门”为他开了,同时也有许多敌人(林前十六9);从使徒行传可见,这是保罗常有的经历,似乎何处有传福音的机会,何处便有反对福音的人。本节提及的“敌人”是些甚么人呢?这问题引起了至少三种不同的答案:一说认为,一章十七节至二章十八节和第三章所处理的,是同一个危机的两个不同的阶段,那些“敌人”是巡回各处的犹太基督徒;33另一说虽然同意这里的“敌人”和第三章的作恶者同指一班人,但认为他们是一些“热心传教的犹太人”,他们或是住在腓立比,或是从帖撒罗尼迦来的(参徒十七1-5、10-13)。34第二种解释,强调腓立比信徒所面对的争战,是他们在保罗身上所见过的(一30);保罗在腓立比“被害受辱”(帖前二2,和合),他的“敌人”是一些异教徒,包括罗马官方(徒十六16-24),因此,腓立比信徒现时的“敌人”,也是异教徒而不是犹太人。35第三种看法,认为异教徒及犹太人(犹太主义的基督徒)都包括在内,因为保罗在此提到“敌人”的时候,不可能没有同时想到他将会在第三章严词警告读者要提防的那些人;而且,不论敌人是犹太人或异教徒,腓立比信徒的争战仍是与保罗的“一样”,因为至终的仇敌是同一个,争战也同是为了基督(一29)。36在这三种解释之中,笔者觉得第二种较为简单和合理。其它两种解释都把第三章连于本节,但保罗在该处要读者“提防”假师傅,在本节则要他们“不怕”敌人;他在第三章的关注是要为读者保障福音的真理(三15),尤其是关于称义和成圣的问题,但此处的关注点,是福音的“信仰”(一27);因此,将两段经文连起来解释的做法,是值得置疑的。再者,保罗初到腓立比传道时,该处似乎只有极少数的犹太人(徒十六13),腓立比的罗马籍居民甚至好像对犹太人存有一点歧见和敌意(徒十六20-21);虽然到保罗写此信时这两方面的情形有所改变,不是绝无可能的事,但至少就证据所及,仍是把本节的“敌人”看为异教者较为稳妥。我们若不能绝对地排除“敌人”中有犹太成份的可能性,他们的角色也许至多是局限于煽动异教徒起来攻击教会(参徒十七5、13)。
“这就证明他们要灭亡,你们要得救……”
“这”字在原文是个雌性的关系代名词,因此先要断定原来的名词是甚么,即是“这”指甚么。单从文法的角度看来,最接近“这”字的雌性名词就是“信”(一27),因此有释经者强调“这”是指腓立比信徒坚守信仰的事实。37但是按此解释,“这”字与其代表的意思相距颇远,而且“信仰”要被解释为“他们对信仰的持守”;这两点都是此说的弱点。因此,较好的看法是将“这”解为上一句所说的情形:在敌人的逼迫之下仍然无所畏惧;38而“这”字之所以是雌性名词,是因为受了随后的“证明”一字影响。此字在原文是个雌性名词,在新约中只见于保罗的书信(罗三25、26;林后八24);同字根的复合动词,除了两次之外,也是只在保罗信中出现,其意思是“显出”(提后四14;多二10,三2;来六10、11)、“表明”(罗二15,九17、22;弗二7;提前一16)、“证明”(林后八24)。
原文句子的结构,表示“这”是给那些敌人的一种双重的证明或征兆:39不管他们(指“敌人”)是否了解其意义,信徒能勇敢地面对所受的攻击这事实,表明了他们有超然的力量帮助他们,他们是走在引向至终得救的路上;另一方面,逼迫教会的那些“敌人”所反对的,不仅是一些软弱无助的信徒,他们其实是与 神的能力抗衡,其结果必然是自取灭亡。保罗自己曾经逼迫教会,他可以回想当时那些信徒如何坚稳地忍受他的攻击;虽然他那时认为他们只是执迷不悟,但在他归主以后,他便认识到那些信徒的坚忍其实是一种征兆──表明基督的能力支持着他们,也表明他自己虽然是按着良知行事,但仍是在与 神作对,是走在引向至终灭亡的路上。40现代中文译本把“灭亡”和“得救”的原文分别译为“失败”和“得胜”;有释经者认为,鉴于本段用了打仗和竞技的图象,这种译法是合理的。41可是,“灭亡”一词,除了两次意思是“浪费”之外(太廿六8;可十四4),在新约一贯的意思都是永远的“灭亡”、“毁灭”、“沉沦”(太七13;约十七12;徒八20;罗九22;腓三19;帖后二3;提前六9;来十39;彼后二1、3,三7、16;启十七8、11),因此在本节极可能也是这个意思。42相对之下,“得救”应指至终得救,得享永生,这也是此词在新约的主要意思。43按此解释,保罗可说在本节浓缩地表达了他在帖撒罗尼迦后书一章五至十节表达得较详尽的意思:他在该处也是把信徒“在所受的一切迫害患难中”所存的“坚忍和信心”,看为“ 神公义判断的明证”44──一方面表明他们将会得享安息,另一方面表明逼迫者将要受永远沉沦的刑罚。同一件事实(信徒的坚忍)是一种双重的征兆,就如同一个信息对两种不同的人产生完全相反的效果(林后二14-16)。
“……这都是出于 神”
这第二个“这”字指甚么?一说认为是指“证明”,就是说,信徒在逼迫之下的坚忍是直接从神而来的明证。45可是,“证明”是雌性,而第二个“这”则为中性(与第一个“这”不同),因此后者不大可能仅指前者。46较正确的解释,是认为“这”指本节上文的整个意思:信徒勇敢地面对逼迫,表明了他们要得救,他们的敌人则要灭亡──这整件事都是出于 神:“逼迫者的暴戾,以及被逼害者的坚贞,二者皆由 神无上的主权拱盖着”。47
一29“因为 神为了基督的缘故赐恩给你们,使你们不单是信基督,也是要为他受苦”“为了基督的缘故”与下面的“为祂”在原文是同一种结构,二者皆以中性的冠词开始;这表示前者并不是形容“赐给”的一个副词(新译本在此的翻译有失准确)。保罗原意是要说:“你们蒙恩得以为基督受苦”,但还未写到“受苦”二字,他就加插了“不但得以信服基督”这意思进去,因此最后“并要为祂受苦”一句便重复了开始时的“为基督”那几个字(参和合)。48“ 神……赐恩给你们”原文并无“ 神”,而动词是被动体态(同一字的主动体态见二9),因此可翻译为“你们蒙恩”(和合)或“你们得到特权”(现中);不过,赐恩者显然是 神(可能动词已含有此意)。49这动词是过去时态的,表示腓立比信徒(于信主时)已经得到了这里所说的双重恩典:“信基督”和“为祂受苦”。
“信基督”一语的结构可能反映希伯来文语法,但更可能是基督教的独特创作;50这结构保罗只用了三次(罗十14;加二16),但亦见于福音书(太十八6,参可九42;约二11,三16、18及多处)、使徒行传(十43,十四23,十九4)、彼得前书(一8)及约翰壹书(五10、13)。“信基督”的意思,就是接受使徒所传的“基督的福音”(一27),并在此基础上将一己委身给祂。51至于“为基督受苦”应如何解释,关键在于介系词“为”字的意思。有释经者认为它在这里有“代替”之意:就如保罗乐意“在自己的肉身上,补满基督苦难的不足”(西一24),同样,腓立比人也可以分享这份权利,就是代替基督受苦。52可是,保罗代替基督受苦这个意思,主要是来自歌罗西书一章廿四节刚引述的话,而不是从介系词“为”字得来的;在该节“为”字用了两次,两次都是“为了……的缘故”之意。这也是“为”字在一些提及受苦的经文中的意思(如徒五41,九16,廿一13;林后十二10;帖后一5)。因此,“为祂受苦”在本节解为“因基督之故,为了祂和祂的福音的缘故”较为稳妥。53为祂受苦表示要面对争战(一30),因此“受苦”在此不仅为消极地忍受逼迫或压力,而是带有积极奋斗的含意。54
“不单是……也是”表明“信基督”和“为祂受苦”是信徒生命中不可分的事实;二者同是 神所赐的恩典或特权。不但如此,保罗只用一个动词(“ 神……赐恩给”)提及二者,表示两者是同时赐下的:当信徒信靠基督为主的时候,就同时接受了“为基督受苦”的命运。就文意看来,动词“赐恩给”所包含的“恩典”可能只有其客观意义,就是指腓立比信徒从前得闻福音,从而得以信靠基督,并同时领受了“为基督受苦”的呼召;55而不是指内在的恩典,即是使人实在信靠基督,实在为祂受苦的能力──尽管这能力确是从 神而来的,因此是恩典(参一7最后一句注释)。不过,也许我们根本就不应把“恩典”的观念从动词中抽出来,从而讨论在此“恩典”是客观意义或主观意义的问题。因为保罗于本节的主旨,显然只在于提出“为基督受苦”和“信基督”同样是信徒生活基要的一部份,藉此鼓励腓立比人去勇敢地面对敌人。
本节开始时的“因为”一词,表示本节与上文有逻辑关系。这关系是甚么?一说认为,本节解释了为何信徒可以不怕敌人: 神所赐的恩典使信徒能勇敢地为福音的信仰齐心努力;他们若认识受苦的真正性质(为 神所赐),就会不怕敌人。56不过,鉴于“赐恩给你们”中的“你们”和上一节“你们要得救”中的“你们”,二者在原文皆有强调的意思,57显然是前后呼应的,因此“因为”的作用较可能是解释“这就证明……出于 神”那整句话,尤其是支持“你们要得救”一句。按此解释,保罗在这两节的思路大致如下: 神将为基督受苦的特权(与信基督的特权同时)赐了给你们,这足以表明你们在逼迫中的坚忍是你们要得救的明证。因为你们藉信与基督联合,并且为祂受苦;为基督受苦等于与基督一同受苦,而与基督一同受苦的结果,就是和祂同享荣耀(三10;罗八17;提后二12;彼前四13)。因此,你们若为基督受苦,这就是你们得救的保证。58
一30“你们面对的争战,和你们在我身上所见过、现在又听到的是一样的”59“争战”原文的名词最初指“聚集的地方”,继而指“竞技场”或“竞赛的地方”,从而指“竞赛”本身,最后指任何一种“斗争”;此词常用于比喻(即非字面)的意义上。同字根的动词原意为“进行斗争、比赛、辩论或诉讼”,也可用在非字面的意义上。60名词在保罗书信中共出现五次,其含意总是有一股敌对的力量需要面对并和它抗衡(西二1;帖前二2;提六前2;提后四7);此词强调,从事战斗者需要集中力量以求达到目的。61这里所指的就是在逼迫中坚守信仰的“战斗”(现中)。这种“战斗”以“受苦”的形式进行;而上下文同时表示,腓立比的信徒若要在此争战中取得胜利,彼此合一是首要的条件(一27,二2;参可三22-26)。
保罗提醒读者,他们曾在他身上“见过,现在又听到”同样的争战。前者指保罗在腓立比被囚的事(徒十六22-24);倘若当日负责看守保罗的狱吏于保罗写此信时仍是腓立比教会一份子的话,他便有机会听到这信在教会中被读出来(参西四16),本节想必引起他特别的回忆。后者则指保罗如今仍是因基督的缘故而(在罗马)身受捆锁(一13)。其实,保罗把自己的一生看为一场仗(提后四7),而他从前在腓立比及如今在罗马的经历,只是这场大仗中的部份战役。保罗提出自己的经历,为要鼓励腓立比信徒:他不但以言教(一27-29),亦以身教(30)。他在本节的话的含意,是他自己为基督受苦的事实堪作信徒的榜样(参四9;林前四9-16)。这话的另一个含意,就是腓立比人为基督受苦,跟保罗在同一场战争中“并肩作战”(现中),这也是他们作保罗在福音事工上的伙伴,与他一同分享 神恩典(一5、7)的一种方式。
31 Bruce 35-36; Beare 67; Hawthorne 58.
32 F. Bu/chsel, TDNT III 655. TDNTA 425.
33 Collange 71,72,75.
34 Hawthorne 58.
35 Kennedy 430; Michael 69; Martin(NCB)83; Bruce 33.
36 Hendriksen 87-88, 91-92.
37 Hawthorne 58-59这位作者对本节的解释,下文会另行讨论(见注47)。
38 Vincent 35; Lightfoot 106; Kennedy 431; Michael 70. 另一些学者(Moule 29; Bruce 36)把“同心”的意思包括在“这”之内;“同心”显然会助长信徒的勇气,不过“这”所指的可能仅为后者。Gaffin 1804认为“证明”(=“这”)所指的乃对教会及福音持久的敌对;但作者引用的经文(帖后一5)并不支持这个解释,而是支持正文采纳的解释(见下文)。
39 留意autois是在endeixis之前,而apoleias及hymon soterias同属endeixis之下。Collange 75建议这样翻译:“那对他们为灭亡的征兆的,就是你们的得救”。但按此翻译,原文的de字是难以解释的。
40 Bruce 33.
41 Loh-Nida 42; cf. TEV.
42 Moule 30; A. Oepke. TDNT I 397, TDNTA 67.
43 参上文(第134-136页)一19有关“释放”一词的讨论,特别留意该处的注94.
44 “明证”在原文(endeigma)与腓一28的“证明”(endeixis)是同字根的。
45 Lightfoot 106; Kennedy 432; Michael 71; Beare 68; Bruce 36.
46 就如弗二8的“这”(touto, 中性)不大可能单指前面的“信心”(pistis, 雌性)。
47 Vincent 35; Martin(NCB)84,(TNCT)87, 88-89(引句出自此处)。Hawthorne 58-60(= 'The Interpretation and Translation of Philippians 一28b', ExpT, December 1983, 80-81)认为一28b可意译如下:“虽然在他们=你们的敌人眼中,你们对真理的忠诚结果必然使你们遭受逼迫和死亡,但在你们眼中,它却是透过逼迫而引至你们的灵魂得救。”笔者认为这新颖的解释有几方面的困难,兹分述如下:
第一,作者将“这”字所指的看为一27的“信”,又将后者解释为“对信仰的持守”;对于此点上文(第179-180页)已提出反对的理由。
第二,作者将原句扩充如下(括号内的字是作者补充入经文里的):
在第一行加上“一方面”,在第二行加上“是”和“证明”等字,使上下行的对比更为明显,这在理论上是没有问题的──作者的(a)、(b)、(c)三点。可是(d)在上行“灭亡”之后加上“你们的”是非常值得怀疑的做法。作者谓在原来的经文中hymon介于apoleias及soterias二字中间,因此同时形容二者;若hymon只是形容“得救”,那么原文字句的次序应为autois...apoleias/soterias de hymon才对,因为保罗是很喜欢用这种整齐的交叉式排列法的。但原文字句实在的次序,仅表示保罗在此正好没有采用这种整齐的排列法,而并不表示hymon不可以只形容soterias。作者又认为“他们灭亡”此译法把“他们的”加在“灭亡”之上,这做法是全无根据的。可是,原文“这对他们是灭亡的明证”一句中,既无指明是谁“灭亡”,那么以前面“对他们”来解释是再合理不过的:“对他们是灭亡”等于“他们的灭亡”。(e)作者认为真正加进经文里的只是下行的“对你们”一字,这是现在上下行清楚的反义平行句法所要求的。但原文将重点全放在“对他们”一字上(见上面注39),因此,作者所造出来的反义平行句法可能根本不是保罗的原意。(f)作者又称一些抄本的证据支持他的看法,因为那些抄本总是将下行的hymon改为hymin,而从不把上行的autois改为auton。但这现象是不难理解的:将下行的hymon改为hymin,乃是为要与上行的autois相对;但上行的autois既是原来的说法,而且就算没有auton, apoleias的意思亦是明显的,因此抄者绝对没有理由要把它修改。况且,一些抄本把下行的hymon改为hymin,这并不表示他们将apoleias解为“你们的”灭亡。
第三,作者将“灭亡”解为身体毁灭。但这解释并不符合此词在新约的一贯的意思(作者引林前五5作为支持,但该节的“败坏”与本节的“灭亡”并非同一个字),也不为帖后一5-10所支持。
最后作者对“这都是出于 神”一句并无解释,因此不知道他会如何把此句与他对前两句的解释配合起来。
48 Lightfoot 106-107; Moule 30; H. Riesenfeld. TDNT VIII 514.原文那冠词的功用,见BDF 399(1).
49 echaristhe = divine passive(Hawthorne 61).
50 参:冯·真理169注79.
51 参:同上166.
52 Hawthorne 61.
53 BAG s.v. hyper(d); H. Riesenfeld. TDNT VIII 514. TDNTA 1229; Hendriksen 90.
54 W. Michaelis, TDNT V 920. TDNTA 800.
55 Ridderbos(Paul 234 n.57)认为本节的“恩典”只有此客观意义。
56 Swift, 'Theme and Structure' 243; Kennedy 432.
57 hymon soterias...hymin echaristhe. 在后面一句,保罗彷佛要拿信徒和他们的敌人作个比较:受苦的特权是属于前者而非后者(Michael 73)。
58 Cf. Vincent 35.
59 “面对”原文作“有”,是个主事格的分词(echontes),与第28节的“不怕”(me ptyromenoi)相同。因此,有些学者认为两词之间的“这就证明……为祂受苦”(一28b-29)此整段是插入句,一30应直接连于一28a(Westcott and Hort的建议,见MartinNCB84)。不过,echontes在意思上(虽然不是在文法格式上)显然响应了第29节“赐恩给你们”的“你们”(hymin),而且第29节的意思很自然地引至第30节(Moule 31),因此毋需把一28b-29视为插入句(Hawthorne 62)。BDF 468(2)认为echontes在此相等于命令式动词;Idiom 30-31 则谓此字的主事格难以从文法角度显为正确。最好的解释是把这字看为代替了受事格(dative)的echousi(MHT 1.225),在意思上连于“你们”(如上文所说)。
60 E. Stauffer, TDNT I 135. TDNTA 20-21(s.v. agon, agonizomai).
61 A. Ringwald, NIDNTT I 647. Tan('Suffering' 235, with reference to V.C. Pfitzner)指出,“争战”有双重的性质:主动的为福音努力,被动的为福音受苦。
── 冯荫坤《天道圣经注释──腓立比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