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书第二章
在恩中再活(二1~10)
保罗以死来道出我们在罪恶中之情况(1),人活在罪中,虽生犹死,任由摆布,毫无主权,亦无力抗拒而不断腐化,个人如是、社会亦然。一般罪中生活的情况是:
·依风俗行事(2):依世界的方式而生活是罪行之一,因为世界之潮流不断因人的堕落、软弱、自大及私欲而变化,在其中生存的人,不但没有思索当中的是非对错,反更顺其而行,以致完全失去个人真正的立场和目标,基督徒也会在不知不觉中陷此危机之中。
·行事顺服魔鬼之权势(2):人不但愿意行恶,亦没有生命力与罪恶抗衡,所以那些骄傲的行径、贪婪的心思、腐化的生活、凶残的行为、没有爱心的表现,尽都由心中之私欲所作祟,由邪灵所控制,我们岂不是常见未信主的人要戒掉恶习之艰难吗?从而可见邪恶之控制在未信主的人身上是何等厉害。
·未信者在行为上放纵私欲是一项明证(3),他们任性、放荡、贪婪、不顾后果,“想做就去做”,这些都是该受惩罚的。
然而,神藉主耶稣基督在我们这些该受刑的人身上,作了奇妙的政变,神的救恩临到之时,正是当人仍在罪中无能为力时显明出来;而且是白白的赐给人(8)。这个白白的赐予,使凡蒙恩的人一个也不能自夸(9),因此信徒当常常思念这个恩惠,并要不断的为此而感恩赞美,我们只要相信,便可享有得着神所预备奇妙的拯救,脱离死的光景,能抗拒罪恶,有得胜的能力。不但如此,属神的人更有行善的能力,因这是神所预备的(10)。
祈祷 神啊!感谢祢,因为一切都是出于祢,祢的预备、拣选及慈爱,使我因信可白白地享受这一切。
十架与合一(二11~22)
人与人合一已经不易,若天人合一就更难了,然而藉着神十字架那奇妙的安排,便能将天人合一这艰巨的工作完成(16、18)。
对非犹太人而言,神的应许本是毫无相关的(12),因神的应许是向亚伯拉罕和他的子孙而立的。因此从肉身而言,我们是局外人(12),既是局外人,本就在毫无应许之情况下,没有指望,也没有神。
神藉祂的爱子耶稣钉十字架,这一个奇妙而伟大的安排,竟成就了“天人、人人合一的奇迹”(15~16)。原本罪人是不能亲近圣洁的神,因为人神之间有罪的阻隔;而除罪则必须以血来完成,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参来九22)。世上所有的血均是有罪的血,只有圣子耶稣没有罪,因此才能有赦罪之功能。罪既得赦,人神间的隔阂便除去,从此便能亲近、和好(参西一20),不但和好,更是在基督里成为一体(16)。这个奇妙的作为怎能叫我们不惊叹!怎能不赞美、不感恩!
有了与神和好的福音,蒙了新生命的人,他们便有在主内合一的能力,原来在肉身上的限制,因着生命的释放,既是同受一个生命,便不再是局外人,而是神家里的人(19)。保罗藉“家里的人”这个观念,让基督徒明白他们今日的身分和彼此间的关系,而这个关系是靠主得以维系,好比房屋之房角石(20)。
基督徒今日能在主内合一,真是极大的福气,而且这个合一基督的身体,更是今日运行在我们中间圣灵的居所;因此,弟兄姊妹间之合一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正如在主内与神合一的重要一样。
祈祷 求主叫我的生命得以与祢合一,与弟兄姊妹亦能建立合一同心的群体。──《新旧约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