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简介
“世上永恒的属灵自由‘大宪章’。”~欧德曼
壹·在正典中的独特地位
多半说英语的民族,和许多说法语的人,都源自居尔特族人──即苏格兰人、爱尔兰人、韦尔斯人,或布里多尼人。这些族裔的人也许会特别喜欢知道,保罗最早期的一封信,是写给他们祖先的(“加拉太”、“居尔特”和“高卢”都是相关的名字)。
约于主前二百七十八年,欧洲的高卢人中,有许多移居到今天的土耳其。他们定了国界,并称其国为“加拉太”。许多人认为加拉太人的易变(如徒一三;加三1等),是“居尔特族”的特性。
即便如此,加拉太书在早期基督教中也扮演着一个重要的角色。虽然人常看加拉太书为罗马书的“初稿”(因两者都以相类的态度谈论恩惠的福音、亚伯拉罕、律法等),但加拉太书却是一本严厉、激烈的作品,为要把基督信仰从沦为律法主义犹太教的一个弥赛亚派的危险中挽救过来。我们不如道加拉太信徒自己如何反应,但恩惠的福音却得胜律法的行为,而基督信仰继续作为一个全球性的信仰。
宗教改革期间,加拉太书对马丁路德来说是极为重要的一卷书,他甚至称这书为“我的嘉芙”(这是他对妻子亲昵的称呼)。他的《加拉太书注释》不但影响了学者,也影响了一般人,这书现在仍有发行,为人所研读。
贰·作者
外证 没有人认真地怀疑过加拉太书是否真的出自保罗手笔。教父如坡旅甲、伊格那修、殉道士犹斯丁、俄利根、爱任纽、特土良和亚历山太的革利免,都以本书为保罗作品来引述。本书在穆拉多利经目中被列为保罗书信。大概由于书中有极强的反犹太派用语,所以马吉安把本书放在其正典中重要的位置。因此,本书的外证很强。
内证 首先有保罗在一章1节和五章2节提到自己的名字,而他在书信末(六11)又加上脚注说他写的字“是何等的大”。许多人认为那是暗示使徒保罗患有眼疾。支持这论点的证据包括加拉太信徒曾表示愿意把自己的眼睛剜出来给保罗。许多历史记载与使徒行传吻合。有关割礼的争论和保罗是否真使徒的问题在主后五六十年代是热烈的议题,但不久便沈寂下来,没有人再争论了。
叁·写作日期
本书的写作日期决定于对“加拉太各教会”和“加拉太人”的解释。若那是指小亚细亚的南部,则可能写成于一个较早的日期,甚至早于耶路撒冷会议。若是指北部,则可能写于较晚的日期。
“加拉太”这地区地理上是指北部,但政治上则是指南部──罗马的加拉太省。
北加拉太之说在十九世纪前是一个标准的论点,而现今德国学者仍持这观点。我们没有证据证明保罗曾向那里的“加拉太人”传道,但却不可因此而否定这说法。
南加拉太之说在英国和北美广为人所接受,尤其是自蓝赛爵士倡议这理论之后。由于路加在使徒行传用了许多篇幅谈及保罗在这地区(彼西底的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特庇)的传道工作,使徒保罗似乎极有可能是写给当地悔改归主的人。保罗在第一次传道旅程中在南加拉太传福音,又在第二次旅程中探访他们,因此加拉太书极有可能写于一个较早的日期。若本书写成于使徒行传第十五章所记载的耶路撒冷会议(主后49年)之前,就可解释信中为何仍激烈地谈论割礼的问题。德国首席的保守派学者薛恩认为加拉太书的写作日期是保罗的第二次传道旅程期间,写作地点是哥林多。那么,本书使是保罗最早的一封书信。
若北加拉太之说是正确的,加拉太书便大概写于主后五十年代,或许是主后五十三年,但也可能较后期。
若如我们所相信,南加拉太之说是正确的,尤其是说加拉太书是写于保罗参加耶路撒冷会议之前,本书的写作日期就是主后四十八年。耶路撒冷会议议决了外邦基督徒受割礼的问题。
肆·背景与主题
使徒保罗在早期的传道旅程中,曾到访小亚细亚,传扬那单靠在基督里的信便可得救的荣耀信息。许多听闻此福音的人都得救,并有教会建立起来,其中几家在加拉太。居住在加拉太的人以不安静、好战和易变而知名。
保罗离开加拉太后,有假师傅进入教会,传讲错谬的道理。他们说救恩是要在相信基督之上,再加上遵守律法。他们的信息把基督信仰和犹太教、恩典和律法、基督和摩西混淆了。他们还意图使加拉太信徒远离保罗,说保罗不是主的真使徒,因此他的信息不可信。他们欲动摇信徒对福音使者的信心,从而动摇他们对福音的信心。许多加拉太的基督徒都受这些邪恶的道理所影响。
当这些从加拉太而来的消息传到保罗耳中,他该是何等伤心和失望!他在加拉太信徒中的劳苦是徒然的吗?加拉太的基督徒还可以从犹太主义和律法主义中被拯救出来吗?保罗要作出迅速而决断的行动。他马上执笔写这充满愤慨的信给他在真道里亲爱的儿女。在信中,他清楚说明真正的救恩由始至终都是藉恩典而得的,并非靠着守律法──部分或全部。好行为不是得救的条件,而是得救的生命所结的果子。基督徒已向律法死了;他们得以过圣洁的生活,不是靠自己努力,而是靠着内住的神的灵。
大纲
壹·个人方面:保罗维护他的权柄(一~二)
一·保罗写信的目的(一1~10)
二·保罗为他的信息和事工抗辩(一11~二10)
三·保罗责备彼得(二11~21)
贰·教义方面:保罗维护因信称义的道理(三1~五1)
一·福音的伟大真理(三1~9)
二·律法对应许(三10~18)
三·律法的目的(三19~29)
四·孩童与儿子(四1~16)
五·束缚或自由(四17~五1)
叁·实践方面,保罗维护基督徒在圣灵里的自由(五2~六18)
一·律法主义的危险(五2~15)
二·圣洁的能力(五16~25)
三·实际的的劝勉(五26~六10)
四·结语(六11~18)
──《活石新约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