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书第十章
1-13 滥用自由的鉴戒
1-4 祖宗蒙受神恩典的经历
以色列人被云柱引领与过红海的经历(出14章),表明他们连于摩西并有分于他的际遇,类似洗礼使信徒连于基督一样。
“灵食”:指从天降下的吗哪(出16:4, 31, 35)。
“灵水”:实质上的供应,有摩西击石取水的例子(见出17:6),但百姓的属灵供应,有赖经常伴着他们的,先存的基督── 灵盘。
5-10 祖宗犯罪受刑罚
先祖给我们的鉴戒是不要像他们一样行恶事、拜偶像、行奸淫、试探主、发怨言。所引事例,见串5-12。
11-13 警戒哥林多信徒
信徒不应因为蒙恩得救就骄矜自夸,滥用基督徒的自由 (参8:9),否则将如以色列人,虽脱离了罪恶的世界,但因贪恋恶事,仍不免遭弃绝。
“末世”:见来1:2。
13 面对试探,信徒虽然不应自夸(12),但也毋须气馁或自暴自弃,因为神会安排出路,使人忍受得住。
14-22 主的筵席与鬼的筵席
保罗在这段以领主的圣餐与异教崇拜仪式中的吃喝作比较,指出二者背后的宗教意义。正如旧约时代以色列人在某些情形下可吃自己献上的祭物,表示与神有分,现在教会守主餐是表示与基督有分:所以,虽然偶像所代表的神是虚无的,食物本身也不算什么,但由于偶像崇拜背后是鬼魔在作工,若参与偶像崇拜中的吃喝,就是与鬼魔打交道、背弃主了。
23-32 实际的指示
23-24 运用自由应以造就人为原则
25-30 关于吃祭偶像之物的两项实际规则
保罗认为市场上所卖的食物,信徒都可以吃,不用追究是否祭过偶像;若被非基督徒邀请在家中坐席,桌上食物无论是否祭过偶像也都可以吃,因为两者的场合都不涉及直接的偶像崇拜仪式,但若是为了顾及信心软弱的弟兄,就必须放弃自由的权利。
29下-30 意思是:别人的良心本无权判断我在饮食上的自由;我若吃向神祝谢过的食物也不应受人毁谤。这两句话在此可能是要解释29上的话,表明信徒若放弃吃献过祭的食物,不是为了自己,而是出自爱心,以免损害软弱信徒的良心。
31-32 总结的原则 ── 凡事要荣神益人
10:33-11:1 保罗的榜样
保罗劝哥林多教会效法他自我牺牲的榜样。
思想问题(第十章)
1·根据10:1-13出埃及的以色列民,与基督徒一样享受了神赐的福气。
我们从他们的失败可以学习到什么教训呢?
2·保罗把在偶像庙里吃喝(14-22)与在家中从街市买来祭过偶像的食物(23-30)这两件事加以区别。
为什么他谴责前者,却容许后者呢?
──《圣经──串珠注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