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书第十六章
Ⅷ 结语(十六1~24)
大题目既已论述完毕,保罗还有些话要说。这一段有点“喋喋”的作风,提到对穷人的捐款该怎么做,他自己计划中的行程,又略提到彼此相识的朋友们,然后全信收笔。
A 收集捐项(十六1~4)
1. 论到(peri de)这字每次用时,都是指哥林多人来信中所提及的事(见七1)。捐钱(是个一般用字,但更常用于宗教式的捐献收集)。保罗很重视这件事。这是保罗第一次在现存的文献中提及这事(参徒二十四17;罗十五26;林后八1以下,九1以下)。这里他说是“为圣徒”(NIV God's people),但从其它经文(3节)看出特别是为耶路撒冷穷困的信徒的。有人以为这钱是筹于犹太男丁每年送往耶路撒冷圣殿的半舍客勒(shekel),信徒也同样做法。不过,这里的分别很大,保罗的收集是一次过的,不是每年的,也没有必须捐出的义务。同样,这款项也不是用来支持基督徒式的圣殿;而是为穷人而收的。保罗很盼望这事成功;我们不知道何以耶路撒冷教会这样穷困,似乎比其它教会都拮据。不过,耶路撒冷整体本就不富裕;全靠赖巴勒斯坦以外犹太人慷慨解囊。信徒却无分于这些资助,且受特别的敌视与迫害(帖前二14以下),可能落在极度贫乏之中。同时,不时有饥荒灾祸(见徒十一28~30);也可能由于初期施行的凡物公用带来的后果,人们日用不足(徒四34以下)。保罗也许有另一层用心,因为犹太人照顾穷困的弟兄,希腊人也照顾宗教上的弟兄(the eranoi)。那么,基督徒对缺乏的弟兄的照顾,怎能落在犹太人及外邦人之后呢?我们要记得,保罗自己和整个外邦使命,在耶路撒冷教会较保守的人士眼中,仍存疑窦忖测的态度。所以,保罗自然想用这举动,对该教会穷人的慷慨支持,能有力地证明外邦教会与母会的团结一心,在合一上大有功效。况且,外邦教会受惠于犹太人极大,合力表示回报的行动是理所当然的(罗十五27)。这次收集捐项,在保罗建立的教会中全面进行,见于他提及加拉太的众教会(还有马其顿,林后八1以下,九1以下)。看到其它教会也参与,本革尔感动地说:“榜样带来何等大的力量。”
2. 款项是在七日的第一日收集的。信徒在七日的第一日聚会的文献,这是第一个证据。当然,他们一开始就有这惯例,也是不足奇的(参约二十19、26;徒二十7;启一10)。保罗没说敬拜,但也很可能有这意思。信徙为与犹太人的安息日分别出来,用第一日记念基督复活,足证信徒对主复活的重视。各人表示每一个信徒,不论贫富,也要捐献。抽出来留着,最自然的意思是把钱留起来放在家里,这是由屈梭多模以来大部分解经者的见解。但由于保罗明明反对他来时才现凑(若人人收在家里就要这样现凑了),也许该解作把钱放在教会钱库里。到了第二世纪,已很肯定他们是在第一日的崇拜中收集捐款(游斯丁 Justin, Apol, I, 67.6)。保罗没有指明某一数额,或各人收入的比例要拿出来捐献;那是各人良心去决定的。每人要照“自己(或事务)的收获”而捐献。这句动词的主词是隐藏的,AV 加上“神”字;其它用“他”或“他的事业”(NIV 作照他的进项)。W. Michaelis 的主张“尽所能的抽出来(愈多愈好)”(TDNT, v. p.113)。动词现在式或现在完成式均可;两者都合用,都指着一种不断进行的情况。因此,这句的总意是,各人捐献的要直接与所赚获的成比例;应该定规成一贯的原则,而不是一时冲动的作法。保罗不喜欢他来的时候现凑;他不希望他们在情感催逼下,仓卒行事。When(当)是不定词 hotan,即是“不管甚么时候”来,保罗来访的时间并未确定。
3. 那时代也很流行荐信(Deissmann 指出一封是公元五十年九月十二日的,LAE, pp.170以下)。因此保罗给荐信与带款项的人,就并不出奇了。不过,信是谁写的却不肯定。NIV 用我写信,认为是保罗写的(NEB 及其它取同样的看法),RSV 却主张当地教会写,“你们写信举荐谁(JB 等,中文同)。但由于保罗说:“我就打发”送款的人,可见前者可能正确。信是复数的,指给个别代表的一束荐信。这些人是人所认许的(这字几乎是个术语,意思是哥林多人“公认合格作公众的职位”,MM)。保罗在这事上极度小心,由始至终不经手这款项,那是由哥林多人筹的款,保存直到他来到,又由他们自己公认的差使送往目的地。
4. 保罗的行程未定,他不知道是否会到耶路撒冷去,若他该去(axion),他就会陪同他们去。也许他的意思是“若他的行程配合”(Qrr 和 Waltler);更可能的是,若款项相当可观(若款项微不足道,就似乎用不着由使徒亲身监管送款项的事了)。莫法特译作,“若款项值得我前去的话,他们就可以与我同去。”
B 保罗的计划(十六5~9)
保罗的行程是暂定,但他想这班朋友知道,他打算与他们在一起,也许过一个冬。可是他在以弗所的工作若未完成的话,就不会因这计划中的行程而抽身离开。
5. 保罗早已提及要到哥林多去(四19),他也暗示有人以为他不会来(见四18注)。如今他肯定的说了,既经过了,时间将在经过马其顿之后。之后(After)是不定词 hotan(“不管甚么时候”)。他不知道何时,经过看来似是一连串有系统的访问,探望马其顿的教会。这一句是加上去的,就要到你们那里去,似乎这计划是哥林多人所不知的。他们明知他会来(虽然有些人说不会成行),但不知道他打算去马其顿。如今他把这愿望告诉他们,就明白他来哥林多城的行程,在整个计划的次序了。他用现在式作将来的行动,是很常见的;使打算的计划更显得确凿。
6. 或者(tychon)表示保罗一切行动都不肯定,他没有答应甚么,但他很想到哥林多去,且不只像马其顿其它教会,只是路过性质(“经过”一字就是强调这点)。他想多留一些时间。你们是强调式;强调哥林多人与马其顿人的对比。保罗打算在哥林多同住(katameno),或者在那里过冬(古时冬天旅程必须停顿)。这样,就让哥林多人可以“送行”,即为他预备所需用的东西。再一次,你们是强调式:“你们就可以给我送行……”。无论我往哪里去,表示保罗未明去向。他知道要去马其顿,然后去哥林多;然后到哪里就未有确实的打算了。值得注意的是,保罗不只一次改变行程,以致被人指责他反复不定(林后一15以下),但这里他所陈述的计划,却至终实行了:他从以弗所到马其顿,然后到希腊,在那里停留了三个月(徒二十1~3)。
7. 保罗再次表示他不想只路过哥林多。这里第三次用强调式的你们,他很想与这些朋友团聚。他加上一句主若许我(参四19;徒十八21;来六3;雅四13~15)。他是主的仆人,必须去主要他去的地方,他一切计划必须服在主的调派之下,主可以拦阻,指引他去别的地方(不论主有没有说明)。
8~9. 不过他往希腊地的愿望必须押后,他当前的任务在以弗所,必须等到过了五旬节。他说有“宽大又有功效的门”,为他开了,“有功效”形容门,似乎很不寻常;NIV 把它意译了,一个果效极佳的工作门路。开了是现在完成式;那门“保持开放”。我们很难想象这句话之后,跟着说反对的人也多,保罗突兀地提出这事,提醒我们基督徒作工并非全无阻拦。我们事奉神一方面大有机会,同时也大有难处。胜过难处,是机会的一部分。从使徒行传十九章,可见保罗在以弗所所遭的困阻多么大。
C 提摩太与亚波罗(十六10~12)
10. 前面曾提及保罗差提摩太到哥林多(四17)。看来提摩太与以拉都同行,先到马其顿去(徒十九22)。可能保罗不肯定提摩太有没有到达哥林多,不过“若”字并不一定表示不肯定(例如“若冬天已到,春天还会远吗?”);莫法特和 RSV 都译“当”。保罗这番嘱咐,是叫他们要留心,使提摩太在他们那里无所惧怕,可见提摩太天性相当怯懦,而且年纪尚轻(多年后在提前四12他仍是年轻)。从这封信上看,哥林多人中分明有些人是相当自负狂妄的。保罗显然担心提摩太不够分量去面对这些人,后来的事态证明确是如此。在此保罗为这年青的助手说几句话,叫哥林多人不可令他惧怕,并提醒他们,他与提摩太都是同作主的工。
11. 人不该轻看提摩太,是因为他所作的工(参提前五13)。不可藐视(exoutheneo;见一28),是个很强烈的字眼,意思是“绝对看不起”;这表示保罗很为提摩太担心。送他平安前行用的动词与6节给保罗送行相同。他要他们对待提摩太如同对他一样。保罗等待提摩太回来,表示他差派他出去是有特别任务,而不是巡游的旅程。弟兄们是指甚么则不明,徒十九22只提及以拉都和他在一起,不过当然也可能有别的人。可能保罗期望有哥林多的弟兄会与提摩太同来,但亦可能解作弟兄们本与保罗在一起,他们一同等候提摩太回来(参JB,“弟兄们和我等着他”)。
12. 至于 peri de 这格式,这里是最后一次出现了,也是涉及哥林多人来信上的话题(见七1)。亚波罗在哥林多人心目中,显然极备推崇,他们在信上必然表示很想他来探望他们。如今保罗表示他也再三的劝亚波罗,要同弟兄们去哥林多。“弟兄们”在上一节已与提摩太相提并论,因此这里可能是说,提摩太与一些弟兄同行,而保罗本想叫亚波罗也一起去的。也可能说提摩太回来之后,有些弟兄会前往哥林多,保罗劝亚波罗与他们同行。无论如何,保罗曾劝亚波罗去哥林多,但并未成功。这时他决不愿意去的“愿意”(the will),引起疑问,是“谁的意愿呢?”不少学者指出“愿意”没有指限是谁的,“will”很可能是神的旨意(参 TDNT, iii, p.59, n.24;见罗二18;还有太十八14)。亦有人认为亚波罗本人不想去(如 NIV)。无论怎样解法,保罗已尽力而为。从动词的过去式(was),加上亚波罗没有问候的话,可表示亚波罗当时并不与保罗在一起。保罗称他为兄弟亚波罗,流露温情,表示他与这位亚力山大人之间并无嫌隙,尽管哥林多人分党分派的情形。保罗并没有将亚波罗隔离他们,亚波罗也急急要到哥林多去。可是这也不表示亚波罗不愿去,保罗说他几时有了机会他必去。可能当时他很忙,有了时间就必然去,或他认为时机未到不能成行。
D 劝勉(十六13~14)
保罗在此加插精简的劝勉。哥林多人在某些事上的表现,幼稚得可怜,因此保罗用一连串有力的嘱咐,指引当行的正途。
13. 你们务要儆醒(gregoreite),这动词和接下去的几个动词,都是现在命令式。保罗不是描写一种暂时的态度,而是持续不变的。这儆醒不单指不睡觉,而是:“保持清醒的决心”(巴克莱)。这字常用在等候主再来(太二十四42以下,二十五13;可十三34以下),这里也必然有这意思在内。在真道上站立得稳(巴勒特作“in faith”),表示信徒在基督里稳固的根基,这稳固却正是哥林多人贫乏之极的一面。Andrizesthe,“作大丈夫(andres)”,可以指勇气(NIV 作有勇气的人),更可能是针对哥林多人所表现的幼稚。保罗要他们承当责任作大人。不但如此,他们面对的争战,是强劲的恶势力,必须作大丈夫。要刚强(参诗三十一24),应该是被动式的“被刚强起来”,信徒的能力不是自己本质上有的;乃是从神来的。
14. 凡你们所作的,都要凭爱心而作,这句话是接着作大丈夫及要刚强之后,这是很重要的。保罗要的大丈夫,并不是粗悍自负,乃是在爱里所表现的力量。正如第十三章所说的,基督徒的爱伸展及人的各方面,没有任何行动可以在爱的范畴以外的。留意 in 字(在爱里),不容忽视。爱不单是信徒行动的陪衬品,爱渗透在信徒生活行事及本性中。
E 像司提反等人(十六15~18)
15. 有好榜样跟随,总是有帮助的。保罗指责的话说得多了,如今也从哥林多人中,找到值得称许的,就如司提反一家。保罗已提过他为这家人施洗(一16)。从这里知道他们是亚该亚初结的“果子”(aparche)。这省份包括雅典在内保罗在哥林多传道之前(徒十七34),曾在雅典领一些人信主;这就引起疑问了。也许司提反一家是保罗在雅典传道之前归主的(这就解释了 NIV 的初信主的人)。又也许先前有个别的人信了主,这一家才是第一家全家信主的。又或许“初结的果子”,是指那些会带来更多收获的果子。“使徒心目中,有潜质成立教会的是哥林多,不是雅典”(爱德华滋)。他们这家人是事奉的典范,因为他们专以服事圣徒为念。屈梭多模说,不是“‘服事’,而是‘全心投身’,他们同心选上的生活形态,是一生的事业,为此从不懈怠”(莫法特说这动词是个“贸易的比喻”,并指出这是柏拉图用来描写从事贸易,一心经营为求服务大众的“农作物售卖者”)。司提反一家人就是承担了这样的责任,专以服事圣徒为念(圣徒等于1节的“神的子民”)。他们并不强求领袖之位,乃甘心谦卑服事。
16. 这正是信徒的风范,保罗向所有教会推荐这样的榜样。信徒要顺服这样的人。保罗对信徒彼此顺服,谈论得很多(参弗五21),因为人本性刚好相反,尤其是哥林多人,所以他觉得有这需要一再提及。这动词(hypotasso),是上面用来说司提反一家谦恭服事的动词(tasso)的复合字,就不是偶然巧合了。他们不只该顺服司提反,且该顺服一切同工同劳的人,即一切出力助人的信徒。至于同工同劳一字(kopiao,“劳力至疲累”),爱德华滋有深刻的慨叹,“作工的多,劳苦的少。”
17. 司提反和其它两个不见经传的人,福徒拿都和亚该古,来到见保罗,他的喜悦流露无遗(不过 parousia 该解作“到达”抑或“在场”,则不太肯定)。你们待我有不及之处,并没有说明是指甚么,不过似乎是指保罗深感与哥林多人的分隔;“我久违了你们”,是他的感受。他怀念哥林多的朋友,而这三个人正好“补满了这空缺”(Hering)。他们来到,带来了“小小的哥林多”。补上(aneplerosan)意思是“填满”了,这三人填补了一切罅漏。
18. 他们叫保罗心灵快活(refreshed 复新),这个动词与主叫劳苦担重担的人得安息的字相同(太十一28)。这似乎表示保罗得不到哥林多的音讯,十分焦虑,这三人来到使他心灵大得快慰。你们一字很有趣,哥林多的消息不但叫保罗快活,也叫哥林多人因与保罗通音讯而快活。这样的人是务要敬重的(被推崇 deserve recognition)。信徒该认识他们的为人,并敬重他们的位分。
F 最后的问安(十六19~24)
19. 亚西亚(Asia)是罗马的省份,大约位于今日称为小亚细亚西部的三分之一地域。保罗代表这一地区的教会问候他们。亚居拉和百基拉(保罗信上都用“Prisca”,不是“Priscilla”,但不知何故 NIV 全部用路加写的形式),两人是一对忠心的夫妇;亚居拉是犹太人,本乡是本都(黑海南岸),却定居于罗马。当罗马归革老丢(Claudius)把犹太人驱逐出罗马,他与妻子百基拉就移居哥林多来了。保罗初到该城,便与他们同住同工(徒十八1~3)。他们必然已惯用自己的住所服事主,在罗马时教会在他们家聚集(罗十六5),在哥林多也不例外。这样的教会一定是小规模的。根据 R. Banks 说:“当时中等富裕的住宅的款待室,大约可以容纳三十人有余”(Paul's Idea of Community(Anzea, 1979), pp.49以下;参 SPC, pp.153~158;见附图三,哥林多住宅图)。亚居拉和百基拉曾为保罗冒生命危险,细节却不明(罗十六4)。他们勇气可嘉,而且才学十足,可以指教一个像亚波罗这样身分的人,叫他在真道上更加了解(徒十八26)。另一点有趣的事,这对夫妇名字出现的四处经文,都是百基拉在前的,可见她必然是非同凡响的人物。因主多多的问你们安;表示超乎一般礼貌的问候,流露信徒深切的爱。
图三:哥林多 Anaploga 一所典型的住宅
若家庭教会在这样的住宅聚会,就会用饭堂及庭院。Murphy-O'Connor 从面积来看,若有五十人在这住宅集会,“已极端不舒服了”(SPC, p.158)。因此,家庭教会必然是小型的。我们无法明白“全教会”聚集时(十四23)在甚么地方。若哥林多有几个家庭聚会,就很容易形成小集团了。
20. 众弟兄是谁不得而知,但这样的称呼是广泛用的。亲嘴的习惯在古代社会,较现代西方社会更盛行。保罗曾几次说圣洁的亲嘴,作为合宜的信徒问候方式(罗十六16;林后十三12;帖前五26;参彼前五14“用爱心亲嘴”)59。这样温情的问安,对哥林多来说,正是对他们分党分派的当头棒喝。新约经文中是指问安,不是教会圣礼中的“和平之吻”(在守圣餐时的彼此亲嘴)。但这些经文,无疑地成为日后圣礼习例的源起。
图3:哥林多 Anaploga 一所典型的住宅,若家庭教会在这样的住宅聚会,就会用饭堂及庭院。Murphy-O'Connor 从面积来看,若有五十人在这住宅集会,“已极端不舒服了”(SPC, p.158)。因此,家庭教会必然是小型的。我们无法明白“全教会”聚集时(十四23)在甚么地方。若哥林多有几个家庭教会,就很容易形成小集团的了。
21. 保罗习惯口述书信,由一位代笔者写下来,然后在结束时,他就亲自拿笔写几句。他说:“凡我的信都以此为记”(帖后三17;见 TNTC 注 pp.151以下),这是他书信的真迹记号。他有时提及这一点(加六11;西四18;帖后三17;门19),有时没有提及。不过,既然他说这是他的习惯,就可知其它信上也必然同样做法。戴斯曼提及一封信,是公元五十年九月十二日的,字迹一种,末后的问安日期又是另一种字迹,必然是作者的笔迹,虽然文内并没有说他提笔(LAE, pp.170以下)。这份有趣的文献与保罗同时期,证明保罗的惯例。
22. 保罗对不爱主的人,提出极严重的咒诅(爱 phileo;保罗另一次再用这字是多三15)。他并不是说爱未能达到某程度,而是对基督的爱一点儿也没有。爱是任何基督徒绝不可少的。咒诅(anathema),见十二3“咒诅”批注。保罗这样强烈的一句话(紧接着他亲自执笔之后),表示他多么重视信徒对主的正确态度。人的心若不火热爱主,根由不在保罗;这人根本就是叛徒,保罗无法对这人淡然不管。
接着他用主必要来(亚兰语 Maranatha)(NIV 译作“主啊,来罢!”)。这字不可能源出希腊,而要追源到巴勒斯坦早期教会。不但如此,这字必然是早期教会十分重视的一种情怀,否则用希腊语的信徒不会如此流行(正如今日信徒仍用“哈利路亚”“阿们”一样。这字的解说并不容易,前段 Mar 是“主”的意思,初期巴勒斯坦教会用这称呼给耶稣,是很值得注意的。亚兰语的 am 或 ana,表示“我们的”。末后音节 atha 是“来”的动词。atha 可解作“已经来了”,这样就如(屈梭多模的解释,指主道成肉身的来临。或可作现在式的“来”(参太十八20)。又或可作未来式,“我们的主要来”(爱德华滋;康哲民认为不可能;Caird 引用腓四5)。这样看来,最合宜的看法,可将这字分割成 Marana tha,把动词当作命令式,“我们的主,来”(正如启二十二20的祷告,“主耶稣阿,我愿你来”)。这样就表现出早期教会渴望主再来,何等殷切。另有人建议这字解作“你是我们的主”,或“我们的主是个奇迹”,不过,两者都不大可能。
23. 保罗书信结尾总免不了的,是为读者的祷告,求神的恩临到他们。他有时延长几句(例如林后十三14有名的祝福语),有时却简短的说“神的恩与你们同在”(西四18)。但无论如何总有求恩的祷告。
24. 这次保罗结尾时,特别流露柔情;把他的爱给他们。这样的结尾只有这里一次。无论事态如何,保罗对哥林多人的爱顾情怀,是毫无疑问的。因此,他在末尾时,表达对教会全会众的爱(参林后十一11;“神知道”他爱他们)。留意你们众人;他在哥林多其实有不少强劲的敌手,他也曾尖锐地指斥他们。可是,他并不记恨怀怨,仍表示爱他们众人,是在基督耶稣里的爱。保罗对哥林多人最后的话,是耶稣。
59 见 TNTC 帖前五26,pp.112以下。有进一步讨论。参 J. Denney,论及帖撒罗尼迦人对亲朋的重视,“信徒间彼此要亲热,坦诚,亲挚”(The Epistle to the Thessalonians (Hodder & Stoughton, n. d.), p.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