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讲
可五6,7说:‘他──魔鬼──远远的看见耶稣,就跑过去拜他,大声呼叫说:至高 神的儿子耶稣,我与你有甚么相干?我指着 神恳求你,不要叫我受苦。’魔鬼虽有信心相信耶稣是至高 神的儿子,却不是得救的信心。他的信心是与耶稣无相干的信心,所以也与得救无干。罗马书最重信心,但罗马书的信心是与耶稣有相干的,是得救的信心。本书一16说:‘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 神的大能,要求一切相信的。……’甚么是 神的大能?林前一18可以代我们答复:‘因十字架的道理,在那灭亡的人为愚拙,在我们得救的人,却为 神的大能。’
昨日讲耶稣的身体因我们的罪被拆毁,三日内又再建立起来,这就是 神的大能。若我们的信心不是魔鬼的信心,十字架就必与我们发生密切的关系。十字架的道理,就是我们罪人在相信耶稣的时候,与耶稣一同被拆毁,以后又靠着 神的大能,再被建立起来,成为新造的人。
十字架的道理是实用的,不是纸上谈兵的空话。比方我们到医院去参观,我们看见里面新奇巧的医具,五光十色,煞是可观!但等到我们有病的时候,被抬到医院去留院,医生对我们说,你的病必须开刀,后来在施行手术的时候,又把一些刀子,锯子,摆在我们面前,我深信那时候不但不喜欢看那些东西,而且要忧愁惧怕了。须知医院里的器具,不是点缀品供人参观而有的,乃是一样一样的用在人的身上。我们对于十字架还是参观十字架,还是让十字架在我们身上实用呢!
圣经上常用‘摔碎’‘拆毁’‘钉死’等等的说法,都是十字架的道理。其说法虽不一,其原理则相同。罗马书六章就是告诉我们十字架的道理的功用。我们看罗马六章的话,须知我们因信称义,不是说我们一身的血肉都变成义,没有犯罪的可能性,乃是说 神称我们为义, 神算我们为义。我们里面,依然有我们的罪根性存在,非靠圣灵,替我们治死不可。我们何时顺服罪,罪在我们里面依然有他的权势,不过我们何时顺服圣灵,罪就被圣灵制服不得活动。
罗马书六章有三个原理,告诉我们当如何对付这个罪根性。可惜多人不知罪根性的苦,不能如保罗所说:‘我真是苦阿,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不然的话,就要何等宝贝圣经所揭示我们治死罪根性的原理。
第一个原理是在本书六3-6。这里论到主耶稣替我们作了两件事情,即替我们死与复活。耶稣的死和耶稣的复活,都与我们有莫大的关系。我们当与他的死联属,又当与他的活联属。我们甚么时候有罪的发动,便把这罪归到耶稣的死里,我信我已经死在耶稣的死里,甚么时候有罪,甚么时候我的旧人便与他的死联属,叫罪消灭,同时我的新人是与他的活联属,叫我有义,我能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好像人家里的自来水,每日都有污水从沟中流出,又有清水流入水管中,供我取用不尽。我们就是这样把我们的罪流到耶稣的死里,把耶稣的活流到我们里面,作活水泉源。如此,每日都可过耶稣活水涌流的日子,此为胜罪第一个原理。
第二个原理是在罗六11-13。这里是说我们是有权柄看自己是活的,或是死的。譬如我有两个有摆的钟,一个比方旧人,一个比方新人,我有权柄可以把旧人钟的摆停了,看牠是死的,停止牠的活动,又有权柄把新人钟的摆停了,只让旧人钟的摆走动不息。照样,我们亦有权柄可以把身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去犯罪作恶;亦有权柄把身体献给 神,作义的器具,随着 神的旨意而行。
但圣经上的话,说到我们与主耶稣同钉十字架,都是指‘已经’说的,因为耶稣是已经死了,耶稣的死就是我们的死,所谓‘一人替众人死,众人就都死了’。既然死了,还有权柄自己作主而犯罪么?所以保罗说:‘已死的人是脱离了罪’。‘这样你们也当向罪看自己是死的,向 神在基督耶稣里却当看自己是活的。……也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 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 神’。如此便可以胜过罪恶而有余。
天父给我们这部圣经,里面所说的都是确实可以经验的,也都是我们力所能为的。请问,父母对于儿女,难道肯将不能为的事勉强加在儿女的身上么?比方有人对我说:你今晚死了罢!这是我不能做到的,但若说:你今晚算你自己是死的,那就是我能做到的了。圣经就是这样告诉我们,‘你们看(算)自己是死的’。
第三个原理是在本书六14-23。这里说我们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在律法之下的人,有人能根据律法控告他的种种不法之处,叫他负律法的责任。我们若在 神律法之下,负律法的责任,我们真担当不起,但圣经说,律法管人是在活着的时候,我们信主的人,在律法上是已经死了。一个已死的囚犯,还有人可到法庭控告他么?法庭亦能再将这已死的囚犯,重复审判么?自然不能!因为死人已经脱离律法了。当日耶稣被杀,是站在我们的地位而被杀,我们亦和他一同被杀,‘叫我们藉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也是死了’,死了的人,已经不在律法之下。
保罗在本书七2-5,更是说得清清楚楚。他用一个比喻来证明此理:‘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还活着,就被律法约束;丈夫若死了,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所以丈夫活着,他若归于别人,便叫淫妇;丈夫若死了,他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虽然归于别人,也不是淫妇。我的弟兄们,这里说来,你们藉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们归于别人,就是归于那从死里复活的,叫我们结果子给 神’。我信主之后,头一次看完旧约的时候,最叫我希奇的,就是 神那么形容以色列人犯(属灵的)奸淫的丑态,这是指着他们在 神之外,别有所爱。我们如果又属耶稣,又属旧人;又走天路,又爱世界;那就是属灵的奸淫,基督新妇的不贞。
因此我们一信耶稣,在地位上旧人已死,我们只有一个生活,一条路走,就是耶稣的生活,并 神预备‘活人’所走的道路。
本书七7以后,是说律法叫人知罪,又说人如何卖给罪,不能遵守律法,‘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志可以立,但不能实行;因为人已经卖给罪,被罪捆绑,不能自由。感谢主,圣经告诉我们,不是立志如何就可以如何,乃是我旧人已死,以后的一切生活,完全属于圣灵。我是顺着圣灵的大能,让他范围我的行事为人,如此就能成就律法的义。这就是保罗在第七章的‘叫苦’,在第八章的‘得胜’,‘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 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由此看来,成就律法的义,不是在乎我的‘立志’,乃是在乎圣灵的大能,即如以色列人过约但河,如行干地,乃是靠着 神的大能。今年培灵会的会训,是‘当取之地,尚存甚多’。过约但河是预表与耶稣同死,我们想得主耶稣里面的地土,必须靠着 神的大能,过约但河,打那美好的仗。
本书八6说:‘体贴肉体的,就是死;体贴圣灵的,乃是生命平安。’我们若顺服圣灵所过的日子,就要永远存在,而有价值;反之,若体贴肉体,在形体上虽活在世上,在灵性上,却等于死人一般。这里所说的‘死’不是说他将来下地狱灭亡,乃是说他灵性的生活,归于虚空,不能存到永远。因为我们无论甚么时候体贴肉体,甚么时候在主看来,都是死的。当日以色列人旷野飘流,便是过死亡的日子。惟有顺服 神过红海与顺服 神过约但河倒塌耶利哥城才是不体贴肉体过活人的日子。请看来十一29,30:‘以色列人因着信过红海,如行干地;埃及人试着要过去,就被吞灭了。以色列人因着信围绕耶利哥城七日,城墙就倒塌了’。请注意‘红海’与‘耶利哥’之间,尚有一段飘流的生活。这在圣灵看是死的生活,所以圣灵不题。
本书八14-39,说到在福音上得到七件美满的福乐,现因时间不够,只好留待下次再讲吧。── 成寄归《罗马人书的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