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 公义的实践
今天我们仍继续思想(罗八1-4)的经文:“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形状,作了赎罪祭,在肉体中定了罪案。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
讲到食物,牛奶是最易吸收和消化的,所以婴孩的食物,也是以奶为主。肉则较难消化,且要经过咀嚼,才能进到人体内消化。哥林多前书三章二节讲到属灵的食物,也有些像奶,有些像肉。罗马书八章就好像肉,我们要好好的思想,咀嚼和消化。然而肉食是比奶更有营养,它能使我们身体更为强健。
昨天我们已经思想过(罗八1-4),提到里面的四个要点:地位、供应、目的和实践。这段经文是讲及一些在基督里的人,就是那些相信耶稣为救主,把自己完全交在神大能手中的人。这些人在基督里享有一个美好的地位,就是不再被定罪。他们从罪恶和死亡的律中得到释放,得以进入神永远的家天国。又从律法的咒诅,罪恶的死亡中出来,进入神的家,成为神所喜悦的人。以前我们是失丧的,被定罪的,永死的;现在是称义的,蒙神喜悦的,得释放的,步向天堂的。
昨天我们也讲到怎样才可以进到这地位中。当我们把耶稣所成就的工作实现在自己的身上的时候,就可以了。我们靠自己的力量去谨守神的律法是不行的,但神藉耶稣为我们成就了救赎,只要我们把耶稣的救赎应用在我们身上,就可以在神面前得称为义了。
今天我们特别思想第四节,就是神的目的和人的实践。既然我们接受了耶稣所成就的救赎,进到了神的家中,那么以后的生活方式是否就不重要呢?并不是。神的目的,就是使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的人身上。我们进到神家中之后的生活是重要的。为了使神的义能成就在我们身上,我们就必须随从圣灵而生活。
(罗八4)所用的字眼是“律法的义”,意思是按神的律法要求人要有的正当行为。神的律法和要求,建立在出埃及记二十章所记载的十诫上。十诫的头四条,侧重我们对神的态度,和在神面前的行为。除了普天之下的独一真神外,我们不能再承认有别的神。我们也不能向任何雕刻的偶像敬拜,更不能指着独一圣洁的神的名起誓。在七天之中,我们要分别一天出来,为神的日子。
十诫其余的六诫,是讲到我们和四周的人的关系。我们要尊敬父母,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窃,不可说谎,不可贪心。除了记述十诫的经文,圣经还有很多地方是讲到公义的行为的。提及神的公义,圣经又讲到公平,对别人有好的招待,要清醒,有自制等等。耶稣用一句说话来总结了神的要求,就是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要爱人如己。这就是律法的义。按律法的义来生活,就是要接受和实践它一切的要求和责任。
可是,(罗八4)告诉我们,神律法的义,已经成就在我们身上了。这义是我们里面的,而不是再由神赐给我们的。耶稣为我们成就了救赎,从这救赎中,我们得到了公义。另外,在我们每天的生活中,也必须有义的表现。人致富的途径有两个:一是承受祖先的家产,使自己富有。一是勤奋的工作,赚钱积蓄,以致富有。同样,新约圣经也提到两种公义。一是我们成为神家里的人之后,我们便从神那里领受公义。这种公义就是我们从罪恶中蒙拯救,得着神的义。另一是我们在生活中所实践出来的公义。(罗八4)说,我们从神那里领受了第一种的义之后,使我们能在生活中活出第二种的义来。换句话说,神将律法的义赐给我们,好叫我们能活出生活上的义来。
圣经还有很多处讲述同样的真理,我只提出其中的一节。(彼前二24):“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义上活。”这里清楚的告诉我们,如果我们是神的儿女,神便要求我们在每日的生活中活出公义。我们要成为一班有正直、有怜悯,有公义的子民。感谢神!把我们从罪恶和死亡中拯救出来,但我们不要停在那里,我们乃要活出每日圣洁的生活。无论在学校,在家庭,在工作的场所中,都要如此。
然而,罗马书八章的这几节经文,却可能带给你一些问题,就是我们能否过义的生活呢?我们是否有这样的力量呢?须知道,我们现今所处这新的地位,不是我们凭自己力量去得的,仍是神藉耶稣为我们成就的。要是这样,我们还需担心以后逐日的生活吗?我们还用忧虑以后逐日履行神的义吗?
我们看看其中的三个原因,首先,我们只为了讨神的欢心而过公义的生活。当我们把耶稣所成就的救赎应用在我们身上的时候,我们与神就发生了一种父子的关系,我们进到父的家里开始生活,然而我们生活的表现,却可以令我们的父感到欢欣或是忧伤。有一个故事讲到一个父亲,在年老之时,把他的生意交给他的儿子;可是儿子接手之后,却用种种不法的手段去经营,最后终于被捕了。在他被捕之时,他对他的秘书说:我自己今后怎样并不要紧,但要是我的父亲知道了,他会羞愧和气愤至死。同样,我们每天所过的生活,要不是讨神的欢心,就是使神伤心,我们的说话,态度,思想,你能否使神喜悦呢?我们要关心神所喜悦的事,要活出神的义来。
第二,我们要过公义的生活,好使我们在人面前有好的见证。我们深知自己是领受神的恩典才成为今日这样的人,但别人却看我们的行为而说出判断的话来。多年以前,美国总统尼克逊因为丑闻事件而被迫辞职;他内阁中有一位名叫高信的也被牵涉在内,这人曾做过许多不法的事,是众所周知的。后来,他竟然公开承认他作了一个基督徒。可是,人们对他所自称的并不感兴趣,反而有很多报导,讲出他所过的生活是怎样,因为只有他在生活上的表现,才能够向人具体的证实他所拥有的生命。如果我们想说服四周的人,说我们所信的是真实的话,我们就必须用自己的生活去证明。
第三,我们过公义的生活,对我们自己也是好的。现代人的思想十分奇怪,魔鬼尽量去欺骗人,叫人以为犯罪的生活是快乐的。大部份的美国电视节目都是污秽的;许多时候,他们一描写基督徒,便把他塑造成一个愁沉沉闷,亮无生气的人。而电视上的好人,是喝酒的,坏人的汽车是名贵的,大辆的。这些角色,使观众以为犯罪会带来快乐,做好人会令人窒息。今天的人,只要开心,只要快乐,而不管好与坏。罪是个毒癌,能将生命扼杀。
比方说,婚外的性行为,的确会带来片刻的欢愉,但却带来长期的苦果,把婚姻的快乐扼杀,摧毁了两性生活的美丽,使人的活动降至最下级,而且带来自我价值的贬低,和自疚。
罪所带给人的是痛苦,只有按照神律法生活的人,才是美好的人生。我们要在每日的生活中实践神的公义,这是十分重要的。首先我们可以得天父的喜悦,其次我们们可以在人面前提高见证的力量,而且又使自己的生活蒙受福气。
但我们怎能达到这崇高的准则,胜过试探呢?(罗八4)最后的一句就是讲出实践的秘诀,我们不随从肉体,只随从圣灵。肉体就是与生俱来内在本质,圣灵就是神的灵,是住在凡信耶稣的人心中。彼得在(徒二38)说你们要悔改信耶稣,就可以因此领受圣灵。因此基督徒里面有两种本性,一是与生俱来的本性,另一是圣灵所赐下的。
保罗在(罗七22-23)说:“因为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这里讲到基徒内心的两种性情,各朝相反的方向来推动我们;如果我们的生活要活出律法的义,我们就要顺从圣灵,而不顺从肉体。如果我们顺从肉体,顺从旧的性情,我们就不能活出神的义来。因为肉体的软弱,不能得神的喜悦,八章八节也说,属肉体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欢。
我们要学习被圣灵管制,支配和指引我们的生活,降服在圣灵的引导下。只有圣灵能使我们过公义的生活,按照他的方向,指引去过活,才能讨神的喜悦;在人面前有好的见证,而我们自己也得益更多。不再是罪是起点,今天我们要把自己交在圣灵的管理下,过义的生活。── 艾荣《贯澈始终的救恩──罗马书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