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第五章
三、因信称义的果效(五1-11)
解经的人对这段经文在整本罗马书中的位置,或者本书的下一个大段应该从何处开始,有许多不同的意见。多半作者124都认第三章廿一节至第五章廿一节属于一段,解释因信称义的真理,第六至八章属于另一段,解释圣洁生活的道理;另外有些作者125则认为第五至八章应该属于一段,解释“因信称义的人的生活”,或“新生命的表现”。一般说来,主张将第五章与第六至八章连在一起的作者,都认为第五章是讲一个因信称义的人应有的生活。126但实际第五章并不是讲因信称义的生活,特别是圣洁的生活。第五章一至十一节的确讲到因信称义的生命应有的表现,但这里所讲的基本是指因信称义的生命,内心里在神面前所领受的好处、平安和喜乐。这里所讲的“好处”或者“表现”与第六至八章所讲基本上有一个分别。而且第五章十二至廿一节讲到亚当与基督的比较,保罗仍是在解释因信称义的真理的一方面,而不是讲基督徒的生活。如果要将第五至八章分成一段,看作对圣洁生活的解释,那么第五章十二至廿一节的位置就非常不适合了。因此第五章一至廿一节仍然应当是属于“神的正义的显明”标题下,第五章一至十一节是讲因信称义的人内心所享受的福气。
1所以,我们既然因信称义,就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与神和好;
2我们也藉祂,因信得以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并且因神荣耀的盼望欢喜。
3不但如此,我们更因患难欢喜;因为知道患难生忍耐,
4忍耐生老练,老练生盼望;
5盼望不会令人蒙羞;因为借着神所赐给我们的圣灵,神的爱已经浇灌在我们心里。
6当我们还软弱的时候,基督就照着所定的日期,为不虔敬的人死了;
7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
8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对我们的爱在此就显明了。
9因此,我们现在既然因祂的血称义,就更要借着祂免受神的忿怒。
10我们作仇敌的时候,尚且借着神儿子的死与祂相和,既已相和,就更要因祂的生得救了!
11不但如此,我们现在已经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与神相和,也借着祂以神为乐。
解经的人不单对这段经文在全本罗马书中的位置看法不同,对这段经文的具体内容的性质看法也不一样。克兰氏认为这段经文的中心思想是与神和好,或从神来的平安,127邓氏认为是盼望,128布氏则认为是从几个不同方向来的喜乐,129郭氏更认为是称义或救恩的确实性。130实际上从经文开始的“所以”可以看出来,保罗刚讲完因信称义的真理的意义,这样的真理和被称义的人有甚么关系?整个救恩的真理对相信的人今天的实际生活有甚么好处?这段经文就给我们回答这样的问题。
第五章一节 “所以,我们既然因信称义” “所以”就表明了这一句话与前一章圣经的关系。在前面保罗讲清楚了因信称义的真理,下面所要讲的都是从因信称义的真理来的好处。“既然……称义”是一个分词,表示已经成就的事实。因为我们已经称义了,就有了与神和好的福气;这句话可以说将前面所讲的因信称义的一切道理都归纳起来了。“因信”一词可直译作“从信心”,和前面第三章廿六节的用法相似,参看该处的注释。
“就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与神和好”131“与神和好”就表达出人与神之间的基本的关系:在称义以前,人是与神为敌的,因着耶稣基督被称义,人和神的关系改变了,人与神之间有了和平,或说人在神面前有了平安,人与神和好了。这里用的“和平”和别处经文所用的“平安”132是同一个字,不过一个是强调人与神的关系,另一个是强调人内心享受的福气。133
第五章二节 “我们也借着祂,因信得以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 被称义的人借着主耶稣与神和好,也是借着祂进入现在所站的这恩典中。这里的“也”字就将这两件事连到一起,作成两个平行的句子。134“因信”一词也有版本见证的问题,有这两个字的版本和没有的版本分量差不多,因此解经的人有不同的意见,135但整体来看,按保罗的用法似乎应该包括这两个字。“得以进入”的意思是“我们有引进之路”。这句话包括两个思想:我们被引进到达的是一位尊贵的,特别是指王族或神,另外一个思想是我们若能进见这样的一位,则必须有一位尊贵的引见者或介绍者,136我们现在是被基督引进到“这恩典中”。我们能以进入,一方面有基督引进,另一方面也是因信。“这恩典”就是前面所说过的,因信称义和称义所带来的好处。
“并且因神荣耀的盼望欢喜” 这句话自然应和前一节的思想接起来,我们因神荣耀的盼望欢喜,是因为我们已经与神和好了。“神荣耀的盼望”是指对神荣耀的显现的盼望。圣经上多次讲到在末日神的荣耀要显现出来,在祂的荣耀显现的时候,我们属祂的人要和祂一同得荣耀;137神所应许的盼望是绝对肯定的,我们属祂的人因为与神和好,一定在此盼望上有分,所以我们欢喜。神荣耀的盼望是我们欢喜的原因。138“欢喜”一词在很多地方都译作“夸口”或者“以……为荣”。但是正如海氏指出,在七十士译本中此字常用来表达“大大的欢喜”的意思,139如诗篇第五篇十一节,第三十二篇十一节等的用法。因此很多译本在这里都用“欢喜”,140事实上“欢喜”的意思也最适合保罗这里的用法,我们因信称义的人,因为与神和好了,将来要在神的荣耀里有分,如此当然我们应当欢喜。此字按构造来看,可以表示事实的叙述,也可以勉励,可译作“欢喜”或“应当欢喜”,141两样解释都可以;作为勉励的解释似乎更有力,不过无法太肯定。
第五章三节 “不但如此,我们更因患难欢喜,因为知道患难生忍耐” “不但如此”是保罗很喜欢用的笔法,表示推论进一步的加强,下面第十一节有同样的用法。“因患难”欢喜的语句与前面的“因……盼望”欢喜有点不同,142但基本的意义一样。患难是指欢喜的原因,而不是环境。143在患难中或者说虽然有患难仍然欢喜,是一个值得赞赏的态度,但这种欢喜是一种消极的忍受;因患难欢喜则是一种积极的态度,因为知道患难也是从神来的,有积极的目的。这里所讲的患难不是指人生中的一切苦难,而是指因信称义,与神和好的人的经验。而且就算基督徒的经验中,也有两种不同的苦难,一种是因人的罪而从神来的管教,如希伯来书第十二章五节及下文所讲的,这种患难能叫人在圣洁上有长进;另一种患难是因为基督徒的信心,或者见证或者事奉的工作而来的苦难,如同希伯来书十章卅二节及其下文所讲的。这里所指的是最末的一种患难,这也可以说是为基督受的患难。144为坚守自己的见证而来的患难在基督徒的生活中是无可避免的,特别是在保罗的经验中。但在患难中我们仍要欢喜,“因为知道患难生忍耐”。这种知识是从经验而来的,从保罗自己的经验,也应该是基督徒普遍的经验。为了这样的经验我们欢喜,因为患难生忍耐。在患难中如果欢喜地接受就能生出忍耐的心;相反,如果不存着欢喜的心接受,则可能生出埋怨、反抗的心。忍耐一词常带有一种消极的意味,遇到不如意的事情只有去忍受;但原来的字不是消极的,而是有坚持或坚守的意思,一种能够胜过拦阻,压力及试探的力量。145基督徒遇到患难时,如果用积极的心去面对,就能在我们生命中作成坚忍的力量,因此我们应当为患难欢喜。
第五章四节 “忍耐生老练,老练生盼望” “老练”一词更难解释了,此字只在保罗书信中用过。在哥林多后书第二章九节和合本译作“试验”你们,哥林多后书第九章十三节作得了“凭据”。其它几处的译法也都相似,意思是一件东西或一个人,经过试验就可以知道他的性质,或者说有凭据知道他的性质或性格。所以这里保罗的意思是说,基督徒经过患难没有跌倒,反而生出坚忍的心,就是经过考验,证明为合格的了。新译本将腓立比书第二章廿二节译作提摩太的“为人”,就是这个意思,显明他的性格。
老练生盼望,如此的生命就能有更坚强的盼望。盼望是最终的目标。一个生命所经验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目标:在神里面的盼望,或者说神荣耀显现的盼望。
第五章五节 “盼望不会令人蒙羞” 蒙羞是指盼望落空而生的羞愧。盼望是指前第二至四节所指的盼望。这样的盼望永远不会落空,因为这样在神里面的盼望一定会实现。
“因为借着所赐给我们的圣灵,神的爱已经浇灌在我们心里” 这句话就讲出了基督徒的盼望稳固的原因,因为神的爱已经浇灌在我们心里了。神将祂的爱赐给属祂的人的方法是“借着所赐给我们的圣灵”。神将圣灵赐给属祂的人,这是一件已经成就的事实。146神将祂的爱赐给我们,是借着圣灵,意思是借着圣灵在人心灵中的工作。147既是神借着圣灵的工作,叫人在心灵中得着神的爱,圣灵就不等于是神的爱。148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如同水临到旱地一样,表示极丰富的意思。人如果能这样丰富地经验神的爱,乃是因为圣灵在人心灵里的工作。圣灵在我们心里帮助、光照、感动,叫我们丰富地体验神的爱;但圣灵在我们里面的事实不等于是神的爱,甚至都不是用此表明神赐给我们的爱。
第五章六节 “当我们还软弱的时候,基督就照所定的日期,为不虔敬的人死了” 下面的几节圣经,特别是第六至八节,解释上面所说,神的爱的性质。在这节圣经的开始,读法有些困难,149但意义的解释不困难,译作“当我们还软弱的时候”,应当很适合。软弱是指灵里面的软弱。我们凭自己的力量没有能力作成我们的正义,但我们软弱的时候也是我们最需要的时候。我们的软弱就是指我们的不敬虔,不敬虔的人是不配被神爱的人。现在神竟然爱不敬虔的人,因为基督为不敬虔的人死了,这是神爱我们的证据。“按照所定的日期”原来的意思是“按着时侯”。150基督在神所定好的日期,要来完成人类的救赎;到了时候,就来为不敬虔的人而死。
第五章七节 “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 “义人”和“仁人”应该是指两类人的代表。151义人是指那些在行为上,或守规则、甚至守律法的事上,样样都做到十足的人。152这样的人自己做得很好,但他是一个独善其身,而不关心别人的人。这样的人有需要时没有人肯为他牺牲。“少有的”不是指量多少的问题,乃是说很难找到这样的人,或者说几乎没有。153“仁人”的意思是好人,如使徒行传第十一章廿四节所讲的巴拿巴是个好人。一个好人是一个有爱心、有同情、关心人、愿意帮助人的人。一个好人肯帮助别人,在他有需要的时候,有人或者肯为他牺牲。154连一个义人都没有人肯为他牺牲,我们的主竟然肯为罪人死,如此更显出神的爱的伟大。
第五章八节 “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对我们的爱在此就显明了” 在第六节保罗说基督为不敬虔的人死了,这里说我们作罪人的时候祂为我们死。“不敬虔”是根源,“作罪人”是真实的情况。基督为我们死就是彰显了神的爱。基督和父同为三位一体的神的关系不能忽略。“神对我们的爱”一语强调“我们”是神的爱的对象。155“神……的爱”原文有一个“自己”的字,要译“神自己的爱”就更清楚,156意思是强调此爱是从神里面生出来的,而不是从外面来的。157基督的十字架是要将神自己的爱彰显出来,而不是因着基督的十字架使神生出爱来。整个救恩的成就是要彰显神的爱,十字架也是神和基督一同付上的代价。所以基督为人受死,就将父神的爱显明出来,因为父子都是三位一体的神。
第五章九节 “因此,我们既然因祂的血称义,就更要借着祂免受神的忿怒” “因此”表明这节圣经的教训是从前面的话推论而来的。第六至八节神的爱向我们显明,但是没有讲清楚神的爱为罪人成就了甚么。这里清楚的说明基督为我们流血受死,就使我们得以被称义。保罗在不同的经文从不同的角度解释称义的真理:我们得称义是因神的恩典(罗三24;弗二8),借着人的信心(罗三28),这是人的经验,但基本客观的根据是因基督的血。正如在前面三章廿五节所说,神悦纳基督的挽回祭,“是因着祂的血,借着人的信”。从人的角度来看,称义的这两方面的条件同样重要:客观的基督的血,和主观的人的信。“就更要”是保罗常用的话,显出下面所讲的事比上面所讲更容易做到,158神如果能够称一个罪人为义,叫他不受神忿怒的刑罚自然就容易得多了。“借着祂”是借着基督,人所能得的一切与救恩有关的好处都是从基督来的。“免受神的忿怒”原来的字句是“从忿怒中得救”。忿怒是指在末日神要审判世界的忿怒,正如帖撒罗尼迦前书第一章十节所说,主耶稣是要救人脱离将来忿怒的那一位,所以此处加上“神的”一词很适合。脱离将来的忿怒是主耶稣为我们成就的救恩的一部分。
第五章十节 “我们作仇敌的时候,尚且借着神儿子的死与祂相和” “作仇敌”虽然用的是主动的动词,但“仇敌”一词的基本意义应该是被动的,159意思是说不是因为人主动与神为敌,乃是因犯罪招致神的忿怒,以致圣洁的神与人为敌。虽然有些作者160认为保罗在这里是讲神的爱,所以不能解释作神主动与人为敌,但在前面第三章廿五节,解释挽回祭的意义时已经讲明,就是因为人得罪了神,使神向人发怒,所以才需要挽回祭。所以这里译为“作仇敌”的意思不是说我们主动与神为敌,乃是说我们“是祂的仇敌”。虽然人因他罪恶的本性或罪恶的行为,有时都会主动与神敌对,161但这里保罗是在解释神的爱的伟大;我们是祂的仇敌,祂尚且愿意让基督为我们死,为的是要与我们和好。所以“仇敌”一词的被动的解释最为适合。“借着祂儿子的死与祂相和”的意义与前一节的“我们……因祂的血称义”基本上是一样的,都是讲到我们被称义的人和神关系的改变。现在的问题是怎样改变。“相和”一词所要表达和第一节的“和好”差不多。第一节主要是表达与神之间有“和平”,这里的意思是表达两者之间的嫌隙或者敌意除掉了。这里本来可以用“和好”,但“和好”表达第一节的思想更适合,所以只好用“相和”。162人本来是与神为敌的,现在因着基督的受死两者之间关系改变了,但怎样改变呢?是人的态度改变呢,还是神的态度改变了呢?若如前面所讲的,“仇敌”一词对人来说是被动,而且敌意的来源基本上是因人的罪,神向人发怒,那么要改变就必须是神的态度改变。当然人在悔改相信的时候,他的态度也改变;但讲到神和人的关系的改变,必须是神的态度改变两者才能相和,因为是神向人发怒才使人与神为敌。163
“既已相和,就更要因祂的生得救了” “得救”是指末日的完全得救,正如前一节所讲的忿怒是指着末日的忿怒一样。基督的生是指着祂复活的生命。再一次用“更要”。挽回神的忿怒是一件难作的事。既然借着死,基督能使我们与神和好,祂有了复活的生命,自然就更能保证我们将来完全的得救了。
第五章十一节 “不但如此,我们现在已经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与神相和,也借着祂以神为乐” 这里的“不但如此”一词应该如何与前面的句子连接,不同的作者有不同的解释,164但按这里的译法,是最简单,也极为合理的,即将保罗用的分词当作动词看,165意思是“我们不单将来要得救,现在也以神为乐”。“与神相和”一词原来是“得着了相和”,“相和”是一个名词,而且“得着了”一词的文法意义是表达一个已经成就的事实。166“为乐”一词与前面二、三节的“欢喜”是同一个字。与神相和是一个已经成就的事实,因神欢喜或在神里面欢喜是我们现在应有的经验。
124 如Godet Morris, Bruce, Dunn等。
125 如Knox, Cranfield等。
126 如Cranfield强调五1、10-11显明保罗这里的主要思想,是讲称义的人已经与神和好,Rom. I, p.255。
127 Cranfield, Ibid.
128 Dunn, Rom. I, p.246.
129 Bruce, Rom, p.120.
130 Godet, Rom, p.186.
131 “与神和好”一词,因版本见证的不同而有两种可能的解释,可以如现在的译法,表达一个事实:我们既然被称义了,就是与神和好了;也可译作“让我与神和好”或“我们就应与神和好”,作为一个勉励。从版本的角度看,作为勉励的用法的见证,比作为事实的用法强得多。作为勉励的subjunctive, ,有 A BC D K及许多小写的版本支持;作为叙述事实的indicative, ,则有a B 3 G gr P 及一些小写的版本支持,见证显然较弱。但是按意义来说,与神和好是一个称义的人已有的福气,保罗用不着勉励已经称义的人与神和好。因此,大多数解经的人都按着意义,选择indicative,看为表达事实的语句。Nygren甚至引用Lietzmann的话,认为保罗最初口述时讲的是 ,而德丢误写为 ,因为实际上两字的发音差不多。Nygren, Rom, p.194。
132 如约十四27;腓四7等。
133 这是 与腓四的 的分别。
134 “进入所站的这恩典中”是indicative的句子,即与前一句是平行的句子,如此就更支持前面将“与神和好”解释作indicative的句子, …… 。
135 支持有这两个字的版本有 CKP 及许多小写的版本;没有这两个字的版本包括BDG等及少数译本。
136 Black, Rom, p.82.
137 参看罗八17、18;约十七24。
138 常讲出 的原因,BAGD, s.v.l。
139 HDB, II, p.790b.
140 如和合本,RSV, NEB, NASB, NIV等。
141 一字的indicative和subjunctive构造一样。
142 和 。
143 如和合本的译法。
144 比较彼前四12-14。
145 Trench, Synonyms, p.197.
146 是aorist passive participle,对信徒来说,神赐圣灵的事不必重复。
147 参看Morris, ad.loc.
148 Dodd解释说,神的本性就是爱;神将祂的爱赐给我们,就是将祂本性的一部分赐给了我们,这一部分用保罗的话说,就是神的灵。Rom, p.74.。这种将神的爱和神的灵看为同一件事的看法,就显出了Dodd的极端立场。这种看法与圣经的教训不符合。
149 联合圣经公会选用的读法, 有B及一些译本的支持。另一个重要的读法, ‥· ,有 ACDgr 及一些小写版本的支持。另外还有几个不同的读法,不过见证都比较弱。按版本的见证, ‥· , 的读法似乎应该最可靠;但这样的读法,在一个genitive absolute的句子中 ,出现两次,好像不太自然,所以编者多半不选用此读法。按意义来看,译作“还软弱的时候”十分自然,所以是选用 , 最好,按语气在前一节有了“因为”,这里的 没有译出来;不过整个句子的构造不太自然。吕振中译本将此句译作问题,其版本见证非常弱。
150 。 在新约中的用法常是指神按自己的意思所定好的时候或者日期,参看可一15;约七6;加四4。
151 “义人”一词前面没有冠词,但Morris引用Gifford的解释,因为“少有的”一词似乎是“没有的”,是一个很消极的字,所以是这里用 ,没有冠词是可以接纳的。Rom, p.223, n.26。“仁人”一词 ,可以作masculine或neuter,所以有人按neuter解释作“一件好事”,或“一件有价值的事”,但按这里两个词平衡着来用,还是解释作masculine好些,即“仁人”。
152 比较腓三6下。
153 BAGD, , 2 & 3.
154 Murray, Rom. I, p.168,认为不应当强调这里的义人与仁人的分别。他认为这里用的两个字是指同一种人说的。保罗这段话的目的是将人的态度和神对比。一般来说,很少有人为“义人和好人”死,但是神却为罪人死,如此就显出神的爱的奇妙。Murray所强调的重点很值得注意,但问题是从根本上来看,是否可以这样解释此两个名词?Lightfoot特别强调义人和仁人的两种性格的分别,Notes, pp.286f.
155 这译法更适合原文的语气,比将“我们”和“显明”放在一起好,译作“神的爱向我们显明了”。
156 虽然Dunn引用BAGD, s.v.4,认为这里的 不应看作加重语气的字,但按这里语句的构造,最好仍然是解释作加重语气的用法。
157 Sanday and HeadIam 的话,Rom, p.128。
158 在保罗书信中出现于罗五10、15、17;林前十二22;林后三11;腓二12。Cranfield 更举出类似的例子, 来十二9、25; 太七11,十25;罗十一12、24。Rom. I, p.266。这些句子都是用一件较难的事和一件较易的事比较。
159 ,BAGD, s.v.4指出 特别因为在罗十一28是与 相对的,所以应该是被动的。
160 如Best, Rom, p.58等。
161 Lightfoot, Notes, p.288, 认为 在新约中普遍是用作主动的意义,Murray, ad loc则很强的反对他的解释。Godet及Sanday and Headlam等则表示人对神也有仇恨,所以两者都可能需要和好。
162 “复和”也可以将原意表达出来,不过在中文中显得非常生硬。Sanday and Headlam认为 与 两词意思相同。Rom, p.129.
163 在下一节讲及的“与神相和”原来的意思是“我们得着了”或“领受了”与神相和, 是名词。Murray指出这词在相和的过程中更加强人的被动的成分。
164 如Meyer认为 是participle,所以应该在 后面加上前一节的 ,意为“不单与神和好了,也要欢喜”。
165 Hodge认为在 后面应加上 , ad loc.
166 aorist tense.
四、基督与亚当(五12-21)
12因此,正如罪借着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如此死就临到全人类,因为全人类都犯了罪。
13没有律法以前,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14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就掌权了,连那些没有犯亚当那样过犯的人,也在死的权下;亚当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表。
15但过犯不像恩赐;如果因着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神的恩典和这一人耶稣基督在恩典中的赏赐,就更要向众人显为丰盛。
16一人犯罪的结果也不如赏赐;因为审判是由一人以致于定罪;恩赐却是由许多过犯中得到称义。
17如果因着一人的过犯,死就因那一人而掌权,那些得丰盛的恩典及公义的赏赐的人,也就更要因这一人耶稣基督在生命中掌权了。
18这样看来,因一次的过犯,全人类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全人类都被称义得生命了。
19因为正如因一人的悖逆,众人都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服,也要使众人都成为义人。
20律法是后加的,为要叫过犯增多;然而罪在那里增多,恩典就更增多了。
21正如罪在死中掌权,如此,好照样叫恩典借着义掌权,使人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
这段圣经是整个这一大段经文的结论,167要借着亚当和基督的比较,为前面所讨论的因信称义的教训作一个总结。亚当一个人犯了罪,就使全人类成为罪人。全人类被定罪,不是因为他们自己犯了罪,乃是因为亚当的罪。照样因为基督一人的义行,众人也得被称义,但正如世人被定罪不是因自己的罪;照样众人被称义,也不是因自己的义,乃是因基督的义。
因亚当一人犯了罪,全人类就成了罪人。今天有很多解经的人否认保罗这里是讲历史上的事实,168但这些学者的立场都是以自己的神学作出发点,而不是以解经作根据。从解经的角度看,我们必须按着圣经的记载,来解释这里所记载的事实。
整段经文是比较亚当和基督,或者说是比较人与亚当的关系和与基督的关系。开始在第十二节保罗解释,正如因亚当一人的罪全人类都犯了罪,但接着比较的构造中断了,因为“全人类都犯了罪”的话很可能被误会,所以他用第十三至十七节来解释第十二节。第十三至十七节的解释主要分作两点:第十三、十四节解释全人类犯罪的意义,第十五至十七节解释因亚当的罪所带来的效果与基督的功劳所带给人的福气间的分别。第十八、十九节才讲出比较的下一半,“正如……照样”在基督里众人可得的好处。但这两节离第十二节太远了,所以在开始保罗用总结式的笔法重复讲出第十二节的要义。第二十、廿一节是一个结论,讲解律法的重要。
第五章十二节 “因此,正如罪借着一人入了世界” “因此”一词就显出下面的话是前面所讲的结论。因他认为第五章一节开始新的大段,讲圣洁的生活,所以按克兰氏的解释此语只是对第五章一至十一节的结论;但正如郭氏所说,第五章十二节及其下文所讨论的不单关乎与神和好的问题,而是关乎整个“定罪──称义”的问题,169所以应当将“因此”看作前面整个大段的结论。“正如”是为与第十八节的比较作预备。这里用的“罪”字是一个通用的字,代表整个罪的事实,不必强调罪的任何一方面的意义,如同罪的原则,罪的刑罚,罪的结果等。“一人”当然是指亚当说的,不过他的名字要到第十四节才出现。“世界”是指人的世界,如同约翰福音第三章十六节的用法一样,而不是指地区的范围。
“死又是从罪来的” 死是罪的刑罚,也是罪的结果。但保罗这里所说的是甚么性质的死?这段经文很显然是指亚当犯罪的事说的。在创世记第二章十六、十七节神对亚当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很显然亚当吃的那日并没有死;而且在本段经文的第十七、廿一节的用法,也似乎不是指着肉体的死亡说的,所以有人认为这里所说的“死”不是指肉体的死亡说的。但另一方面,如多人指出,本章第十四节的死不可能作别的解释,只应该解释作肉身的死亡,而同一个字在第十二节和第十四节作两个不同的解释也不合理。170而且很难想象当时神向亚当讲话时是指着灵性的死亡,而亚当能领会得了。所以最好是将此字解释作整个的死亡,包括肉身和属灵的死,而在这句话中显然是在讲肉身的死。死是罪的刑罚,有死亡就表明人有罪。人若没有罪,当然就没有死亡。
“如此死就临到全人类” “如此”就表明对下面话语的解释,因一个人的罪,罪的事实就进入了全人类,死又是从罪来的,如此死也就临到了全人类。全人类都死是一个明显的事实,死是罪的结果,如此就证明了全人类都有罪。“临到”的用法比较特别,是指透过一个人而达到所有的人。171“所有的人”一词也是加重语气的用法,172特别强调全人类的每一个人都包括在内了。
“因为全人类都犯了罪” 这句话是对前面一句话的解释:死临到全人类的原因是因为全人类都犯了罪。按文字的用法来看,这里的翻译没有困难,173都认为是“因为”的意思;但因着神学立场的不同,有些学者用别的方法翻译,174但最好的解释是译作“因为”。死是罪的结果,全人类都死就表明了全人类都有罪,因为全人类都犯了罪;但是全人类怎样犯了罪呢?对全人类如何犯罪的解释可能影响对整个这一段经文的解释。首先有学者将这里的“犯罪”解释作“堕落”,或者说指人类的原罪。175所有亚当的后裔都从他得了败坏、堕落的根性是一个事实,但这里保罗所讲的是否指着人的堕落说的,就是另外的问题了。此处用的“犯罪”的字是指过去一次就已作成的犯罪,176不大适合用来解释人有堕落的本性的意思。再者保罗这里是用亚当作预表来解释因信称义的真理。人被称义不是因为他们自己正义,乃是因着信将基督的义归到他们身上;正如人在亚当里面被定罪一样,不是因人自己的罪,乃是因为作为亚当后裔的关系,所以亚当的罪归到了他们身上。如果“全人类都犯了罪”是指人的堕落,亚当就失掉了预表的意义。
另外一个常见的解释是将“全人类都犯了罪”看作全人类都亲自犯了罪。177这立场的根据是保罗所用的字是普通的“犯罪”的字,只应该解释作人自己犯了罪,而且保罗这里并没有说“人犯罪因为他们肉身上是亚当的后裔”,178所以不应解释为亚当替人犯了罪。这立场虽然与“犯罪”一词的意义符合,但原文中此动词的时间是表示在过去已经完成的,179如果要指人自已犯罪,则成为一种继续不断的动作。再者下面的第十三、十四节都是来证明人在亚当里面犯了罪,如果是全人类自己犯罪,这两节圣经放在这里就没有意义了。另外,更重要的,正如上面解释前一个立场的理由,如果“全人类都犯了罪”是指全人类都亲自犯了罪,那么亚当作为基督的预表的意义就失掉了。
另一个解释比较难捉摸,180他们通常认为全人类都犯了罪,是在亚当犯罪时全人类都在他里面犯了罪,181不过这些作者都没有详细发挥全人类如何能在亚当里和他一同犯罪。此立场的基本困难是如何能解释亚当作为基督的预表的意义。
最后要讲的一个解释是将亚当和全人类的关系看成一种“联合”或“代表”的关系。亚当犯罪的时侯全人类都“在亚当里”犯了罪,但不是说全人类都亲身在亚当里和他一同犯罪,乃是说因为他和全人类的关系,他是全人类的头,是全人类的代表,他一犯罪就代表全人类犯了罪。死是罪的刑罚,没有罪就没有死亡。亚当若没有犯罪他就不会死,他的后裔也不会死。亚当死了,如此就证明了亚当有罪;全人类都会死,也就证明了全人类都有罪。但是全人类怎样犯了罪呢?在下面的第十三、十四节保罗要解释人不可能是因自己犯罪而死。惟一的原因就是“人在亚当里面”犯罪,亚当犯罪就代表全人类犯了罪,所以全人类都落在神的审判之下,都要为亚当的罪受刑罚。就如一个国家一样,国家的元首所作的事,全国的人民都要负责任;两国的元首宣战了,两国的人民都成了战争的敌人。照样,亚当是全人类的头,他所作的事,他的后裔都要负责任。下面就要证明全人类“在亚当里”犯了罪的事实。
第五章十三节 “没有律法以前,罪已经在世上” 这节和下一节圣经就解释前面“全人类都犯了罪”的意义,所以有人将它看成一个括号,182显明第十二节的比较的构造在这里被打断了。这里的“律法”一词前面没有冠词,可能是指任何律法。但因为下一节讲到“从亚当到摩西”,所以这里的“律法”仍然应该是指摩西的律法说的。在摩西的律法没有赐下来以前,罪当然已经在世上,因为罪是借着亚当入了世界,所以死才在人间掌权。
“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罪也“不算”罪中“算”字的意思是按着罪的情形叫人负责,而不是说不当它是罪。正如第四章十五节所说的,“那里没有律法,那里就没有过犯”。不知道律法的人违犯了律法,也不需要按违犯律法的罪来负责任。不论甚么时候,人作了不合乎神旨意的事,都是犯了罪;但不知道神的旨意的人违犯了神的旨意,他虽然犯了罪,神不把他犯的罪看作当受刑罚的罪。在摩西的律法赐下来以前,人就算违犯了摩西的律法,虽然这样的行为仍然是罪,神也不会叫他为这样的罪负责任,人不会因这样的罪受死。在摩西的律法赐下来以前,人死不是因为违犯了摩西的律法。
第五章十四节 “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就掌权了” “然而”是一个很强的相反意义的连接词,显出这句话的着重点。本来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人就不应当死,因为死是从罪来的;但事实刚好相反,从亚当到摩西,死就掌权了。“掌权”一词的意思是掌王权,有权掌管一切,一切都要服在它的权下。从亚当到摩西,从亚当开始到摩西的律法赐下以前,所有的人都死了,没有一个例外,都服在死的权下。既然摩西的律法还没有赐下来,所以人死不是因为犯了摩西的律法。死是从罪来的,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摩西律法以前的人为甚么算有罪呢?很显然的不是因为犯了摩西律法的罪;他们死是因为亚当的罪。
“连那些没有犯亚当那样过犯的人,也在死的权下” 亚当犯的罪不是违犯了摩西的律法,乃是违背了神绐他的一个清楚的命令,或者对神的具体的命令的不顺服。摩西以前的人没有违犯摩西的律法,但他们会不会像亚当一样,违背了神的一个具体的命令呢?保罗说有人连这样的罪都没有犯过,他们也死了,从来没有听过神的律法的外邦人和年幼离世的婴孩,都是这方面的好例子。这样的人没有犯过违背神具体命令的罪,为甚么也会死呢?183惟一的解释是亚当的罪归到他们的帐上了。从亚当到摩西的人都死了,死是罪的刑罚,但是他们犯了甚么罪呢?他们没有违犯摩西律法的罪,有人连违背神命令的罪都没有犯过,所以惟一的结论是因着亚当的罪,所有的人都被算作罪人了。
保罗用这一段历史来解释亚当和全人类的关系,是一个重要的选择。因为这时是在摩西以前,律法还未赐下来,没有犹太人和外邦人的分别。如果这时的人都因亚当的罪被算为罪人,全人类就都显明是罪人了。
“亚当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表” 那“以后要来之人”当然是指着基督说的,第十五节以下的经文就明明的讲出来了。“预表”的意思是在神的启示中,用早时的人或事物来表明较晚的人或事物的意义;而通常是以旧约的人或事物来表明新约的人或事物,特别是表明基督和救恩。184在这里保罗用亚当来预表基督,主要是一个关系上的预表。亚当是全人类的头,基督是新人类的头,因此亚当和全人类的关系就作了基督和新人类的关系的预表。全人类都是亚当的后裔,新人类是所有因信基督而被称义的人。全人类被定罪不是因为他们自己的罪,乃是亚当的罪归到他们的帐上。亚当是基督的预表,所以新人类被称义也不是因他们自己的义,乃是基督的义归到他们的帐上。预表只是预表一方面的相似,或者一方面的真理,并不是每一方面都一样。这里所预表的关系只是在将“不是我们的罪”和“不是我们的义”归到我们的帐上这件事表明出来;如此,亚当作为基督的预表,就表明了因信称义的真理的意义。185但是亚当为我们作的和基督为我们作的又不是完全的平行,下面就要解释两者的不同之处。
在下面的第十五至十七节中,保罗要比较基督与亚当三方面不同之处,而每一方面都讲出基督胜过亚当的地方,或者说我们得称义的人,在基督里所得到的比在亚当里所失掉的多得多,或说好得多。首先在第十五节说明人在亚当里所得的是过犯的结果,或者说是过犯的刑罚;人在基督里所得到的是恩典中的赏赐,而且是更丰盛的赏赐。然后在第十六节讲明人在亚当里受的刑罚是因一人一次的过犯,在基督里却是从许多过犯中被称义。最后在第十七节要讲明在亚当里,人落在死的权下,在基督里的人却得着生命来掌权。
第五章十五节 “但过犯不像恩赐” 这句话的构造比较特别,186,要直译应译作“不像是过犯那样,恩赐也是这样”,如此开始一连三个比较的句子,都显出基督和亚当的不同。“过犯”一字是一个比较弱的字,187按道德方面的责任来看,亚当的罪在我们身上是比较轻的,这可能是保罗的意思。但作为亚当的后裔,人类所要负的刑罚的责任仍是死亡。
“如果因着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 “一人的过犯”严格来说,应译作“一人一次的过犯”。“众人”可以译作“许多人”,但和这段经文中译作“全人类”的字意思一样。因着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这是一件已经成就的事实,188下一句要表达结果了。
“神的恩典和这一人耶稣基督在恩典中的赏赐,就更要向众人显为丰盛” 这里开始比较基督与亚当两者的不同。人死是“因着”亚当的过犯,亚当的过犯是原因,众人的死亡是结果。但是人蒙恩,或者如下面所说的得称义,却不是由于这样直接因果的关系,乃是出于神的恩典和基督的恩典。“基督在恩典中”的赏赐,应当译作“基督的恩典”中的赏赐,意思是基督的恩典所赐的赏赐。189“基督的恩典”一词虽然在新约中出现的次数,比“神的恩典”的次数为少,但也有十次以上。190这里将神的恩典和从基督的恩典来的赏赐并排,作为“显为丰盛”的主词。“赏赐”一词强调神白白赐给的特性,在新约中此字都是指着从神来的属灵好处说的。保罗在这节圣经中以“众人都死”与“恩典显为丰盛”来对比,更显出神的恩典的奇妙。“更要”一字在这章圣经内出现好几次,参看第五章九节的注释。
第五章十六节 “一人犯罪的结果也不如赏赐” 这句话的构造和第十五节的第一句话很相似,翻译也同样困难。这是基督和亚当第二个不同之处的比较。这句话直译可作“不像借着一个人犯罪,(神的)赏赐”。按字面来说,没有“不如”两个字,也没有“结果”两个字,不过按意思加上这几个字是很恰当的。191
“因为审判是由一人以致于定罪” 现在就讲出基督和亚当的第二个分别。“由一人”是指上一句话的“一人”犯罪的结果。前一节讲到死是一人过犯的结果,这里讲的结果是审判和定罪。审判和定罪是神正义的积极的行动。
“恩赐却是由许多过犯中得到称义”192从亚当犯罪而来的审判是当然的结果,但在基督里被称义却是神白白的恩赐,不是当然的。而且因亚当的一次犯罪,当然所有他的后裔都要被定罪;但是神的恩赐叫人因基督被称义时,不是单从亚当的罪中被称义,乃是从“许多过犯中”,包括人本身的过犯,和所有相信的人的一切过犯。所以人在基督里所得到的比在亚当里所失掉的更丰盛。“称义”是一个表达具体事物的名词,而不是一个表达动作或过程的字,193“称义”是一件已成就、具体的事实。
第五章十七节 “如果因着一人的过犯,死就因那一人而掌权” 这句话的构造和第十五节一样,“如果”的句子所讲的是一个既有的事实。保罗更清楚的讲明第十二节的话,亚当以后的众人都死了,如此就表明众人都有罪;但众人有罪不是因为他们自己犯了罪,乃是“因着一人的过犯”,是因亚当的罪。“掌权”是指掌王权,死就如同魔王一样掌握了全人类,人类在它的权下失去了自由。“因那一人”当然是指亚当,这词也可译作“藉那一人”,不单因着亚当,也是借着亚当;亚当不单是死亡得掌权的原因,也成了死亡的工具,所有亚当的后裔都在死的权下了。
“那些得丰盛的恩典及公义的赏赐的人,也就更要因这一人耶稣基督在生命中掌权了” 下面要作出比较,用一个“更要”的句子,如第九、十、十五节等处的用法,显出在基督里的恩典如何丰盛。“丰盛的恩典及公义的赏赐”一句话的构造并不复杂,但是要用中文表达并不容易。丰盛是主要的名词,是那些人所要得的内容。他们要得丰盛,在甚么事上的丰盛呢?恩典和赏赐上的丰盛。恩典主要是强调神出于祂恩慈所赐下的,人不配得的好处,赏赐则着重此领受是白白赐的。此赏赐的性质或内容是公义。此处的公义是指地位上的公义,或者说是神称人为义的义,而不是指人本性道德上的成就;因为此公义是神作为赏赐白白的赐给人的。194那些领受恩典和赏赐的人,自然就是因信称义的人。
这样的人要得更丰盛的好处,他们要在生命中掌权。因一人的过犯,死在人间掌权;但是保罗却没有说因基督耶稣生命要掌权,乃是说那些得恩典和赏赐的人要在生命中掌权。蒙恩被称义的人不单不再在死的权势之下,而且在生命中像作王一样自由掌权,这可能就是“更要”一词的意思。在“生命中掌权”一词中的动词是将来式,多半解经的人都认为保罗是指在末日信徒才要如此作王掌权,195但慕氏的解释,认为这里的将来式也包括蒙恩的人要在生命中作王的肯定性和可靠性,十分合理。196蒙恩的人能在生命中作王是“因这一人耶稣基督”。正如人被定罪是因一个人的过犯,照样蒙恩的人能在生命中掌权也是因着一个人,这人是耶稣基督。
第五章十八节 “这样看来” 现在保罗要接着完成比较的句子。在第十二节开始了比较的思想,“正如……”,但第十二节的主题需要解释;第十三至十七节将第十二节的话解释清楚了,本应接着讲“照样……”;但因为第十二节与第十八节距离太远了,有可能读者在思想上连接不起来,所以在第十八节上,再重复一遍第十二节的主题,然后才讲“照样……”。“如此看来”是归纳前面所讲的,来引进一个新句子。而下面的话是前面所讲的话的结果或者结论。
“因一次的过犯,全人类都被定罪” “一次”的过犯当然是指亚当所犯的罪。这里的“一次”也可以译作“一人的”,两个译法所表达的意义分别也不是太大。“一人的过犯”和“一次的过犯”都是指同一件事说的。但另一方面,“过犯”是指一个具体的行动;而下一节的“悖逆”是指一个生命的态度。保罗在这两节圣经里好像是在用这两方面的表现来比较亚当和基督:行动和态度。因此虽然有很有分量的作者主张译作“一人的”,译作“一次”的过犯仍然是比较好。197下面的一句话在解释上也有些困难。“被定罪”原文是名词,而且整句话都没有动词,但从整个句子的构造来看,译作“全人类都被定罪”的意思是很恰当的。
“照样,因一次的义行,全人类都被称义得生命了” “照样”一词就把下面的话和第十二节正式连接起来了。“因一次”的用法和解释,也和上一句话一样,这里显然是指基督所作的说的。“义行”一词有两种可能的解释:可以解释作“称义的行动”,因着一次称人为义的行动,全人类都被称为义了;可以解释作因基督一次“正义的行动”,全人类都被称为义了。198“义行”一字曾在第十六节用过,而那里的用法是指“称义”的行动,因为在那里“称义”是与“定罪”相对的。但本节中的句子构造不一样。这里有两句话相对,而每句话中都有两个词,在构造上彼此相对的关系很清楚:“因一次的过犯……都被定罪”,“因一次的义行……都被称义”,199过犯与义行相对,定罪与称义相对。过犯是定罪的原因,义行是称义的原因,所以“义行”应当是指基督所作成的功劳。“称人为义”是神所作的,在十字架上担当人的罪的刑罚是基督所作的“义行”。因着基督的义行,“全人类都被称义得生命了”,这句话的构造也很特别,全句没有动词,但中文的译法应该将原来的意思表达得很正确。“被称义得生命”按字面应该译为“生命的称义”或“生命的正义”,意思是“称义”引致生命,或者说称义的结果就得到生命。200这节圣经的解释上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全人类”所指的是甚么人。在前一句,“因一次的过犯,全人类都被定罪”中的“全人类”当然是指所有亚当的后裔,真正的全人类都包括在内了。这后一句,“因一次的义行,全人类都被称义得生命了”,中的“全人类”是否也包括每一个人呢?在解释“全人类”或“众人”,或“所有的人”这一样的辞句的时候,特别要留意上下文的关系,该段经文的背景,及全本圣经的教训。字面上用“所有的人”不一定是指所有的人。在讲到受水礼的时候,施洗的约翰的门徒说,“众人”都到耶稣那里去受洗了。201很显然的不是所有的人都去了。有关人称义得救的方法,圣经的教训极其清楚,绝不能从圣经中找出“普救论”的教训来(参看约三16-18;帖后一8、9等。在本书第三章廿一节及下文,甚至于本章第十七节都讲明了在基督里才能得救的真理)。在一段和本节极相似的经文里,保罗讲出了“众人”或“全人类”的意义。哥林多前书第十五章廿二节说“在亚当里众人(全人类)都死了,照样,在基督里众人(全人类)也都要复活;只是各人要按自己的次序: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后,在祂来的时候,是那些属基督的人。”保罗这里虽然两次都用“众人”,但第一次的“众人”是所有的人,第二次的“众人”不包括不属基督的人。因此我们不能将本节两次用的“全人类”解释作完全一样的意思。保罗的教训不是普救论。202
第五章十九节 “因为正如因一人的悖逆,众人都成为罪人” 这一节要更进一步的解释前面的话,所以开始有一个“因为”的字。第十八节是一个不完全的比较的句子,只是用来完成第十二节开始的比较;第十九节则是一个完全的比较的句子,语句中有“正如”和“照样”,进一步讲出亚当和基督的关系。“一人的悖逆”讲出亚当的罪的性质,是一个故意的不顺服。“众人都成为罪人”中的“众人”虽然用字稍有不同,但实际的意义和前一节的“全人类”没有分别。所有的人被定罪,都是因为亚当一人的罪。“成为”一词的解释可能要特别小心,尤其是下一句中的“成为义人”的解释。“成为”一词通常可译为“指派”、“任命”、“使成为”等意,但正如何氏指出,在新约中讲到使一个人成为甚么人的时候,永远不是说要使他的性格改变,而只是分派他在一个甚么地位上。203因此这里说因亚当的罪,众人成为罪人,只是说众人都被算作罪人,被放在罪人的地位。
“照样,因一人的顺服,也要使众人都成为义人” 基督所作和亚当所作的刚好相反。亚当行的是悖逆,基督行的是顺服。这里保罗用一人的顺服值得注意。悖逆的事人只要行一次,他就是悖逆的人了;然而顺服却不是如此,人在一次的考验中顺服了,以后还有可能在别的事上不顺服。但基督在祂一生之中,由始至终,从来没有一次不顺服。祂一人完全的顺服,直到完成救赎,才能使众人成为义人,才能使众人进入义人的地位。这里“众人”的意思和前一节的“全人类”的意思一样。“使成为”一词是将来式,但意思并不是人被称义的事现在还没有完成,而是指以后世世代代的人都要这样成为义人。204
第五章二十节 “律法是后加的,为要叫过犯增多” “律法”一词很显然是指摩西的律法。“后加”一词很难翻译,有“从旁进入”,或“附带进入”的意思。205这里所要表达的,不是律法的不重要,也不是律法的附带性,或者是神最初没有想到,后来才加进去的思想。保罗的意思只是说在亚当时代,神没有赐下律法,在亚当失败以后,随着神的启示,律法来了。206虽然在动词的本身没有“先后”的思想,但神在亚当以后,藉摩西赐下律法是事实。207律法不是神的最主要,或基本的计划,但这不是说,因此律法就不重要。律法不是额外的,或者次要的。律法的目的是“为要叫过犯增多。”这里所讲的律法的目的和第三章二十节所讲很相似:借着律法,人能有罪的知识。当然这不是律法惟一的目的,人借着律法也能知道神的要求和期望;但值得注意的是神从来没有说律法的目的是叫人靠着得救。“过犯”是违背神清楚的命令或者启示。亚当犯了过犯,因为他明知道不可以吃分别善恶树的果子,却故意的违背了神的吩咐。“增多”一词的意思可能是指过犯的量的增多。没有律法的时候,人不知道神的命令,即使作了不当作的事,也不能算是过犯;有了律法,人的过犯就增多了。另一方面,过犯的增多可能是指程度上的加强;律法来了,人知道甚么是神所喜欢的,仍然不肯去行,如此就显出他的过犯更为可恶。摩氏特别指出“过犯”一词这里用的是单数。208其实“增多”一词可以包括两方面的意思。没有必要强调一个意思,而完全排除另一个意思。至于“过犯”一词是单数的用法,是保罗将过犯这件事作为一件整体性的事件来看,而不是指每一个人所犯的一件一件的过犯说的。
“然而罪在那里增多,恩典就更增多了” 律法的出现叫过犯增多,但神的最终目的是叫恩典更增多。罪是一个笼统的字,过犯是罪的一种。形容恩典的增多的字与第十五、十七节的“丰盛”相同,但基本的意思和本节的“增多”没有太大分别;不过在字的前面加上一个可译作“超等”的字,罪增多的时候,恩典增加的更多。这恩典是在基督耶稣里显出来的。
第五章廿一节 “正如罪在死中掌权,如此,好照样叫恩典借着义掌权,使人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 神允许罪在人中掌权,为的是叫恩典掌权的福气能临到人类。为表达此一思想,保罗再次用“正如……照样”的比较的句子,而所比较的两件事也是全然不同的:罪的掌权的结果和恩典掌权的结果。“掌权”一词的意思和第十四节的用法一样,好像古时掌王权的人,可以任意而行。“罪在死中”掌权的意思不太明显。有人认为它的意思是死好像魔王一样掌权,或者罪利用死来掌权,209但克兰氏将死看为罪掌权的结果,210似乎这是最合理的,神所定的就是如此,有罪就有死。在人的思想中,也许会以为与“罪掌权”相对的应当是“义掌权”,但保罗说叫“恩典借着义掌权”。恩典是神的,义是指人被称为义的义。人被称为义了,才能叫神的恩典掌权。如此就能叫人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永生。211有这样的义,神的恩典才能掌权。这样让神的恩典掌权的人,就在基督耶稣里得永生。永生的意义,参看第二章七节的注释。
167 Cranfield认为这段经文是五1-11的结论,这是因为他将五1解释作圣洁生活的教训的开始:Moule, Dunn等皆将这一段圣经看作一18-五21的结论。
168 如Dodd认为保罗是讲全人类连合或团结的关系(the ancient concept of solidarity, corporate personality of mankind), Rom, pp.79f。Ka/semann认为保罗的用语纯为神话式的,而不是讲个人的关系(The style is thoroughly mythological), Rom, p.147. Barth则认为这里有关亚当的话显然不是讲历史事实;到五12的末了,讲到“全人类都犯了罪”,保罗的解释才"move out from the non-historical background of our old world." Christ and Adam, pp.19f; Rom, p.172。
169 See Cranfield及Godet, ad. loc.
170 特别参看Sanday and Headlam, ad. loc.
171 。Sanday and Headlam,及Cranfield, ad. loc. 皆称之为distributive的用法,重点在达到所有的人。Cranfield并举出路九6及徒八4的用法为例,如此就不强调“透过”的思想了。
172 本来单用 就可以表达了,但这特别加上一个“人”字, 。
173 的意义普遍都接纳为“因为”,如 BAGD ,II.1.b. ; BDF, §235(2): Moule, Idiom, pp.50, 130.
174 如Turner译作in whom; Moulton译作in that。参看Morris, Rom, p.230, n.480。
175 Calvin说:亚当不能生出和他不同的后裔来。亚当犯罪了,我们也就都犯罪了,因为我们都生来就有了败坏的本性。看Rom, pp.200f。Cranfield则主张“全人类都犯罪”是指他们自己犯罪,不过是因为他们有堕落的本性,所以才犯罪。Rom, pp.278 ff.
176 是simple aorist,通常这样的tense是指一个一次具体的行动。
177 Knox, Rom, p.463; Barrett, Rom, p.111可以作这一立场的代表。基本上这是伯拉纠派的立场:人被定罪或死亡是因他自已的罪。
178 Barrett, ibid.
179 aorist tense。
180 Hodge称他们为the later mystical School, Rom, p.151。
181 Bengel, "In Adam's sin all sinned". BNTC, II, p.64. Bruce "all men sinned-sinned, that is to say, in Adam, not subsequently." Rom, p.129.
182 联合圣经公会的希腊文新约及RSV, NIV等,都在第12节后加一条线,来表达括号的意思。
183 Calvin及Murray, ad, loc. 等皆将“没有犯过亚当那样过犯的人”解释作婴孩和没有律法的外邦人。但有很多学者主张这词不包括婴孩,而单单指着外邦人。Dunn, Rom. I, p.276特别指出Murray的立场的不当,但他没有讲出任何理由来。按着保罗整个解释的方向来看,这词包括外邦人和婴孩,则整个立论更为有力。而且按保罗的用语,没有必要,也不应当不包括婴孩。
184 参看BDT, pp.533f. Goppelt, TDNT VIII, pp.249ff多强调对末世的预表。
185 Ka/semann否认这里有本文所解释的预表的意义,因为他觉得保罗在本段经文中是强调基督如何胜过亚当,而不是讲两者相似之处。Rom, p.151。但Ka/semann忽略了保罗用预表来解释两者的相似,是关系上的相似,而不是本身的相似。
186 这里用的是一个比较的句子,“正如……照样”。因此Murray, Rom. I, p.191,认为第15节恢复第12节的比较的句子。如此就只把第13、14节看为加插进去的句子。但实际上,在这比较句子的“正如”前面有一个否定的字,“不正如……”,所以这句话不是恢复第12节的比较句子,乃是开始第15-17节连着的三个比较句子,显出基督和亚当的不同之处。第12节开始的比较要到第18、19节才接下去完成,这种构造从第18、19节的“照样”可以看出来。所以这整段的构造,如前面的分析,是第12节接着第18、19节,第13-17节是加插进去的解释。
187 ,与四15的 不同。 参看Trench, Synonyms, pp.245f.
188 可译作“如果,就如现在的情形一样……”、“现在的情形”是已有的事实。特别这里的用法, + indicative表示simple conditional clause。
189 不等于,此赏赐是基督的恩典所赐,而不是说赏赐就是恩典。参看Cranfield, Rom. I, p.285。
190 Morris列出十一或十二次。Rom, p.235, n.72。
191 这节圣经的文法构造及用字方面都比较特别,开始用一个分词“犯罪”和一个名词“赏赐”相对;然后本节用的赏赐的字和前一节及后一节所用的都不同,但基本意义上分别不大,只是修辞上的分别。
192 这句话的翻译比较困难。“由一人以致于定罪”和“由许多过犯中得到称义”两句话的构造完全相同; + genitive + + accusative。如用同样译法,可能被解释为一人犯罪是被定罪的原因,许多过犯是被称义的原因。保罗用 ...... 的句子来表达一个双重的对比。一方面表明审判与恩赐的对比,另一方面借着审判与恩赐的对比,将一个更重要的对比表明出来:因“一次”的过犯被定罪和从“许多”过犯中被称义。
193 是表达具体成就的事宜, 则是表达行动或过程。虽然在这一节圣经里有几个字都是以 - 作字尾,因此可能影响保罗用字的选择,如Morris, Rom, p.236, n.81所说,但仍不能忽略此字尾的重要。
194 参看一17的注释。Murray认为此赏赐不是指称义的义,乃是如下面第18、19节所说,神要将祂自己的公义赐给我们。Rom. I, p.198。但是基本上来说,两者的分别不是太大。
195 如Ka/semann, Cranfield等。Dunn更认为犹太人一向盼望将来他们要作王治理世界,现在保罗将此盼望的国界除掉了;不是犹太人,而是所有蒙恩的人都要在生命中作王。Rom. I, p.282。
196 Murray, Rom. I, p.198。
197 Cranfield认为既然在第17及19节 出现过五次,都是指着“一人”,所以这里也应当解释作“一人”。Rom, I, p.289。但Murray则指出在这段经文里 用作“一人”时都有冠词,用作“一次”时则没有冠词;只有第12节上及第16节上是例外,这两处没有冠词,仍是用作“一人”,因为这两处的上下文清楚表明应当如此翻译。第18节这里没有冠词,上下文也没特别的记号,所以应当译作“一次”。Rom. I, p.201, n.33。
198 的意义可参看第16节的注释。又因此字可以有“证明文件”、“规条”或“宣判”等意义,见BAGD; MM, s.v.有许多作者主张这里应当解释作“称义的行动”,如同Calvin, Godet Sanday and Headlam 及 Morris等。Sanday and Headlam特别强调此字在第16节刚用过,而在那里的用法是与“定罪”相对的,因此其意义显然是“称义”;“定罪”一词在本节也出现,所以此词也应解释作称义。此解释的困难在注释中已讲明。另方面Murray, Cranfield及Dunn等则主张应解释作“正义的行动”,即指基督的受死说的。
199 " ", "。
200 参看RG, p.500。
201 约三26。原文用的是all。
202 Ka/semann很强的主张普救论,Cranfield和Meyer等主张基督的义行是为全人类作的,但最终却不一定全得着此好处。Dunn根据他一直的立场,认为这里的“全人类”,all,不是指每一个人,而是指犹太人“和”外邦人的全人类,Hendriksen也倾向于此立场。
203 Hodge, Rom, p.173.
204 多半解经的人看法都是如此,如Meyer, Hodge, Murray, Cranfield等。Ka/semann, 按他一贯的看法,认为这里所讲的称义要到末日才完成。
205 吕振中译本作“溜了进来”。
206 原来的字 中的 - 就是“在旁边”、“随着一起”的意思。
207 Cranfield, Rom, ad. loc.强调这一点。
208 Murray引用七8、11、13等经文来支持将“增多”作为量的解释,Rom. I, p.208; Morris引用Hendriksen的用语,如同放大镜只能将污点显得更清楚,不能使污点加多。Rom, p.241, n.103。
209 参看Morris, Rom, p.242; Cranfield Rom. I, p.294, n, 1引用Chrysostom。
210 Cranfield Ibid.
211 Murray将此处的义解释作基督的义。Rom, ad loc,但解释作人被称义的义似乎更适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