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第十五章
四·互相担代效法基督(15:1-13)
本段主要信息在劝勉信徒该彼此接纳,并且“互相担代”别人的软弱。从上文14章的论题看来,在罗马教会中,似乎有犹太的基督徒,与外邦的基督徒,为着食物与守日的问题有了隔阂,不能彼此接纳;所以使徒保罗在解明食物问题所应持守的态度之后,就劝勉他们要互相接纳,不分彼此。
1·基督的榜样(15:1-3)
1 所谓“我们坚固的人”,就是那些在真理和信心方面比较稳固的人。保罗用“我们”二字把自己和那些人同列。表示他是与上章中那些“信百物都可吃”的人是同一看法的(罗14:2,14)。但使徒提醒大家,千万不要因自己知道得比别人更多,或更有信心,就轻看那些“软弱”的人,反倒有责任去担代他们的软弱。“担代”的意思就是担负、扶持,并存体谅他们的态度,帮助他们胜过软弱的意思。圣经的原则是要那些刚强、属灵、坚固的人去扶助软弱的人(加6:1)。
“不求自己的喜悦”在这里是特指那些坚固的人,不要只顾着照自己的见解行自己所喜欢的,应当顾全那些在真理的亮光上还赶不上的人的良心,这话显然是继续上文所讲论的食物问题而说的。
2 “邻舍”通常就是指别人。但在这里也指上节那些“软弱”的人。我们总要按别人所能领受的程度,使他们得益处,被“建立”。
3 这话引自诗69:9。我们是犯了罪的人,是该受辱骂的;但耶稣基督却担代了我们的辱骂。那本该落在我们身上的辱骂,却落在祂的身上。基督既然这样不求自己的喜悦,只求我们的益处,扶助我们的软弱;这样,我们也当效法祂的榜样,担代别人的软弱了。倘若有弟兄姊妹,因为缺乏真理的知识,或灵性上幼稚,以致在某些事上显得无知或令人可笑,“我们坚固的人”不当把他们当作话题取笑,应该开导他们,帮助他们离开幼稚的地步。
2·圣经的教训(15:4)
4 从前所写的圣经,当然是指旧约圣经,这旧约的圣经是为“我们”写的,好叫我们因圣经的话生出忍耐、安慰和盼望,就能忍受我们所遭遇的各种患难。既然我们明白旧约圣经的各种应许,全都是要说明那要来的基督,和祂所要赐给我们的各种恩典,以致我们得了安慰,有了盼望;那么,我们就该照自己所已经明白的真道去引导、勉励那些“软弱”的人,叫他们不留在礼仪、规条、形式的地步上,乃要进到追求实际敬虔生活的地步,在信心和盼望上坚固。
圣经所给我们的教训、安慰和盼望,并非为我们个人的夸耀,乃是为叫我们可以担代别人的软弱。
3·使徒的愿望(15:5-7)
这里使徒保罗表示他自己对信徒的愿望有四:
A·愿神叫他们同心(15:5)
5 注意使徒特别称神为“赐忍耐安慰的神”。
他们自己既蒙神赐忍耐安慰,就该互相忍耐、安慰,彼此包容,同心事主了!
B·愿他们效法基督耶稣(15:5)
4 基督耶稣并没有因祂自己的刚强而轻看我们的软弱,倒是“担代”我们的软弱,为我们受羞辱、受辱骂;使徒保罗愿信徒们也要这样的效法基督。
C·愿他们一心一口荣耀父神(15:6)
5 本句暗示当时信徒之间,不是一心一口地荣耀神,他们只不过为着食物的问题,就发生歧见,不能同心。使徒提醒信徒,叫神的名得荣耀,这比为属外表的那些枝节问题争论,更为重要。
D·愿他们彼此接纳(15:7)
7 信徒不同心,就是不能叫神得荣耀;所以使徒愿他们彼此接纳,好“使荣耀归与神”。这“彼此接纳”的意思,就是不要因为一些信仰方面无碍的小节,一些次要的见解不同,而互相拒绝,视同外人;乃当彼此包容,接受那些和自己见解不同的人。
(注意,这不是说,教会要把各种异端都接纳在里面,使徒所指的,是关乎食物与守日那一类宗教仪式方面的问题。)
“如同基督接纳你们一样”,基督怎样接纳我们?祂是要我们都照着犹太人的生活习惯而吃喝才接纳我们?还是都变成外邦人的样式才接纳我们?注意14:3:“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不可论断吃的人,因为神已经接纳他了”。无论他们吃肉或不吃肉,基督都因他存感谢和敬畏的心而收纳他们(参14:6-7)。基督是根据我们是否为主而活而收纳我们。这样,我们也当像基督那样,看重他们那颗敬虔的心而收纳我们的弟兄。
4·同一的救主──基督是犹太人和外邦人的主(15:8-12)
这几节的主要意思是要引证旧约的话,证明耶稣基督是犹太人的主,也是外邦人的主。既然这样,则犹太与外邦的信徒,实在不该有任何分别了。换句话说,信徒不要因种族或生活习惯上的不同而分别彼此。
8 受割礼的人指犹太人。
基督是为真理而作犹太人的“执事”,“要证实所应许列祖的话”,也就是要把福音的真理向犹太人说明,祂的来临正是旧约时代,神应许列祖的话的应验,例如:
A·太16:16-20:祂向门徒表明祂就是基督。
B·可10:45:祂说出祂来的目的,是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
C·路4:16-21:祂在拿撒勒的会堂,证明祂就是以赛亚所预言的那一位。
D·约3:13-15:祂说祂将会照旧约铜蛇所预表的被举起来,使凡信祂的都得永生(参约12:21)。
E·约8:56-58:祂向犹太人证明祂就是亚伯拉罕所仰望的基督。
F·约17:3:祂宣告祂就是神所差来的基督,认识祂就有永生。
G·约18:37:祂向彼拉多说,祂来世间特为真理作见证。
9-12 “并叫外邦人……”,表示基督不只是为真理作犹太人的执事,向犹太人证明神所应许他们列祖的话已应验在祂身上,也是为真理来到世间(约18:37),作普世人的救主,叫普世人因祂的怜悯(恩典)归向神;所以祂不只是犹太人的主,也是外邦人的主。
基督到世上来,也要向外邦人施怜悯,这件事是旧约先知们早已有的启示。在这里使徒分别引旧约的经文为证:第9节下,引自撒下22:50。第10节,引自申32:43。第11节,引自诗117:1。第12节,引自赛11:1,10。
这四处经文简括了旧约的五经、历史、诗歌、先知书,也就是全旧约。旧约圣经早已预言外邦人将会仰望神,称颂神;所以,犹太人该彻底改变那种以为神的救恩只为犹太人的观念。甚至在信主之后,还对外邦信徒存有隔阂,以致彼此在教会的事奉上不能同心,实在是不该有的态度。
5·祝祷的话(15:13)
13 这些祝祷的话,彷佛是上文讲论的小结,也可以说本书的主要信息已告一段落。以下所说,似乎是附带说的话。在这祝祷词中,使徒特别注重盼望。神是使人有盼望的神,祂要因信徒的信心,将各种喜乐平安充满信徒的心,而使他们大有盼望。
本书从15:13的祝祷语后,看来就要结束了。下面的话可能是保罗在写完本书之后,再加以补充的。本书若干重要的教义方面的信息,都有它不容分割的连续性。不论是称义、成圣、选民、信徒各方面的生活法则等问题;好些经文必须连续的读下去,才能领悟其中的真意。但在15:13之后,使徒所讲论的事不像上文那么紧凑,也没有什么贯串的题目。我们不妨假定保罗是一气呵成地把1:1-15:13的信息写完,而在此之后,由于主要信息已经发挥完毕,所以写得比较轻松,而停顿的时间也较多。所以好些话似乎说完了又再加上去。但若以为15:13之后的话原是保罗不打算写的,甚至以为是后人加上去的,这种推测就太武断了。倘若本书果真是在15:13就结束,则与保罗所写绝大多数的书信,在结束之前向教会问安,或替同工向教会问安的习惯完全相背;所以在罗15:13之后的话,虽然不像上文写得那么紧凑;但若因此而妄作推断,未免太过鲁莽了。
此外,从15:13-16章之中,许多言词是与上文保罗所讲过或其它保罗书信中用过,以及保罗一向之观念相合的。如:
A·15:15-16论到保罗作外邦使徒,与11:13;加2:9的意思相合。
B·15:18保罗说他除了基督藉他作的以外,甚么都不敢提,与罗3:27及林前1:31;2:2-3;3:5-7……等处的观念相同。
C·15:22保罗说他多次被拦阻,不得到罗马,与1:13的话相合。
D·15:26-27论外邦信徒既然从犹太信徒得着属灵的好处,就算用财物帮助他们,也是合理的,与保罗在林前9:11及门18-19之观念相合。
E·15:30-31请求信徒为他祈求,使他可以脱离犹太人的陷害;这和保罗在外邦传道,屡次遭受犹太人逼害之事实相合(徒13:45;14:2,19;17:5;18:5-6,12-17;21:27-31)。
F·16:3提到百基拉与亚居拉跟保罗同工时,把妻子百基拉的名字排在丈夫亚居拉之前,一反普通习惯,也与徒18:18,26;提后4:19记载的次序相合。
G·16:3-16在问安语中,保罗屡次称所问安的人为“所亲爱的”,又喜欢提到他们是为主“劳苦”,是与保罗一同坐监的,这种口吻和林前16:10;弗6:21;西4:7,10,13-14;腓2:22;4:3等处的口吻相合。
H·16:19保罗愿罗马信徒“在善上聪明,在恶上愚拙”,与林前14:20的意思相近。
I·16:25-26论福音是隐藏之奥秘,如今显明出来,这种讲法在新约的书信中,是保罗独用的讲法(弗1:9;3:3-6,9;6:19;西1:26-27;2:2;4:3)。
J·本书16章的问安,与保罗写书信的习惯相合。
由此可见,对本书15:13以后之记载是否出自保罗本人的怀疑,诚属多余。
问题讨论
信心坚固的人当怎样担代软弱的人?5-7节中使徒对罗马信徒有什么愿望?8-12节保罗怎样证明基督正是神所应许给犹太人和外邦人的救主?为什么本书有不止一次类似结语的祝祷?有人怀疑15:13以后的记载是别人编入罗马书的,你能证明这种怀疑是多余的吗?把罗15:13-16:27跟15:13之前,和保罗别的书信比较看看。
五·保罗心志的表白(15:14-33)
1·开荒布道的心志(15:14-21)
A·对罗马信徒的信心(15:14-15)
14-15 使徒保罗未到过罗马,罗马教会不是他所设立的。这样罗马教会的信徒跟保罗的关系,当然不如保罗自己所设立的教会那么深厚了;但保罗为什么能放胆地写信教导劝戒他们?这两节解释了他所以能如此放胆写信给他们的原因有二:
1. 因罗马信徒灵性已有相当基础
a. 他们是“满有良善”
指他们心地的驯良,不会对保罗存着坏心眼,像哥林多教会那样。他们已经能够领略在基督里原是一体的真理,而接受保罗的劝告。
b. “充足了诸般的知识”
他们在真理方面,保罗看为已经有相当程度,通达明理,有能力领会保罗所讲的。
c. “也能彼此劝戒”
他们彼此之间已能接受别人的忠告,已有彼此劝戒的生活;这样,对使徒的劝戒,当然更乐于接受了。他们在信仰生活上既然有这样的根基,保罗就放胆写信给他们了。
2. 因保罗是受托为外邦人作使徒的
另一个原因使保罗可以放胆写信给罗马教会的,是因为保罗本身从主所领受之职份,是作外邦人的使徒。
保罗说他写信给罗马信徒,要提醒他们,是由于神所给他的恩典,这“恩典”就是主立他作外邦人的使徒(加2:7-9)。而罗马信徒既是外邦的教会,保罗按他从神所领受的职份来说,也有责任教导罗马信徒。
B·作外邦使徒的见证(15:16-19)
16 保罗在此以旧约祭司的职份,像征他自己做了新约福音使者的职份。
所谓“福音的祭司”,显然是借用旧约祭司的名称,来说明他属灵工作的性质。(新约教会并没有真正的祭司职份,只有属灵职事之祭司。)旧约的祭司怎样在坛上献上祭物,保罗也类似那些祭司那样,把他在外邦中传福音所引领归主的人,当作“祭物”献上给神。他所传的福音,使外邦人因信领受圣灵而成为“圣洁可蒙悦纳的”。
17 所谓“神的事”就是上文所说,传福音使外邦人得救的事。为什么保罗说他是“有可夸的”呢?注意:保罗是说“在基督耶稣里有可夸的”,下文就继续解明他有可夸的原因。
18 保罗所夸的,实在就是基督;因他所作的是基督借着他作的。他只不过是一种工具,基督才是真正作工的那一位。在这里提到主藉他作的事,有三方面:
1. 在保罗方面:借着他的言语作为(指工作),引领外邦人顺服主归信主。
2. 在神方面:“用神迹奇事的能力”印证保罗所作的工作。
3. 在圣灵方面:圣灵在那些外邦人心中作工,使保罗所见证的言语、神所行的神迹发生效果,叫人受感动。
19 “以利哩古”就是现今的南斯拉夫(Yogoslavia)。提后4:10保罗曾差遣提多到挞马太去,挞马太(Dalmati)就是南斯拉夫的西南部,靠近爱琴海(Adriatic Sea)。
C·如何立志作开荒工作(15:20-21)
20 “不在基督的名被称过的地方传福音”,就是不在已经有人建立了教会的地方传福音。
保罗立志要到从来没有人传过福音的地方去传。注意:
1. 使徒保罗并不否认教会建立之后,培养工作的重要性。他乃是按自己所受的托付来说。主在他心中所运行感动的,是要他立志作开荒工作。事实上保罗也常在建立了教会之后,再回去坚固那些新建立的教会(参徒14:21-22;15:36;16:1-4;18:23)。又常打发他的助手去访问、安慰、造就他所建立的教会(林前4:17;弗6:21-22;腓2:19-25;西4:7;帖前3:2;提前1:3;提后4:10-12;多1:5)。
2. 本节重点其实是在“免得建造在别人的根基上”,不占取别人现成的工作效果,而不是绝对不在有教会的地方传福音,因罗马就是已经有教会的地方。保罗在1:12-15已明说了他想在罗马得些果子,情愿尽力将福音传给他们。后来保罗以囚犯身分到了罗马,果然尽力传福音(徒28:23-29;腓1:12-13)但注意他不是另立自己的教会。(而是把成果归给在本地的教会。)
20 本节引自赛52:15,以说明他这样立志向未传过福音的地方去传福音,是合乎神要使福音广传的旨意的。本书多次引用旧约的圣经,表明使徒是依据圣经的精义,确立他的言论、工作、和人生观的。
2·想到罗马的心愿(15:22-29)
A·过去的想望(15:22-24)
22-24 1:13保罗已经提到他曾“屡次定意”要到罗马,却受拦阻而不能够成行。这里保罗又表示他“这好几年”切心想到士班雅去。士班雅就是西班牙,是欧洲的最西部。他想再向西行的主要原因,是亚细亚和东欧已再没有可传的地方了。但保罗似乎始终没有到过士班雅。因他第一次到罗马是以囚犯身份去的。从罗马狱中释放以后,并没有往西走,而是返回东方,探望亚细亚及马其顿等地的教会,后来再被捕,下在罗马监狱中直到为主殉道。
“盼望从你们那里经过,得见你们”──从地图上查看,可知要往士班雅(即今西班牙Spain),必经罗马。按保罗自己的心愿是想到士班雅时路经罗马,就可以跟信徒相见而“彼此交往”,但神并没有成就他这心愿。最后却以囚犯身份到罗马去。
无论如何,从这几节经文,可见保罗对于传福音的工作,有不停推进的心志。他不断地想到没有福音的地方去传。虽然他所传过的地方已经很多,所建立的教会也已经很多了;但他并没有因过去的成就满足。他的确是忘记背后,努力面前,要把福音传到地极。
注意24节的后半“先与你们交往,心里稍微满足,然后蒙你们送行”的话。似乎保罗与罗马信徒有相当深厚的情谊,言词之间表露一种很亲切的关系,极想与他们相见,还喜欢他们送行。其实保罗还没有到过罗马,可能其中有些信徒,还是未见过面的。由此可见,保罗对于在基督里的弟兄姊妹,有很真切的属灵“骨肉之亲”的观念。他把在基督里为肢体的关系,很真实地表现在生活上。
从保罗在书信中不难看出,他实在把众教会的事都看作自己的事;众教会的信徒,都是他的羊群,既爱他们,也关切他们。所以保罗无愧为众教会的神仆,他并不是要求别人尊他为众教会的监督;但他却实际上为众教会的灵性情形作守望者和监护者。
B·现在的行程(15:25-29)
25-26 这两节讲到保罗带捐款上耶路撒冷的事(参林前16:1-4及林后8-9章)。保罗曾劝勉马其顿教会,包括哥林多教会,为耶路撒冷穷乏的信徒捐输,济助他们。他写本书时,谅必已到了哥林多,而且已收齐了他们的捐项,准备带到耶路撒冷去。可见保罗不但热心传福音,也并不忽略信徒彼此之间的爱心相助。他在加2:10曾说到有关记念穷人的善事,原本就是他乐意行的。不过这里却给我们看见,他所注重的是“圣徒中的穷人”。他在加6:10也同样显明信徒行善的先后;应该以“圣徒一家的人”为先、为重。
27 本节所谓“属灵的好处”大概是指福音真理及有关的好处,因福音是从犹太人传出的(约4:22)。所以保罗的意思是:外邦信徒既从耶路撒冷的圣徒得着福音的好处,却没有为耶路撒冷圣徒作过甚么,似乎是欠了他们的债。现今耶路撒冷信徒在物质上有缺乏,他们捐献一些钱财供给信徒的需要,固然是出于他们的爱心,实在也是他们当尽的本分。使徒把外邦信徒乐意的奉献说成是“债”,表示这虽然是他们的好处,却不算得甚么功劳,因他们从别方面也领受别人的好处。现在他们帮助别人也是应该的。
注意耶路撒冷圣徒是在受大逼迫的情形下,“忍受大争战的各样苦难”,“家业被人抢去”(来10:32-34),因而散到各处,这样才把福音传开的。所以他们曾为福音的见证牺牲了自己的家庭和产业,而把属灵的好处分给外邦人。既然这样,外邦信徒实在有本分供应他们当中的穷人。
得着属灵的好处,而用物质方面的供给作为还报,以表示感谢神和感谢人,这原则保罗也曾应用于信徒对待主的仆人身上(林前9:11;加6:6)。
28-29 “把这善果向他们交付明白”,就是把办完这捐献供给信徒有关的各项账目交代妥当,又让所有捐款落到当得的人手中的意思。
保罗盼望那时可以到士班雅去,经过罗马探望信徒。从使徒行传所记可知,保罗上耶路撒冷后,不久就被捕,而辗转以囚犯身份到了罗马,却不是照他自己所计划的那样到罗马。可是他虽然以囚犯的身份到罗马;却还是“带着基督丰盛的恩典”而去。
3·请求代祷(15:30-33)
A·如何请求(15:30)
30 本节最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劝你们与我一同竭力,为我祈求神”。不少人要别人竭力为他祷告,但他自己并不祷告。保罗要求信徒竭力为他代祷,因他自己也竭力祷告。他所以请别人祷告,并不是因自己在祷告上懒惰,乃因他相信众圣徒的祷告更有能力。
B·为什么事请求(15:30-32)
30-32 1. 为脱离“犹太不顺从的人”代祷
保罗要求信徒为他代祷,叫他脱离不顺从之犹太人的手,暗示他有一种预感,知道他上耶路撒冷将会受到不信之犹太人的逼迫(参徒20:23-24)。
2. 为他所办的捐献之事代祷
“可蒙圣徒悦纳”意指其所办的事办得妥当。注意保罗在此不是说可蒙神悦纳,而是令众人感到满意,看出他的公正无私,光明磊落。
3. 为他可按神旨意到罗马去代祷
当保罗如此请求信徒为他代祷时,绝不会想到会变成囚犯的身份而到罗马,但他仍是按神的旨意到了罗马。
这三项请求代祷的事,可以说都蒙神垂听了。他在耶路撒冷虽被犹太人捉拿,几乎被杀(徒21:30-31);但终被罗马的千夫长救出,然后辗转到罗马去。
C·祝祷的话(15:33)
33 有人因保罗在这里已经说了祝祷的话,因而推想本书到此为止,16章的话可能不是保罗写的,这种臆测没有可靠的理由。因保罗可能写到这里原想结束;但稍后又再觉得有应该说的话而再说下去,这么长的一封书信,我们不应该以为保罗必然是完全没停顿的写完,何况保罗写信常在游行布道的旅途中,这样他所写的信,在告一段落之后加上祝祷的话,准备结束,后来又再受感加些话上去,是毫不希奇的事(参15:13批注)。
问题讨论
保罗还未到过罗马,为什么他能那么放胆地写信教训罗马信徒,彷佛是颇亲热的朋友?新约教会有“福音的祭司”吗?16节的话可作为教会可以有类似祭司制度的根据吗?保罗为什么立志要作开荒布道?他这样作有什么根据?他是否轻忽牧养栽培的工作?保罗到过士班雅吗?他在传道的工作上所表现的心志有什么地方可作我们的榜样?信徒奉献的钱,只可用于本教会吗?为什么保罗说外邦信徒为耶路撒冷信徒的乐捐是还“债”?保罗凭什么理由请求信徒代祷?他所请求代祷的事有几项?―― 陈终道《新约书信读经讲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