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第一章
注释
壹·教义方面,神的福音(一~八)
一·福音的简介(一1~15)
一1 保罗介绍自己是被买来的(从耶稣基督的仆人的称呼可见),蒙呼召的(他在往大马色的路上奉召为使徒,作救主的特使),及特派的(分别出来以便向外邦人传神的福音 参看徒九15;一三2)。我们也是由基督的宝血买赎,蒙召为衪拯救的大能作见证,并奉派无论往哪里去都要宣扬福音。
一2 保罗为免犹太读者以为这福音是崭新的,与他们的属灵传统毫无关系,便说明旧约的众先知早已明确地宣告了(申一八15;赛七14;哈二4),并用象征和预表(例如挪亚方舟、铜蛇和献祭制度)应许这福音的来临。
一3 这福音是关于神的儿子我主耶稣基督的,按肉体说(即从衪人性的角度看来),衪是从大卫后裔生的。按肉体说这句,表示我们的主不单是人。这些字眼特别指到衪的人性。如果基督只不过是一个人,就毋须突出衪这方面的本质,因为根本就不会有其它方面。但正如下一节所说的,衪不单是人。
一4 这里描述主耶稣是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圣灵就是这里所说圣善的灵;在耶稣受浸并在衪所有神迹的事工里,将衪显明出来。救主藉着圣灵1大能所作的各样奇妙神迹,见证衪就是神的儿子。当我们读到……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时,自然会想起耶稣的复活。然而,按字义说,这里可读成“因使死人复活”;因此,使徒保罗在这里所想到的,可能也包括基督曾使死人复活,如睚鲁的女儿、拿因寡妇的儿子及拉撒路。不过,毫无疑问,这里说的主要是主自己的复活。
当我们说,耶稣是神的儿子时,表示衪是那位与众子不同、独特的儿子。神有很多儿子。所有信徒都是衪的儿子(加四5~7)。甚至是天使,也被形容为神的众子(伯一6;二1)。但耶稣是神的儿子,却有独特的含义。当我们的主说神是衪的父时,犹太人正确地意识到,祂正在宣称自己乃是与神同等的(约五18)。
一5 保罗是从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受了恩惠(是他不配的,却把他拯救过来的恩宠)及使徒的职分。当保罗说我们从他受了恩惠,并使徒的职分时,差不多可以肯定他所说的我们,是作者用的复数第一人称,即单指他自己。他将使徒的职分与万国或外邦人连起来,显然是指到他自己而并非其它的使徒。保罗奉派去呼吁各族各民顺从真理,即顺从福音的信息,就是悔改并相信主耶稣基督(徒二○21)。向全世界宣扬这信息的目的,是为了衪名的缘故,讨衪喜悦并荣耀衪。
一6 在对福音有回应的人里,其中有被保罗称呼为蒙召属耶稣基督的人,强调神主动地拯救他们。
一7 这封信是写给在罗马的众信徒,而不是(跟其它书信一样)写给单一家教会的。信的最后一章指示,在罗马有几个信徒的聚会,保罗问候他们众人。
为神所爱,奉召作圣徒……。对所有蒙了基督宝血买赎的人来说,这两个可爱的名字都是真实的。蒙恩的人,都为神特别所爱,也蒙召从世上分别出来归神。这正是圣徒一名的意思。
保罗问安的特色,是并合恩惠与平安。恩惠(charis)是希腊的特色,而平安(shalom)则是犹太人传统的祝福语。这并合尤为适当,因为保罗的信息说到信主的犹太人和外邦人,现今在基督里成了一个新人。
这里所说的恩惠,并不是拯救的恩(保罗的读者都已得救),而是装备、促使基督徒能过信徒生活及事奉的恩惠。平安大概不是指与神和好(圣徒已经与神和好,因为他们已因信得称为义了),而是指当圣徒在这纷乱的社会生活时,在他们心中作主的神的平安。恩惠和平安来自我们的父神,并主耶稣基督,强烈地暗示父与子的平等。如果耶稣只是一个人,那么将衪看成与父神一样赐下恩惠和平安,就是荒谬的了。就好像是说:“愿恩惠、平安,从我们的父神,并国父归与你们。”
一8 只要有机会,保罗都在书信的起首,给读者值得称赞的事表示欣赏。(这是我们应来学习的好榜样!)这里他靠着耶稣基督我们的中保感谢神,因为罗马那里的基督徒的信德已传遍了天下。他们的基督徒见证,在整个罗马帝国广为传述。对当时活在地中海一带地区的人来说,这已是遍了天下。
一9 由于在罗马的基督徒把光照在别人面前,保罗就不得不在祷告中不住的提到他们。他请神来为他不住的祷告作见证,因为除了神以外,没有其它人知道实情。但神知道,就是保罗在他儿子福音上,用心灵所事奉的神。保罗是用心灵事奉的。这事奉不是宗教上的苦差,无休止地进行各种仪式,死记背念各种祷文诵辞。这事奉却是浸淫在热切的、充满信心的祷告里。这是甘心情愿、全情投入、永不言休的事奉,由全心全意爱主耶稣的心灵所激发出来。这是一股澎湃的热情,要宣扬关于神儿子的好信息。
一10 保罗除了为罗马的圣徒感谢神之外,还祈求可以在不久的将来,能前往探访他们。他的心愿是他的旅程能够照神的旨意而行。
一11 保罗心里所想望的,就是要在属灵上帮助众圣徒,使他们在信心上进一步得到坚固。保罗并不是要信徒得到所谓的“第二次祝福”,也不打算透过按手将部分属灵恩赐传给信徒(纵然他在提后一6提到他曾这样帮助过提摩太)。这是要透过教导神的话语,帮助他们在属灵上成长。
一12 他继续说明,他和他们可以同得祝福。他会因他们的信心而得安慰,他们也会因他得安慰。在一切彼此启教化的相交上,两方面都得到充实。“铁磨铁就磨出刃来,朋友相感,也是如此。”(箴二七17)可见保罗的谦卑恭敬,他不认为自己毋须其它圣徒的帮助。
一13 他曾屡次定意要到罗马去,只是遇到阻隔,原因可能是其它地方有更迫切的需要,或者是因为圣灵直接的拦阻,又或者是因为撒但的敌挡。他希望在罗马的外邦人中间得些果子,如同在其余的外邦人中一样。这里他所指的,是福音的果子;从下面两节可以知道。在11和12节,他希望罗马的基督徒在信心上得到建立。这里他则希望在罗马帝国的首都能够看到有归信基督的灵魂。
一14 任何人得着基督,就能满足在世上最深切的需要。他得着医治罪恶顽疾的灵药,逃避那地狱可怕永刑的路,并永远与神在一起共享快乐的保证。正因这样,他就肩负了严肃的责任,将这好消息与不同文化的人分享。这包括化外人,也不分才智学识,包括聪明人,愚拙人。保罗对这责任有强烈的感动。他说:“我都欠他们的债。”
一15 为偿还这债,他准备好要藉着神赐给他的一切力量,将福音也传给……在罗马的人。从本节可见,他的对象肯定不是在罗马的信徒,因为他们都已响应了这福音。不过,他已准备好将福音传给这大都会里未信主的外邦人。
二·福音的界定(一16,17)
一16 虽然神的福音在犹太人是绊脚石、在希腊人是愚拙的,但是保罗将这信息传给老练世故的罗马人,也不以……为耻,因为他知道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换句话说,福音说明神如何运用衪的大能,拯救凡相信衪儿子的人。这大能对犹太人和希腊人同样有效。
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这次序,在历史上已在使徒行传时代实现了。诚然我们欠了神的选民犹太人的债,但我们毋须在引领他们归主后才向外邦人传福音。如今,神用同样的原则来对待犹太人和外邦人,给所有人同样的信息和机会。
一17 这里出现的义字,是全卷书信的第一次,要先在这里解释其意思。新约圣经里,这字有多个不同的用法,我们只研究其中三方面。
第一,这字是用来形容神的特性,即衪所作的都是正确、公正、合宜的,与衪其它属性相符。当我们说神是公义的时候,意思是衪没有错误、欺骗,或不公的。
第二,神的义可以指衪使不虔的罪人称义的方法。衪这样做仍然是公义的,因为耶稣这位无罪的代罪者,已满足了神一切公义的要求。
最后,神的义指神所赐的完全地位,是给一切相信衪儿子的人(林后五21)。神透过基督的纯全完美来看这些本身并无义可言的人,将他们当作义人看待。神的义归到他们的帐上。
哪一个才是本节的意思呢?虽然三者皆有可能,但神的义似乎特别指衪使罪人因信得称为义。
福音将神的义彰显出来。首先,福音告诉我们,神的义要求罪得惩治,这惩罚就是永死。不过,我们继而听见神的爱却满足了衪公义的要求。衪差派衪的儿子作代罪者,为罪人受死,圆满地偿还了罪债。如今,由于神公义的要求已完全得着满足,衪就可以合乎义地拯救一切信靠基督工作的人。
神的义已显明出来,乃是本于信,以至于信。本于信,以至于信的意思可以是:
(1)本于神的信实,以至于我们的信心;
(2)本于某程度的信心,以至于另一程度的信心;或
(3)由始至终本着信心。最后一个解释较为可取。神不会按人的行为将义归与某人;要凭自己的努力去赚取神的义的人也无法得着。只有因着信,神的义才展现出来。这与哈巴谷书二章4节“义人必因信得生”神的宣告完全吻合。这句话可理解为:“因信称义的人必得生。”
罗马书的首17节经文里,保罗介绍了他要讨论的主题,并扼要地提到一些重点。他继续来处理第三个主要的问题:“人为甚么需要福音?”简单地说,答案就是人若没有福音,就会失丧。然而,这就带来四个有关的问题:
(1)那些从未听过福音的不信者是否失丧?(一18~32);
(2)自以为义的道德主义者,不管是犹太人或外邦人,他们是否失丧?(二1~16);
(3)神古时在地上的选民犹太人,他们是否失丧?(二17~三8);
(4)是否所有人都失丧?(三9~20)
三·全人类对福音的需要(一18~三20)
一18 “人为甚么需要福音?”这个问题的答案可以在这里找到。答案就是人得不着福音,就会失丧,而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恶人的身上,就是那些以不义的态度和不义的生活阻挡真理的人。然而,神如何显明衪的忿怒呢?经文给了一个答案。神任凭人行各种污秽的事(一24),放纵可耻的情欲(一26),并存邪僻的心(一28)。不过神曾不止一次介入人类的历史,表示衪对人类的罪恶感到极其憎厌。例如大洪水(创七),毁灭所多玛和蛾摩拉(创一九),惩罚可拉、大坍和亚比兰(民一六32)。
一19 “那些从未听过福音的不信者是否失丧?”保罗表示他们是失丧的,原因不在于他们缺少认识,而是因为他们虽得到光照,却拒绝接受!那些透过大自然彰显的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已经向他们显明了。神并没有不理世人,也没有不向他们启示自己。
一20 自从造天地以来,神已将衪两样眼不能见的特性彰显出来,使人人可知:神的永能和神性(或属神的本质)。保罗在这里的用词,意思是属神的本质或神的本体。这是指神的特性而不是衪的本体,是衪荣耀的属性而不是衪固有的神性。衪的神性是毋庸置疑的。
这里的论点是确切的:既有受造物,就必定有创造者。必须有设计者,才有设计品。只要抬头看看太阳、月亮、众星宿,任何人都可以晓得是有神存在的。
“不信的人会怎样?”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人们无可推诿。神已经透过大自然向他们揭示自己,但他们对这启示并没有反应。因此,人被定罪,不是因为他们拒绝接受一个从没有听闻过的救主,而是因为他们虽然可以知道神的事,却没有生发信心。
一21 藉着神的作为,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作神荣耀他,也没有因衪所作的一切感谢衪。相反,他们却致力追求虚妄的哲学和其它神袛的传说,结果就失去清楚认识和思辨的能力。“拒绝接受光照,就不能得着光照。”那些不愿意看见的人,就失去看见的能力。
一22 当人们因自以为妙的知识而愈来愈自负时,就深陷于无知和愚拙之境。拒绝认识神的人,通常都有两种特性,就是有令人无法容忍的自负,同时又是极其无知。
一23 所谓的“原始人”并不是从低等生物进化而成的,却是有高等道德水平的种类。人既拒绝承认这位真实、无限,不能朽坏之神,便因敬拜偶像而堕落在愚蠢和腐化之中。整段经文正指出进化论是虚妄不实的。
人的本能具有宗教倾向。人必须有敬拜的对象。当他拒绝敬拜永活的真神时,就以木石为材料,按人和飞禽、走兽、昆虫,即爬虫动物的样式,制造自己的神。请留意这里愈来愈卑下的趋势──人、飞禽、走兽、昆虫。另一点不可忘记的,就是人会与自己敬拜的对象愈来愈相似。他对神的观念愈卑下,他的道德就愈腐败。如果人以爬虫动物作自己的神,就难怪他会为所欲为了。还有一点不可忘记的,就是敬拜者通常会认为自己比敬拜的对象低下。人接神的形象和样式受造,现在却自认为比爬虫更低下!
当人敬拜偶像时,他其实是在敬拜鬼魔。保罗清楚地说明,外邦人用来祭偶像的物品,并不是献给神,而是献给鬼魔的(林前一○20)。
一24 这里三次说神任凭人。衪任凭他们……行污秽的事(一24),放纵情欲(一26),和存邪僻的心(一28)。换句话说,神向整个人发怒。
由于人心里存种种邪僻的情欲,神就离弃他们,任凭他们与异性有各种污秽的关系──淫乱、通奸、猥亵、嫖妓、卖淫等。对他们来说,生活就是一连串的性狂欢,他们在其中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
一25 神离弃他们,是因为他们先弃绝了神的真实,变为偶像的虚谎。偶像是假冒的神,是虚谎的。拜偶像的人敬拜受造之物的形象,因而羞辱了造物的主,衪乃是永远配受荣耀尊贵而不是被侮辱的一位。
一26 因这缘故,神任凭他们与同性别的人进行邪淫的活动。女人变成女同性恋者,有着不正常的性活动,而且不觉羞耻。
一27 男人也变成男同性恋者,完全扭曲了天生的特性。他们弃绝神所命定的婚姻关系,欲火攻心,贪恋别的男人,与他们进行同性恋活动。然而,他们这样犯罪,导致在身体和灵魂上都付上代价。疾病、罪疚和个性的扭曲,像蝎子的毒勾一样螫他们。因此,人们都不可妄想犯这罪而没有任何后果。
今天有人将同性恋说成是疾病,也有人认为这是合法的另类生活方式,试图加以开释。基督徒应当谨慎,不可听任世人的道德判断,反而应当顺从圣经的指引。在旧约圣经中,犯这罪的人是要受死的(利一八29;二○13);而新约圣经在这里指出,有这种行为的人是该死的(罗一32)。圣经表明,同性恋是十分严重的罪;所多玛和蛾摩拉的居民疯狂地热衷此道,结果神便将这两个城毁灭了(创一九4~25)。
福音给同性恋者得着饶恕和赦免的机会,正如凡悔改和相信主耶稣基督的罪人一样。基督徒如果陷在这十恶不赦的罪里,只要愿意承认并离弃这罪,就可以得着赦免和挽回。凡愿意顺从神的道的人,都可以从同性恋中完全释放出来。在很多例子中,给予持续的辅导协助是很重要的。
不错,有部分人士的同性恋倾向似乎是天生的。这其实不足为怪,因为人堕落的天性,可以产生各种的罪行和反常行为。易于倾向某种恶行不算是罪,但不加以拒绝并行出来就是罪了。圣灵所赐的能力,足以令信徒抵挡试探,并永远得胜(林前一○13)。部分哥林多信徒的实例可以证明,同性恋者并非不能摆脱这种生活方式的(林前六9~11)。
一28 由于人故意拒绝认识神,不以衪为创造者、托住万有者、拯救者,神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去行其它各样的恶行。本节给我们看透为甚么进化论对一般人来说会有这么大的吸引力。原因不在知识辨证,而是人有意的选择。人们不愿意认识神。他们接受进化论,不是因为有强而有力的证据,所以不得不接受;而是因为他们希望能找到一些对人类起源的解释,是可以完全将神剔除的。他们知道,如果有神的话,就要在道德上向神负责。
一29 这里所列出的,是人在远离神之后出现的其它各种罪恶。要留意的,是人充满了这些罪,而不是偶然误犯了。这些罪恶并不是人应有的,但人却习以为常了:不义(不公平);性不道德2(淫乱、通奸及各种不正当的性活动);邪恶(恶行);贪婪(贪心,贪得无厌);恶毒(要伤害他人;歹毒的恨意);满心是嫉妒(妒忌他人);满心是凶杀(预谋的、非法的杀害他人,可能是在怒气之下干的,或是与别的罪行相关的);满心是争竞(争斗、吵架、不和);满心是诡诈(欺骗作假、背信弃义、阴谋作诈);满心是毒恨(怀着怨忿、愤恨、敌意、苦毒)。
一30 谗毁的(暗中毁谤、说长道短);背后说人的(公开毁谤,中伤他人的);怨恨神的(或作神所憎恶的);侮慢人的(恶毒的、侮辱人的);狂傲的(自负傲慢的);自夸的(自我吹嘘炫耀的);捏造恶事的(搬弄是非的,恶意生事的);违背父母的(反叛父母的权威的);
一31 无知的(没有道德和属灵的分辨力,没有良知的);背约的(为求达到自己的目的而违背诺言、条约、协议和合同);无亲情的(行事完全罔顾天赋的血统关系和所有的责任);不饶恕人的(拒绝和解的,毫不宽容的);不怜悯人的(残忍的、怀恨在心的、毫无同情心的)。
一32 那些放纵性欲(一24),和有反常性行为的(一26,27),并那些犯上述各种罪恶的(一29~31),他们心里有数,知道不但这些行为是错的,而且他们这样行是当死的。他们晓得,纵使他们用尽方法使这些罪变成合理或合法的,神那里已有了裁决。但这却不足以阻止他们,不再沈迷在种种的不敬虔中。事实上,他们还与别人一同鼓吹这些罪,与罪中的伙伴情同手足。
附篇──福音未到的外邦世界
神会怎样回答这个问题:“那些从未听过福音的不信者是否都失丧呢?”不信者被定罪,因为他们没有按照神透过创造所展现的亮光作出反应。相反,他们敬拜偶像,结果就陷在堕落和虚妄之中。
然而,假设有一个不信者的确按神所赐的亮光回应神。假设他将一切偶像烧掉,并寻求真神。这又如何呢?
在这问题上,福音派的信徒有两种见解。
有人相信,如果在外邦世界的人会按神透过创造所展现的亮光作出反应,神就会赐他福音的亮光。哥尼流就是例子。他寻求神。他的祷告和赒济工作,已在神面前蒙记念。结果,神差彼得告诉他怎样才可以得救(徒一一14)。
另有人相信,一个人如果按神透过创造的启示,相信这位真实存活的神,却在得听福音之前逝世,神会根据基督在各各他山成就的工作拯救他。虽然这人对基督的工作一无所知,但由于他根据所得的亮光而相信神,神就将这工作的果效归到他的帐上。持这种见解的人指出,这就是神在基督受死赎罪之前拯救人的方法,也是衪在现今拯救傻子、弱智人士和夭折婴孩的方法。
第一种见解有哥尼流的例子作证。至于第二种见解,在基督受死和复活后的时代(我们现今的时代),就没有圣经根据支持,也减弱努力传福音的迫切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