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传第八章
五 司提反死后(八1b~3)
这短短的一段,结束了司提反的故事。本段略提他怎样被埋葬,但最重要的则是为下面的故事铺路:司提反之死引起信徒四散,福音因此得以广传(八4~40,十一19~30)。此外,本段藉强调扫罗之名,指他为教会的逼迫者,衬托出他后来的改变何等奇妙(九1~31)。这几节不大连贯,第2节的事应该在第1节之先,而第3节实在是第1节的伸展,也许故意后写的目的,是要加强与第2节的对比。
1b. 司提反被害,成为耶路撒冷整个教会受逼害的先兆,这无疑是同一群人的行径。这是使徒行传中第一次用“逼迫”一字(除了七52用的动词)。这里的用法意思是攻击某人,或苦劝或用暴力,使他放弃宗教信仰;或者单指为宗教理由攻击别人。信徒为持守所信的,就逃往逼迫者无心再追的远地去。他们祇需逃往犹太和撒玛利亚的郊野,就可以躲避风险了。有些信徒甘愿居留在撒玛利亚,而撒玛利亚人也并没有恶待他们,这是很值得注意的。也许耶路撒冷的逼迫,主要是来自司提反的对手,他们主要是针对教会中与他有关的人。使徒可能没有被牵连,他们仍然留在耶路撒冷(自然与其它信徒在一起),可以证明祇是司提反一组人被逼迫的理论。
2. 虽然危机重重(第2节放在第1节后目的在此),仍有敬虔的教会人士把司提反正式埋葬。被处死的囚犯是可以收殓埋葬的141,但后来犹太的规章中规定,不许为他们举哀;若这规条在第一世纪已经执行的话,此处举哀的人就是公开抗议司提反被处极刑,因此极可能惹祸上身。“虔诚”一字在别的经文是指敬虔的犹太人(二5;路二25),但后来也用来描写亚拿尼亚,说他“按律法是虔诚人”(廿二2),虽然他也是信徒。因此,这里可以当作意指信徒。
3. 扫罗领头攻击教会,这是另一种宗教狂热的表现。他进各人的家,拉他们下在监里,连女人也不放过。扫罗这番行径,广义而言可以从他自己确凿的见证中证实(林前十五9;加一13、22、23;腓三6;提前一13)142。不消说,罗马当局默许了这些事。不过,这番攻势大概为期不长(长期急剧的逼迫似乎不常见),不少使徒见风声缓和,就潜回耶路撒冷了。
141 在 Giv~at ha-Mivtar 的考古学发现证实这事。参 NIDNTT, I, p.393
142 依照以上清楚的数据,保罗亲自写明的这些活动,祇能发生在耶路撒冷及其邻近地域;这样,保罗在加一22说:“那时犹太信基督的各教会都没有见过我的面”,那是他归主后三年的事,就必然不是说那些人从来未见过保罗了。
六 福音传至撤玛利亚(八4~25)
信徒四散,导致教会使命踏上最重要的一大步。我们可以这样说,有了逼迫,他们才能实践一8的命令。使徒迁至新的地方,发觉那儿的人对福音的反应很好,撒玛利亚人的表现就是一个例子。腓利的讲道,也有各样神迹奇事相伴,正如耶稣和使徒的工作一样;对于受洗的呼召,反应也很热烈。腓利传道的对象,本来是受到邪术的西门所迷惑,因此就更稀奇了。宣道的成功引来彼得约翰的访问,他们发现信主的人还未受圣灵,就按手使他们受圣灵。连西门也想有所得着,他不但想得圣灵,更想有能力使人受圣灵。不过,他被严严地责备,指斥这个要求是犯罪、没有悔改的表现。
这故事有两个重要性。第一,它记录撒玛利亚人接受了福音;他们是犹太人深恶痛绝,视为异端的;不过,双方都各怀敌意。对撒玛利亚的宣道,我们很容易把它当作教会第一次尝试向外邦人传福音,可是这解释并不正确。犹太人看撒玛利亚人不是外邦人,而是分离分子,是“以色列迷失的羊”之一(耶弗尔 pp.113-132)。对路加来说,虽然撒玛利亚人曾对耶稣的门徒表示敌意(路九52~56),但他们遵守律法,比许多犹太人更虔诚(路十33~37,十七11~19)。所以,在这记述的背后,我们看见犹太人与撒玛利亚人,因对耶稣共同的信仰,而克服了彼此的敌意,因此我们不好说,这个故事是表明犹太人与外邦人合一的大困难,已经推进了一步。若这思路没有错,撒玛利亚人要等使徒按手才受圣灵的疑难,就有线索可寻了。他们藉此正式归属于整个教会,不单属于教会的希利尼组。这个解释,比撒玛利亚人对福音信息并未完全响应的看法更可取,其它的看法,如必须经使徒按手,才可以受圣灵等,都与使徒行传中路加全面的叙述相违(参九17)。
第二,这故事的主角是行邪术的西门,他后来的恶名是他成了诺斯底派异端。其实西门到底是不是诺斯底派,持异端的看法,像后来的作者对他的评价,或是他不过是个法术师与密医,后来的诺斯底主义套用了他的名字143,还很难确定。不过,有些较偏激的新约学者(就如赫肯 pp.303、307),对教会的基督论审慎万分,决不将其归诸于耶稣的思想,但却轻易相信公元二世纪的诺斯底信仰,西门在第一世纪前,真已经持守了,这实在令人费解。也许较可能的状况是,西门的某些言论令跟随他的人将他视为诺斯底派,而他自己并未深入到那个地步。
4. 故事的开始,表明耶路撒冷的教会,受逼迫结果却是好的,那些被赶逐离家,或自己觉得要走避的人,在各处传扬福音。有意思的是,作者没有将这次运动的推进归于圣灵特别的指引,像教会扩展的其它重要阶段一样。他似乎认为,流浪的信徒传福音是很自然的结果,也许机会是自然出现的,因为人们会问起他们离家的理由。
5. 腓利是去撒玛利亚的人之一(八1)144,他显然就是六5七人名单中的一员。他传讲弥赛亚,至低限度引起听众的注意,因为撒玛利亚神学坚信未来必有一位拯救者(称为 ta~eb,或“复兴者”)(约四25);这期待是根据申命记十八15以下;他们所等候的那一位,是教师和赐律法者,而不一定是统治者。
6~8. 腓利的听众,十分留神听他,似乎造成一种群众运动。他们的贯注,是由于所见所闻而来。腓利与使徒一样,有行神迹的能力,成为他信息的印证。他像彼得一样(五16),能赶逐污鬼,众人听见鬼大声喊叫,从附着的人身上出来(参路四33,九9;可一26)145。他们又看见瘫痪的、瘸腿的行走;在此腓利的作为又与彼得(三1~10)和耶稣相符。这些医治的大能叫众人大大欢喜。不过,这里并没有提到他们真正相信福音。虽然有人说没有信心的,耶稣不会医治(可六5、6);但对神的信心与感恩反应不足的人,也有得医治的例子。(路十七17~19)。
9~11. 路加叙述人们信主的事以先,把读者的注意力转移到腓利未到达前当地的状况。城里有一个人叫做西门,妄自尊大,以邪术异能迷惑百姓。百姓被他蒙蔽,甚至称他为神的大能者。西门的事迹与后世的传说,已经混为一谈。根据殉道士犹斯丁(Justin Martyr)给我们可靠的数据(他自己是撒玛利亚本地人),说西门曾经住在那里,后来迁往罗马,仍操邪业。后来,爱任纽记载,他带着一个叫赫兰 Helen),本来作女奴的女子周游各地,说她是“意念”(诺斯底的一种能力)的化身。希波利图 Hippolytus),另一位专写异端的作家,告诉我们一个动听的故事,说他与彼得争辩之后,挫败不起。最后西门说:“若他活着被埋葬,就可以在第三日再复起。于是他命令门徒,掘一个坟墓,把他埋在里面。门徒遵命做了,他却直到今日仍在地里。因为他不是基督。”这类故事的真实性究竟有多少,我们很难衡量。路加最早记载这人的事迹,他所写西门的话,是经百姓证实的,我们必须视为真实。西门到底自认是谁,我们虽不肯定,但至少他说自己有天上来的大能。他大概不可能自称是弥赛亚。赫肯(p.303),认为他自称是“大能者,就是神”。但哈克(K. Haacker, NIDNTT, III p.456~458)却证明了“大能者”是神明的称号,而“神的”一词是路加的附注。也有可能神的大能者是一种诺斯底派的神,源自至高神。不过,最可能的看法是,西门以神明自称,而后来诺斯底派的人以自己的方式来解说。无论如何,路加纯粹把他视为骗人的术士,而这术士的身份,正是所要贬抑的。
12. 腓利传道的结果,就是人们留意听从他(6节),不听西门(11节)。他们“信了腓利所传神国的福音,和耶稣基督的名”。这主题的组合很奇特,显明早期教会继续传耶稣所传的信息,但同时逐渐说明其途径,就是神的国度权柄已经透过耶稣的大能,在当代彰显出来。有人认为,路加是说人们信了腓利,不是信了福音,或信了耶稣。此处的文法结构是用 pisteuo(译注:希腊文“相信”)的间接受词,邓恩 Baptism p.65 )说,这是表明理性上的同意,而不是心灵的投入。可是这结构在十六34及十八8却是指真正对神的信心。问题要点其实是:腓利传福音时,那些人对他的相信,是不是可以解作信心不完整?人们接着便受洗,看来腓利并没有怀疑他们的诚意;故事中也没有表示他是个不够资格的传道者。总之,我们没有足够证据,可说他们的信心只是表面的,缺乏实质。
13. 可是西门怎样了?他也信了,也受了洗,又跟住腓利(参三11的瘸子)。不过,他跟从腓利,含着迷信和惊异的成份:他见腓利行的神迹奇事,满心惊奇(从18~19节可见),而且很渴慕也有这本领。那么,西门到底是真信徒吗?他的信心固然大有缺失,但我们必须读完全文才可以公正地衡量他的信仰。
14. 这里没有直接说,为什么耶路撒冷使徒在听见撒玛利亚人乐意接受神的道,要派两人去视察。不过,福音传到撒玛利亚,是很大的迈进,使徒很自然要去看看那里的情形,以了解这个教会发展的新事件。后来,福音在安提阿传给外邦人,十分成功,耶路撒冷也差巴拿巴去视察(十一22);彼得领哥尼流信主后,教会也开会讨论这事。这样看来,似乎耶路撒冷教会对每一个新步,都作着审慎的视察;耶路撒冷教会给我们的印象,是一个很保守的教会,本身从不作任何新的发展。
15~17. 教会的两位代表,彼得、约翰抵达之后146,便为信的人祷告,叫他们受圣灵,并为这缘故按手在他们头上。路加解释说,圣灵还没有降在他们一个人身上(见十44,十一15同样的话)。他们只奉主耶稣的名受了洗147。这也许是使徒行传中,最特殊的一句话了。其它经文中,总是说人奉主名受洗就必受圣灵二38)。十九1~7以弗所的十二个人又不同,他们并未奉耶稣的名受洗。按手并没有与受圣灵相提并论,除了十九6的特别情况之外。另一方面来看,圣灵可以在受洗之前降下(十44~48)。因此,受圣灵与洗礼不一定同时发生。那末,为什么这次圣灵暂时没有赐下呢?所谓按手是第二次受圣灵,可能带来特别的属灵恩赐一说,绝无可能性;第16节明明否定这个说法。圣灵也不一定要使徒按手才赐下,因为在别处没有按手,也有圣灵赐下(二38);有时十二使徒根本不在场(九17)。还有,腓利为埃提阿伯太监受洗时,就接受了圣灵,并没有其它步骤。祇有两种解释可能正确。第一,神在彼得、约翰未来之先,暂且保留不赐下圣灵,为要使撒玛利亚人完全与耶路撒冷的信徒集团契合──他们乃是在五旬节接受圣灵的148。这看法可从哥尼流受圣灵的情形得着支持;彼得明明作证,说圣灵降临在他们身上,正如起初临到门徒身上一样,两种经历是一致的十一15~17)。第二个观点则认为,撒玛利亚人的响应与委身有缺失,他们未受圣灵便表明了这一点(邓恩 Baptism, pp.55~68)。邓恩说,撒玛利亚信徒需要确据,就是他们已经真正被信徒团体接受,然后他们才能完全相信。可是,这里必须强调,路加从没有这样说过。而且,这里也没有说他们的信心有什么缺憾,要补充修正才可以受圣灵,彼得、约翰并没有向他们讲道,祇是为他们祷告,求神赐圣灵给他们。这样看来,第一个观点较可取149。留意这里的前提,一个人有没有受圣灵,可以看得出来。这必然与属灵的恩赐有关,(例如十46便印证了十45)。当然这并不能证明每次都有属灵恩赐的彰显,而其它较不突出的用语,如喜乐的感受,也足以作为圣灵同在的明证(十三52,十六35;帖前一6)。
18~19. 西门看见使徒有赐圣灵的能力,他不但想自己得圣灵,而且想得能力,可以赐圣灵给别人。使徒当时有没有为西门按手,赐他圣灵,这里没有明说,不过17节的总括似乎表明他也在内。这段经文不是要考究西门有没有“重生”(正如后来的神学词汇),这里侧重的是他想得圣灵能力的恶欲,理由不正,取得能力的途径也不对。拥有属灵的权柄是很严肃的责任,不是一种特权;有这权柄的人,必须时时警觉不落入试探,去辖制在灵性上受他照管的人;更要提防不用自己的地位取利,不管是财利,或是自我高抬(彼前五2、3)。西门把赐圣灵看作一种魔术手法,甘愿付钱买这特权,更显出他完全误解了圣灵的本质。因此,用钱或贿赂买教会地位的恶行,被称为西门尼(Simony),就是从这事件而来。
20~23. 彼得的回话决绝极了。腓利浦(J. B. Phillips)的译文大胆地将第一句译为“To hell with you and your money!”听来好像是粗话,但希腊文确是这样说的。这是对西门的咒诅,判定他和他的钱一同毁灭。这就等于把他从教会逐出去,或者说得正确点,这话是对西门严重的警告,让他知道,他若不改变态度,结局会如何。以为用钱可以买神的恩赐的想法,表明他对神的本性、神的恩赐,完全误解了。我们也许可以稍为同情西门,他刚从异教背景出来,很容易误解这吸引他的新宗教。不过,这误解非常严重,虽是幼芽也必须一手摘除。这个想法显明西门的基本态度与神不合(参诗七十八38),因此,他一旦如此存心,就一日在这道上无分,即得不着福音的福气(参申十二12,十四27的用语)。所以他应懊悔这罪恶,祈求主,或者他心里的意念可得赦免(参诗七十八38)。“或者”的含意是神会赦免还是不赦免,解经家的见解不同。可能这话的重点祇是,西门不能倚恃神的怜悯,视之为理所当然的。彼得最后加上一句话,说出西门的景况十分严重,正是“苦胆之中”,这是希伯来的讲法,响应申命记廿九18所说“有恶根生出苦菜和茵陈”的危险。这里似乎是比喻式的讲法,说到一个人拜偶像、离弃神,必给他自己和他所欺哄的人带来苦果(参哀三15、19)。彼得也就是说,西门为自己招来可怕的审判,这是被罪恶捆绑的人(参赛五十八6同样的句法)不能避免的。
24. 西门的反应是求使徒为他祈求,好叫所说的审判没有一样临到他。另有些版本加上一句有趣的描述,说西门不住哀哭苦求。不管他明白的有多少,单从经文上,看不出他有什么不诚心的地方。后来传说西门成为基督教的劲敌,异端的头子。不过,这里看不出这些,因此表明路加所写的,早于后来对西门的记述。彼得再给西门机会悔改,和他对亚拿尼亚不同;我们很难知道路加怎样区分这两个人,或者他觉得亚拿尼亚比西门更有机会认出自己的罪行,因此他是故意犯罪(参路十二47、48)。无论如何,这故事表示受了洗的人虽犯了严重的罪,仍有可能蒙赦免。
25. 这故事以一句叙述结束,说明使徒回耶路撒冷途中,在许多撒玛利亚村庄讲道传福音。这句话的主辞不明确,但一定包括腓利在内,如此就为下一个故事开了路。这句结语也很笼统,不过,目的在说明腓利所开始的撒玛利亚宣教工作,由耶路撒冷教会的领袖进一步推展。这样,撒玛利亚人归入教会,就被肯定了;到了九31,撒玛利亚已理所当然是教会整体的一部份了。
143 参 W. A. Meeks, 'Simon Magus in Recent Research', Religious Studies Review 3. 1977, pp.137-142, for a survey of the voluminous research.
144 RSV 作“撒玛利亚的一个城”。最古版本则作“那撒玛利亚城”,GNB 则把它阐译作“撒玛利亚主要的城市”。若后者正确的话,句法就很突兀,而 GNB 的译法也不是理想的方式。可能的市镇有,Sebaste (是希律大帝给旧约的撒玛利亚的新名);或示剑,或 Gitta,就是西门的出生地。不过,无论它是指什么地方,对这故事本身并无影响。
145 七节上半部在希腊文中,写得很累赘,好像路加未将该句作最后修正似的,不过意义却是清楚的。
146 Neil, p.122,对照约翰在路九54的态度。
147 Bovon, p.251f 说洗礼和按手通常合起来成为一个礼仪。若是这样,何以腓利省略了仪式的一半呢?
148 G. W. H. Lampe, The Sea of the spirit (London, 1967), pp.70-72.
149 关于这事背后犹太人和撒玛利亚人自古以来的分裂,参阅 M. Green, I Believe in the Holy Spirit (London, 1975), pp.136-139.
七 埃提阿伯人悔改(八26~40)
下一个故事也是以腓利为主角,同样是关于教会宣道工作的扩展。前一个故事是撒玛利亚人群体的归主,而这里却是一个从南方来的人悔改。前一个故事中,福音的进展并没有神特别的指引,而这里却每一步骤都看出圣灵掌管着一切。这故事说到一个外邦人信了主,至于他是否已归化犹太教,我们不能肯定。当时教会对外邦人信主,仍未有明确的立场,不过,由于他随即回到远方本乡去了,对教会并没有立刻造成困难。这个问题后来因为一连串事情发生,才催使教会正视,寻求解决。记载这事的目的,一方面是有关腓利,另一方面也因为它构成教会迎向外邦人过程中的一步。从历史的角度来看,首先把福音带给外邦人的,不是彼得,而是希利尼信徒。那位埃提阿伯人信主的经过耐人寻味,他是因为发现耶稣应验了先知的预言,便相信了。腓利能够独立工作,不需要使徒来辅助。
若这个故事是史实,就必定是出于腓利自己的追述。不过,当然路加把他认为特出的要点,更加意地刻画:就如神记念各地敬畏祂的人(十34、35),先知预言应验在神仆耶稣身上(三13),还有圣灵在传道工作上的角色。这故事的写法,很像那位“陌生人”与两个旅客同行的故事,他对他们讲解圣经,又同守一项圣礼,然后就不见了(路廿四13~35)。
26. 这故事从主的使者吩咐腓利开始,叫他离开成功的传道工场,丢到一个决不适宜推进福音工作的地方。主的一个使者,叫人想起旧约中这一位的角色(王下一3、15)。我们不知道何以到了29节,圣灵代替了天使做神的使者(参五19,十3,十二7~23,廿七23)。在犹太人的观念中,两者似乎十分相关(廿三9)。这段的要意,是表明腓利这趟旅程,是神所发起的,也是神心意的一部分。教会向外邦人传道,并非出于偶然,而是配合神特定的旨意。腓利得到指令向南走,但此句的希腊文也可以译作“正午时分”150;现今的译本中,没有一个如此翻译,不过可能是原文的意思;这个译法会令腓利的呼召更超乎寻常,让人不解:酷热的正午时分不会有旅人151。这里的路是由耶路撒冷向南通往希伯仑,再向西朝海岸到迦萨。那路是旷野,路加的解释强调了这吩咐的奇特性。
27~28. 于是腓利立刻遵命而去。奇怪得很152,竟遇见另一位旅客,这人从今日称为苏丹(不是今日的依索匹亚 Ethiopia,此字在和合本中译为埃提阿伯)而来,是任宫廷要职的太监,在埃提阿伯女王干大基手下总管银库。太监通常是指被阉的人,在犹太律法中,是不许进入圣殿的(申廿三1),以赛亚书五十六3~8却绐他们有将来的指望。因此,如果这人是这样的一个太监,他就不是个归化犹太教的人。不过,这字有时单单用来指在宫廷内任职的人,这里很可能是这个意思。可是原文的句子将几个名词迭在一起,表明这个字有其单独意义,与有大权(英文作 Minister)并列;而从路加对旧约的用法看来,他可能是要读者看出这是以赛亚书五十六3~8的应验。此外,他可能认为这里应验了诗篇六十八31。这位官员是有大权的宫廷财务的大臣,这一点表示:这个信主的人不是个等闲人物呢!他到耶路撒冷礼拜,表示他至少是个“敬畏神的人”(参十2注)。虽然他不能作十足的归化者,至少他已竭尽所能的事奉神。他大概参加耶路撒冷的朝圣节期,如今在回途中。他乘的是“车”,正合他高位的身份;一路上以阅读犹太经卷解闷。
29~31. 腓利这时第二次得着神的吩咐。也许是因为通常人不会向达官贵人的座驾搭讪,所以腓利需要内心的确据,知道这是他该做的一步。那车大概祇是一辆牛拉的车,比人步行的速度不会快多少,因此腓利追上去打招呼没有多大困难。他走近了,听见有人在朗读──也许是奴仆读给主人听,也许是太监自己在读153。他认出所读的经文是什么,就开口问太监是否明白所读的。太监回答说不明白,需要人向他解释,并邀腓利同坐。他大概从衣着口音认出腓利是犹太人,能够帮助他。不过,他所提出的原则十分重要:旧约没有解说是不能完全明了的,要有钥匙才能开启它的奥秘。耶稣为门徒预备了钥匙(路廿四25~27、44~47),这时神便要腓利用它来帮助这位太监。
32~33. 太监所念的经文,正是传道者宣讲的大好机会。我们清楚看见整件事中神的手在引导,祂带领腓利到正合适的地方,并预备那人与他会面。因此,腓利听见他读的那段经文,恰好是福音信息理想的开场白,就绝非巧合了。以赛亚书五十三7、8,预言神的仆人忍受各种凌辱,担当别人的罪,成为赎价,最后被神高举。第一世纪的读者怎样解释这段经文,意见纷纭,因此,太监不明白这些话,就不足怪了。这里引用的几节,意思相当含糊,描写这位仆人沉默无言像一头牲口安静地被牵到宰杀之地,或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他被羞辱,受诬告,却不抗议,最后被人治死。
34. 奇怪的是,那太监并没有问这段经文应该怎样解释;他开口就问先知是在指自己,还是指别人。既然耶利米描写自己的苦况,也用同样的语句(耶十一18~20),因此,若有学者认为,这几句话是指先知自己的经历,就不足为奇了。还有,别的经文中,神屡称以色列民是祂的仆人(赛四十四1、2),那么,把仆人解作以色列民,或以色列的一部份,或神心目中的以色列民,也不足为奇。在犹太教中,这两种观点都很流行。但是,至于“仆人”与他们所期待的大卫的儿子──就是在末后要建立神在以色列民中政权的那一位──是否相吻合,就不清楚了。我们的看法,有些犹太人可能有这一种见解154;最重要的是,耶稣认为自己实现了这仆人的角色155。
35. “开口”这词用在意义重大的言论之先。因此腓利在此引入谈话的高潮,离开这段经文,传讲耶稣的福音。他的第一步,自然是先表明耶稣就是应验预言的那一位。祇要概略描述耶稣的性格,以及他怎样忍受不公平的审判,被定死罪,就足以证明了。当然腓利不会祇说这么一点,他必然会讲明耶稣的故事为何是福音。他有没有详细解说以赛亚书五十三章,我们不得而知。有人发现路加个人的偏向,很少论及耶稣担罪代赎的工作,于是归纳说路加神学思想中,不重视这方面。这里所引述以赛亚书五十三章的经文,也有人觉得奇怪,为何路加祇引用论耶稣受不公义的苦害的一段,而不提祂担当罪恶,和祂代人受死?这是不是一种无声的强调?这样问法是假设路加凭自己的意思选引这段经文,而不是照事实从腓利或其它数据来源取材写出来。这样的假设不足为信。既然路加在别的经文也提及耶稣为别人受苦(二十28;路廿二19、20)我们实不能因路加不提这一点而下什么结论156。
36. 腓利对太监讲的话,自然不祇35节简短的一点点;因为当他们来到一个溪流的地方,太监就想要受洗。显然腓利已经像彼得在使徒行传二章的信息(尤其是38节),向太监说明了对福音信息应作的响应。同时,也可以看出太监必然已向腓利表示相信耶稣。所以他没什么理由不受洗了。但正因这里没有说明这些状况,有早期的文士就尝试“改良”这故事,加上了附注的句子(37节),腓利说:“你若是一心相信就可以”。他回答说:“我信耶稣是神的儿子。”这番加上去的话,内容是绝对正确的神学,可是风格就不合路加,而版本的证据也不足。
38. 腓利认为太监已具备受洗的资格,就同意他的要求。太监把车停住,二人下到溪中,腓利就为他施洗。这里没有足够的证据,可表明当时太监是全身浸入水中,还是站在浅水中,用水浇在头上;若新约经文不提施洗的形式,我们也不该坚持某一种形式了。
39. 这里经文说,二人从水上来后,圣灵就把腓利提了去。这个故事如此结尾,相当突兀。另有一个较详细的译本,结尾稍为缓和一点:“他们从水里上来,圣灵降临在太监头上,但主的使者把腓利提了去……。”由于希腊文的“圣”字,就在“灵”的后面,这样就不难看出,以上楷体字的句子可能是意外地被疏漏了。若是这样,较长的译句可能是本来的句子,如此,这故事便很清楚说明太监受洗后,受了圣灵。这个较长的经文译本的证据虽然不强,但也可能是原来的句子。不过,五9和路四18都有用“主的灵”,而且神的灵(而不是天使)把一个人提到别处,也见于列王纪上十八12;列王纪下二16;以西结书三14等。无论如何,从太监欢欢喜喜上路的情形,我们也可以联想到他受了圣灵。
40. 腓利却来到亚锁都,是沿岸的第二大城,在迦萨以北。从这地开始,城乡不断,腓利一边向他们传道,一边向北走,直到该撒利亚。该撒利亚似乎是腓利的家乡;无论如何,使徒行传下次再提及他的时候,他仍在那里定居(廿一8)。
150 这是字面的意思;由于中午太阳偏南,这句话连带有地理上的含义。
151 参 Unnik, pp.328-339. 论及这一点,及这故事的其它方面。
152 这故事的结构正是为了强调这一点。
153 古时人们多开声诵读,不像今日的人喜欢默读。
154 参 J. Jeremias, TDNT, V, pp.654-717.
155 R. T. France, 'The Servant of the Lord in the Teaching of Jesus', Tyn. B 19, 1968, pp.26-52.
156 参 Marshall, Luke, pp.169-175.
──《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