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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传第一章

 

{\Section:TopicID=123}Ⅰ 教会起源(一l~二47

{\Section:TopicID=124}一 序言(一l5

  路加福音与使徒行传的作者,原意是把这两本书当作一本书的上下册。古时候的著作通常都分作好几部份,作者每一部都略作简介。路加福音开头,有一段措辞精湛的序言(路一14);序言中的字眼、风格与内容,与一5开始的全书记叙,分明不同。到了使徒行传,路加也照习惯做法,对照福音书序言的用字;不过,此段序言却与下文的格调没有鲜明的区别,下文乃承接序言顺势而写。还有,路加说明了福音书的目的,却没有明文写出使徒行传的目的。因此,这序言的用意,乃是向读者简述福音书的总意,然后便继续写第二阶段的进展。路加这样的写法,强调了耶稣的工作与教会起源的相互关系。福音书告诉我们耶稣怎样开始行事,怎样教导;使徒行传是耶稣借着见证人,继续他的工作与教导。由于第15节主要是复述福音书的最后一章,我们就把从第6节起新数据加入前的一段,当作序言部份。路加为下文所布置的现场背景,就是耶稣对门徒的命令,祂复活显现的真实,和祂应许圣灵降临。这些就是跟随耶稣的人继续工作的基础。

  1. 路加这书是特地写给提阿非罗的。其名字的意思是“神所亲爱的”,不过,这不是象征性的名字,而是确有其人。这里取消了路一3“大人”这尊称,是第二次称呼时惯常的做法。提阿非罗可能已经是个基督徒,路加写这书是要帮助他和其它类似的人,对基督教起源有一个可靠的认识。前书当然是路加福音,总括来说就是耶稣开头一切所行所教训的。这句话有两个细微的特殊之处:第一、路加用了一个希腊文的分词,意思等于“一方面”,指他所写的路加福音;这样,我们很自然会期待他接着说“另一方面”;就是使徒行传所要叙述的;可是,他并没有说这下半句话。路加在别处也有这样的删减,我们应该从上下文找出他的对比来。这一点又带出另一个特殊之处:就是以开头来形容耶稣在地上的工作。有些学者认为这个字眼是多余的(古时作品常见的现象),但更可能的解释,是路加故意用此字眼,要把耶稣当初的工作,与升天后继续的工作联系起来。耶稣的工作,就是基督教的开端。

  2. 耶稣“开头”的工作,乃是直到衪被接上升的日子。路加福音结尾时,亦曾简短提及祂的升天(路廿四51),之前的一段则记叙祂对门徒语重心长的教训。这段教训如此重要以致三度出现:路加将它记载在福音书中(路廿四,尤其4449),在使徒行传的导言中,再度简单总述一遍;另外,在使徒行传第一件事迹──升天──的记载中,他又重申了这教训的一部份(徒一611)。这样重复固然是为了强调其重要性,因此也表示耶稣复活的那日到升天,是祂在地上工作的结束,也是教会工作的开始。这段时间有两个特点,第一是证实耶稣活着(一3),第二,祂在其间向使徒发布出发令(一45,参一78)。

  在路加尚未发挥这些特点之前,有两件值得我们留意的事:第一,跟随耶稣的人称为使徒,要明白这个字,先要看福音书中这个字的用法,那儿是指耶稣所选召的十二门徒,被差派出去传道,作见证(路六13,九10,十一49,参十七5,廿二14,廿四10)。后来这事显然是指当初与耶稣一起工作的人,被选作祂复活见证的(一2122)。这里固然是指十二个门徒(马提亚代替了犹大,见一1526),但这个字也用于保罗和巴拿巴(十四414;见该段之注{\LinkToBook:TopicID=159,Name=四 以哥念的爭端(十四17})。第二,圣灵是耶稣选召门徒的指引60。路加一心要说明的,就是圣灵怎样指引耶稣及教会,成全神对他们的计划。

  3. 路加指出耶稣这段教训,是在祂死亡至升天之间讲的。祂的死称为 Passion受害)字义是“受苦”,这字在新约中出现不少次,刻画出无罪的耶稣受死所忍受的折磨(十七3;廿六23)。事后,耶稣向门徒多次显现,证明祂活着。重点乃在事实的证据确凿;就如路加福音廿四章,门徒起初不肯相信耶稣复活,后来因证据明显而不能不信。他们的信念并不是单凭一次的经历,乃是多方的证据。路加福音廿四章中,似乎耶稣复活的显现,全发生在复活主日,但在这里路加说,这类事情总共发生了四十日之久。这可能祇是个概括的数目,但很切合复活节至五旬节之间共五十日的事实。这段日子里,耶稣的教训集中在“神国的事”;这一词在别处乃是耶稣在地上工作的主题摘要(路四43),也代表神藉祂所行的拯救大能。这里乃是说,教会的见证仍旧以此为主题,所传讲的信息是接续耶稣的信息(八12,十九8,二十25,廿八2331)。当然,其中必有新的成份,重点也更新了,因为如今耶稣自己成了信息的内容(廿八31)。故此,教会可以把福音书中耶稣的信息,当作他们信息的一部份。

  4. 耶稣有一项特别的嘱咐,是祂和他们聚集时所记下来的。这里的字(希腊文是 synalizomai)很不寻常,似乎是说一种很特别的相交(Wiclox. pp.106109);NIV 译作“他们一同进餐的时候”(参看 RSV 版本小字),因此这段话也许是耶稣复活后与门徒一同进餐时所说的(参路廿一914)。耶稣吩咐使徒要留在耶路撒冷,直到得着父所应许的。这里应许是很具体指“父所应许的东西”,显然是指圣灵(二333839;加三14;弗一13);父的应许在圣经中明明有记载,就如以赛亚书廿二15(参路廿四49),和约珥书二2832。但门徒是什么时候亲耳听见耶稣赐下这应许呢?其中一个可能性是路廿四49,但亦可能是这一节乃是福音书中概意的复述,祇是用字稍微不同。因此,也许这个圣灵来临的教训,可与马太福音十20(参路十二12),和约翰福音十四至十六章相提并论。当时门徒可能面对很大的诱惑,想要回加利利去(约廿一章证实了这点),但耶路撒冷才是神选中要赐圣灵的所在,是耶稣被弃的地方,也正是重新见证祂的地方。

  5. 耶稣的应许因着施洗约翰的见证更加有力;约翰自称用水施浸,却预言将有一位要用圣灵施洗(路三16),耶稣在此引用这句话(参看彼得在十一16引用耶稣的话)。施洗的字面意思就是把一个人浸在水里,或用水浇灌他,是平时清洗的方法。这字用于圣灵,是指圣灵从神那里浇灌而下,目的与赦罪有关(二38)。不过,浇灌液体这样的比喻,不足以全然表达圣灵这份恩赐,因祂将大能、智慧与喜乐带给属神的人;因此“洗礼”这一词已经超过原来比喻的含义,没有任何同义字可囊括它所包含的意思,这是描写基督徒接受圣灵的特殊字汇。

 

60 RSV 译本 编注:和合本也如是 把“借着圣灵”连接在“吩咐”上,但其实可能应该与“拣选”相连才合。希腊文中的反常次序,可能是为了加强语气。

 

二 耶稣升天(一611

  这一段虽然叫做耶稣升天,升天之举却似乎并非这段故事的主题。路加关注的,是当时所说的话,而不是所发生的事。这里最主要的问题就是门徒所问的:耶稣已经从死里复活了,神是否就在此时完成祂的计划,建立祂的国度?对这问题的答案包括两方面:第一、这事何时成就,是神的奥秘;当前最要紧的,门徒立即要做的,就是由耶路撒冷直到地极作耶稣的见证。神国度的扩张,要借着门徒完成,圣灵会加添他们力量。这是耶稣离开门徒之前最后的命令。第二、耶稣离去的景象,就是祂最后回到地上来时的景象,祂回来是要建立神最终的统治权。因此,这几节经文说明了神的计划,和神计划中教会的地位。这里假定,在耶稣再来之先必须有一段传道见证的时期。所以这里其实是一个警告,叫门徒不要企盼历史会骤然终结。这些话在四十多年后,仍然提醒路加的读者:福音传到地极,乃是持续进行中的使命。同时,这话带有应许,耶稣离去后,有祂所赐的圣灵前来补替(二33)。

  虽然耶稣升天有其它经文为证(提前三16;彼前三2122)而且许多论耶稣复活的经文,不仅指祂从死里活过来,也包括祂被高举,升到神的右边(二3335),但惟有路加描述祂升天是一副可以眼见的情景。学者曾对这情景的历史性,强力地质疑,说路加不过虚构一幕戏剧性的景象,来表达耶稣被高举的神学真理61。当然,若把这故事故意字面化解释,从其中引伸天堂就是“天上”太空中的某处,这样,自然会有困难。这故事比较像世界被造或耶稣道成肉身,或祂的复活,这些事件都是超然的神与物质世界互相构合所致,是无法用后者的字眼与范畴来充分描绘的,只能用表征式、图画式的言语来表达。“升天”的象征,表示祂属物质的存在离开世间,继而以属灵的形式与我们同在。这样说并不是否定事情的真实性和历史性,而是承认这事超过字面简单的描述。这样去体会耶稣升天的故事,最为恰当。

  6. 路加在此转向另一个镜头,门徒追问第三节所提及神国的问题。他们问耶稣是否在这时复兴以色列国。这反映出犹太人的期望,神要建立祂的统治权,以色列脱离仇敌(尤其是罗马),建立国家,其它各国都要臣服其下。若是如此,这里门徒就代表了路加当时的读者,还未体会耶稣已改变了犹太人对神国度的盼望,排除了其中民族主义的政治成份。另一个可能性,就是路加的读者会认为,耶路撒冷遭毁灭的“外邦人的日子”应该完结了,神的国度就将来临(路廿一2431)。若是如此,门徒的问话,就有第二层的解说,代表路加读者的期望。这句问话不太可能是问,圣灵来临是否可解释为国度的复兴。其意义乃是问:终局什么时候才来临;在耶稣复活后显现的状况下,这是很自然的想法。他们自然会猜想,这是不是神计划中最后阶段的起头?

  78. 可是耶稣没有直接答复──至少对时间的问题没有回答。耶稣用类似马可福音十三32的口吻,断然地说神行事的时间在祂手中,非世人所能过问。既然是神的奥秘,就不容人揣测──那些急于计算末世局势如何的人,该紧记这一点。门徒不要耽于妄测预告,而要完成为耶稣作见证的任务。这任务的范围是全世界之广,始自耶路撒冷,犹太全地和撒玛利亚,直展至地极。有人认为地极是指罗马,但其含意可能更广远62,使徒行传结束时,并没有说这任务已经完成,祇是第一阶段完结而已。不过广义来说,这一节列出的程序,与使徒行传全书的结构相符。为了这个任务,门徒得着圣灵降临的应许(路廿四49),这应许主要应验于五旬节,然后在其它情况下一再应验。这几句话是耶稣离开地上之前最后的几句话,有它特别的重要性,与福音书所记祂最后的话十分相符(路廿四4649),那是祂离开门徒之前所说的,也许是同一番话的不同用法(可以比较路加记保罗悔改的三段记载,对话上都稍有出入)。

  9. 接着,耶稣就在门徒跟前被接上天,有一朵云彩把衪接去。这一节和下一节三次重复说门徒目击这事,乃是要强调门徒是耶稣升天见证人的功能。云彩是车辇,包围着耶稣,并把祂接去,是神属天荣耀的象征(参路九3435;启十一12),因此,这是超然与象征式的云彩。

  1011. 耶稣消失于天际时,门徒定睛望天,这个细节的描述表示他们期待耶稣再度出现,或再有其它事情发生,以致眼见的情景不是剧情的终结。这个默然的祈求得着应允,两个白衣人出现了。此处的形容意指天使,他们的穿著光亮耀眼(路廿四4,徒十30)。他们出现,是要解释当时发生的事。他们问门徒为什么定睛望天,语意略带责备,暗示他们不该耽搁在那里,想要耶稣留下来。门徒已经有了主的命令,知道该做什么,如今再得着保证,知道耶稣的升天是一种担保,祂既然可以上升入天,也可以同样再来,就是驾着云彩而来(路廿一27;可十四62;但七13)因此,耶稣再来的盼望,就成了门徒作耶稣见证的背景。这段经文也呼应了耶稣在马可福音十三10说,福音必须先传给万民,末期才来到的话。

 

61 G. Lohfink, Die Himmelfahrt Jesu Munchen, 1971.

62 van Unnik, pp.386401.

 

三 门徒回耶路撒冷(一1214

  升天的故事,以门徒听从耶稣的吩咐,回到耶路撒冷,以祷告的态度等候圣灵降临,作为结束。

  12. 在升天故事的末了,我们才晓得这件事发生于“橄榄山”。路廿四50同一事的记载中,说耶稣领门徒到伯大尼去,伯大尼是该山东麓的小镇(参路十九29)“安息日可走的路程”,约等于1.2公里(34哩)。这说法是犹太人的口吻,并不是说这件事发生在安息日。这句话表明,升天的事迹(正如耶稣在路廿四章复活的显现)发生在耶路撒冷附近。

  13. 门徒住在耶路撒冷一间楼房上,这样可以不受干扰(参九37),又适合祷告(但六10)。至于这间楼房是不是最后晚餐的地点(路廿二12──这里“房间”的希腊文不同),亦即马可约翰的母亲马利亚的家(十二12),我们不能确定。路加在此列出十一使徒的名字,与他在路加福音六1416的名单相同,证明耶稣在地上最亲近的门徒,成为教会的核心。

  14. 若果圣灵是神的恩赐,为要叫教会得力,引导方向,那末,人向神相应的态度,就是祷告了。教会祷告,就会得着圣灵。因此,路加一开始就强调,门徒用时间恒切同心祷告,以等候圣灵(参二4647,四24以下)。他们中间有些妇女,也是耶稣的门徒(路八23,廿三49,廿四10),其中至少有几位见过空墓,又有耶稣的母亲马利亚,还有祂的弟兄(可六3,约七35)。因此,耶稣的家人成为当时教会的成员,其中雅各更担任了领袖的角色63

 

63 耶稣兄弟与马利亚的关系,参看 R V G Tasker, James Tyndale New testament Commentaries, London, 1957, p.2224.

 

四 第十二位门徒(一1526

  路加在升天与五旬节之间,提到另一件事。也许可以说,这件事在他眼中相当重要。故事内容是他们如何挑选一个人代替犹大,作为耶稣复活的见证人,补十二门徒中的空缺;其中穿插了犹大身亡,丢弃位份的记叙。马提亚被选,另一位落选;这毫无疑问是历史事实。不过,问题发生在犹大死亡的记载(与太廿七310所记细节有出入),和彼得所发表的言论64。根据赫肯(pp.163f.)的说法,路加想要表明,使徒乃是教会所传真理十足可靠的确据。不过,他的用意可能还不止于此65。福音书里,十二门徒有特殊的功能,就是成为犹太人的使徒,他们可以期待将来坐在宝座上,审判以色列的十二支派(路九16;廿二2830)。因此,填补这个空缺的意思,可能表示向犹太人见证耶稣是弥赛亚的任务,在耶稣复活之后仍要继续下去。所以,这里并不是要告诉我们教会领袖应当如何产生。

  15. 发动这件事的人物是彼得。按福音书的记述,他在门徒中是最具领袖个性的人物,现在很自然就先发表意见了。这里突然加插了一句似乎不相干的解释,说当时的“弟兄”(译注:和合本译为“人”)约有一百二十人。这是第一次称基督徒为“弟兄”,韩森(p.46)认为这是教会会友最早的称呼方式。这一句批注说明门徒的数目,原因是犹太人的律法规定,必须足一百二十人始能成立一个有决议资格的团体。因此,按犹太人的条件,门徒已有足够人数,可以成为一个新的集团了。

  1617. 彼得的言论一开头就宣告,犹大乃是应验了圣经的预言,他提到大卫被圣灵使用写出预言,就是第20节引用的两句诗篇,尤其是前面一节关于犹大厄运的预言。在引用诗篇之前有好一段字句,因为第1819节是加插的批注,并不是彼得讲的话(参 NEB NIV 的标点)。圣经预言必须应验的原因,是由于犹大是十二门徒之一,有份于耶稣所委派的使命,这一份使命必须另有人承担。这番话的说辞,可能套用了巴勒斯坦亚兰文意译本(Targum)的创世纪四十四18:“便雅悯列在我们支派数中,并且有份与我们一同分配产业”,若这个引证正确,则可见路加确实倚重巴勒斯坦传统的的材料。这样的字句更刻划出犹大卖耶稣之行,罪孽深重。

  1819. 这两节转移了话题,向读者解释犹大的死。第19节的字句,用第三人身称耶路撒冷的居民,又引述他们的话,表示这一段话不是彼得所讲。故事的发展就是犹大用卖耶稣的那笔钱买了一块田(或作产业),后来他身子仆倒,肚肠崩裂,肠子都流出来(像撒下二十10的亚玛撒)。结果耶路撒冷的人称那地方为亚革大马(亚兰语 haqel dema),就是血田的意思。这故事有两点疑难:(一)、犹大死的情况含糊;(二)、与马太的记载有重大的差异。马太说犹大是吊死的,他把血钱拿回圣殿去,祭司就买了一块“窑户的田”,作为坟地,后来被称为“血田”。很可能马太或路加祇是报导耶路撒冷的传闻,我们并不需要去协调这两者。如果真想协调,可能如下:(一)犹大吊死(太),但绳子断了,身体跌下时崩裂(可能他已经死了,尸体开始腐化);(二)祭司用犹大的钱买田(太),可以视为他们代他买(徒);(三)祭司买的田(太),就是犹大死于其上的那块田(徒)。

  20. 下面有两段引述的经文。第一段取自诗六十九25,是警告一位敬虔者的敌人,在耶稣和早期教会眼中,这位敬虔者是弥赛亚的预表;因此可从这诗篇中,很自然找到出卖耶稣之人的预表。在应用时,原文“他们的住处”改为“他的住处”。这“住处”就是指犹大买的田,其上有咒诅,“无人在内居住”(马太则表示这地将成为坟地)。托德(C. H. Dodd66认为这节经文的引用,表示圣经承认使徒的职位有了空缺,是由于背道,不是由于死亡(因此不需要另选人代替雅各的位置,徒十二2);而另一节经文,更认可了填补这空缺之举。这第二处经文是诗一○九867,诗人向敌人发出一连串咒诅,并愿有人得他的职分。这节经文被用来支持以别人取代犹大的职位68

  2122. 不过,寻找一个后继人取代犹大的真正理由,并不在旧约的预言,那不过是印证,而不是发起的原由。这事乃是源于该使命的性质──需要全数见证人去承当。根据保罗,像他一样作使徒的人,必备的资格为:见过复活的耶稣,又被祂委派作见证(林前九1;十五810;加一16)。这里所需要的,也是作耶稣复活见证的人,但必须从那一群在耶稣工作期间,不断与其它使徒保持联系的人当中推举,就是从约翰施洗起,直到耶稣升天为止,都和他们作伴的人。有的读者会觉得这“额外”的资格很奇怪,不过,试想要找一个承继耶稣十二门徒之一,其任务乃是向犹太人作见证(我们尽可如此来看),这样的条件其实是顺理成章的。至于使徒行传中的使徒,是否只限于这十二位,则是另一个问题(参十四414及注{\LinkToBook:TopicID=159,Name=四 以哥念的爭端(十四17})。

  2325. 会众当时提出两位候选人。巴撒巴约瑟用其家族名来称呼是为了将他与同名约瑟的人区分出来,他的姓氏意为“安息日之子”(参十五22)。他另有拉丁文名字犹士都(参西四11),这是犹太人一般的传统。我们对这人没有更多的数据,只是有一种传说,他喝了毒物而仍然无恙。马提亚 Mattithiah 的简写,也是个很通用的名字。不过,拣选的是,因为使徒不是一个出于人意的职位。因此,会众祷告,求主拣选,因为祂知道万人的心(参十五8;撒上十六7)。这里看不出到底他们是向父神祷告,还是向耶稣祷告,不过由于一2论到耶稣选使徒,用的是同一个动词,所以很可能这里是向耶稣祷告。使徒的任务在这里称为位分,希腊文 diakonia 则是服侍的意思(本来指在饭桌的侍候),基督徒各样事工都用这个字形容,榜样来自“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的那一位(可十45)。犹大去的那地方,是当时流行的代用语,指人的归宿,即天堂或地狱。

  26. 他们用摇签的方法让主选择(箴十六33)。这方式昆兰派也沿用(IQS 3),不过似乎教会并不是仿效昆兰派这样做。同样,也不必把十二个使徒的数目,当作仿效昆兰派的十二平信徒(与三个祭司组成)的议会制(参 IQS 1;这段话教会的总数到底是十二人还是十五人,并不清楚)。有的注释家认为沿用摇签法,表示五旬节前的教会没有圣灵的引导;更有人进一步说,教会选马提亚的做法不对,应该等候神所选召的“第十二位”,就是保罗,而不应该要神从两个不再见于经卷的人物中挑选。可是,十二门徒中也有些不再在使徒行传出现(除了彼得、雅各、约翰之外),而保罗并不具备列入十二门徒的基本资格。我们最多可以这样说,在五旬节前,教会必须在圣灵的帮助之外,另寻从神来的引导,但他们所用的方法(祈祷和摇签),是十分合宜的。教会其实是求主自己挑选合适的一位,然后把他列入使徒中;我们不能说是教会“挑选”了他。

 

64 耶稣之死,参看 A. Gordon, The Fate of Judas according to Acts 118, EQ 44, 1971, pp.97100; J. A. Motyer, in NIDNTT, I, pp.93f. For the latter, see M. Wilcox, 'The JudasTradition in Acts I 1526, NTS 19, 197273, pp.438452, who argues that Luke has used a tradition as the basis of the speech found in verse 17, 18, 19b

65 K. H. Rengstorf, 'The Election of Matthias. Acts 1, 15ff', in W. Klassen and G. F. Snyder eds., Current Issues in New Testament Interpretation New York, 1962, pp.178192.

66 C. H. Dodd, According to the Scriptures London, 1965, p.58n.

67 “愿别人得他的职分” JB; RSV 的译法是“愿别人掳掠他的财物”,这也有理,但可能性不大。

68 在此我们看出,两个解说都是根据希伯来文版本而来的,若说所引用的句子祇能用在希腊文的译本上,就不对了。希腊文译本确实用 episkope,(监督),与 episkopos 一字相关,后来用作基督徒领袖之意。

──《丁道尔圣经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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