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第三章
第三章 作人生命的儿子
因着主耶稣所行的事,许多人都信了祂,但主“却不把自己交托给他们”。因为主真正要作成的是建造属灵的殿,这工作不是普通人所能承担的。生命的建造必是有了生命的人才能执行,没有生命的人就没有条件来接受主的建造,不单是不可能接受建造,连领会生命的事也不可能。所以从第三章开始,主就从最基本的生命问题起,一连串的去为人解决有关生命的缺欠。
从第三章一直到第十一章,从一面看是主在供应人的缺欠,从另一面看,仍然是主以祂的所作来显明祂的所是。第三章是接受神的生命,十一章是显明复活生命的大能,超越过死亡的权势,在这两章当中的是补满人在生命中的残缺,主所作的每一件事,都是在说明祂是赐生命的主。
“你们必须重生”
人的错觉以为人与神要有一个好的关系,必须要从人这方面作得好开始,人作得好,就有条件与神的关系好,人作得不好,人就不可能给神眷佑。这个想法是完全摸不到边际的。但一般人都存着这样的心思,所以在地上产生了各种各样的宗教,把人的道德观念透过组织形式而形成了宗教。实际上所有的宗教都不能使人与神有任何的联结,虽然宗教也许会具备一些社会生活的影响力,但一点也不能解决人与神中间的难题。
人与神的不调协的原因,主要并不是在人思想与道德观念上,而是在生命的不相同上。神的生命是圣洁公义的,不能容忍罪的,而人的生命是犯罪的,生命的不相同使神与人不能有交通,并且犯罪的生命所表现的犯罪生活,使人落在神的审判与定罪中。里面没有相同的圣洁生命,外面却有相抵触的生活内容,人与神中间的难处就凝固在这种光景里。
要解决人与神中间凝固了难处,只有从生命这一点着手。人无法为自己造出一个像神的生命,只有神才能赐给人生命,所以神的儿子在人中间要作的,就是叫人去得着神的生命,祂是赐生命的主,只有祂才能把神的生命分赐给人。祂给人一个非常重要的提示,“你们必须要重生”。重生就是再生一次,意思就是接受从天上来的生命。
在宗教里找不到出路的人
尼哥底母是个敬虔的宗教徒,在犹大人已经背离神的道,只保留着一些宗教的仪文的光景里,他仍然是专心的寻求神。他心中对敬虔有很大的爱慕,可是他没有办法在宗教中找到出路,也得不着满足。所以他“夜里来见耶稣,说,拉比,我们知道祢是由神那里来作师傅的,因为祢所行的神迹,若没有神同在,无人能行”(2)。他在主耶稣身上看见有出路,但却不知道主耶稣是谁。他有足够的敬虔的心意,只是生命贫乏得可怜,他的问题出甚么地方呢?
他的难处就是落在宗教的原则里,他所注意是“怎样行”才能达到宗教的目的。他看耶稣是“拉比”(老师),是来教训人的,他虽是承认耶稣是由神那里来,但是他脱不出“行”的规范,他想他可以在耶稣那里找到一条可行的路,能以除掉他在宗教上苦闷,使他可以与神有正常的关系。这正是他的难处的所在,是他苦闷与贫乏的主因,不是他不爱慕敬虔,而是他找错了路。
宗教与哲学都是注意“行”的问题,在以人为一切的中心的思想领域里,这是非常合情合理的。但是人知道甚么样的生命就产生甚么样的生活(行为)的道理,却不明白没有神的生命就活不出神所要的生活,所以人的历史有多久,人在宗教。圈子里绕行就有多久,总没有办法从这个圈子里出来。从前的人是这样,现今的人也是这样,尼哥底母难处,也是现今的人的难处。
“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
人把一切的注意力放在“行”的上面,但神所留心的却是生命。对于尼哥底母的寻求,主耶稣给了他两句十分肯定的话,第一句是,“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3)。另外一句是,“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5)。头一句的重点是在领会神事,没有生命就不能领会神的事,人所作的并不能在属灵的事上加添甚么。另一句的重点是在说明,没有生命就不能进入神的范围,也活不出神所认可的生活。所以只有生命才是解开属神的事的钥匙。既然是这样,人就必须要重生。
甚么是重生呢?从字面来说,就是再生下来一次,或是说,从(天)上面生下来,也就是接受一个属天的生命。从实际的经历来说,那就是“从水和圣灵生”,水生一次,圣灵生一次,合起来就是生下来两次。有弟兄以为“水”是指着“悔改”或是“受浸”,悔改信主了,圣灵就把神的生命生在人里面。这样说也是对的,因为我们信主的经历果然是如此。但是从接受生命的事实来看,再比较下文“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6)的意思,把重生领会为,从母腹生下来接受人的生命,又从圣灵生下来接受神的生命,会更为恰当一点。无论如何,人必须要有从圣灵生的经历。
主耶稣指明了,神国的事不是从人怎么行开始的,而是从接受神的生命开始的。所以他没有回答尼哥底母怎样来教导人的问题,就直接告诉他人与神的实际关系是怎样来调整好的。从主的话来看,人与神的关系有两方面,一个是神的生命,另一个是神的国,神的国就是神的权柄与丰富。这两样可以说是相互关连的,又都是人所必须要有而事实上却没有的。主自己到人中间来,并不是来作人的师傅,而是来调和人与神这两方面的关系,叫人可以明白并认识神,又叫人可以活在神的面前。
“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
在人要依靠人所作的心思里,尼哥底母不明白重生是何所指,他只能领会“从肉身生”的问题,所以他发出了“人已经老了,如何能重生呢?岂能再进母腹生出来么?”(4)的问题。等到主说了“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灵”(6)。以后,主再指出,经历从灵生比领会从灵生的道理更重要。事实上,许多在地上的事,我们只能明白它们的现象,却不完全明白它们发生的原因与过程,我们还是接受它们是一个事实。只是对属灵的事,以人的自己和人所作为依据的人,总要把人根本在现今不可能全然明白的属灵的事追根究底,明白不过来就产生困惑,更甚的还干脆来个不信。尼哥底母虽没有不信,但却发生了十分的困惑,他的问题又来了,“怎能有这事呢?”(9)他实在愿意得着重生,可是他不知道怎样作才能得重生,仍然是把注意点放在人怎样作,人如何能作得到。
面对着尼哥底母的疑惑,主说出一个重要的事实,就是重生是属天的事,不是用人的思想先去弄个明白,而是要用“信”去接受神所作好的。主说,“我对你们说地上的事,你们尚且不信,若说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12)但是除了信以外,人根本无从接触天上的事,因为天上的事对人是完全陌生的。只是“除了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人子,没有人升过天”(13)。这位人子就是神的儿子,祂向人所见证的事是祂所知道,和所见过的,因此也都是真实的,人用信心去接受就是了。没有属天的生命,就不可以明白属天的事,所以要明白属天的事,必须要先有属天的生命。因此,不要从思想上去摸索属天的事,而是在信心里去接触属天的事,等到在信心里接受了属天的生命,属天的事也就豁然开朗了。
信心所寻求的,不是神作事的过程,而是去接受神所作成的和神所要作的。把属天的生命赐给人是神要作的事,赐生命给人的方法,也是神作成的。我们能领受主耶稣到地上来作工的目的,祂接受十字架来担负人的咒诅,然后就把生命赐给人,这样就引进神的国。整个神的计划都是主耶稣来作成的,人用信心去接受祂所作好的,人就得着生命。“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14~15)。不在乎人领会神作事到甚么程度,只在乎人接受神的方法。谁都不明白铜蛇怎么会能治好给毒蛇咬伤的人,但每一个接受神这个方法的人都得医治。主用铜蛇的历史给尼哥底母指明,不要再问“怎能有这事”,去接受神的方法就是,等到有一天,看见那成为人子的神的儿子被举起来,钉了十字架,你就去相信祂,你就会得着属天的生命,也是永远的生命。
神的儿子是人得生命的唯一根据
在本章里,圣灵提到三点关乎显明神的儿子的内容,头一点说到祂是不受物质的界 ? 限制的,“除了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人子”,说出了天与地对祂都是一样的,祂把天与地连结起来。再次是说到祂是人得生命的路,“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是祂把生命分赐给人。还有就是说祂是天上事物的显出,“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祂将所见所闻的见证出来”(31~32)主不说出天上的事,谁都不知道天上的事。这三点内容都指向一个共同的焦点,就是只有具备这样的内容的神的儿子,才有足够的条件成为人得属天生命的根据,而这些内容又反过来证明能给人生命的那一位,确实是神的儿子。
信祂的人不被定罪
记录完了主耶稣与尼哥底母的谈话以后,圣灵感动约翰来发表神的应许,印证相信主耶稣是人得着生命的路。“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16)。主耶稣是神的方法,这方法是神忍受爱的煎熬的结晶。引起我们注意的,是神的独生子,神只有这么一个儿子,这儿子是时刻在祂怀中的,但为着爱世人的缘故,神把这怀里的独生子交了出来,叫祂背负人人的罪孽,让人可以给神收纳。对人来说,神的方法是充满恩情,但对独生子来说,却完全是残忍。若不是神爱世人到这样深的地步,神不会让祂的独生子接受这样残忍的对待。神既然定规了这一个方法,祂就不能不因祂所爱的独生子所作的,记念那些相信祂儿子的人,因为祂的儿子为他们付上了生命的代价,也只有神的儿子才能付出这样的代价。
没有神的儿子作生命的赎价,人不能从别处寻得赎生命与得生命的方法。所以“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18)。人常有一个误解,以为人被定罪是因为不信耶稣,事实上是人老早已经给定了罪,就是信的人在没有信主以前也是一样的给定了罪,皆因主耶稣作了他们的赎价,他们得了赦罪的恩典,他们才不给定罪。主耶稣是神的方法,拒绝主耶稣就是拒绝神的方法,这样,只有把罪留在自己身上,接受定罪的结局。
人所以已经给定了罪,是因为他们犯了罪,定罪不是因为罪行的轻重或多少,而是因为人的生命的本质。“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19)。人给定罪的原因是因为生命不对,这生命使人拒绝神的自己,更拒绝神的方法,所以只好自己去担罪。“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乃是因为这些人找着神的方法除掉罪,也找着神的方法去接受一个对的生命。主耶稣是神所应许的方法,叫相信祂的人不被定罪。
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着甚么。
经过了与尼哥底母谈话以后,主耶稣和门徒到了犹大地,在那里居住,也在那里施浸。“约翰的门徒和一个犹太人辩论洁净的礼”(25)。大概他们所辩论的是谁人施浸更有效,究竟是约翰作的强?还是耶稣的门徒作的强?这是关乎宗教内容优劣的争辩,人实在很不容易脱离宗教的心思。约翰的那门徒大概是辩不过那人,“就来见约翰,说,拉比,从前同你在约但河外,你所见证的那位,现在施浸,众人都往祂那里去了”(26)。他很为老师抱不平。这是人天然的倾向,只注意到地上事物的归属感,而没有注意神所要作的是甚么,坚持宗派情绪也就是根源在这种心思上。
约翰没有给宗派的情绪激动,他里面明亮得很,他看得非常清楚。“约翰说,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甚么。我曾说,我不是基督,……祂必兴旺,我必衰微”(27~30)。这番话太宝贝了,里面没有光的人说不出来的。施浸是小事,叫人得生命是大事,一切的属地的事物都不是给人生命的途径,只有基督自己才能叫人得生命。约翰不越过他所站的地位,他明明的说,他不是神永远计划中的主角,他不是新郎,只是新郎朋友,他不越分去代替主,因为只有从天上来的主耶稣,才能赐人生命。
圣灵感动使徒约翰说了一段小结的话,“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从地上来的,是属乎地,他所说的,也是属乎地”(31)。见证人不是从天上来的,所以见证人不能代替生命的本身。作见证的人可以过去,但作为见证内容的赐生命的主永不过去,因为祂是“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以上。祂将所见所闻的见证出来”(31~32)。子实在是天上事物的见证内容,是属天事物的显出,也是恢复人与神正常关系的根据。祂是神从天上差来的,祂“常说神的话,因为神赐圣灵给祂是没有限量的”(33)。作儿子的主耶稣实在是不凭自己说话,子所说的就是父所要作。“父爱子,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35~36)。主是从天上来的,祂是神的儿子,祂在地上被举起来,神也就把万有交给祂,祂成了人得生命的根据,使人可以与神恢复正常的关系。所以子就是神荣耀的计划的关键,有子就有父,没有子,就只能有神的震怒。── 王国显《叫父因儿子得荣耀──约翰福音读经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