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第五章
壹、内容纲要
【神子救主与死的宗教相对】
一、死的宗教的描述(1~7节)
二、神子救主来作生命的供应(8~9节)
三、死的宗教敌对生命的救主(10~16节)
四、神子救主作事的源头──父(17~30节)
五、神子救主的四重见证:
1.父的见证(31~32,37~38节)
2.施洗约翰的见证(33~35节)
3.子自己所作之事的见证(36节)
4.圣经的见证──包括摩西五经的见证(39~47节)
贰、逐节详解
【约五1】“这事以后,到了犹太人的一个节期;耶稣就上耶路撒冷去。”
﹝原文字义﹞“耶路撒冷”平安的根基,平安的居所。
﹝文意批注﹞“这事以后,”按原文或作‘这些事以后’;这话表明在作者心中有时序的感觉(参六1;七1)。
“到了犹太人的一个节期,”‘节期’的原文前面没有加冠词,究竟是甚么节期,有许多不同的说法,有人主张是逾越节、五旬节和住棚节等三大节期之一,因为凡虔敬的犹太人都要在此三大节期上耶路撒冷过节;有人主张是逾越节,因为在主耶稣三年半的传道事工中,一共过了四次逾越节,而在《约翰福音》中只明文提及其中的三次(参二13,23;六4;十一55;十二1);有人主张是普珥节,因为接下去是‘逾越节近了’(参六4);另有人根据六章四节的‘逾越节近了’,不但主张确定是逾越节,并且认为约六章和约五章的次序颠倒了,应当把约六章放在约五章之前。但我们认为圣经既未明指是何节期,这些争论乃是多余的。
﹝灵意批注﹞‘节期’表征人们理应满有欢乐的时候。
‘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太五35),是神的居所;表征人们理应满有尊严和‘平安’(撒冷的原文字义)的地方。
【约五2】“在耶路撒冷,靠近羊门有一个池子,希伯来话叫作毕士大,旁边有五个廊子。”
﹝原文字义﹞“羊门”与羊有关的;“毕士大”怜悯之家,仁慈的房子。
﹝文意批注﹞“靠近羊门有一个池子,”‘羊门’的‘门’字,或称‘市集’(market),但有的古卷并无此字;‘羊门’(参尼三1)位于圣殿东北角,献祭用的羊都由这门牵入。‘有’字原文是现在式,表示在写本书时,那池子还存在。
“希伯来话叫作毕士大,”因这池子系专供养病之用,故称之为‘怜悯之家’(毕士大的原文字义)。
“旁边有五个廊子,”池的四周都有廊子,另有一廊将池分为两半,形成所谓‘双子池’。‘廊子’系有顶盖的柱廊,柱子高达二十余呎;专为收容病人,在里面躺卧安歇之用。
﹝灵意批注﹞‘羊门’表征进出羊圈的门(参十1),而羊圈则是在新约的救恩还未来到以先,暂时看守神子民的律法(参加三23)。
‘毕士大池子’表征人们经由遵守律法,而发现自己的软弱、无能和可怜(参罗七7~24),因此只能仰望神的‘怜悯’(毕士大的原文字义)。
“旁边有五个廊子,”‘五’这个数字在圣经里表示负责任;‘廊子’是保护人们不受日晒雨淋,故表征摩西律法的庇护。
【约五3】“里面躺着瞎眼的、瘸腿的、血气枯干的,许多病人(有古卷在此有等候水动)。”
﹝背景批注﹞人们相信那池水具有治病的功效,因此各方的病人在这里等候要得着医治。
﹝灵意批注﹞本节表征在宗教的羊圈里面,受到摩西律法庇护的人们,都是些生命本质上有毛病的人(病人):‘瞎眼的’表征心眼未开;‘瘸腿的’表征无力行走人生的道路;‘血气枯干的’表征缺乏生命的供应。
﹝话中之光﹞人离开了基督,生命就显得不正常,而有各样灵性的疾病;惟有来到基督的跟前,才有得医治的可能。
【约五4】“(因为有天使按时下池子搅动那水,水动之后,谁先下去,无论害甚么病就痊愈了。)”
﹝原文字义﹞“痊愈”康复,康健,完整。
﹝文意批注﹞有些古卷并无上节的‘等候水动’和本节,因此解经家对此有两种不同的看法:(1)有人认为这段话是后人根据第七节而附加上去的解释。(2)有人认为这段话乃属原来经文中的一部分,若没有这段说明,便显得那么多病人聚集在那廊子里(参3节)相当不合理;乃是后来抄写经文的人,为着与当时民间流行的崇奉圣水的异教迷信划清界限,因此故意将它删除,以避免引起后人不必要的误会。
“有天使按时下池子搅动那水,”可能那水池乃属于间歇性涌泉,或季节性雨泉,故池水会按时涨涌,当涨水时会发生池水波动现象。
﹝灵意批注﹞‘天使’在此处表征鼓吹人遵行律法的犹太教领袖。
‘搅动池水’表征激动人心,使之立志遵行律法。
‘最先下水的就痊愈’表征人若真能靠己力遵行律法,便是完全人。
【约五5】“在那里有一个人,病了三十八年。”
﹝文意批注﹞“在那里有一个人,”约翰没有说明他生的是甚么病,但从他行动不便的情形(参7节)看来,似乎是一种瘫痪的病,或许至少是瘸腿的。
﹝灵意批注﹞本节是一幅写意的图画,‘在那里’含有如下的意思:
1.在‘节期’(1节)理当快乐的时候。
2.在‘耶路撒冷’(1~2节)理当满有尊严和平安的地方。
3.在‘羊门’(2节)理当受到羊圈的保护,免受侵犯。
4.在‘毕士大池子’(2节)理当满得神的怜悯。
5.在‘五个廊子里面’(2~3节)理当受到律法的庇护。
6.在‘安息日’(10节)理当享受安息的时候。
在以上这些美好的情况底下,竟然有一个病了三十八年的人,表示他并没有享受到快乐、尊严、平安、保护、怜悯、庇护和安息。
﹝话中之光﹞(一)“病了三十八年,”人生命中的毛病,都是老毛病,都是难于治愈的痼疾。
(二)对于这样一个多年生病的人而言,即使是在快乐的节期(参1节),他也没有快乐;即使是在安息日(参10节),他也没有安息。
【约五6】“耶稣看见他躺着,知道他病了许久,就问他说:‘你要痊愈么?’”
﹝原文字义﹞“痊愈”康复,康健,完整。
﹝话中之光﹞(一)人若没有想得医治的愿望,似乎主也不会无缘无故的医治人。我们虽然不是靠自己的意思得救,但主拯救一个人以先,他必须愿意接受救恩才行。
(二)主的救恩非常重视我们口里的承认与求告(参罗十10,13)。
(三)这个病人尚未向主求告,主就先问他:“你要痊愈么?”哦,主何其牵就我们,祂的爱真是伟大!
【约五7】“病人回答说:‘先生,水动的时候,没有人把我放在池子里;我正去的时候,就有别人比我先下去。’”
﹝灵意批注﹞本节表征宗教所能给人的帮助,乃是指示人一些解决人生问题的办法(“水动的时候...先下去”),却不能给人力量使之履行那些办法(“没有人把我放在池子里”),因此对软弱无能的人毫无帮助。
本节也充分暴露了宗教的不合理性:(1)自私:让人争先恐后,不顾别人的死活,只顾自己求得医治;(2)本末颠倒:病情较轻的,反而先得医治,病势最严重的,总是得不到机会。
﹝话中之光﹞(一)每一个宗教都有很多深奥的人生哲理,穷一生之久也无法研透,但人们即使明白了那些哲理,也得不到丝毫的帮助,因为它们都不能供应人力量去付诸实行。
(二)人不能单凭自己解决生命上的难处,人决不能自己拯救自己。
(三)凡是需要靠人自己的力量去遵守和实行教条的宗教,结果总是会发现:人上有人,只好归咎自己不如别人(我正去的时候,就有别人比我先下去)。
(四)我们若把脱离罪恶的盼望,寄托在任何人身上,必然会招致失望。
【约五8】“耶稣对他说:‘起来,拿你的褥子走罢。’”
﹝文意批注﹞“拿你的褥子走罢,”‘褥子’是一块轻便的小床垫,为当时穷苦人用的寝具。
﹝话中之光﹞(一)我们信徒得救以后,不但是要站“起来”,且要向前行“走”道路。
(二)许多所谓的基督徒,实际上仍是躺卧在褥子上、灵性有病的人,成天盼望别人给他们帮助(参7节)。
【约五9】“那人立刻痊愈,就拿起褥子来走了。”
﹝文意批注﹞“就拿起褥子来走了,”‘走’字照着原文的语态,乃是‘不断的行走’或‘一直行走’(to walk all around)。
﹝话中之光﹞(一)主耶稣叫人行事,未尝不给人能力去行。这就是主耶稣与各种宗教不同之处:宗教只对人有要求,但从不供给人力量;主耶稣是先供应力量,然后命令人去作。
(二)主的能力在人的软弱上显得完全(林后十二9);我们虽然软弱无能,但只要信靠主,即可有力行动(参腓四13)。
(三)遵行主的命令,不可看自己的软弱,而要确定主是否真的有此命令。
(四)在还没有得着主的救恩以前,乃是“褥子”托着我们;在得着主的救恩以后,乃是我们拿着“褥子”。生命的能力,就在此显明。
【约五10】“那天是安息日,所以犹太人对那医好的人说:‘今天是安息日,你拿褥子是不可的。’”
﹝原文字义﹞“不可”不允许,不许可。
﹝背景批注﹞摩西律法禁止人在安息日作工,并没有禁止人在安息日拿褥子走路(参出廿10~11;卅一13~17),而是犹太拉比对摩西律法的解释,禁止人在安息日拿重的东西,包括移动家具及担负重担。
﹝话中之光﹞(一)那些热心宗教的人,大多数只关心安息日的规条,并不关心人在安息日有没有真安息。
(二)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并不是人为安息日而造的(参可二27);知所先后,是我们明白神心意的诀窍。
【约五11】“他却回答说:‘那使我痊愈的,对我说:“拿你的褥子走罢。”’”
﹝文意批注﹞“那使我痊愈的,”他的意思是说,这不是出于我自己,我只是听从那医治我的人的吩咐。
﹝话中之光﹞(一)谁的身上有属灵的能力,谁就有属灵的权柄。
(二)那些在神的话上劳苦,说话带着生命供应的人,我们应当加倍的尊敬他们(参提前五17)。
【约五12】“他们问他说:‘对你说拿褥子走的,是甚么人?’”
﹝文意批注﹞“对你说拿褥子走的,”注意,法利赛人不是问谁医治你的病,而是问谁叫你拿褥子走;他们是存心找违犯规矩的证据。
【约五13】“那医好的人不知道是谁;因为那里的人多,耶稣已经躲开了。”
﹝原文字义﹞“躲开”把头转向一边,避开。
﹝话中之光﹞认识主的能力和认识主不同;信徒在初信时,大多只经历主的能力,尚未经历主自己(“不知道是谁”)。
【约五14】“后来耶稣在殿里遇见他,对他说:‘你已经痊愈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
﹝文意批注﹞“不要再犯罪,”‘犯罪’原文是现在式;全句意即‘再也不要继续犯罪了’。这话暗示这人的病是由犯罪而来,但并不就表示所有的病都与罪恶有关。
“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主这话并不是说他如果再犯罪,必定会患更严重的病;乃是说他将来人生的结局,恐怕会遭遇神严厉的审判和刑罚。
﹝话中之光﹞(一)“后来耶稣在殿里遇见他,”信徒应当置身于能够常见到耶稣的环境中──活在教会中(在圣殿里)。
(二)本节说出这个病人生病的原因乃是罪。主在这里不仅医治他病的情形,也使他脱离病的根源──罪。主的救恩何其全备!所以当我们生病时,一面该仰望主的医治,一面该求主的光照,看看到底这次生病的属灵原因是甚么?有没有甚么地方得罪了神?
(三)犯罪所产生的永远后果,比任何疾病都更加严重。
(四)过圣洁的生活,乃是信徒保全健康的秘诀。
【约五15】“那人就去告诉犹太人,使他痊愈的是耶稣。”
﹝文意批注﹞“使他痊愈的是耶稣,”注意,犹太人是问谁叫他拿褥子走路(参12节),而他是对他们说谁使他痊愈。
【约五16】“所以犹太人逼迫耶稣,因为祂在安息日作了这事。”
﹝背景批注﹞按犹太人文士对摩西律法的解释,除非病人性命堪虞,不然在安息日治病是违反诫命的。
﹝文意批注﹞“所以犹太人逼迫耶稣,”‘逼迫’原文含有‘开始逼迫’或‘惯于逼迫’的意思。
“因为祂在安息日作了这事,”‘作了这事’原文的动词是指继续进行的动作,意味着不止一次事件,而是经常这样作。
【约五17】“耶稣就对他们说:‘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
﹝文意批注﹞“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意指‘我父从未停止作工’;虽然神已停止了祂创造的大工(参创二1~2),但祂仍在管治全宇宙,并且继续不断地作事,诸如:叫死人起来(21节)、差遣爱子(36节)、为子作见证(37节)等。
“我也作事,”意指‘我也一直不断地作工’;基督所作的事包括:用祂权能的命令托住万有,完成救赎大工、洗净了人的罪(来一3),为信徒作中保(来七22),用道中的水洗净教会(弗五26),建造教会(太十六18)等。
﹝话中之光﹞(一)自从人犯罪堕落以后,神并没有安息过,因为祂不断地在心中记念人,为要拯救人的灵魂。
(二)在属灵的工作上,是没有告老退休的可能的;我们甚么时候停止了功用,甚么时候就停止了生命。
(三)信徒不但要在教会聚会中尽功用,且要在日常生活中尽属灵的功用(一直作事)。
【约五18】“所以犹太人越发想要杀祂;因祂不但犯了安息日,并且称神为祂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
﹝原文字义﹞“想要”寻求;“犯了”违犯,松开,拆毁,废掉。
﹝背景批注﹞犹太人并不反对神是他们‘众人的父’这种观念,所以在谈话中可能会称神为‘我们的父’,或在祷告的时候说‘我们在天上的父’,但他们不敢称神为‘我的父’,将个人提升到与神有特殊亲密的关系,这是他们所强烈反对的。
﹝文意批注﹞“并且称神为祂的父,”原文不同于泛指天父,而是指神为‘祂自己的’父亲。
﹝话中之光﹞(一)今天最可怕的,是偏激的宗教徒,他们杀人,还以为是事奉神(参十六2)。
(二)即使人们不喜欢听真理,但我们应该学习主耶稣的榜样,凡是真理就不可避讳不说(参徒廿20,27)。
【约五19】“耶稣对他们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子凭着自己不能作甚么,惟有看见父所作的,子才能作;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样作。”
﹝文意批注﹞“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这句话的用意在提醒听的人留意以下所要说的话,因为它相当重要。
“子凭着自己不能作甚么,”‘凭’字的原文是‘出乎’(out from)。这里是说明子绝不是任何事情的源头:看见父作,子才作;父说,子才说。
﹝话中之光﹞(一)“子凭着自己不能作甚么,”说出主一直卑微地处在受限制的原则中;“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样作,”说出祂仍旧有无限的权柄。哦,基督是在卑微受限制的原则中,显出祂无限的权能。
(二)基督是先有所“不能作”,然后才能有所“照样作”;祂的“不能作”,何其美丽!祂的“照样作”,何其荣耀!
(三)‘罪’的意思是:神没有叫我们作,我们就去作了;神不发起,而人径行发起,这就是罪。
【约五20】“父爱子,将自己所作的一切事指给祂看;还要将比这更大的事指给祂看,叫你们希奇。”
﹝原文字义﹞“爱”把对方当作自己,亲嘴,喜爱。
﹝文意批注﹞“父爱子,将自己所作的一切事指给祂看,”父对子的爱,是子所负使命中权柄的来由,从这个爱流露出祂所作之工,并要流露出‘比这更大的事’。
“还要将比这更大的事指给祂看,”‘更大的事’就是子使死人复活和审判人的作为(参21~30节)。
本节显明三件事:(1)父和子有分别;(2)父比子大;(3)子完全晓得父所行的事。
【约五21】“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
﹝文意批注﹞本节乃解释上节‘更大的事’的本质,就是灵性死亡的人将要被活过来。
“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这话较可能是指基督在现今的时候可以叫人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参十10),虽然亦有可能是指将来的复活(参十一25~26)。
【约五22】“父不审判甚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
﹝话中之光﹞主耶稣审判的目的是为要供应人生命(参21节);祂的供应生命和审判世人的职责是结合一致的。
【约五23】“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
﹝话中之光﹞(一)基督徒若能完全按照神的心意判断(审判)一切事物,世人也能因我们而“尊敬”神。
(二)人若不信主耶稣,就是不信服神;若不敬拜主耶稣,就是不敬拜神(参十四1,6;弗一20~22;腓二10)。
【约五24】“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
﹝原文字义﹞“出”迁居,搬家,迁移。
﹝文意批注﹞“那听我话,”‘听’字在原文有‘听从’的意思(参八47;太十一15)。
“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有’是现在就可以拥有的,不必等到将来。‘永生’不仅是指一个可以持续到永远的生命,且是指一个具有神圣性质的生命。
“不至于定罪,”较好翻为‘不会受审判’,指人在末世所将要受的审判;对于那些相信基督之话的人,基督已经在十字架付上罪的代价,所以不会再记念他们的罪愆(参来十17)。
“是已经出死入生了,”意即迁出死的范畴,而进入生的范畴。信主的人不再是死在过犯罪恶之中,而是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了(弗二1,5)。
﹝话中之光﹞(一)“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信心与生命是相连的(参廿31)。
(二)“是已经出死入生了,”信徒进入永生,是从地上开始。
(三)“出死入生,”在信和不信的人中间,有生死的隔别。
(四)死亡的源头是知识树,生命的源头是生命树(参创二9,17)。因此,“出死入生”就是改换生活的源头。
【约五25】“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时候将到,现在就是了,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
﹝原文字义﹞“听见”听从。
﹝文意批注﹞“时候将到,现在就是了,”这句话表示基督不仅是在将来会叫死人复活,并且祂现在就能赐人生命。
“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本节的‘死人’是指灵性的死,就是死在过犯罪恶之中的人(弗二1);而不是指肉身已经死了的人(参28~29节)。
“听见的人就要活了,”‘活了’是指灵性的活过来(弗二5)。
﹝话中之光﹞(一)在神看,世人的光景都是死的,身体虽然活着,灵魂却已死了。惟一的拯救,乃在“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
(二)我们信徒也应当求主使我们能常在灵里听见祂的声音,好叫我们属灵的光景一直活泼、新鲜。
【约五26】“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
﹝文意批注﹞“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神是生命的源头,生命乃属乎神,是祂所赏赐的礼物(参申卅20;伯十12;卅三4;诗十六11;廿七1;卅六9)。
“就赐给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注意,这里不是说‘赐给祂儿子生命’,乃是说‘赐给祂儿子同等的神性’,就是‘在自己有生命’;所以在基督里面的生命并不是赋予的生命,乃是自有永有的生命。
【约五27】“并且因为祂是人子,就赐给祂行审判的权柄。”
【约五28】“你们不要把这事看作希奇;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祂的声音,就出来;”
﹝文意批注﹞“凡在坟墓里的,”是指肉身已经死了,埋在坟墓里的人们。
“都要听见祂的声音,就出来,”‘出来’指肉身的复活;对于那些在基督里死了的人而言,当主再来的时候,有呼叫的声音,和天使长的声音,又有神的号吹响,他们就要复活(参帖前四16)。但不信而死的人,必须要等到千年国度以后,才会复活(参启廿5,12)。
【约五29】“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
﹝文意批注﹞“行善的复活得生,”这不是说得生是靠行善;人得永生是靠着信耶稣基督(参三16,36)。但神赏赐我们永生的目的,乃为要叫我们行善(参弗二10)。信徒外面的善行,乃是里面生命的流露。
“作恶的复活定罪,”‘作恶的’指不肯悔改、不相信主耶稣、拒绝主救恩的;他们将来要复活‘定罪’,受审判,结局是被扔在火湖里(参启廿13,15)。
本节中‘行善’的‘行’(do)字和‘作恶’的‘作’(practice)字,在原文是有分别的;‘行善的’有可能偶然会犯罪,‘作恶的’是犯罪习以为常。
﹝问题改正﹞有些解经家根据本节圣经,并误用其它经节,而主张人在末日只有一次的复活;亦即善人和恶人都要同时复活受审判,但这说法并不合乎圣经,理由如下:
1.圣经明说有‘头一次的复活,其余的死人还没有复活’(启廿5),可见复活并不仅止一次;头次的复活是在千年国度以前,恶人复活是在千年国度以后(参启廿5,7,12~13)。
2.凡圣经提到善人和恶人都要复活的经节(参但十二2;徒廿四15),乃是说所有的人将来‘都要’复活,并不是说都要‘同时’复活。
3.马太第廿五章基督再来时对万民的审判,是专指对当时还活着的人的审判,并不是指死人复活受审判(参太廿五31~46)。
4.当末日基督再来的时候,被复活提到基督台前受审判的人,按正意都是指第一次信徒的复活说的,并不是论到不信者(参六39~40;十一23~25;林后五10;提后四1)。
5.圣经论到与首次复活有关系的是:‘属基督的’(林前十五23);‘那在基督里死了的人’(帖前四16);‘义人’(路十四14);‘从死里复活的人...就为神的儿子’(路廿35~36)。
6.第一次的复活是在基督再来的时候(林前十五23),就是号筒末次吹响的时候(林前十五52;帖前四16)。
﹝话中之光﹞(一)每一个人最终的结局,只有“复活得生”和“复活定罪”这两类,并没有其它途径。
(二)“行善”并不是救恩的根源,而是救恩的结果;凡得救后行为仍旧败坏的人,若不是尚未得着“行善”的生命(即有名无实的信徒),就是没有照这生命而活。
(三)信徒照神的生命而行事为人,自然就会表露出善来;但若照自己天然原有的生命行事为人,就免不了作恶犯罪。
【约五30】“我凭着自己不能作甚么;我怎么听见,就怎么审判;我的审判也是公平的;因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来者的意思。”
﹝文意批注﹞“我凭着自己不能作甚么,”并不是说祂没有能力单靠自己作事,而是说祂决不会离开神而独立行事。
“我怎么听见,就怎么审判,”这里‘审判’一词不带法律上的意思,不是指判决法律上的案件,而是辨别甚么事该作,甚么事不该作。
“我不求自己的意思,”‘自己的意思’指祂在人性里的意思(参太廿六39)。
﹝话中之光﹞(一)基督的审判之所以是“公平的”,因为祂不是根据是非、善恶,也不是根据祂“自己的意思”,乃是根据“那差我来者的意思”;而父神的意思不是别的,就是在万有中荣耀祂的爱子。是的,荣耀的基督就是神所设立以审判万有的惟一标准(参徒十七31)。
(二)我们信徒要判断一件事情,并不是根据所谓的属灵、爱主或者热心事奉,乃要根据神的旨意。
(三)基督徒行事不可独断独为,乃应根据对神心意的认识而为。
(四)人一求自己的意思,就必偏离公平,他的判断也就不正确。
(五)许多信徒口口声声寻求神的意思,实际上是求神许可他们自己的意思。
【约五31】“我若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就不真。”
﹝文意批注﹞本节主的意思如下:(1)祂若为自己作见证,犹太人就必怀疑祂的见证不真;(2)祂为自己所作的见证,若是过于父和圣经为祂所作的见证(32,37,39节),祂的见证就不真。
其实,主为祂自己所作的见证,正与父和圣经为祂所作的见证相符(参八17~18),所以祂的见证还是真的(参八14)。
【约五32】“另有一位给我作见证;我也知道祂给我作的见证是真的。”
﹝原文字义﹞“另有”别有,其它,另外。
﹝文意批注﹞“另有一位给我作见证,”‘另有一位’究竟指的是谁?有人认为是指施洗约翰,因为接下去的几节经文都提到他;但较合理的解释,应该是指父为子作见证。
【约五33】“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
﹝文意批注﹞“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此事请详阅一章十九至廿七节。
“他为真理作过见证,”这里的‘真理’是指基督(参十四6);祂是神圣实际的具体表现、启示和彰显。
施洗约翰并没有叫人归向自己,而是指示人到救主耶稣基督那里(参一29,36;三28~30)。
【约五34】“其实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然而我说这些话,为要叫你们得救。”
﹝文意批注﹞“然而我说这些话,”‘这些话’是指主谈到施洗约翰为祂作见证的话。
“为要叫你们得救,”主耶稣盼望听到这些话的人,能接纳施洗约翰的见证,以致得救。
【约五35】“约翰是点着的明灯;你们情愿暂时喜欢他的光。”
﹝原文字义﹞“明”照亮,明亮;“情愿”希望,想要。
﹝背景批注﹞古时犹太人家庭所用的‘油灯’(lamp),要靠不断添油才能点亮,所发的光虽可照明,但非自发的‘光’(light)。
﹝文意批注﹞“约翰是点着的明灯,”指他不是那本身能照耀的光(参一8),他只是一盏需要别人引火点燃的灯,这灯只能因在燃点中付出魂生命的代价才能发出亮光。
此句‘是’字在原文为过去式,故此时施洗约翰已经被囚在监里,或甚至已经被杀。
“你们情愿暂时喜欢他的光,”‘暂时’表明犹太领袖从未明白施洗约翰所传的信息,他们对约翰的反应(参太三7),最多不过是暂时的和浮浅的。
﹝话中之光﹞(一)信徒显在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将生命的道表明出来(腓二15~16),这就是我们所该有的见证。
(二)但愿我们每一位爱主的人都渴望能成为祂的火焰,燃烧自己,将亮光带给世人。
【约五36】“但我有比约翰更大的见证;因为父交给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作的事,这便见证我是父所差来的。”
﹝原文字义﹞“成就”完成,作成,得以完全。
【约五37】“差我来的父,也为我作过见证。你们从来没有听见祂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像。”
﹝原文字义﹞“形像”形状,面貌。
﹝文意批注﹞“也为我作过见证,”父神为主耶稣所作过的见证有二:(1)借着旧约的预言;(2)借着从天上发声(参太三17)。
【约五38】“你们并没有祂的道存在心里;因为祂所差来的,你们不信。”
﹝原文字义﹞“道”话,言语(logos)。
﹝文意批注﹞犹太人不明白神所说的,这从他们不相信主耶稣的事可以看出来。
﹝话中之光﹞(一)在旧约时代,连神的子民也不能听见神的声音,不能看见神的形像(参37节),只能通过‘祂的道’认识神;可惜因为他们把圣经当作道理知识,所以并未真的认识祂。
(二)基督乃是一切神圣事物的中心和实际,只有联于祂──“信”祂,才能得有神的话“存在心里”,并且得听见神的‘声音’,得看见神荣耀的‘形像’(参37节)。
【约五39】“你们查考圣经(或作应当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
﹝原文字义﹞“查考”研究,鉴察,参透(search)。
﹝文意批注﹞“你们查考圣经,”‘查考’原文是采矿的用语,含有勘探、测量、挖掘、采取、堆积等的意思;故在此处,意即努力、仔细研读圣经。并且这个动词既可作直陈语气──‘查考’;亦可作命令语气──‘应当查考’。
“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如果前句内的动词作直陈语气理解,得出的意思就是说,犹太人研究圣经,相信人若机械地遵行律法的规条,就会获得永生。如果我们把该动词作命令语气看待,得出的意思就是说,他们因希望获得永生而去查考圣经。
﹝话中之光﹞(一)圣经的内容乃是为基督作见证,所以读圣经的目的并不是为明白道理,或者遵守规条,乃是要藉圣经来认识并享受这一位丰满的基督。
(二)奥古斯丁说:‘新约是在旧约中隐藏;旧约是在新约上显彰。’
(三)简单地说,旧约的主旨就是基督的降临。任何人研读旧约圣经,若错失了这个主旨,便是错过了最重要的部分。
(四)圣经既是为基督作见证,所以我们千万不要把圣经和基督分开对待;我们每一次翻开圣经,要存着来朝见基督的态度和心情。
(五)犹太人并非不知道读圣经不仅是研究字句,更重要的乃是寻求其中的“永生”;可惜他们没有进一步的认识,在他们面前的这位耶稣,就是永生的实际,所以仍是枉然。同样的,我们读圣经,如果不过只是要透过字句而寻求其中属灵的亮光,和生命的供应,还是不够;必须更进一步认识,一切正确的亮光、真实的供应,就是基督自己。只有以基督为读经惟一的目标,自然就会有亮光、有供应。
【约五40】“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
﹝话中之光﹞(一)人若不到主耶稣面前来,即使把圣经研究透澈,仍然得不着生命。
(二)人得不着生命的原因,不是因为他们‘不能’得,而是因为他们“不肯”来得。
【约五41】“我不受从人来的荣耀。”
﹝文意批注﹞主耶稣的意思是说,我所以说这些责备你们的话,并非由于你们不荣耀我,而耿耿于怀,因为我并不是蓄意营谋从人来的荣耀。我乃是为着你们的益处着想,希望你们得着那上好的福分。
﹝话中之光﹞主因为不曾盼望“从人来的荣耀”,所以祂从来不会失望;今天许多信徒在教会中常常失望,其原因恐怕乃在他们的潜意识里,仍旧盼望得着‘人的荣耀’。
【约五42】“但我知道你们心里,没有神的爱。”
﹝文意批注﹞“没有神的爱,”这里暗示他们不信和敌视主耶稣的根本原因,乃是因他们的心中缺乏神的爱。
﹝话中之光﹞(一)神虽爱世人(参三16),但人的心里若对神的爱不作出回应(参约壹四19),就仍与生命无分无关。
(二)如果我们的心里存有神的爱,便会爱神多于爱自己。
【约五43】“我奉我父的名来,你们并不接待我;若有别人奉自己的名来,你们倒要接待他。”
﹝文意批注﹞“若有别人奉自己的名来,”‘别人’指假基督、敌基督。据历史记载,在主耶稣死后曾至少有六十四个假基督出现,引诱好些犹太人信服他们。但主在此更可能是警告犹太人,将来还会有大罪人,就是沉沦之子,显露出来(参帖后二3),要接受人的敬拜。
﹝话中之光﹞人若真的是爱神(参42节),便自然会爱这位在言行上都讨神喜悦的基督。
【约五44】“你们互相受荣耀,却不求从独一之神来的荣耀,怎能信我呢?”
﹝话中之光﹞(一)一个受人荣耀的人不能信主,一个不求从神来的荣耀的人也不能信主;因为信主就是为神的荣耀,信主也常会受到人的逼迫和羞辱。
(二)真实的基督徒,只求从独一之神来的荣耀,而不贪求从人来的荣耀。
(三)一个人若是介意别人对他的观感,过于神对他的看法,恐怕他还未与主建立起正常的关系。
(四)信徒说话行事,应该是怕神不喜悦,而不是怕人的批评。
【约五45】“不要想我在父面前要告你们;有一位告你们的,就是你们所仰赖的摩西。”
﹝原文字义﹞“告”控告,控诉(法律用语,在法庭上提出告诉);“仰赖”希望,想,期盼。
﹝文意批注﹞“你们所仰赖的摩西,”或翻作‘你们的希望所维系的那位摩西’。他们把摩西看为是他们的辩护人和中保,但他却会变为他们的控告者,因为摩西的律法是引人归向基督的,而他们却违背了这个基本的意义。
【约五46】“你们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为他书上有指着我写的话。”
﹝文意批注﹞“他书上有指着我写的话,”包括摩西五经在内的旧约,正是神为祂儿子耶稣基督所作的见证(参创十二3;廿二18;民廿一9;申十八15~19)。
﹝话中之光﹞凡认识摩西律法的真正内涵的人,必然认识基督,而乐意接待祂了。
【约五47】“你们若不信他的书,怎能信我的话呢?’”
﹝话中之光﹞(一)旧约和新约之间有密切的关系。一个人若怀疑旧约的启示,他也不会接受新约的启示。
(二)人若攻击圣经中的某一部分,那么或迟或早,他也会怀疑其它的部分。
叁、灵训要义
【宗教的无用】
一、犹太教是遵照神的圣言形成的典型宗教:
1.他们有节期(1节上)──敬拜神的欢乐日子
2.他们有耶路撒冷(1节下)──神的居所
3.他们有羊门(2节上)──进入羊圈得神保护
4.他们有毕士大池子(2节中)──蒙神怜悯
5.他们有五个廊子(2节下)──得着律法的庇护
6.他们有天使(4节上)──属天的帮助
7.他们有搅动的池水(4节下)──解决人生问题的方法
8.他们有安息日(10节上)──得安息的应许
9.他们有圣经(39节)──神心意的启示
10.他们有所仰赖的摩西(45节)──属灵伟人
二、犹太教的实际光景:
1.廊子里面躺着许多病人(3节)──缺乏生命的活力
2.更有一个病了三十八年的人(5节)──在宗教里面的阅历无论有多久,仍未蒙受其益
三、宗教无用的原因:
1.宗教只有办法和要求,却没有给人履行的能力(7节)
2.宗教注重规条,不重视人的实际福乐(10节)
3.宗教未能对付罪的问题(14节)
4.宗教徒杀人还以为是事奉神(18节)
5.宗教徒不认识神,没有祂的道存在心里(37~38节)
6.宗教徒查考圣经,却没找着圣经的中心──基督(39~40节)
7.宗教徒心里没有神的爱(42节)
8.宗教徒接待假基督(43节)
9.宗教徒互相受荣耀,却不求从独一之神来的荣耀(44节)
10.宗教徒不信圣经(47节)
【有和没有的对比】
一、有许多人事物,却没有主,结果一事无成:
1.有一个池子(2节上)
2.有五个廊子(2节下)
3.有天使按时下池子(4节)
4.有别人先下去(7节下)
二、只要有主,即使没有甚么,便立刻痊愈(8~9节)
【神子救主与父神七方面的平等】
一、工作上的平等(17~19节)
二、知识上的平等(20节)
三、复活上的平等(21,28~29节)
四、审判上的平等(22,27,30节)
五、尊荣上的平等(23节)
六、重生上的平等(24~25节)
七、存在上的平等(26节)
【与神同等的耶稣基督】
一、与神同等的事实:
1.称神为父(18节)
2.使人活着(21节)
3.审判人(27~29节)
二、与神同等的见证:
1.施洗约翰的见证(33节)
2.祂所作之事的见证(36节)
3.父的见证(37节)
4.圣经的见证(39节)
三、对我们的教训:
1.要尊敬子如同尊敬父(23节)
2.要因爱神而接待主(42~43节)
3.要信圣经,也要信主的话(46~47节)
【耶稣基督神性的证实】
一、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19节)
二、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使人活着(21节)
三、父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22节)
四、父愿意人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23节)
五、听子的话,就是信差祂来的父,这样的人就有永生(24节)
六、死人听见子的声音,就要活了(25节)
七、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26节)
【基督品格中的三个‘不’】
一、不凭自己作甚么(19节)
二、不求自己的意思(30节)
三、不受从人来的荣耀(41节)
【两种的死和复活】
一、灵性的死和复活(24~25节)
二、全人(包括肉身)的死和复活(28~29节)
【如何才能认识基督】
一、接受神为基督作的见证(32,37节)──神乐意将祂儿子启示在我们心里(加一16)
二、接受神仆人为基督作的见证(33,35节)──基督在他们身上显大(腓一20)
三、接受基督所作之事的见证(36节)──基督的作为在在流露出祂的本性
四、接受圣经为基督所作的见证(39节)──要把基督的话丰丰富富的存在心里(西三16)
【宗教徒的四样缺陷】
一、没有听见神的声音(37节上)
二、没有看见神的形像(37节下)
三、没有神的道存在心里(38节)
四、没有神的爱在心里(42节)
【从犹太人的错误看信徒该有的警惕】
一、他们不肯来就主(40节)──读经固然重要,但不可忽略主自己
二、他们没有爱神的心(42节)──不可只顾热心事奉神,却不爱神
三、他们贪求世上的荣耀(44节)──不可贪图虚浮的荣耀(腓二3)
四、他们不信摩西书上的话(47节)──要相信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后三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