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可福音第十二章
七 凶恶园户的比喻 十二1~12
符类福音都有记载这个比喻。路加和马可一样,把这比喻和犹太人的领袖质问耶稣有关权柄的那段经文紧接在一起。马太却在这比喻之前,穿插了两个儿子的比喻(太二十一28~32)。
十二1
经文的背景是以赛亚书第五章。在先知以赛亚的信息中,葡萄园是比喻以色列。因为以色列背叛了 神而活在罪恶过犯之中, 神公义的审判将会很快的临到他们。这一种极端严肃以及充满着儆诫的教训,与耶稣在此引用比喻的情景很相符。
他们 似乎很明显地是指祭司长和文士并长老这些犹太人的领袖们。正如先知以赛亚一样,耶稣的比喻所带来的,也是一个极其严厉的警告信息。葡萄园的园主,在未往外国去以前,将园子租给园户。这一种安排,在古代的农业社会中,是常有的事。就整个比喻的背景和内容看来,园主很自然地是比喻 神。而园户却是清楚地指犹太人,尤其是犹太教的领袖们。
十二2~5
假设园主是 神,园户是犹太人,尤其是他们的领袖的话,则故事中这些接二连三被害的仆人,很显然是比喻着 神历代所差派,而最终被逼害的先知们了。这一个历史事实,也正是耶稣深深地叹息耶路撒冷的背景:“耶路撒冷阿,耶路撒冷阿,你常杀害先知,又用石头打死那奉差遣到你这里来的人……”(太二十三37)。
十二6~8
园主的仆人既然接二连三地被逼害了,园主为何这么大意或冒险地打发自己唯一的爱子去见这些凶恶的园户呢?有些学者认为这一个情节似乎不太合乎情理,因此影响故事本身的真实感。这一种评论,倘若是针对一般写实的故事而提出来的话,的确是有一些理由的。可是,耶稣在此是以比喻或寓意的方式来表达一个信息,而不在乎某一些细节的逼真性。因此,比喻中所带来的主题信息那种感染力,最终是不会受到某一些情节表面上所缺少的真实性而受到影响的。事实上,听众们最后“看出这比喻是指着他们说的,就想要捉拿他”(十二12)。这种强烈的反应,也就无形中证实了比喻所含有的极大刺激性。
园户们把园主的儿子拿住他、杀了他,把他丢在园外。比喻中所列出的这些逼害罪行,当然不难使到福音书的读者们联想起耶稣当日受难的光景。虽然在细节上,耶稣所用的比喻与后来发生在他身上的事实,并不完全吻合。其实,两者在细节上不尽相同,反而见证了耶稣用这个比喻的可靠性。证实它不是福音书作者在耶稣受难以后虚构的一段没有历史根据的记载。
十二9~12
比喻讲述到这里的时候,耶稣突然以一个问题来总结整个故事。这倒是很恰当的。因为那些留意的听众们,必然希望知道园主对凶恶的园户所作出的反应是甚么。在马太福音,回答问题的,是听众(二十一41)。按照马可,回答者却是耶稣自己。然而,两者的答案基本上是一致的。都是在强调园户所应得的审判,以及葡萄园转租给别人的事实。初期教会应该不难从这答案中,联想到犹太人从主后六十六到七十年与罗马人在交战中所经历的大灾难,以及旧的以色列被“新以色列”──教会──所取代的事实。
耶稣在讲完比喻以后,所引用的经文是取自诗篇一一八22~23。这两节圣经在字句上与七十士译本相符。耶稣所引用的这首诗篇,原本是在表达 神的子民对耶和华真神的信靠,以及对 神奇妙拯救的颂赞。初期教会很自然地将这所引的经文用在耶稣身上。那就是,将耶稣比喻作是被以色列人所弃绝的石头。但奇妙的是, 神却把它用作房角的头块石头(参阅徒四11;弗二20;彼前二7等经文)。初期教会的使徒对旧约经文的这一种引证方法,可以说是直接受了耶稣自己的影响。
这经你们没有念过么 耶稣提出这个问题,实际上是指出犹太人的领袖们对经文内容的无知。而不是意味着他们没有念过这段经文。相反的,文士们对这一类经文,应该是很熟悉的。领袖们对比喻快速和激烈的反应,不仅反映了比喻本身强有力的刺激性,同时也显示听众们并不缺乏敏感的领悟能力。他们所缺乏的,是一种虔诚的悔改心志以及道德性的勇气。到了这个阶段,耶稣必然很清楚明白祭司长和文士并长老们要除灭他的恶念。他所用的这个比喻,可说是要故意激发他们的良知,好让他们有一个及时悔改的最后机会。可惜他们并没有把握时机,仍旧在追随他们谋害耶稣的意图。这些人只是惧怕百姓,暂时不便下手而已。
八 该撒与 神两个不同的国度 十二13~17
倘若这段经文所记载的事件,在时间上是紧接上一段的话,犹太人的领袖要陷害耶稣的恶意就显得更明朗化了。
十二13~14
他们 很可能是指在上一段听耶稣讲比喻那些犹太人的领袖们。法利赛人和希律党的人,实际上很早就合谋要陷害耶稣了(三6)。虽然在不少的宗教和政治观点上,这两派的人是分歧的,但在谋害耶稣这件事上他们却目标一致。敌对耶稣者,既然在各种情况之下,都找不到宗教的把柄控告耶稣,如今只好尝试用一个在当时是极端敏感以及满有政治色彩的问题来陷害耶稣。他们虚伪的做法很清楚地流露在开场白的那一些完全是不必要的客套话中。
纳税 是指犹太人普遍上最憎恶的人头税。希腊原文是直接从拉丁文翻过来的,乃是指“户口登记”。这种税务只有不断提醒犹太人罗马政权所给他们的辖治和压力。希律党人由于本身的利益关系,一般上是支持这种纳税的。法利赛人虽然并不欢迎这种税务,却是有一套的方法去解释他们对它的接受。但是,对耶稣来说,这个问题的确是一个陷阱。倘若耶稣在回答中明确地表示赞同这种纳税的话,他将会立即失去群众的拥戴。另一方面,如果他宣告反对缴税的话,他将逃不了罗马政权的控诉以及最终反叛的罪名。但是,这一切的困境,并非意味着耶稣将会不负责地尝试逃避问题本身。
十二15~17
虽然发问者那一些客套话是虚假的,耶稣一贯的作风的确是像他们所讲的一样,“不徇情面”以及“不看人的外貌”。耶稣因此在回答中直接地撕掉他们的假面具,揭发他们试探他的不良意图。法利赛人所提出的问题本身,虽然充满着浓厚的政治色彩,耶稣却从政治的后面,去寻找最基本的信仰以及神学原则来解答这难题。那就是, 神与该撒是两个基本上不同的国度问题。
银钱 耶稣在此所要求察看的银钱无疑是指当时市面上流通的罗马钱币。这种银钱的正面铸有当时罗马皇帝该撒提比留头戴桂冠的人头像。在银钱的反面,却是提比留的母亲利维亚的像。银钱的上面,还由简体拉丁文,刻有下面这一个充满着罗马宗教神话以及政治意义和色彩的称号:神圣的大祭司亚古士督的儿子,该撒提比留。这种观念以及它所支持的敬拜罗马皇帝为神的宗教,是虔诚的犹太人在良心上永远不能接受的。耶稣对这一切的宗教和政治背景都有很明确的认识。在回答中耶稣毫不犹疑地承认罗马皇帝该撒在人的国度中的地位。
罗马的国度既然是属于该撒的,银钱也是他所铸造的。罗马的钱币既然是该撒的物,以该撒的物来纳税是理所当然的。然而,这并不表示耶稣是支持罗马政权当时所施行的一切纳税制度。更重要的是当耶稣承认该撒的政治地位的时候,他无形中也接受了该撒权柄的最终根源。那就是, 神自己。这是一个绝对基要的信念。当耶稣在受罗马的巡抚彼拉多审问的时候,他很肯定地表达了这个信念:“彼拉多说,你不对我说话么,你岂不知我有权柄释放你,也有权柄把你钉十字架么。耶稣回答说,若不是从上头赐给你的,你就毫无权柄办我。”(约十九10~11)使徒保罗对罗马政权的看法,可说是与耶稣这个观念基本上相符。对耶稣来说, 神的权柄虽然是人间政权的根源,它在本质上却是跟一切人的权柄不同的。既然如此, 神的物当归给 神。那就是说,人绝对不能私下夺取或侵犯 神的权柄。
耶稣对法利赛人的回答,最终不仅令问者感到希奇,也带给人极大的挑战,因为耶稣的回答,要求人尊重两个国度的不同地位以及这两者之间那一种既密切又微妙的关系,尤其是两者之间那不可避免的紧张及矛盾。
九 神是活人的 神 十二18~27
符类福音对这一件事的记载,在内容上都非常一致。只是马太把这件事看作是与上述的事件在同一天发生的。(太二十二23)。
十二18~23
撒都该人 有关他们的来源,学者并没有一致的看法。有些学者认为撒都该这名字最早的起源是跟旧约的祭司撒督有关(参阅撒下八17,十五24;王上一8,二35;结四十46,四十三19等处)。也有一些学者将撒都该人直接与犹太祭司家族哈斯摩尼安(Hasmoneans)联系在一起。无论如何,在耶稣的时代,撒都该这一派的人在犹太社会中的地位和影响力是足以和法利赛人相抗衡的。他们甚至可说是操纵了当时犹太贵族下的祭司制度。撒都该人在一般的教义上可说是保守的。他们不接受法利赛人在律法上的许多解释和传统。但在宗教的形态和生活上,他们却比较世俗化,并不像法利赛人那么敬虔。撒都该人对死人复活,天使和鬼魂这一类的事采取不信的态度(徒二十三8)。他们最关心的事,是如何持守他们在社会上的地位和权利。
因为撒都该人不信有死人复活的事,他们尝试以这个问题来难倒耶稣是很自然的。有关弟弟为死了的哥哥而娶嫂嫂生子立后的本分,旧约的律法是很清楚的(申二十四5~10)。撒都该人所假想的例子,表面上看起来是不太可能发生的。倘若复活以后的人,仍旧像今生一样,论嫁娶等婚姻关系的话,撒都该人的问题倒真是使耶稣作难了。只是耶稣有另一套解释。
十二24~27
撒都该人对复活的否认,清楚地反映了他们对圣经以及 神的大能的无知。倘若撒都该人对这两者真有认识的话,复活的事就不会显得那么难以置信了。理由很简单。一、因为圣经是复活的见证。二、 神的大能是复活最可靠的凭据。撒都该人的疑问,也说明了他们对复活这件事在基本观念上的错误。结果他们只能以今生有限的经验,以及意识形态去想象将来那永恒的世界。当耶稣解释说,人从死里复活以后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样,他并非指复活以后的人在形体上像天使一样。耶稣要说明的是,人在复活以后,将会进入一个完全新的境界,在这一个绝对新的境界中,人将完全不受时间和空间以及一般人际间的关系所带来的限制。
荆棘篇 原是指 神在荆棘的火焰中向摩西显现的那篇经文(出三1~6)。当 神在旷野的荆棘中向摩西启示的时候,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这三位以色列的族长,早已经离开人间好几百年了。但奇妙的是,事隔好几百年以后,永生的 神仍旧看这些死了的族长像活人一般。因此, 神称自己是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 神。换句话说,这些人在 神面前就是复活最有力的见证人。耶稣最终证明不信复活的撒都该人大错了。
十 最大的诫命 十二28~34
马太也有记载这一个事件。只是马可详细得多,并且两者在细节上也有一些不相同之处。
十二28
按照马可在这里的记述,这一个发问的文士,在态度上是友善的。他发问的动机是良善的。这一些都跟上述耶稣与撒都该人的辩论有关。倘若这个文士是法利赛人的话,他认为耶稣回答的好却是很自然的事,因为法利赛人相信复活。马太福音直接说明发问者是法利赛人中的一个律法师。但是这人的动机不良(太二十三35)。无论如何,发问者所提出的问题是当时犹太教的拉比所喜好争论的。拉比们各自按照自己的传统和理论去追溯律法的起源。他们最终决定甚么律法是轻或重,那些是大或小。这一类的争辩,往往是没有结论的。根据拉比的传统,有下列这样一个有趣,但是意义深长的一个插曲。有一次,有一个非犹太人向拉比的一代宗师希列尔(Hillel)发出挑战说:“假设你能够在我一只脚独立站着的时间之内,教完我所有的律法的话,我就自愿归入犹太教”。这个挑战说明了犹太人律法的复杂性。要在短暂的时间之内教完是不可能的事。然而,希列尔却令人惊讶的回答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就是一切律法的总纲了,其余的只是注释而已,赶紧去学习吧”。
十二29~31
耶稣在回答的时候,先引用旧约申命记六4:以色列啊,你要听,主我们的 神,是独一的主。申命记这一节经文是马太及路加没有引用的。耶稣在接下去所引用的一节经文是取自申命记六5。经文要求以色列对 神应当表达至深及至完整的爱。这并非一种以色列对 神的人间情感性质的爱。而是在圣经中人向 神完全的委身以及毫无保留的爱。这两节经文是整个以色列的基要信条“谢默”(Shema)的其中一部分。以色列的基要信条包括申命记六4~9;十一13~21;民十五37~41;是虔诚的以色列人每日必须念读的圣经。马可在这里所引用的字句,基本上很接近七十士的希腊译本。值得一提的是,在希伯来原文中的心字──尽心的心字──在马可的希腊文是以心和智──尽心,尽智──两个字来取代。不但如此,马可也以另外一个力字──尽力的力来表达七十士译本中原有的字。
就文士所问的问题来说,耶稣实际上已经给了他一个很清楚的回答了。因为文士的问题是关于第一要紧的诫命而已。然而,耶稣却继续下去告诉他第二要紧的诫命是甚么:要爱人如己。这经文是引自利未记十九18。耶稣这样的做法是意义深长的。因为他清楚地知道,在他那一个时代的以色列人,包括犹太教的领袖们,在实际的生活中往往没有真正与他们的信仰取得一致。所谓爱 神这一项基要的信条,很可能只是一个空洞而没有内容的抽象宗教观念或教条而已。这样一来,所谓第二要紧的诫命,即爱人如己这一条,无形中成为第一要紧的诫命的实际考验。正如使徒约翰所说的:“我们爱,因为 神先爱我们,人若说,我爱 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的,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 神。爱 神的,也当爱弟兄,这是我们从 神所受的命令”(约壹四19~21)。中文本那一个爱人的人字。按希腊原文的用字来说,是“邻居”或“邻舍”的意思(参阅路加十29)。所谓邻舍,在利未记不仅是指以色列人,也包括与以色列人“同居的外人”(利十九34)。但是,到了耶稣的时代,邻舍的范围反而被犹太人缩小了。结果变成了一个很狭隘的种族和宗教观念,只包括犹太人以及完全加入犹太教的外邦人。耶稣在此对邻舍的观念却是很广义地包括所有的人。这一点路加福音所记载的“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中表达得很清楚。使到这比喻富有极大的挑战性。
十二32~34
这一段描写文士与耶稣友善关系的经文是马太和路加在类似的记载中没有的。
神是一位的 神一词,在希腊原文中是没有的。原文只是说“他是一位”或“这是一位”而已。但它的意思很清楚地是指 神。文士在此不敢或不便直接用 神这一个神圣的名字,这是反映了虔诚的犹太人对 神极尊敬的态度。他们不敢随意“妄称”耶和华 神的名(出二十7)。这位文士把人对 神以及人对人的爱看作比人献给 神的祭更重要。这一个观念不仅是正确的,而且也是有圣经作为根据的。它可说是表达了真正的先知精神(参阅撒上十五22;何六6)。
十一 基督与大卫 十二35~37
这一段经文在时间上不一定跟上一段的对话有直接的联系。其它两部符类福音都有同样的记载。在字句上,路加与马可比较接近。在马可福音,这一段经文是总结了耶稣和犹太人在许多神学问题上的对话与争辩。
十二35~37
马可在此并没有说明耶稣所提示这个问题的对象是谁。马太说是法利赛人。倘若文士真是相信基督是大卫的子孙的话,他们倒是有很坚固的圣经作为根据的。因为旧约的先知们都一致地见证这一点(例如赛九2~9,十一1~9;耶二十三5~6,14~18;结三十四23~24,三十七24)。耶稣在此并非有意就这一点上向文士发出挑战。其实,耶稣自己也是同意文士们在这一点上的看法。耶稣提出问题的目的是要考验文士们是否也明白基督与大卫另一方面的关系。那就是,基督是大卫的主,这个微妙关系。基督是大卫的子孙这一点,只是说明基督与大卫在种族和肉体这方面的关系而已。基督是大卫的主,却是一种属灵或信仰的关系(参阅罗一3)。耶稣所引用的旧约经文,是取自诗篇一一○。人被圣灵感动而写下旧约。这个观念在初期教会可说是很普遍的(徒一16,二十八25;提后三16;彼后一21)。在耶稣的时代,诗篇一一○篇也很普遍地被接受是大卫的作品。从希腊原文看来,耶稣在此所引这一节诗篇中的第一个主字,很明显地是指主耶和华 神。至于第二个主字究竟是指谁,那就不太容易肯定了。不少学者认为到了耶稣的时代,犹太人一般上却相信这第二个主字是指 神所膏立的君王弥赛亚。那就是说,大卫既自己称他为主的他字,也就是指这一位君王弥赛亚。若是这样,问题可就大了。这也正是耶稣要求解释的问题:大卫既自己称他为主,他怎么又是大卫的子孙呢?
文士们对这个微妙的问题,很明显是没有答案的。耶稣自己也没有主动地提供答案。他更没有在此表明自己就是大卫所称的“主”的那一位。
众人都喜欢听他 可能是因为他们欣赏耶稣问得“妙”的缘故。马太还附加说:“他们没有一个人能回答一言,从那日以后,也没有人敢再问他甚么”(太二十二46)。
十二 要防备文士 十二38~40
这一段经文似乎是取自耶稣训诲的一部分。它在时间和地点上都可能是和上一段的问题没有直接的关系。虽然它在内容上与文士们有关。在内容与字句上,马可这段经文与路加和马太几乎完全一致。
十二38~40
马可在此没有说明耶稣这次教训的对象是谁。路加福音却表明是对门徒说的(路二十45)。耶稣在这里要防备的,并不是文士的神学和信仰问题,而是生活行为和处世之道。耶稣对文士的批判共有五点。一、服装。历史也可以证实当时文士们所穿着的,的确是特别长的衣或袍。其实,这一类的服装本身并没有甚么不恰当之处。问题是,一旦这些装扮成为文士的特殊标志时,他们便以这标志在各处游行,公开炫耀自己。二、问安。问安本来就是犹太人之间,在人际关系上很平常的一件事。耶稣所批判的,乃是文士们过分在公共场所要求或喜爱别人请他们的安。这似乎也在意味着文士们自己一贯上并不愿主动地向别人问安。三、讲求高位。在东方的社会中,地位和辈分的秩序以及尊重原本是应当的。耶稣所批判的,诚然不是这一种的社会美德。他在此所指责的,乃是一种高傲和好居首位的态度与习惯。四、贪图利益。这里所说的侵吞寡妇的家产,不完全清楚是指甚么而言。这句评语很可能是指文士们利用一些寡妇的善意而乘机图利。在当时的犹太社会中,穷苦的寡妇固然很多,但是拥有某些财产的寡妇也不少。这些寡妇往往以一种尊敬和虔诚的态度来接待文士这一类的宗教,或所谓“圣品人士”,这种善意结果不幸地被图利者乘机利用,甚至被侵吞了。五、虚伪。虚伪的事在任何社会都存在。但是,耶稣最难容忍的,往往是那些以宗教的名义、或外表的敬虔,在人面前故意的装作,包括很长的祷告。人出于无知的某些行为,甚至是死罪本身,耶稣一贯都以宽恕的心怀来处理。可是对那些明知故犯者,尤其是那些站在领导地位的宗教人士那种既误人又误己的生活形态,耶稣最终的判决是:这些人要受更重的刑罚。因为这是一个极端严重的责任问题。
十三 一切的投入 十二41~44
这段经文所记述的,很可能是耶稣在圣殿中所观察到的事物之一。路加的记载在内容上与马可一样,只是有些字句略为不同而已。
十二41~44
经文中的银库所在地并不太清楚。总之是指犹太人收捐献的地方。耶稣对这件事物认识的深度,可说是基于两个可能性。一、他对这些事物的客观背景,包括故事中这一个穷寡妇的生活处境,有很详细的了解。耶稣一般上对周围的事物都有很敏锐的观察力以及内心的领悟。二、耶稣对这些事物的认识是来自他那超然的能力。其实,两者的可能性都有。对于耶稣那种超然的能力,马可的见证是肯定和一致性的。然而,马可也同时见证耶稣是一位自然和正常的人物。耶稣的真正身分,最终仍旧是人不可能完全测度的大奥秘。人们在这一点上的争论或猜测是没有必要的。
马可很清楚地表明他所记述的这一件事,并不是一个很平常的观察,而是充满着教导价值的一件事。因此,耶稣特别叫门徒来学习这一个完全投入的功课。这一个例子很清楚的说明,一个人真正的投入,并不是一个数目多寡的问题,而是一个人的心志与信念的考验问题。这一种完全投入的心志,也正是耶稣的门徒所需要学习的。就时间来说,这种教训与挑战对他的门徒也是很合时机的。因为耶稣自己的使命到了这一个阶段,可说是进入尾声了。这一点也意味着跟从他的门徒也即将进入最终考验的时候。──《中文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