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第八章
在行动中的爱
马太是所有福音书的作者中,最有次序的一位。他决不会随便安排他的数据。假如在马太福音之中,某一件事的记载跟另一件事相联贯,这个连续一定是有理由的是;马太在五、六、七章的安排就是如此。其中记载着登山宝训,也就是耶稣的教训;到第八章他告诉我们耶稣所行的事迹。第五、六、七章我们看到祂话语中神性的智慧;第八章是在行动中,向我们显示神性的爱。
第八章是神之章,在我们尚未仔细研究以前。先来看这些神迹。本记记载着七件神迹:
(一)大痲疯病者得医治(1-4节)。我们在这里看到耶稣摸了那不许摸的人。长大痲疯的人被社会所驱逐;触摸他们,甚至接近他们都是犯了律法。我们从这个神迹中,见到各人与耶稣接近,而祂也以 神的怜悯、慈悲和大爱待他们。
(二)百夫长的仆人医治(5-13节)。百夫长是一个外邦人,严格的犹太正宗派教徒会说,他只是地狱之火的燃料;他是为外国政府占领势力服务的仆役,有爱国的犹太人会把他当作暗杀的对象,而不是帮助的对象。仆人就是一个奴隶,奴隶只是一件活的工具。我们这个神迹之中看到 神的爱,怎样去帮助众人所憎恶的人及众人所轻视的奴隶。
(三)彼得的岳母蒙医治(14-15节)。这个神迹是向巴勒斯坦的一所简陋房屋中的淳朴家庭所施行的。既没有宣传,也没有喝采的观众,只有耶稣与家庭之亲人。我们在这个神迹中,看到宇宙之 神无限的慈爱,在没有外人而祗有家庭中成员的范围内施展的能力。
(四)傍晚之时凡带到门口的病患者,都得到了医治(16-17节)。我们在这个神迹中看到 神慈爱行动的普遍性。没有一个人是耶稣所厌弃的;祂不分有没有任务在身,不分有没有时间,都完成祂的工作。任何人可以在任何时间到祂面前来,接受 神乐意施予恩惠与慈爱的帮助。
(五)文士的反应(18-22节)。表面看来,似乎这一小段的记载不应该放在神迹这章里面;其实这是一个受人格感召的神迹,有文士受感动来跟随耶稣就是一件神迹。这位文士似乎忘了他对于律法的忠诚;虽然耶稣所提出来的事跟他献身的目标有冲突。至少他不再把耶稣作他的仇敌,而是当作他的朋友;不当为一个敌对者,而是一位住人。
这一定是出乎本能的反应。佛逊(Negley Farson)描写他老年祖父的故事。当佛逊还是一个小男孩的时候,他并不知道他祖父过去的历史,以及祖父做些甚么。但是他说:‘我所知的是他使围绕他的,彷佛是混血种的狗一样。’文士在那里看到从未在别人身上见到过的光辉与尊严,神迹就是这样地产生了,文士的心被耶稣基督所吸引。
(六)平静风浪的神迹(23-27节)。我们在这件神迹中看到耶稣怎样处置那将要吞没人的巨浪。普西(Pusey)在他妻子死的时候,就有这样的经历。他说:‘在那段时光,似乎有一只手,托住我的下颚,使我下垂的头能够抬起来。’ 神的爱在困扰与乱之中带我们平静和安宁。
(七)医治格拉森被鬼所附的人(28-34节)。古时候的人认为所有的疾病都是鬼魔的作弄。我们在这件神迹之中看到 神的能力怎样对付魔鬼的能力;我们也看到 神的良善怎样进入属世的邪恶; 神的慈爱与恶毒跟不法相对抗,更使我们看见 神的良善与慈爱,拯救人胜过毁灭人的邪恶与仇恨。
行尸走肉(八1-4)
古时候,大痲疯是一种最可怕的疾病,曼斯脱门(E. W. G. Masterman)写道:‘没有一种疾病是延续到这样长久的年日,并且把人折磨成如此可怕的残骸。’
在开始的时候可能只是一个小疖子;渐渐引起溃烂,疮口发出恶臭,眼球突出,眼珠瞪视,声带逐渐改变,使声音变粗,呼吸的时候带有啸声。手脚经常都在溃烂,使病者渐渐变成一堆烂肉。痲疯病患者这个发展期平均为九年,到最后腐蚀了脑子,昏迷至死。
痲疯病开始的时候,可能只是身体的某些部分失去知觉,神经中枢受影响,肌肉消退,筋骨绉缩使双手如爪,以后因着手脚溃烂而没有手指、脚指,到最后整个的手或脚都可能掉下来。痲疯病的期限是二十年到三十年,患者一寸一寸地接近死亡,这是一种可怕的慢性绝症。
痲疯病患者身体的情形已经是可怕的,还有一些其它的因素使他的境遇更加悲惨。约瑟夫(Josephus)告诉我们,长大痲疯的人被人当为真正的死人一样看待。一查出有痲疯病,患者就要与社会完全隔离,‘灾病在他身上的日子,他便是不洁净,他既是不洁净,就要独居营外。’(利十三46)长大痲疯的人必须撕裂衣服,蓬头散发,蒙着上唇喊叫着说:‘不洁净了!不洁净了!’(利十三45)。中古时代苦有人患了大痲疯病,祭司就穿上架裟,拿着十字架,把这人带人到教堂,举行埋葬的仪式。就人类的目的论,这个人已经死了。
在耶稣时代的巴勒斯坦地方,长大痲疯的人被撇在耶路撒冷城与各市镇的围墙之外。会堂为他们预备了一小间隔离堂,有十呎高,六呎宽称作Mechitsah。在律法中枚举六十一种能够污秽人的交接,与大痲疯患者接触的不洁,仅次于触摸尸体而有的不洁。若有长大痲疯的人把头伸进一间房子,这间屋子连梁木也是不洁的。即使在空旷之处,向一位长大痲疯的人问安,也不合法。任何人都不能与痲疯者的距离,靠近到四个邱比特──一个邱比特是十八英寸。如果风正从痲疯病人那里吹过来,这位痲疯病人必须远远地站在一百邱比特以外的地方。有一位拉比不肯吃在痲疯病人走过的街头上所买的蛋;另一位拉比大不惭地说他向痲疯病人扔石头,为要赶走他们。其它的拉比一看到远处有大痲疯的人,就躲起来,或者索性溜走。
从来没有一种病,使患病者跟其它的人相隔得这么远。这就是耶稣所摸的人。在犹太人看来,新约圣经中再也没有一句话,比这个简单的句子,更令人惊叹:‘耶稣伸手摸长大痲疯的人。’
超越律法的同情(八1-4)(续)
我们在这段故事中,必须注意到两件事情──长大痲疯者的接近,与耶稣的回应。痲疯者的接近有三个因素:
(一)痲疯病人有信心的来到耶稣跟前。他毫无怀疑地相信,只要耶稣愿意,就能使他得到洁净。
没有一位痲疯病者肯去接近犹太人正宗派的文士或拉比,他早已知道他们会扔石头把他赶走。可是他却来到耶稣的跟前,他对于耶稣欢迎任何可能被别人赶走的人前来就祂的诚意很有信心。任何人都不必为自己太不洁净的绿故而不敢来到耶稣跟前。
他绝对信任耶稣的能力。没有一位拉比能够开药方诊治痲疯病,但这个人确实相信耶稣能够做其它的人所不能作的事。只要耶稣基督在,没有人会感到身体无法痊愈或灵魂不得救赎。
(二)痲疯病人谦卑地来到耶稣跟前。他并不要求医治,只说:‘假使你愿意,你能洁净我。’好像他是说:‘我知道我算不得甚么,我知道别人看见我会逃走,更不会跟我来往。我知道我无权向你有所要求,但可能在你属灵的谦逊之中,你会把你的能力赐给像我这样不配的人。’这是一个谦卑的心灵,除了他的需要之外,别无所知;这需要为他开通一条到达基督跟前的道路。
(三)痲疯病人虔诚地来到耶稣跟前。钦选译本说他敬拜耶稣,敬拜这个字是希腊文词的动词proskunein,是敬拜诸神的专用词。时常用来描述一个人在 神面前的感觉与行动。这位患大痲疯的病人,可能永远也不会告诉人,他对于耶稣的想法,但他知道在耶稣面前,就是在 神面前;只要我们相信遇到耶稣基督,就是遇上了 神的慈爱与能力,就已足够,无需用神学或哲学的词句来加以说明。
因此耶稣对这位痲疯病者的接近有反应。最先的反应就是同情:律法说耶稣决不可以摸这个人,如果祂让痲疯病人走近到六呎的距离之内,律法就可以控告他犯了极可怕的不洁之罪;但耶稣竟伸手去摸他。按照当日医药常识,会认为耶稣是冒感染可怕溃烂的危险;但耶稣竟伸手去摸他。
耶稣认为人生唯一的责任就是去帮助人,唯一的律法就是爱。同情的责任,爱的责任,应在一切其它的律法、律例与法则之先,这个观点使祂轻看了一切身体上的冒险。对一位良医来说,一个患了可厌病症的人并不会使他厌烦,病者只是一位需要医术的人而已;一个患传染病的小孩并不会对医生构成威胁,他只是一个需要医生帮助的人而已。耶稣是这样, 神是这样,我们也必须是这样。真实的基督徒为帮助一个在需要中的人,甘愿打破任何的惯例,也甘愿冒一切的危险。
真实的谨慎(八1-4)(续)
这里还说明了两件事:耶稣把律法放在一边,甘冒受传染的危险来帮助人,并不是罔然不顾前后,也不是忘却真实谨慎的必要。
(一)祂吩咐那人缄默不言,不要把祂的作为向外宣扬。这缄默的禁令时常挂在耶稣的嘴上(太九30;十二16;十七9;可一44;五43;七36;八26)。耶稣为甚么要吩咐人保持这种缄默呢?
巴勒斯坦是被占领的区域,而犹太人又是一个骄傲的种族。他们永远也不会忘记他们是 神的选民,而且梦想有一日 神会派拯救者来;可是他们所梦想的多半属于武力和政治力量的征服。这一来,竟使巴勒斯坦成为当时最易爆发战火的地方。在革命之中生存,领袖不断更迭变易,虽有光辉荣耀的片刻,过不多久就被罗马的势力所消除。现在如果这位痲疯病者到外面去宣扬耶稣为他所做的事,一定会有人涣上前来,邀謮像耶稣这样有能力的人,担任他们政治与军事的领袖。可能在耶稣未来及阻挡以前,又将发生另一次流血的叛变。耶稣必须教导他们的思想,改变他们的意念。他们看出祂的能力是从爱而来,而不是从武力而来。祂的工作几乎全要在暗中进行,直到人们了解祂的真面目──祂是生命的爱护者而不是生命的毁灭者。耶稣吩咐曾接受祂帮助的人闭口不言,免得人们利用祂来实现他们的梦想,而不是 神的旨意。而他们学会正确地说一切有关祂的事以前,他们非保持缄默不可。
(二)耶稣要这位痲疯病人到祭司那里去献上当献的祭物,并获得他已洁净的证明。犹太人极其恐惧痲疯病的传染,对于(几乎不可能)治愈的病患者,规定有一种治病的仪节。该仪节详载于利未记十四章。痲疯病人由一位祭司检查。预备两只鸟,并用瓦器盛活水。将一只鸟宰于活水面,另要取香柏木、朱红色线与牛膝草来,将这些东西和活鸟,一同蘸上宰于活水上面的死鸟的血,然后把活鸟放走。这人就当沐浴、洗衣、剃去毛发。过了七日,他还要再受检查,然后再剃去毛发、头发、眉毛;以后的献祭包括两只没有残疾的公羊羔,和一只没有残疾的母羊羔,十分之三伊法调油的细面,与一罗革油。痊愈的痲疯病人要让大祭司用血和油抹在右耳盖上,右手与右脚的大拇指上。到最后还要受检查一次,如果真的痊愈了,就得到痊愈的证书。
耶稣吩咐这人要经过这些步骤。就是指导这个人不要忽略当日的治疗方法。我们接受神迹,但不是忽视目前所有医学与科学的治疗办法。人必须在 神的能力与我们的力量合作之前,竭尽所能去行。神迹并不会临到一个懒惰成性、只会等待,而不作事的人身上;惟有藉着人充满信心的努力,和 神无限的思典,它才会产生。
一位善人的恳求(八5-13)
这位百夫长在新的舞台上,虽然只有惊鸿一瞥,却已是福音故事中最富于吸引力的人物之一。百夫长是罗马军队的中坚分子,一个罗马军团中共有六千个兵士,分为六十队,每队一百名,队长即称为百夫长。这些百夫长都是在罗马军中长期服役的正规军,他们要负责军团的军纪,是联合全军的力量。无论平时或战时,罗马军队的军纪就是靠他们来维持。波律比乌(Polybius)在描述罗马军队的时候,提到百夫长必备的条件:‘他们决不是爱好冒险,寻求危险的人;而是能够发号施令,行动稳定且可靠的人。他们不应当过份急于参加战斗,但受到强大的压力时,他们能够忠于职守,随时以身相殉。’百夫长乃是罗马军队中最优秀的人才。
值得注意在新约中所提到的每一位百夫长都很有荣誉,这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有一位百夫长,在十字架底下,承认耶稣是 神的儿子。哥尼流是耶稣教会最早的一位外邦归主者。另一位百夫长突然发现保罗是罗马公民,就拯救他脱离暴民的忿怒。有一百夫长知道了犹太人要在耶路撒冷与该撒利亚之间谋杀保罗,就采取行动来破坏他们的计划。另一位百夫长受命于腓力斯大人照应保罗;还有一位百夫长在保罗最后一次上罗马的途中,与他同行,十分有礼貌地对待保罗,且在暴风雨袭击船只的时时候,接受保罗为领袖(太廿七34;徒十22,26;廿三17,34;廿四23;廿七43)。
在迦百农的这位百夫长却有一个非常特殊的地方,就是他对待仆人的态度。他这个仆人一定是一名奴隶,可是这位百夫长竟为他仆人的生病而忧愁,并且决意要竭尽所能的救助他。
这与主人待仆人的态度相反,因为在罗马帝国,奴仆是无关紧要的人,他们之中的任何人受苦、生存或死亡都不重要。亚里士多德论及人生可能的友诅写道:‘对无生命的事物,既无友谊,亦无公义;其实,对牛马没有友谊,对仆人也没有友谊,因为主人与奴隶并没有共同点。一个奴隶就是一件活的工具,正如工具乃是无生命的奴仆一般。’
奴仆并不见得会比一件东西,作奴隶的人绝对没有合法的权益。他的主人可以随意对待他,或者随心所欲的恶待他。罗马法律专家加阿斯(Caius)在他的法典中规定:‘我们注意到一种并遍的观念,就是主人操有奴仆的生死大权。’瓦若(Varro)是罗马的农业作家,写了段冷酷的文字,把农业工具分为三等──发音的,不发音的与哑吧。‘发音的就是奴仆,不发音的就是牛,而哑吧就是车子。’奴仆与牲畜和车子真正的区别,只是奴仆会说话。
另一位罗马的农业作家伽妥(Cato)所写的一段文字,更表现这位百夫长的态度是何等的不寻常!他劝告一个购买田地的人,说:‘查看家畜,再决定买卖,倘若价格令人满意,就卖掉你的油,出卖剩余的酒和谷子,卖掉筋疲力竭的母牛,残缺的羊,羊毛和羊皮,旧的车子,旧的工具,年老的奴仆,生病的奴仆,以及一切多余的东西。’伽罗(Carro)直率的忠告就是把有病的奴隶赶出去。克利苏格司(Peter Chrysologus)把这件事总括来说:‘一位主人无论怎样待他的奴隶,即使不应当的、忿怒的、任意的、不任意的、忘记了或经过仔细考虑有意或无意的,都是正确、公义和合法。’
事实说明了这位百夫长是一位超乎寻常的人物,因为他爱他的奴仆。可能百夫长第一次来见耶稣的时候,他那不寻常和出乎意料之外的温柔与爱,使耶稣受了感动。爱永远能够遮掩许多的罪,那关心别人的人,总是与耶稣基督相近。
信心的护照(八5-13)(续)
这位百夫长不仅在对待仆人的态度上,显得十分特殊;他还是一个特别有信心的人。他想求耶稣帮助医治他的仆人,可是却有一个困难的问题。他是外邦人,耶稣是犹太人,安照犹太人的律法,犹太人不能到外邦人的家里去,因为所有外邦人的居处都是不洁净的。米示拏(Mishnah)律法中这样规定:‘外邦人的居处是不洁净的。’耶稣对他说:‘要我去医治他吗?’正是针对这个问题问的。
并不是这不洁的律法对于耶稣具有任何的意义,也不是祂不肯进入外邦人的居处,耶稣只要试验这位百夫长的信心。那正是百夫长的信心达到最高峰的时刻。身为一个军人,深深了解发号施令与立即无条件执行命令的道理,因此他对耶稣说:‘你无需到我的家里来,我也不配让你上我的家,只要你吩咐一声,你的命令就必施行。’这是信心所发出的声音,耶稣说这样的信心是蒙 神赐福唯一的护照。
耶稣在这里引用了一幅著名而生动的犹太图画。犹太人相信弥赛亚来临之时,所有的犹太人都要坐下来享受一个盛大的筵席,百兽之王伯里目特(Behemoth)与海兽之王利韦亚坦(Leviathan),将供作宴客的美味。‘是你保存他们,直到你所愿意的时候,将他们赐与你所喜悦的人作食物。’(以斯拉续编下卷六章五十二节)‘伯里目特将要在他的所在显现,利韦亚坦将从海中升起,我在第五日所创造的这两只大兽,将要保留到这个时候,他们要成为一切存留之人的食物。’(巴录书二卷廿九章四节)
犹太人一心一意地期待这弥赛亚的筵席,可是从来也没有想到,外邦人竟会在其中坐席。‘那一邦,那一国不事奉你,就必灭亡,也必全然荒废。’(赛六12)他们认为到了那个时候,外邦人要被消灭。耶稣在这里也说从东从西,将有许多人来坐席。
更糟的是他说有许多天国之子,将要被撇在门外。儿子就是承受产业的人,天国之子就是承受天国产业的人,因为作儿子的就是继承者。可是犹太人却失去他们的基业。犹太人总认为:‘罪人的基业就是黑暗。’(所罗门的诗歌十五章十一节)拉比曾说:‘在地狱中的罪人为黑暗所笼罩。’犹太人对于这番话最为震惊,他们认为绝对被撇在外面的外邦人,反而作了弥赛亚盛宴的宾客;他们认为应受热烈欢迎的犹太人,反倒被关在外面的黑暗里。形势倒转了过来,一切的盼望都落了空。
犹太人一定要知道达到 神面前的护照,并不是属于任何国家的国民,而是信心。犹太人相信他们是蒙拣选的人,因为他是一个犹太人,所以跟 神特别亲近;他是属于 神所统治的民族,足以使他自然地得着救恩。耶稣教导我们,在 神国度中唯一的等级,就是信心的等级。耶稣基督并不属于人类的任何一个种族,祂是属于万民万族之中有信心的人。
超越距离的能力(八5-13)(续)
耶稣说了话,百夫长的仆人就得到了医治。不久以前,这个神迹可能不容易为大多数人所接受。如果耶稣与患病者有实在的接触,祂的医治还不太难相信。可是一想到耶稣是在一段距离的另一处的地方,医治一个从来也没有摸过或看见过的人,似乎不大可能使人相信。但希奇的是科学的本身已经达到一种地步,发现有些力量在神秘之中工作,而且是不能否认的。
人们一次又一次地面对着一种力量,这力量并非来自一般的接触,一般的路线或途径。
斯文登保(Emanuel Swedenborg)的生活中就有一个典型的例子。一七五九年,斯文登堡正在哥登堡,他叙述在三百哩以外斯德哥尔摩城里所发生的一场火灾,且把火灾的详情告诉城内市政府的负责人。他叙述火灾的时间、地点、屋主的名字,火势何时扑灭,后来经过调查证明他所说的每一点都是真实的。这些知识是从不为常人所知的途径达到他的心中。
著名的爱尔兰人诗人叶兹(W. B. Yeats)也有类似的经验。对于他,某些符号代表某些事物,在他日常的生活中,他从事一番并不太科学化的实验,将这些符号藉思想的力量,运送给别人。他在斯拉哥(Sligo)有一位叔叔,这人决不是一个神秘,虔诚或属灵的人物。每年夏天叶兹都要去探望他。‘在斯拉哥有一些高低不平的沙丘和低崖,而他在低崖和沙丘之间行走,我习惯了在海边散步;我只要想象一些符号,不用说话,他就会知道那些经过他心灵之眼的;在短暂的时期之内,他几乎从不会错过那些适当的幻影。’叶兹提到有一天在伦敦的晚宴盛会之中,所有的宾客都是他的挚友,他说:‘我在纸上写道:“五分钟以后,鲍威尔(York Powell)将会说到房子着了火的事”,写完之后,就把这张纸放在邻座之人的餐盘底下,一面想象火的符号,并且默默地等候。鲍威尔的谈话从一个题目,转到另一个题目,五份钟之内就在讲述他年轻时所见的一次火灾。’
人们时常在引述这一类的事件;但是到我们的这个时代,雷恩博士(Dr. J. B. Rhine)对于感官以外的知觉,才开始从事一定的科学实验。如今这种现象由于讨论得越来越多,通常以缩写ESP命名。雷恩博士在美国的狄克大学(Duke University)已经举办了数千次实验,表明人可以不必藉着平常的感官得知事物。他采用二十五张划了符号的卡片,作为一组。分派卡片的时候,要一个人来说出卡片的符号,但别人看不到这些卡片。参加这种实验的一位学生,名叫皮尔斯(Hubert Pearce),在第一次的五千回试验中──每回试验要顺序说出一组卡片的符号──二十五张中他平均说对了十张,按照或然率他只能说对四张。有一次他的意志特别集中,竟说对了全部二十五张;而在数理上计算这种可能性的比例是298,023,223,876,953,125比一。
伯劳门(Brugman)举办另一种实验,他选出雨个人,把发送者带到楼上的一个房间,收受者在楼下,在两个房间中间有一个开口,但有两层玻璃封住,中间隔有一层空气,所以发送者十分不可能用声音来传递他的信息。在玻璃的开口之处发送者可以看到收受者的手。收受者的面前放了一张卓子,上面有四十八个方格。收受者的双眼蒙住,在他与方桌中间且隔有一层厚布幔。他手上拿着一根棒穿过布幔可达到桌子上。所作的试验是发送者凭意志的力量叫收受者移手中的捧指向某一个方格。按照或然律,收受人在一百八十次中,命中四次;实际上他竟能命中六十次。因此若要否定发送的心意对收信人的心意的影响,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
瑾乃脱(Dr. Janet)博士肯定地证明了一件事实:在某个距离之中使对方催眠,在二十五次的实验中成功了十八次,另外四次的实验亦有部分的成效。
虽然离开实际的了解还差得很远,至少我们已经毫无疑问地看到,一个人的心思可以在一段距离中,使另一个人的心思在某种方式之下产生作用。如果人的心思也能达到这个地步,更何况耶稣的呢?近代的恩想使这件神迹更容易相信,这真是一件希奇的事。
茅舍中的神迹(八14-15)
我们若将马太与马可的记载互作比较,就可以知道这个在迦百农所发生的事迹,是在安息日,耶稣到会堂去敬拜之后。耶稣在迦百农的时候,祂的总部是设在彼得的家里,因为耶稣没有他自己的家。彼得已经结了婚,按照传说彼得结婚以后,他的妻子是他在福音工作上的帮手。亚历山大城的革利免在杂记(Stromateia七章六节)之中告诉我们,彼得和他的妻子一同为道殉难。还说,彼得所受残酷的刑罚:他受刑以前,先看他的妻子忍受苦刑。‘彼得看到他的妻子被带到死地,就为她的蒙召归回天家而欢喜,他鼓励、安慰她,呼叫她的名字说:“当记念主!”’
这次彼得的岳母患了热病。在巴勒斯坦地方共有三种热病:第一种称为马耳他热(Moltafever),患者的病征是虚弱、贫血、消瘦、延续数月之久,最后常因病情恶化死亡。另一种是间歇性的热症,很像肠热病。最后一种是疟疾,在约但河的入口与它流向加利利海的出口之处,有一片沼泽地带,疟疾繁殖,迦百农与提比哩亚均为疟蚊猖狂的地区。疟蚊时常还会加上黄疸病和发冷病,因此病患备受最痛苦与不幸的经历。彼得岳母所患的热病,很可能就是疟疾。
这次神迹告诉我们许多有关于耶稣的事,却很少提到祂所医治的妇人。
(一)耶稣从会堂而来,祂已经医治了被鬼附的人(可一21-28);按马太的记载,祂在半路上还医治了百夫长的仆人。耶稣行神迹不是没有耗费的;每一次的医治都带着祂的能力,而祂也一定相当的疲乏了。祂到彼得家里去原是为休息的,但是祂一到那里就发现另有人需要祂的帮助和医治。
这里不公开,也没有钦慕与惊讶的观众,只有一位贫穷的妇女正在一间简陋的茅舍中忍受着普通热病的煎熬。在这种情形之下,耶稣仍然施展祂所有的力量。
耶稣从不因过度疲乏而不帮助人──人类的要求和需要,祂决不容忍或厌烦,耶稣决不是专在公众面前有最好的表现的那种人;祂并不是为了钦慕的观众而有最好的表现。不论是在众人面前,或茅舍之内,祂的慈爱和祂的能力,都是受着那需要祂的人而支配。
(二)这件神迹的记载中,也提到一些与耶稣治愈的妇人有关的事。耶稣把她治好了以后,她就忙着服侍耶稣和其它的客人。她很清楚认为自己是:‘蒙拯救去服事人’的人;耶稣既然治好了她的病,她唯一的愿望就是使用她刚恢复健康的身体,来服事耶稣和其它的人。
我们怎样使用基督的恩赐呢?有一次王尔德(Oscar Wilde)写了一篇他自称为世上最精彩的短篇故事,叶兹在他自传中,引述这段未经修饰、未曾在最后的形式上受到文字技巧破坏,质朴无华的原文,并称之为,‘可怕地美妙’:
‘基督从单纯的环境,往一座奢华的城市去。当祂经过第一街道的时候,听见上面有声音,看见一位青年醉卧在窗台上,祂说:“你为甚么要在醉酒中浪费你的灵魂?”他回答说“主啊!我原来是一个长大痲疯的人,你把我治好了,我还能做甚么呢?”穿过这个城,走了不久,祂看到一个青年跟着一位妓女,祂说:“你为何在淫乱中消磨你的灵魂?”青年人回答说:“主啊!我原是瞎眼,你把我治好了,我还能做甚么呢?’最后,耶稣在城的中心看见一位老人蜷曲着身子,在地上哭泣,当祂查问他为甚么哭的时候,老人回答说:‘主啊!我原来已经死去,你使我由死复生,除了哭以外,我还能做甚么呢?’
这是一个很可怕的比喻,论到人怎样滥用了基督的恩赐与 神的怜悯。彼得的岳母运用她恢复健康的恩赐,来服事耶稣和其它的人,我们也应该如此地运用 神所赐给我们的每一件恩赐。
在众人之中的神迹(八16-17)
我们已经看到,马可对于这一连串事件的记载,清楚的说明它们都是在安息日所发生的(可一21-34)。这也说明了为甚么本段经文所记载的事发生在傍晚的时候。根据律法,在安息日甚么工都不可作,即使治病也是犯法的。只可以采取一些步骤使病情不致恶化,但不可以把病人治好。普通的律法规定在安息日只能治疗有性命危险的人。在安息日担子是不合法的,人所背负的担子只能相当于两只干无花果的重量。所以无论用担架抬、把手抱,或背负病人从甲地到乙地求治,都是不合法的;因为他们要是作了这样的事,就是等于担了担子。在天空出现两颗星的时候,安息日就正式终止,因为在当时还没有报告时间的钟。这也是众人为何要在迦百农等候黄昏的时候来到,才向耶稣求治的原因。他们知道只有耶稣才能医治他们。
但我们一定要思想耶稣在安息日到底做了一些甚么事?祂曾在会堂里,后来还医治了会堂中被鬼所附的人。祂医治了百夫长的仆人,也治好了彼得的岳母,祂也必定是整天都在传道与教训人,且遇到那些恶意反对祂的人。现在是傍晚的时候了。 神让人在白日工作,晚间休息。晚上正是放下工作安静下来的时刻。但耶稣并不是如此,在祂可以得到休息的时候,人们的需要和迫切的要求仍然包围着祂;而祂能够舍已,毫不埋怨地以无比的慷慨对待他们。只要有一个在需要中的灵魂,耶稣就不得休息。
马太在这种情境之下,想起了以赛亚的话(赛五十三4),其中论到耶和华的仆人,担当我们的软弱,背负我们的重担。
基督的跟随者在别人求帮助、求医治的时候,不能寻求休息。希奇的是他会发现,在他服事别人的时候,他的疲乏得到更新,他的软弱得到刚强。他也会发现,当需要来到的时候,力量也接踵而至。他虽然感到疲乏不能为自己前进一步,却能为别人继续地走下去。
计算代价的呼召(八18-22)
第一次看这段经文,似乎不应该放在这一章之内。这是神迹之章,乍看之下,这段记载似乎并不与这一联串的神迹事件有关系。马太为甚么要把它放在这里呢?
有的人解释马太把这段经文安插在这个地方,是因为他的思想集中于耶稣是受苦的仆人这观念上。他还引证了以赛亚书五十三章四节的经文:‘他诚然担当我们的忧患,背负我们的苦。’(太八17)在马太脑海中的这幅图画,很自然被牵引到另一幅无枕首之处的图画。正如普路麦尔(Plummer)所说:‘耶稣的生命开始于借用的马房,结束于借用坟墓。’所以有的人为,马太在此地插入这段经文,是由于这一段经文以及紧接在它以后的记载,都表明耶稣是 神受苦的仆人。
可能这就是马太的用意,不过马太把这段经文插入这神迹之章,更可能的是因为他在这些事上看见了一个神迹。一位文士愿意来跟随耶稣,他给予耶稣他所知道的最崇高的尊称:‘夫子’。希腊文是didaskalos,即希伯来文拉比的翻译。他认为耶稣是他所看到、所听到的人中,最伟大的一位老师。
任何一位文士给予耶稣这样的称呼,且表示要来跟随祂,都称为神迹。耶稣代表那狭窄律法主义之毁灭与结束,这主义乃建在文士式的宗教之上,一个作文士的人竟能在耶稣身上,看到任何值得敬爱、值得羡慕的事物,真是一件神迹。这是耶稣基督在人的身上具有人格影响力的神迹。这种一个人格影响另一个人格的力量,的确能够产生最奇妙的结果。有些终生追求学问的人,是由于一位伟大教师的人格在他身上所产生的力量。有许多人受感动走基督徒的道路,终于从事基督徒的服务,亦是受到一位伟大基督徒人格的影响。传道的定义,可描叙为:‘透过人格的真理’。
厄略特(W. H. Elliott)在他的自传:未发现的终结(Undiscovered Ends)之中,提到一件有关于伟大的女演员艾文思(Edith Evans)的事:‘她的丈夫死了以后,她满怀忧愁地到我们这里来……她用一个多钟头的时间,在我们查斯脱方形建筑物的客厅里,倾诉她内心的感觉,那些出自内心深处的感觉。她的人格充满了房间。那个房间真不够大……接着好几天,在我现在看来,我们的房间,彷佛是触了电一般,那强烈的震荡仍未止息。’
这就是耶稣人格的影力,达到犹太拉比身上的同一个故事。其实今天最需要的还不是向人传讲与耶稣有关的事,而是把耶稣带到人的面前,让耶稣的人格来成就其余的工作。
这件事情并不是到比为止。文士一旦经历了这个反应,耶稣就告诉了他,狐狸有洞,天空的飞鸟有窝,人子却没有枕头的地方。耶稣好像告诉这个人说:‘在你还没跟从我以前,先想一想你正在作甚么?在你还没有跟从我以前,先计算所要付上的代价。’耶稣并不要得快,熄得也快的那种情感冲动的跟随者。祂不要在感觉上像潮水迅速涨落的人;祂要的是知道自己正在做甚么的人。祂论到背负十字架(太十38);祂论到要将自己放在人生最亲密的关系之上(路十四26);祂论到要将所有的施舍给穷人(太十九21)。祂常对人说:‘是的,我知道你的心是向着我,可是你这样爱我,难道就够了吗?’
在人生的任何一面,作人都应该面对现实。如果一位青年人表示了愿意求学识的愿望,我们一定要对他说:‘很好!不过你是否准备放弃娱乐,刻苦度日呢?’一位探险家要组织他的探险队的时候,一定有许多人要来贡献他们的服务;但为了铲除浪漫主义者与现实主义者,他必须这样问:‘很好!但是你有没有准备接受冰和雪,沼泽和和炎热,筋疲力竭和极度的疲乏?’青年人若要成为运动家,作教练的应当对他说:‘好!但是你有没有准备克制自己与操练自己?因它们是鸁得你所想的名声的唯一的道路。’这样做并不是打消人的热诚,而是说缺乏面对事实的热诚很快就会熄灭成为灰烬。
没有人能够说他跟随耶稣是在装假。耶稣的诚实是丝毫也不妥协。如果我们导致人相信,基督徒的道路是一条容易的道路,我们真的给耶稣帮了一次严重的倒忙。世界上没有一条路像基督的道路那样的令人战慓,没有一个目标及得上基督徒目标那样的荣耀,但耶稣基督从来也没有说,这是一条容易的路。到达荣耀的道路,一定是十字架的道路。
未能把握时机的悲剧(八18-22)(续)
不过在那里另有一个人想要跟随耶稣。他说如果先让他回去埋葬父亲,他就愿意来跟随耶稣。耶稣的答复乃是:‘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你跟从我罢!’第一次读到这句话,似乎很难于了解。犹太人认为好好地埋葬死去的双亲,是一种神圣的职责,雅各死的时候,约瑟请求法老准许他回去埋葬他的父亲,他说:‘我父亲要死的时候,叫我起誓,说:“你要将我葬在迦南地,在我为自己所掘的坟墓里。现在求你让我上去葬我父亲,以后我必回来”’(创五十5)。耶稣说这话。很明显的带有严与不同情的性质,有人提出多种的释:
有人说耶稣说这话是用亚兰语,译成希腊文的福音书,其中有了错误。耶稣的意思是说这个人很可以把埋葬父亲的事,交给专门的葬埋者去办。在以西结书卅九章十五节的经文也很离奇:‘巡查遍地的人要经过全地,见有人的骸骨,就在旁边立一标记,等葬埋的人来将骸骨葬在哈们歌歌革谷。’这番话似乎在暗示有一种专司埋葬之职的人,所以有人解释,耶稣是说这个人可以把埋葬的工作交给这种专职者,这不像是一种很适当的解释。
另有人说,这的确是一句难以忍受的话,耶稣直率的说这人所生存的社会已经在罪中死亡,他必须尽速从其中出来,甚至于撇下还没有埋葬的父亲,不让任何事情,即使那最神圣的责任来拦阻他走上基督徒的道路。
但是真正的解释一定是基于犹太人对于‘回去埋葬我父亲’的用法,今日在东方仍旧留存这种观念。
温特(Wendt)引证了与叙利亚的宣教士伟特曼(M. Waldmeier)有关的一件事例。这位宣教士与一位聪明富有的土耳其青年十分友善,他劝他在学程结束以后,到欧洲去旅行一次,使他的教育更为完备,心胸更为开阔。土耳其人回答说:‘我必得先埋葬我的父亲。’宣教士以为这青年的父亲逝世,表示同情与忧伤,可是那位年青的土耳其人解释,他的父亲还活得好好的,他的意思是他必须在离家远行以前,先对他的父亲、亲戚克尽一切的责任。实际上他一定要等到他父亲死了以后才离开家庭,这件事可能还要等上好几年。
显然这就是福音书中的这个人的意思,他是说:‘等我的父亲死了,等我有离家的自由时,我总会来跟随你。’其实他要把跟随耶稣的事,拖延到几年以后才来实行。
耶稣是智慧的,祂知道人的心,祂也知道这个人如果不在当时跟随祂,以后就永远也不会跟随祂。我们曾经一次又一次地受感动,要向更崇高的目标前进,可是我们却一次又一次的让受到的感动随流失去,并不采取行动。人生的悲剧,常常就是未能把握时机的悲剧。我们曾受到良好的行为所感动,愿意放弃一些弱点与恶习;我们曾受感动去对某些人说某些事,表示同情,或提出一些警戒或鼓励,可是时光消逝,事情仍旧没有做到,邪恶并没有克服,话语也根本没有说出来。在我们中间最好的人,仍带有一种迟钝与怠惰的性个,某种因循耽延的坏习惯,某种恐惧和犹疑,使得受感动的片刻永远也不会变成行动或事实。
耶稣对这个人说:‘你在这个时刻感觉到必须要从你所生活的死社会中出来,你说过了几年等你父亲死了以后再出来,何不现在就出来,不然你根本就出不来了。’
卫尔斯(H. G. Wells)在他自传中,叙及他生命中决定的时刻。他本来是做一个布商的学徒,前途似乎并没有甚么希望。一天,他所谓的‘一个内在的、先知的声音’临到他身上,说:‘时候还不太晚,赶快从这个行业中出来,不论要付上甚么代价,赶快出来。’他毫不迟疑的出来了,这就是他为甚么成为卫尔斯的原因。
愿 神赐给我们决定的力量,把我们从未把握时机的悲剧中拯救出来。
有主同在的平安(八23-27)
从某方面来说,这是加利利海很普通的景象。加利利海甚小,从南到北十三哩,从东到西最宽的地方只有八哩。约但谷是地面上一道很深的裂缝所造成的;加利利海就是这裂缝的一部分,深度为水面以下六八○呎,使气候温暖适宜,但它同时也有一种危险:当冷气从西方吹来的时候,加利利湖西面的山岭,盆地与峡谷形成一个巨大的通风筒。使风在其中受到了压制,以横蛮的暴力突然冲向湖面,很平静的海面,可能在一剎那间变为汹涌的波浪。加利利海的风暴来得突然,且威猛无比。
汤姆生(W. M. Thomson)在他所著的圣地与圣经(The Land and the Book)中,描述他在加利利海边的经历:
‘后来,我们就在岸下扎营,在狂风中度过三日三夜,我们必须要用两个栓子拉住帐幕所有的绳子,并且经常用全身的力量把它压住,免得抖颤中的帐蓬,会被风吹腾起来……。我们所看到的湖面,一片的狂风怒涛,浪潮不断涌到帐棚的门前,猛烈地震动帐棚的绳子,使帐棚几乎连栓拔起。这种风暴不但来势凶猛,而且在碧空无云的时候突然来袭。有一次我到温泉的附近游泳,不知不觉中,有一阵狂风从山谷的裂缝中猛烈地冲下来,我历尽千辛才游回岸边。’
克利斯第博士(Dr. W. Christie)曾在加利利住了好几年,论及他的验说道,在这些风暴之中,风似乎在同一个时候从四面八方吹过来,因为它们从窄狭的山谷冲下的时候,形成一个角度直袭海面。他说有一次:
‘一群旅客正站在提比哩亚海岸,注视着平隐如镜的水面,与它窄小的面积,一面对福音书中所描述的可能发生的风暴感到相当的怀疑。几乎就在那一剎那之间,风暴突然临到。二十分钟之内,海面上布满了白色泡沬,巨浪冲向城墙角隅的高塔;旅客只得逃往离开湖边两百码的隐蔽之处,藉以躲避那使人目眩的水雾。’
平静安稳的阳光,在不到半小时内,变为汹涌翻腾的风暴。
这就是耶稣和祂的门徒所遇见的情形。希腊文十分生动活泼,‘风暴’称作Seismos就是用作‘地震’的同一个字。浪花高耸,浪头覆向他们时,小船就像陷进沟里去似的。耶稣却睡着了。(我们要是念了马可福音四1-35的记载,就知道在他们出航之前,耶稣就是用这只船作为讲坛,向百姓们讲道,难怪祂现在觉得困乏了。)门徒在惊恐中把祂摇醒,风暴即刻平静下来了。
风暴中的平静(八23-27)(续)
在这个故事里面的意义,并非仅仅限于平静海面上的风浪而已。如果耶稣真是主后二十八年左右,在加利利海的某处地方平息了风浪,那的确是一件很奇妙的事;但是它与我们并没有甚么关系,它只是一个孤立性的奇迹故事,与二十世纪的我们却毫无关系。如果这就是故事的全部意思了,那我们很可以问:‘祂现在为甚么不作这样的事呢?为甚么祂在今天竟让大海浪吞没爱祂的人,而不去拯救他们呢?’如果我们只把这个故事当作是平静风浪的故事,它一定会产生使我们中间有人伤心的难题。
但是这个故事的意义却要大得多了,它不是强调耶稣止息了加利利的风暴;而是指出凡有耶稣的地方,生命的风暴就会转为平静。它说在耶稣的面前,最可怕的风暴,也会归于平静。不论风暴攻击得如何凶猛,有祂同在仍可以有平安。
当冷酷、伤心、忧愁的寒风吹起的时候,有耶稣基督同在可以找到平静与安慰;当那狂热的情欲之风吹起的时候,在耶稣基督那里可以找到平安与保障;当疑惑的风暴要拔除我们信心根基的时候,在耶稣基督那里可以找到稳固与安全。在每次震撼人心的风暴中,与耶稣基督同在就有平安。
爱弗莱(Margaret Avery)提到一则奇妙的故事。在一所山上的乡村小学中,有一位教师正向儿童们讲述耶稣平静风浪的故事,不久以后,有一阵可怕的风雪落在山上。那天放学以后,教师几乎要拖住幼小孩童的身体,才能在风暴中行。当他们在极度的危险之中,她听见一个小男孩自言自语说:‘我们现在可以在这里与那位耶稣交往了。’孩子说得不错。那一位教师一定是一位了不起的教师。这个故事的教训,它的意义与实际,是说当人生的风暴震撼着我们灵魂的时候,耶稣基督就住在那里;有祂的同在,汹涌的风暴,转变成风暴永不能夺去的平安。
魔鬼所居住的宇宙(八28-34)
在我们还没有详细地研究这段经文以前,让我们暂停一下,来澄清一点研究圣经的学生所遭遇的困难。福音书作者对于这件事发生的地点,显然感到有点含糊。这种‘含糊’可以从这三本福音书记载的差异中反映出来。在钦定本的马太福音记载这件事发生在加大拉(28节);而马可与路加福音的记载是在格拉森(可五1;路八26),即格拉撒乡村的人。难就难在这些记载各不相同。格拉撒(Gerasa)难以成为正确的地点,因所知道的唯一的格拉撒是在湖东南内陆三十六哩,基列的地方。耶稣决不会航行到三十六哩之外的内陆去。加大拉(Gadara)较为近乎确实的地点,因为它是离开湖岸内陆六哩之遥的一个市镇,而且市镇的墓地与牧场与市区有一段距离,也是一件十分自然的事。有些抄本用迦吉撒(Gergesa),这名称可能是出于第三世纪亚历山大学者俄利根的揣摩,他知道不可能在格拉撒,也怀疑加大拉的可能性。他真正晓得有一个村落叫做迦吉撒,这是在湖岸的东边,因此他推测那地点必为迦吉撒。困难的产生是由于抄原稿的人,对于巴勒斯坦的地理不够熟悉,不敢确定这件事真正发生的地点。
这件神迹给我们看到新约中甚为普遍的被鬼附的观念。古代的人们毫无保留的并热烈的相信鬼魔与邪灵。空中充满了这些精灵,甚至穿过一根针眼也会碰到一个。有人说共有七百五十万个精灵,有一万个在人的右手,一万个在人的左手,它们都在伺机进行伤害人的工作。他们住在不洁净的地方,诸如坟墓,或污水之处;他们也住在旷野,人们可以听见它们咆哮的声音。它们对孤单的旅客,怀孕的妇人,新婚的夫妇,黑夜出外的孩童与黑夜的航海者特别有危险。它们在火热的正午,在日出以前及日落以后的这段时间特别危险。男鬼称作Shedim,女鬼原称作Lilin,耶自Lilith的名称。女鬼披着长发,对孩里特别危险,这就是孩童有他们守护天使的原因(比较太十八10)。
对于魔鬼的来源,人们的观点不同;有人认为在世界开始的时候,魔鬼就已经存在;有的人认为恶人死后,他们的灵魂仍在继续作恶的工作。一般对魔鬼的观念都与创世记六章一至八节希奇的老故事有关连。那个故事是说到犯罪的天使怎样到世上来勾引人间的女子,魔鬼乃是这种邪恶结合所产生的子孙。
这些鬼魔是一切疾病的作崇者,它们不但在癫痫症与心理方面的病痛上要负责,即使身体其它的疾病也要归罪于它们。埃及人把身体分作三十六个不同的部分,每一部分为一个鬼魔所占据。它们最喜欢采用的一种进入人体的方法,就是在人吃东西的时候,埋伏在他的身旁,伺机依附在食物之中进入人的身体。
这些观点在我们听来似乎过于怪异,但古代的人绝对的相信鬼魔。如果一个人认为他已经被鬼所附,他自然很容易产生一切被鬼附的征象。他能够使他自己真正地相信有一个鬼在他的里面。现今仍有人为自己会有某种痛楚,或者认为自己在生病,这种情形在我们所谓的迷信更深,知识更为幼稚的时代中自然更容易发生。即使根本没有鬼魔存在,古代的人必须假定鬼魔在一切的事上是真实的,他才能够从被鬼附的病况中得到医治。
魔鬼的失败(八28-34)(续)
耶稣到了湖的对面,就遇见两个被鬼附的人,他们住在坟墓里,因为坟墓正是鬼的居所。这两个人非常的凶猛,对于过路的旅客是一种威胁,小心的旅客们的确要远远的躲开他们。
汤姆生在他所著的圣地与圣经中告诉我们,他自己在十九世纪曾看有人,就像加大拉坟墓中被鬼附的人一样:
今天仍有一些类似的疯狂与危险的狂人存在,他们在山岭间飘流,睡在坟墓与山洞中。在他们最发狂的时刻,极其难以驾驭,而且体力惊人的强壮……这些疯子最普通的现象,就是不肯穿衣服。我常常看见他们在贝鲁特(Beirut)与西顿(sidon)拥挤的街道上一丝不挂,他们在乡间四处乱闯,恐吓四邻。
除此以外,耶稣在阻止这两个人说话的时候,表现出极不寻常的勇气。
如果我们真要知道这故事的细节,就必须参阅马可福音。在马可福音五章一至十九节的记载要长得多;马太只给了我们一个概要而已。这个神迹故事曾引起许多的讨论,讨论的中心是在毁灭猪群的事上。有许多人认为这件事很希奇,并且认为耶稣这样毁灭群畜,未免太没有心肝。其实耶稣绝不是故意要毁灭。
我们一定要尽力摹想当时的情境。那两个人正在大声喊叫(可五7;路八28)。我们一定要记得这两个人完全相信有鬼附在他们身上。当时每个人所接受的一种正常,正统的信仰,认为当弥赛亚审判的时刻来到,所有的鬼都将被毁除净尽。这就是他们问耶稣,时间还没有到,为甚么来使他们受苦的意思。这些人深信自己被鬼所附,世界上没有东西可以使他们得到解脱,除非他们亲眼看到鬼真的从他们身上出去。
惟有实际的行动能给他们确凿的证据。他们的大声喊叫,当然也使猪群受到了惊吓;猪群受惊过度,拚命的奔跑,因而跌入湖中。水对于鬼是不祥之物。耶稣抓住这个机会。祂说:‘看哪!你们看这些猪已经跌入湖底的深处,你们身上的鬼也跟这些猪一同葬身湖底,永远也不再作崇了。’耶稣知道没有别的方法可以使这两人接受治愈。倘若真是如此,耶稣也决不是故意要毁灭这些猪,祂是藉着猪群的惊逃,帮助这两个受苦的人,相信他们的病已经治好了。
即使耶稣故意毁灭了这群猪,人们也决不可能以此作为反对祂的把柄。世上确有一种过份吹毛求疵的人。格鲁佛(T. R. Glover)说起有一种自认为虔诚的人,其实他们只是爱拣三拣四罢了。
我们当然不能把一个人不朽的灵魂的价值,拿来跟猪群相此。我们少有人在早餐的时候不吃火腿,或者在晚餐时不吃猪肉;我们对于猪的同情,并不足以阻止我们去吃它的肉。如果耶稣真是以一群猪作为代价,使两个人的精神恢复健全,我们又有甚么可抱怨的呢?这事与鼓励人虐待牲畜或宽恕人对牲畜的残酷行为无关;它只简单的说明了,我们应该把持生命比重的观点。
这故事最大的悲剧是在它的结局上,看守猪群的人跑回城里报告一切所发生的事情,结果城里的人央求耶稣立时离开他们的境界。这是人性极度自私的表现。他们并不关心这两个人恢复了理智,他们只关心他们丧失猪群的事。许多人常常会这样说:‘我不管别人的死活,只要我的利益和我的安全有保障就可以了。’我们也许对于加大拉人的无情感到惊奇,但我们也必须注意,我们都不应拒绝去做那些于己有损,于人有助的事。──《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