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第十章
ii. 十二使徒(十1~4)
为了实际地解决需要作工的人的问题,耶稣召集了祂的十二个门徒。这里说的不是挑选(与可三13~15,路六13不一样),而是对他们的委任。他们第一次以一个小组的形式来到耶稣的跟前,这个组就是要去执行使命的(参看第2节使徒的注释)。后面在十九28里还谈到了他们以后作领袖的意思,还说明为什么耶稣单单选了十二个门徒:那是为了和以色列的十二支派相一致,还有其资料也证明,耶稣把跟随祂的最亲密的几个人看作是神真正子民的代表。对权柄的理解,请见前面九6~8的注释(同时参七29,八9);以往是耶稣亲自显示权柄,这正是祂传道工作的主要方面,现在祂将权柄授予祂的门徒,他们一样地去治病;用来描写他们这一使命的话和在四23和九35中用来描写耶稣使命的话一模一样。请看十7~8的注释,便可看到耶稣的使命与其门徒的使命是多么的一致;所以说,门徒们所得的是行使使命的权柄,并不是在社会上当领袖的权柄。污鬼(参十二43;中文译本中又译邪灵──译注)在马太福音中统称“鬼”(demons)(参九32~34),有时则简称“灵”(spirits,八16,十二45)。
2. 使徒一词只见于马太福音这一节,其它地方他都用“十二个(门徒)”:十一1,二十17,二十六14、20、47等。路加(和保罗)在述圣餐时用“使徒”,其它福音书和马太一样,只在谈使命时用,故使徒是指那“被差遣的”,请看四18的注释,以了解西门和安得烈(还有第3节的腓力)。头一个,若只为表示名单的开始,是没有必要用的,既用于彼得,便可见彼得在全组中地位的重要,这点在十六16~19里将说得十分明确;四部福音书一致同意彼得是门徒之中的领袖,他和西庇太的两个儿子又形成了一个备受信任的核心(十七1,二十六37;可五37,十三3)。
3~4. 有关十二人中的其它成员,资料并不多,加略人犹大是个例外。巴多罗买传说就是拿但业,只见于约翰福音,但无一处提到拿但业是十二人中的一个。马太的名字与其职务并提,目的是说明,他就是在九9里提到的被召的马太;此外,提到雅各时,说他是亚勒腓的儿子;提到西门时,提了他的绰号彼得,都是为了与人们熟悉的同名者区分开来。达太其人除在马太和马可的名单上出现之外,再无一处提起过,路加(六16和徒一13)则把他换成了“雅各的儿子犹大”〔参,约十四22“犹大(不是加略人犹大)”〕,而马太和马可的某些手抄本中又写作“利巴尔”。马太和彼得的情况(见四18注释)说明,一个人可能用不止一个名字,但也可能是因为内部圈子的人员总不完全确定,或是对那第十二个不出头露面的人是谁,判断不准之故。Cananaean 一字在路加福音里是 Zealot(中文译作“奋锐党”),可能是由亚兰文中奋锐党的名称 qan~ ana~ 而来。在耶稣的年代,奋锐党还不是一个代表革命政党的术语,不过马太和路加已这样认识。西门的绰号可能源自对律法的“热心”(zeal;参看保罗用“奋锐党”的同根词表示这个意思,徒二十二3~5;加一14;腓三6),也可能正因为如此,他后来开始同情奋锐党的某些思想。把此人与政府雇员马太放在一起,证明耶稣招纳人士之广。Iscariot 一字一般被理解为“加略人”,加略(Kerioth)是犹大国南方一城,不过也有人给该词以各种不同的解释,如“叛徒”、“暗杀者”、“背皮口袋的人”或“红毛”!
138 比喻的骤然改变说明这几节本不是与第36节连在一起的。据路加福音十2,这一比喻是在赋予七十人使命时用的。
iii. 对门徒使命的指示(十5~16)
第十章搜集的耶稣的教训可分为两部分,这前一部分是耶稣在加利利传道时差遣门徒们快快出去作工,对他们所说的话,后一部分则普遍地谈世界基督徒使命的总性质。
5~6. 限制门徒们只到以色列人那里去传道,是很令人吃惊的。这种限制只见于马太福音,耶稣对自己的使命也作了与之一致的限制(十五24)。然而,这同一部福音书又不仅承认在晚一些的时期,即在耶稣复活之后,要毫不犹豫地到外邦人中间作工(二十八19~20;参二十四14),而且还写进了耶稣说的万民都包括在神救世计划之内的话(八11~12,二十一43,二十五32),况且从前几章里我们也已清楚地看到,作者十分注意耶稣对外邦人具有多么重要的意义(二1~12,四14~16、24~25)139。所以说,不能责备马太有反外邦人的偏见。这两句话反映的是当时的历史事实,即在耶稣复活之前,祂和祂的门徒事实上只局限在以色列人中间作工,只有寥寥可数的几个例外(八5~13是耶稣在犹太人的地界内给一个外邦人治病,十五21~28的故事明显的是个例外),向外邦人传道的时间要留待以后140。这里的话主要不是不允许扩大工作范围,而是说工作的首要对象应是以色列人。号召以色列人悔改是耶稣传道的着重点,号召十分急切,要求集中精力加快进行(参十23)。以色列人是迷失的羊,这是旧约常用的比喻(耶五十6;结三十四1~16;参,赛五十三6),这里和上述旧约段落一致,显然视以色列为一个整体,故不是针对某一些人而言。第5节里的走,意思是“离开”,在完成加利利使命的历史环境下,这点指示把门徒有力地限制在加利利的范围之内,而不许他们进入位于加利利周围的外邦人和撒玛利亚人的地界。这是马太唯一一次提到撒玛利亚人(在四25明显地故意不提他们)。路加与马太不同,在其福音书中三次提到他们(九52以下,十29以下,十七11以下),以不同的方式指责犹太人对他们一惯所持的敌视态度(再参,约四4~42;徒一8,八5~25);而马太则明显地表现了较为传统的犹太人观点。
7~8. 他们的使命是传道和治病同时进行,在宣布天国近了的时候,使这两方面互为补充(正如:赛六十一1~2的话,在十一5和路四18~19引用来讲耶稣的使命时一样),也互相肯定。耶稣及其门徒的治病能力表现的不仅是他们的仁爱,这一活动本身就是神国的显现。
门徒的使命和耶稣本人的使命是那样的相像一致(参九35的注释,并请看十5~6和十五24之间是多么一致)。他们讲道所说的话,和四17里耶稣说的话一样;第8节所列举的治病活动,也确实包括了第八至九章记载的耶稣所行的各种治病神迹。还可参看十一5对耶稣传道活动的概述141。他们的使命是祂使命的扩大,祂已将行使使命的权柄授予了他们。叫死人复活这句话,说得平淡无奇,所以尽管门徒们起码行了两件这样的神迹,记载下来的就有两件(徒九36以下,二十7以下),有些释经者还是拿不准,不知是不是应该照字义来理解这句话,他们求助于八22“死人”在比喻中的转义,如果是那样,“叫死人复活”不就成了命令门徒去鼓动那些在灵性上淡漠而无追求的人了吗142?除非这一节里耶稣对门徒的其它指示也全是比喻性的(Fenton 的观点),这样理解才有可能;但是按照第八至九章所记述的真实神迹推断,指示全是比喻性的绝不可能。耶稣将自己医治的权柄分授予祂的门徒们时,并未排除叫死人复活的内容,按照字义来理解这句话是合适的,固然这要求要有更大的信心。
门徒作工是要白白地去作,绝不像第一世纪末充斥教会的贪得无厌的先知们(Didache 11~12)。他们作为耶稣使徒的身分和治病的权柄是神赐予的,而不是他们自己买来或挣来的,所以怎样得来,也要以怎样的精神付出。保罗遵行此原则遵行得很好(林前九18;林后十一7)。不过还要看第10节后半节。
9~10. 带就是“有”的意思(里面更确切应理解为“作什么用”)。马太的表达形式很奇特,他不但不嘱咐他们上路之前要准备好路上之所需,反而告诉门徒不必顾虑去筹划什么资金,也不需要准备特别的装备。他们应该起身就走,因为任务极为紧迫。这里的原则与六25以下的一致;吃什么可以交托给神来照看。这并不是号召禁欲主义,因为吃住所需的供应已经有了保障(10b~11;参六30~33),而是号召分清主次,把主要的事放在首位。对物质享受的淡泊态度对门徒有双重的好处,一方面对他清心地去完成使命有好处,因为他确信神会在实际中供应;另外对门徒在一个人人知道可以用宗教来谋利的时代建立自己的威信也有好处(如 Mishnah Aboth 1:3; Bekhoroth 4:6)。一个教会的成员若是终日忙于物质上的需要,就是在当今的社会,也难令世人相信他们必须严肃地考虑信主的问题。口袋可以是装干粮用的袋子(但不须装上食物),也可以是讨饭用的袋子,犬儒学派的巡回传教者常常带着这种袋子(见 BAGD, p.656b);前一种理解似乎更接近不必事先准备食物的概念。第二件褂子可能是件备用的,或是以备露宿御寒之需(故而不需要,见11节)。鞋和拐杖通常是行路必备之物(见如:出十二11);不要带鞋大概是指不必带第二双鞋,像第二件褂子一样,带着是为了旅途中存一双备用的(马可福音六9说允许他们穿鞋,而且第14节指示他们作的动作也说明他们还是穿着某种很易沾尘土的鞋子)。人们熟知的有关拐杖问题的不一致(马可福音六8特别允许门徒们带一拐杖)可能产生于所用动词间的区别:马太的版本不允许他们上路时带拐杖,马可则说可以(只)带着他们已有的那根。看来,不同的版本,在有关细节上是有不同的(路加福音表现出,至少有过两个互不相干的命令,一个在九3,一个在十4;另请参二十二35~36),可是使命紧迫,不容更不要求门徒处心积虑地为自己准备吃住,这个基本思想并不因为这些细小差别而受到影响。人们曾设想,既然有此命令,门徒的日常需要一定会通过其它方式予以满足,这种设想来自下面一句话:工人得饮食是应当的。他既然应得,就一定会为他准备(第11节便解释怎么准备),他自己不须去为自己准备。这一原则对以后的基督教思想十分重要(林前九14;提前五17~18等),与第8节后半并无矛盾:基督的工人应得衣食、接受款待的原则跟要求“按劳取酬”完全不是同一回事,尽管在实践中有时要区分清楚是很难的。
11. 配(和合:是好人)的意思好像是先要进行人品方面的考查,其实这不是主要的意思(AB 便译成 suitable “适宜的”)。他们应该去找那能够也愿意接待他们的;一般来讲,那种人虽不一定已献身于他们传福音的事业,但愿意接受他们所传的信息。期望白受款待,在我们的文化中好似有些过分,但很符合东方的传统,一个陌生的不速之客也有权要求提供食宿和保护(创十八1~8,十九1~8;士十九15~24)。
12~13. 请安并非虚假的客套(祝平安至今是希伯来语和阿拉伯语里标准的问安形式)。参考以撒的祝福(创二十七33~38),一旦出口便产生了威力;旧约还有一些地方显示一句说出口的话所生的效力(诗一四七15、18;赛九8,四十五23,五十五10~11等等)。他们为那家所求的平安,一旦出口就生了效;但那家并不一定得到平安,如果态度不对,平安就仍归于求平安的人,就像一张未兑的支票一样。
14~15. 耶稣知道,祂的信息和传祂信息的人会为人所接受或款待,但也会遭人反对和厌弃,对这后一点祂有充分的准备,请看第17~39节。以此为界,世人可分为两类,对这一事实无须掩盖,反而应表示出来:把你们脚上的尘土跺下去是一种明显的否定表示,在中东至今仍延用143。于是,那家或那城就被划到反对耶稣所传信息的一边,所受的审判将要重过旧约两个臭名远播的邪恶城巿所多玛和蛾摩拉,那两个城巿最后毁于硫磺与火之中(创十九24以下;参,路十七28~30)。他们蒙恩清楚地听到呼召,要他们悔改,这是神最后的话,如果不响应,那么罪就更大了。“听过基督福音的人,与耶稣的话语尚未传到的外邦人已经不一样了。”(Schweizer, pp.240~241)
16. 这一节的话,既是初次差遣门徒时所用,又是下一段受迫害主题的序言。羊进入狼群则四面受敌,无力自卫,只可依赖牧人(参,约十12~15)。狼群起初可能只指法利赛人集团,不过这个基本道理涉及各个时期的基督徒,因为他们必须生活在一个充满敌意的世界并耳闻目睹这一切罪恶。耶稣并不期望祂的门徒是什么权力集团,但是他们也不应像羊那样怯弱。正因为他们所处的地位不力,才要求他们必须灵巧(现中译作机警──译注。phronimos 译成“明智”、“精明”较好;这个字在七十士译本中用来表达创世记三1中蛇的“狡猾”)。参看路加福音十六1~8,那里主人夸奖管家“精明”时,用的也是 phronimos。基督徒不应是容易上当受骗的傻瓜,也不应是骗人的劣种。 innocent (驯良)是“纯洁”的意思,即纯真坦诚的人;作这样的人不是要天真简单,而是要绝对诚实。机警和纯真两个特点相辅相成,使基督徒既能适应生存,又能完成其对世界的使命。
139 请参阅拙著,载于 NTS 27(1980/1), pp.237~240.
140 请看 M. D. Hooker 对这个问题的观点,载于 ExpT 82(1970/1), pp.361~365;再看 Jeremias, Jesus' Promise to the Nations.
141 请继续看 Held, TIM, pp.250~251.
142 J. C. Fenton 特别持此观点,见 ExpT 80(1968/9), pp.50~51。
143 G. Dalman, Arbeit und Sitte in Pala/stina, Ⅰ, p.522。犹太教晚期有一个观点,认为异教地区的尘土是污秽的( Shabbath 15b; Nedarim 53b);这个观点可能是说这句话的背景情况,但基本上还是用来表示否定的态度。
iv. 对冲突和迫害的警告(十17~39)
耶稣的这些话集中讲一个主题,今为方便起见,分成数个小题来详述。
(a) 预言将受迫害(十17~23)。这段话的背景是十二使徒在加利利传道的画面,其原则却适用于任何情况下面临迫害危险的基督徒们;尤其在第23节以后,这眼前的画面愈加淡出隐去。耶稣深知,传播祂信息的人定会遇到阻挠和迫害,所以祂给他们指示,这指示是告诉他们在遭到反对时如何对付,不是教他们如何对待那些因他们作工作得好而信了神的人!
17. 基督徒最大的可能是受犹太人的迫害,但也不排除遭到一般世人的反对(参十六13以理解人的笼统含义)。使徒行传揭示了拼命反对基督徒传道工作的形形色色的组织。公会可以指那负责地方犹太会堂纪律的二十三人公会,但也可以指任何正式团体(参看 Hare, pp.102~104)。在会堂里鞭打(参二十三34;徒五40,二十二19;林后十一24)是用来惩治一切不顺服或扰乱治安的行为(传讲一种不寻常的信息即属此类),而不是针对信奉异教而来(Hare, pp.43~46, 105)。
18. 诸侯君王几个字,说明巡回传道的范围大大超出了第5~6节和23节所说的纯以色列人的圈子。犹大省的罗马行政长官(在二十七2、11、14里译作“巡抚”),加利利的希律王以及继他之后为犹太人之王的人都包括在这几个字的范围之内;此外还提到了巴勒斯坦的外邦人,在这里特别提到外邦人,说明耶稣复活以后传道活动将更广泛的展开,这一思想已在作者的意念之中。使徒行传提供了数起基督徒被敌对的犹太人带到外邦官员面前,要求审讯他们的事(徒十七5~7,十八12~17,二十四1~9,二十五1以下)。为我的缘故,不一定单指因为他们跟随了耶稣,而是由于他们是顺服的基督徒才被控诉。对他们的审问倒给了他们作见证的机会(与八4中的“作证据”意思一样,见该节的探讨),他们会毫不畏惧地面对官方人员和外邦人,勇于坚持真理,正和耶稣的表现一样;耶稣受审问时,在彼拉多面前就表现了这样维护真理的坚定态度(约十八33~38)。
19~20. 在诸侯君王面前受审的情景自然会使地位平庸的门徒感到恐惧。但是,这也应包括在六25~34所说的不要忧虑的范围之内。(在这里是说不必忧虑该怎样说话,在第六章里是说不必担心物质的需要,原则是一样的。)无论是哪种情况,神都会将所需要的供给你;这里还说你们父的灵(在新约里这是一种特殊的表达方式)会在你们里头说话。在马太福音其它地方,灵的活动只与耶稣一人相关;可是在这里,因为门徒在人面前代表耶稣,所以灵也在他们里面活动。作者大约想到了约珥关于神的子民受灵的浇灌而说预言的话(珥二28~29;参,徒二15~21)。
21. 这句话反映了弥迦书七6;第35~36节反映得更为明确。弥迦书所说的家庭分争是指社会秩序的崩溃,而这里言及的是更为严重的问题,是达到六亲不认和致人于死地的宗教迫害(“为我的名”,22节)。耶稣的思想已远远超出了当时加利利的情况,因为当时当地由于宗教信仰而遭亲人杀害的现象并不多。耶稣想到的是,世世代代以后由于对祂使命的忠诚,而引起不断加深的种种激烈的、不惜毁灭一切的敌对行为。
22. 被众人恨恶是为我的名(见18节的注释),这就把耶稣的预言和对末世时期社会动乱所作的一般性的启示性预言区分开来(见 ICC, p.106);这里是说追随耶稣的人要遇到普遍性的反对(被众人恨恶)。到底是副词短语 eis telos(“始终如此”、“不断”)的翻译(见 BAGD, p.812a),并不是指末世的结束。在二十四13有同样的应许,也出现在谈迫害和使命的上下文中。这里并没有说应许的“救恩”是怎样,清楚地告诉人们的是:不要逃避迫害,更确切地说,要依靠信心,便能忍耐坚持过去。
23. 本节是争论的焦点144。对本节的任何正确解释都不能离开其上下文:一个基督徒传道人面临犹太人逼迫时,只能继续前进,因为“在人子到来之前”,总会不断有给以色列人传讲神道的机会。这句话是鼓励基督徒寻找那无限的机会去向以色列人传道,告诉他们千万不要因胆怯而放弃自己的使命,也不要停在原地浪费时间,企图“抽活一匹死马”。反对的人如果自找像第14节所说的那种对待(同时参看七6的原则),传道的人就应离开他们继续前进;从使徒行传里可以看到,贯彻这条原则对加速传播福音起了多么大的作用。这里把传道的使命局限在以色列人的范围之内,反映的是十5~6的精神(见这两节的评论)。
那么,这一节是不是说,在耶稣的听众们还活着的时候,基督复临的事就会发生呢?(照施维策的观点145,这句话甚至表示,十二使徒尚在加利利传道期间就会发生,这个希望不仅没有实现,反而导致耶稣本人形象的毁坏。)这里牵涉的两个问题:如何理解“走遍以色列的城邑”和什么是“人子的到来”。
以色列的城邑是个地理概念,不能包括“所有的犹太人社团”(和散居流迁的犹太人);在这个在加利利传道的上下文中显然单指巴勒斯坦。即或如此,“走遍”所有城邑的意思还不十分清楚:有人认为是指在每个城邑里都传讲福音,指“整个以色列”都信神(如:罗十一26所说),或是指试尽所有可能躲避逼迫的地方。看来第一种解释应是被采纳的。
人子就到了是但以理书七13话语的反映,那里不是说“人子”来到世上,而是到神的面前去领受权柄。耶稣经常使用这样的说法以表示从祂复活后显现(二十六64;参二十八18,反映但七14)到末日审判之前(二十五31;参十九28),在不同时候和不同场合下祂将要得的荣耀。请看下面十六28和二十四31的注释,也请看拙著 JOT, pp.139~148,其中着重第145页第二部分。AB(p.125)认为这句话指的是“受难──复活中的弥赛亚的升天”,还有人认为指的是在主后七十年耶路撒冷被毁的大事件发生时耶稣权柄的显露(JOT, p.140,那里附有资料可查)。我想还是把这句话理解为但以理书七13~14所说的有关耶稣得权柄的异象的应验,并不专指某一时间为好(Sabourin, BTB 7, pp.9~10)。无论如何,没有什么迹象表明这里指的是基督复临。这段上下文肯定是鼓励门徒坚持传道的工作,就是提到耶稣将要显现,也是对他们的讲道起鼓舞的作用,并不是按年代顺序作什么预言。
(b) 主人和仆人(十24~25)。这两节的原则还见于路加福音六40和约翰福音十三16及十五20,特别是十五20也提到了逼迫的话。这两节好似表达一个普遍的真理,其实显然是对耶稣自己的门徒说的。有权分担耶稣的工作(见九35~十一1注释的引言,十1~4注释的引言)并代表耶稣的门徒(见后面40节)必须准备分担祂的不幸。具体地说,他们必将忍受同样的羞辱。别西卜是鬼王的名字,耶稣的敌人说耶稣是靠鬼王的力量行神迹,如十二24、27所示。这对耶稣是莫大的耻辱(耶稣自己曾骂彼得为“撒但”,十六23)。别西卜 Baal-zebub 可能来自列王纪下一2所说的迦南人的神巴力西卜(蝇神),它的头衔可能是巴力西布 Baal-zebul,“王子巴力”或“高处之主”、“住处之主”等等,但犹太人已习惯用它来指鬼王;十二24以下表明,它可用来作“撒但”的同义词。所以说,这是一种侮辱,在九34和十二24都等于骂人靠撒但的灵感来做事,有时基督徒在指责与自己不同的基督徒时,也会使用这种骂人话。
(c) 怕谁(十26~33)。“惧怕”是这段的关键词(见26、28、31节)。对耶稣的门徒来说,惧怕有对有错,真的门徒要善于区分。
26~27. 第17~25节所描述的各种情况自然会引起惧怕,从而使门徒们在传道时畏缩不前。这几节就是强调对他们所见所闻的事作见证,是多么重要而义不容辞的责任;这种责任感必须战胜他们的怯懦,要不怕招惹世人对他们的敌视。第26节“没有不透风的墙”的思想,在路加福音十二2里也有,同时也与马可福音四22和路加福音八17里有关把灯放在斗底下的说法有关联。无论哪种说法强调的都是要作见证,而不是作一般的观察(一般观察的事是难找到证据的)。第27节进一步提出了更明确的指令:耶稣私下教训他们的话,要当众宣布出来(房屋的平顶正是作公开宣言的天然讲坛)。路加福音十二3有相似的话,不过与马太述的角度有所不同,路加讲教训的公开化是不可避免的,而马太说门徒应主动地去这样做。
28. 两种惧怕大不相同:怕世上的人是自私怯懦的表现,但是怕神则是健康的,含有对这位受全部圣经称颂的全能者的敬畏和顺服在内146。psyche 在这里译作灵魂,也有“生命”的意思。这里并没有把人分为肉体和灵魂两部分的意图,只是要指出,人并不单是作为动物的那一部分,那一部分可以被世上的人所结束,但他们却仍无法伤害实质的他。可是,那创造了人的神,却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gehenna:见五22注释)。再说一遍,“灵魂”和“身体”是一个人的两个不可分隔的部分,用其中一个,或两个一起用,都可以代表整个的人。这里强调的是在地狱里完全彻底的毁灭,这是与单纯肉体的死亡相对而言的。灭(apolesai)除了基本的词意“毁灭”之外,还含有“损毁”、“废弃”的意思,所以这一说法可能是指死不悔改的人要遭受与死刑不同的毁灭,但也可能遭受的就是永刑147。与不顺服神和背信于神的人的命运相比,殉道远不是什么可怕的事了。
29~31. 第28节告诫门徒不要惧怕杀身体的,如果说其论据令人胆战(杀灵魂的更可怕!)的话,那么这几节提出的理由会令人乐于接受一些。能将一切毁于地狱的神也是关怀麻雀生死的神。在神的手中当无所畏惧。麻雀(或说小鸟──哪种哪类并不重要)曾是穷人吃的一种廉价食物(当然富人也作宠物饲养;Catullus, Carmina ii, iii),公元三世纪时按规定被列为最便宜的一种食用禽类148。一便士(penny)在这里指的是古罗马的一个铜钱,是一个银币的十六分之一(见二十2注释)。即使这样不值钱的鸟类的死活也有你们父的看顾;在神的世界里,没有一样东西不在祂的眷顾之下或控制之中。尽管如此,麻雀也好,基督徒也好,都还是要死的。这句话并不应许人可以躲避苦难,免去死亡,而是说必须知道,死的时间掌握在你们天父的手里。天父对自己儿女的熟悉和关怀,从第30、31节的话里看得十分清楚明白。
32~33. 第26~27、28节和第29~31节已从三个不同的角度对惧怕人这点作了阐释,这种惧怕能使一个门徒不敢在人前承认耶稣,实际上换句话说就是否认耶稣。这两节进一步强调第28节的警告,即有比受世人迫害更坏的结局,那便是不能得到耶稣在父面前的承认。这种双方面的互相“承认”,使得彼此结成团结一致的关系。被否认就等于从这种亲密关系中被开除出去。一个人所以能站在神的面前,全是依赖他与耶稣的关系,所以耶稣起着主宰人最终命运的作用149。这种所谓的“自我中心”正是耶稣教训的鲜明特色。“在耶稣的世代中,没有别人有这种主张”(Jeremias, NTT, pp.250~255)。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两节的话就像是撒母耳记上二30的翻版,那里说神既受尊重又遭藐视(见 Gundry, UOT, pp.77, 209)。所以,这几句话的含义对研究基督论是很重要的。一个门徒必须在两种联结之间选择其一,或是以在世上与世人联结为重,或是以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与耶稣联合为重。这一章往下直到第39节全是谈这种选择的不可避免。
(d) 耶稣有制造不和的使命(十34~36)
34. 任何知道耶稣的弥赛亚使命的人都会正常地想,我来是叫地上太平,他们的根据便是以赛亚书九5~7,撒迦利亚书九9~10等。是的,这确曾是祂的使命(如路二14所宣布的),也是祂的门徒们所传的信息(如13节所说)。可是,弥赛亚所带来的平安不仅是人称之为平安的不动刀兵而已,祂所谓的“平安”是指重新建立的与神的关系。为了建立这样的平安,冲突则不可避免,因为这种平安不能被所有的人接受。动刀兵在这里并不是指军事冲突,而是指第35~36节所说的,波及最亲密的家庭关系的尖锐的社会分裂(对刀这个形象的词的使用可参看路二35,二十二36;路十二51用“分争”一词代替了“刀”)。犹太人对弥赛亚的期望往往包括弥赛亚胜利降临之前的分争阶段,不过耶稣在这里和在前后几节所指的,还是世人在对待祂的态度上的分歧。正因为总是有人不承认神是主耶和华,追随和平之子就总可以是产生冲突的原因。
35~36. 这几节是弥迦书七6的一种变通说法,在第21节里已有反映(见该节注释);不过,弥迦作的是对社会分裂的一般性预言,第21节指的是宗教迫害,现在说的则是耶稣本人使命的直接(而非预期的)后果。“叫……与……生疏”的希腊文动词,原意是“叫……与……分开”:耶稣来的目的并不是来破坏家庭关系,可是祂的到来却会引起纷争,在响应祂召唤的人和拒绝祂召唤的人之间引起纷争,虽是不幸,但却无法避免。基督徒世世代代的经验肯定地告诉他们,真摰的爱心和对第五条诫命的顺从,并不能排除第37节所反映的必须择一而从的可能性,也不能避免家庭中出现纷争的可能性。
(e) 作门徒要付出代价(十37~39)。第34~36节已预报要有纷争,第37节则清楚地指出门徒应付的代价,第38~39节更进一步指出,作门徒的人还要付出什么。这样,跟从耶稣的人在下定决心时,心是明,眼是亮的。
37. 正因为耶稣能引起家庭的纷争(34~36节),真正的基督徒会遇到两种忠诚之间的矛盾,在这种情况下,追随耶稣的决心必须压过天伦之爱(表达此意的希腊语词是 phileo,即人的自然感情,不是 agapao,即一个基督徒必须具备的特性──爱人)。一个基督徒在必要时,甚至得撇下自己的家庭(十九29)。路加在说同样的话时(十四26)使用了“恨字”,还是马太对这个希伯来语的说法解释得正确(参,创二十九31;申二十一15;玛一2~3),他认为这种说法是指在两种忠诚之间进行选择时以何为先的问题,实际上不是指什么恨恶之情。耶稣并不是号召不要爱,而是说在耶稣的号召与家庭之间产生了矛盾的具体情况下,要情愿把耶稣放在第一位。拿犹太教的拉比来说也是一样:老师的要求不也总是应先于父亲的要求吗?(Mishnah, BM 2:11)。对配字的理解,请看第11节的注释;也可解释为“作我的门徒是不合适的”。
38. 更难的是,门徒若要跟从耶稣,还必须背起他的十字架(参十六24,那里是从正面命令他们这样做)。耶稣亲自在十字架上受难之后,这句话的意义才彰显出来:主人是仆人的榜样(参24~25节)。从耶路撒冷行至各各他,一路受尽众人的欺凌侮辱和各种非人的待遇,最后在十字架上痛苦地死去;这惊心动魄的先例不能不使众门徒考虑,他们从世人那里期待的,不是这样的结局又能是什么呢?可是当时事情尚未发生,耶稣尚在传道,众门徒能理解这句话的意思吗?耶稣还没告诉他们祂要死去,可是亲身经历到的和预感到的敌对势力已清楚地表示,这样的结局是很可能的。把人钉死在十字架上的刑罚,在罗马统治下的巴勒斯坦已非鲜见,即使门徒当时还意识不到耶稣本人就要不折不扣地作榜样,但对“背起十字架”这句话意味着什么,是十分明白的。
39. 本节所使用的似非而是的句子,在其它福音书里也经常使用,稍微有点差异而已(十六25;可八35;路九24,十七33;约十二25)。这里的得着,在其它福音书里,有时用“救”,有时用“保全”,也有时用“爱惜”,显然这种说法已成了耶稣号召门徒跟随祂的基调。请看第28节的注释以理解生命(psyche)的意思。AB (p.129)的译文“抓住自己的……丢掉自己”对理解也有帮助。真正的生命、真正的成全,无论通过最省力的途径,或是依靠拼命追求个人愿望实现的办法,都不可能得到。这可不是哲学上的空论,这是说,为我的缘故虽可能丧失生命,但却可以达到目的。一个门徒,必须把耶稣放在他个人的兴趣爱好之上、他的家庭之前。耶稣在整个这段话里集中强调了对祂个人的忠诚(参32~33节注释),并要求门徒们清醒地知道,为此他们可能要付出与世人(包括家庭)冲突的代价。
144 沙伯灵(L. Sabourin)对各种观点所作的最新简介,载于 BTB 7(1977), pp.5~11.
145 A. Schweitzer, The Quest of the Historical Jesus(21991), pp.357~358.
146 这里的他指的是神,这点已无庸置疑;请看马学而(I. H. Marshall)的文章,载于 ExpT 81(1969/70), p.278。圣经从未给过撒但如此的权能,也从未吩咐基督徒去惧怕撒但。
147 请看 ICC p.109, 以了解犹太人对地狱的信仰。
148 请看 A. Deissmann, Light from the Ancient East(1927), pp.272~275.
149 路加福音十二8,后半句的主语是“人子”,但是如果不把它理解为与前半句的宾语“我”同属一人耶稣,那就大错特错了,那不仅忽略了耶稣常称自己为“人子”的习惯,而且还破坏了上下句相互承认的平衡;相比之下,马太的说法更有力些。参看马可福音八38。
v. 门徒特惠的身分(十40~42)
第17~39节全都在说门徒须付代价的一面,可是得恩惠的一面呢?那就是他们被接受为耶稣的代表。
40. 接待门徒(主要是指11~14节所说的接待门徒到家中,同时接受门徒的教导也包括在内),即接待领受到权柄为耶稣做工的人(1节等),就是接待耶稣;因为在犹太人的观念中,“一个人的代理人就等于是他自己”(Mishnah, Berakoth 5:5;参看 TDNT, I, pp.414ff.)。大卫斯(97~98页)认为,这一节的思想和保罗说的“在基督里面”的概念是一致的;门徒就相当于耶稣。可是,下面还有(参,约十三20):接待耶稣,就是接待那差我来的。“神亲自与传耶稣信息的人一同进入那家。这是多么强有力的声明啊!”(Jeremias, NTT, p.239)。于是,对耶稣的门徒接待与否就成了对这个人与神的关系的考验,在二十五31~46里还要作更清楚的阐述。
41. 经受住了考验的,将得到赏赐(参 五12注释)。先知(义人)的赏赐这句话,可以理解为先知给的赏赐,也可以理解为与先知所得的赏赐相同,更可理解为能表现出先知的重要的那种赏赐。参看列王纪上十七8~24和列王纪下四8~37,便知道那“接待先知”的人所得的是什么赏赐了。先知和义人都代表神(40节已作了解释),不管是旧约时代的先知和义人(参十三17),还是基督的先知,和对耶稣在五20和六1~18所讲述的义,作出了示范的人都算在内。这样,这里的先知和义人,与第40节的“你们”显然便一致起来,不必再细分是哪一类属神的人了。
42. 给一杯凉水,在东方国家,不论过去和现在,都表示起码的礼貌和热情。大家已习以为常,并不认为这样做应得什么报偿。可是,即使这样简单的接待还从神得一份赏赐,可见神的赏赐总是超过我们所应得的(见五12注释)。这里说的不是乐善好施,而是因门徒的名而接待门徒。对小子的理解,请看后面十八6、10、14节的注释(并参二十五40、45的“最小的”)。这称呼也可能包括小孩子,十八1~6说得清楚,不过总之是指神的特殊子民,即门徒150。
于是,这几节就把门徒放到一个特殊的地位上,他们在代表耶稣的同时又代表神;所以,接待不接待门徒,是对一个人对神的态度的考验,其结果可能是得也可能是失。对那些因属耶稣而遭世人反对的人来说,这是多么实在的安慰啊!
150 请看 E. Schweizer 的文章,载于 NTS 16(1969/70), pp.222~223. ──《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