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第九章
viii. 瘫子(九1~8)
1~2. 自己的城便是迦百农(见四13的注释),是八5~17记载的耶稣早期行神迹的地方。第8节将显示,那里又有人群在场,马可在二1~2里描述得十分生动的形象,而马太则再一次删去了对细节的描述,连令人难忘的房顶上拆出了洞的画面(可二4)都忽略了。不过,这次不同的是,马太不是把人们的注意力引向神迹本身,而是引向故事中的对话部分(与八5~13甚为相似),因为这段对话要介绍的是耶稣权柄的另一方面。故事一开头,我们就听见耶稣宣布,你的罪赦了。我们可能觉得,这句话跟瘫子没有多大关系啊,然而,在通常把疾病看作是罪的结果的那种文化环境中(约九2),却不是如此。耶稣本人无论在这里或在其它地方,都从未说过犯罪的结果便是患病(参,约九3),但是,肯定这个病人的罪得赦了是使他放心的真正原因(参22节:只有马太在这两起事件中加进了放心二字)。这里,耶稣行了医治的神迹,不仅是出于对病人个人,而且还是出于对周围人的信心(他们的信心)的回答,参看八5~13,十五22~28。
3. 这是第一次提到与耶稣的对立,以后还会不断出现。这种对立来自文士(不像八19所说的文士),是犹太教的正宗代表,故而必然反对耶稣那些激烈的宣言和要求。耶稣是怎样说了僭妄的话,无须陈明(在可二7里有):那时的犹太教绝不容许任何人发表什么赦罪的宣言,何况还是出自一个普通人之口,以他个人的权柄。
4~5. 耶稣知道他们的心意136,类似的说法还可见于十二25和二十二18。正因赦罪不是立竿见影的事,所以“你的罪赦了”实在比“起来走吧”容易出口得多,对一个瘫子说“起来走吧”,万一效果没有发生,岂不大丢其脸,惹人耻笑么。可是,话说回来,如果说了之后起了立竿见影之效,人们不也就相信耶稣有关赦罪的话不是唬人的了么。假定说病是犯罪的结果(见2节注释),那么治病和赦罪之间的逻辑联系也就更为直接了。希腊语用 eukopoteron(“更容易”)来表示论据更充足的作法只见于耶稣的话语之中(参十九24同样的用法;路十六17)。
6. 命令瘫子起来行走,实际上证明的事不仅是他的罪得赦免,而且还表现了赦罪者的权柄。请看导论Ⅳ B “基督论”第 (ii) 点,原书第40~42页对人子的解释。这里和八20一样,如果把人子的“人”理解为普通的人,那就毫无意义了;耶稣并没有声称说任何人都可以宣布赦免人的罪(祂治病也丝毫不说明任何人都可以治病),只有祂自己才有这种特殊的权柄。“人子”一词单独并不表示有赦罪的权柄,即使认为“人子”本身就含有弥赛亚的意思在内也是一样,因为在犹太教的期望中,弥赛亚的作用里不包含赦罪一项。罪之得赦更应被看作是末世时神所赐福分的一部分(如:赛三十三24;耶三十一34;弥七18~19)。现在耶稣在地上宣布祂赦罪的权柄:参看十六19,十八18就能更好地理解“在地上”赦罪是神“在天上”的权柄的延伸。所以说,耶稣把神的权柄带到了地上(参十二28“末世实现”的思想)。
7~8. 马太福音里的医治总是效果神速,这里也是一样。群众都害怕(译注:和合本作“众人看见都惊奇”;马可和路加讲到这里时,只提到众人都惊奇),说明耶稣超自然力量的影响之大,在十七6和二十七54也可看到同样的情况(参,可四41,五15,十32,十六8)。耶稣的权柄体现在各方面:在祂的教训中(七28~29),在祂治愈各种不同疾病──痲疯病、瘫痪、热病(八1~17)的能力里,在祂要求门徒舍弃一切而忠于神的话语中(八18~22),在祂对自然势力和超自然力量的控制中(八28~34),而此处则是强调祂赦罪的权柄。从以上种种情况中,都凸显耶稣与众不同的地位。所以,第8节用了一个普通的人字是很突然的。它可能是个总称(他们惊奇的是耶稣作为人却有这样的权柄),也可能是指十六19和十八18所说的,耶稣把自己的权柄传给祂的门徒的事。
136 “看出他们的心意”(见 RSV 边注)的译法更生动一些,很像是最初的版本;与之相同的还有第2节的“见他们的信心”。
ix. 召唤马太(九9~13)
9. 马可和路加福音这同一个故事里的马太叫做利未,看来这两个名字同指一人(参,西门/矶法是指同一个人的两个闪语名字)。马太后来成为耶稣十二使徒之一(十3)。迦百农的税关应该是征收进出安提帕分封地边界的货物税的地方,这些货物或来自加利利海对岸的低加波利,或来自约但河对岸的腓力管辖的地盘。马太显然是为希律安提帕服务的一名税吏,而不是一个作具体征税工作的人员;不过,这两个不同的职位(见 Jeremias, NTT, pp.110~111)在希腊文里都用同一个字 telones 表示,在犹太文卷里通常也就通用了,而且还常常把这类人跟强盗、“罪犯”归在一起。人们鄙视这类人,认为他们是当时经济制度的产物,必然敲诈勒索,贪污中饱,此外,一定没有爱国之心,且一定与礼上的不洁有关联。马太与耶稣过去有没有直接交往,没有证明(参四20注释),不过,在那个时期,耶稣在迦百农已相当出名了。这位受众人爱戴的“拉比”(参八19)主动召唤一个被社会遗弃的人来作祂的门徒,这本身就有接纳他的意思,于是马太便义无反顾地起来跟从了耶稣。
10. 有关坐席 请看八11的注释。路加明确指出,这次筵席是在利未家摆设的。关键是耶稣准备与罪人一同坐席,罪人一词用来指 ~am haares,即那些不能或不愿遵守有关奉献和洁净的律法的普通犹太人(其中税吏占的比例最大),更广义地说,还用来指道德败坏者(路七37以下),崇信歪门邪道者(约九16以下)和外邦人(加二15),外加收税员。一同吃饭是亲近的表示,耶稣愿意这样做,以表示自己和不受欢迎的人打成一片,祂这一个突出的特征在福音书里得到了生动的描述(特别是路加福音十五1~2和十九1~10)。
11. 这种反应是不可避免的。继文士攻击耶稣,说祂说了“僭妄的话”之后,法利赛人又出来指责祂的行为。法利赛人的宗教信仰告诫他们,在行动中遵行律法是第一大事。一位“哈比”(haber)是遵守一切奉献和洁净法规的人,如果应邀作 ~am haares 的客人,便失去了“哈比”的资格了(Mishnah Demai 2:2~3)。就说税吏不算礼上不洁之人(但收税员却是不洁的,他走进哪个房子,那房子便成了不洁之处,Mishnah Tohoroth 7:6),可是各种罪人聚集一堂吃喝,必定要破坏律例中规定得细致周详的饮食法。从法利赛人的观点看,耶稣毫无疑问是错的,他们的观点从所提的问题里就已表现了出来。
12. 耶稣回答时用了一个比喻;把这位哲人比作医生的类似说法,在不少希腊文献中都可见到137,可参看路加福音四23。耶稣和法利赛人之间的区别,正在于他们对神旨意的理解不同,法利赛人认为,首要的、先于一切的应是顺从法规,而耶稣则认为应是向人民传讲神的道。医生岂有双手不沾染细菌的道理!
13. 这里的两句话更进一步阐明了彼此看法的不同。第一句话引自何西阿书六6,再加上拉比们讲经时惯用的一句公式:这句话的意思,你们且去揣摩。这是号召大家深入地思考,而不是表面地理解引文的内在含义(无论是这里,还是耶稣的任何教训中,祭祀都毫无疑问是正当的;参五23~24),即一个宗教,如果只追求外表,用礼仪上的各种要求取代了爱心(怜恤一词是希伯来文 hesed 的翻译,更为中肯的应是 RSV 的译法“坚贞的爱”),那么这个宗教是很危险的。法利赛人反对耶稣与那些人一同坐席,实际上耶稣的行为正是最大限度地应验神所喜爱的;从法利赛人对别人那种苛刻而不关痛痒的态度里所看到的,却是何西阿所厌恶的那种浅薄宗教的再现。第二句话更直接地谈及当时的情况,与八11~12有着同样惊人的效果;将被请去坐席的(不只是这次的筵席,而更是弥赛亚的筵席)必定是义人,可是耶稣把这个正统宗教的标准改了,祂只请了那些不合格的人去。义人并不含讽刺意味,从法利赛人的理解来说,他们都是“义人”(参,腓三6),可是耶稣所不断提出反对的正是这样的义(见五20以及三15,五6、10注释),饥渴慕义的罪人比自我满足的人离真正的义更近。
137 请看 H. B. Swete, Mark, p.42; M. J. Lagrange, Marc, p.44.
x. 有关禁食的提问(九14~17)
14. 继文士(3节)和法利赛人(11节)怀有敌意地提问之后,又出现了第三批反对耶稣行为的人──约翰的门徒们。参看十一2,十四12,路加福音十一1以了解约翰的门徒们,再看使徒行传十八25,十九3以了解这个集团继续存在的情形。约翰福音三25以下和四1说明他们视耶稣及其门徒为他们的对手。请看六16~18的注释,以了解犹太教的禁食。约翰的门徒,看来与法利赛人一样,不仅遵守旧约律法所规定的一次禁食(赎罪日禁食)和另外一些纪念日的法定禁食,而且还遵守每周的常规禁食。常常二字(见 RSV 边注)更肯定了这点。参看十一18,便可了解约翰本人的禁欲主义表现。除了本段和六16~18之外,我们再没有别的材料来说明耶稣对禁食的态度。第15节和六16~18以及使徒行传十三2~3和十四23等处所记载的继续实行的禁食(不是常规的,是有特殊目的的禁食),证明耶稣并不反对禁食,只不过,从本节看来,遵行的不大严格罢了。祂大约只遵守赎罪日的禁食,而不奉行法利赛人的常规禁食。马可福音二18认为,这里所说的是法利赛人例行的一次禁食,不过他们的问题是针对耶稣一般的表现呢,还是专指第10节所说的筵席呢,并不清楚。
15. 婚礼是喜庆的时刻,不是实行禁欲的日子。耶稣这样看祂的传道工作,也反映了祂弥赛亚筵席的思想(见八11注释),已预期在那次筵席上有罪人来与祂同席了(九10)。参看二十五1以下,耶稣是新郎,是门徒们喜乐的原因、庆贺的中心。约翰的门徒们已没有“新郎”了,因为约翰已被下在监里(四12),他们只能哀恸。有朝一日,耶稣的门徒们也要经历同样的遭遇。这一节的话表示耶稣不会常在他们中间,离开二字(赛五十三8的回声?)表示结局将是暴力的,本章所述官方人士对耶稣的敌对情绪的苗头,是给这最终的结局下的早期通知。耶稣与官方的犹太教不能和谐共存、和平共处,在第16~17节里还将继续阐述。
16~17. 这两节与第14~15节所说的事没有直接关系,是一段独立的话,谈犹太人的一般传统,并不专指约翰的门徒。不过,这两节表现了一个很重要的普遍真理,对禁食的提问正是说明这一真理的例子。耶稣带来了许多新的思想和作法,正规犹太教的礼仪和传统与之水火不容。新时代的无比繁荣兴旺(婚礼、衣服、酒全象征末世时期的救赎,见 Jeremias, PJ, pp.117~118)非要挣脱律法主义和苦行禁欲主义的桎梏不可。表示弄破的希腊字 schisma 也常常用在比喻中;硬把互不相容的宗教态度捏合在一起便是酿成分裂的导火线。装酒的新皮袋会是什么形状呢?没有说,但至少说明,耶稣是在探索宗教的结构和形式,而绝不要无政府的紊乱状态:“‘自由’思想不承认任何权威的管理,与洒漏的酒一样无益”(McNeile)。两样都保全只可看作是酒袋“故事”的结束语,绝不是精心设计的蓝图,让不实行改革的犹太教与天国的新生活长期共存下去。
xi. 管会堂者的女儿和患血漏的女人(九18~26)
18~19. 这两个治病的故事是马太删节手法的杰出典范:马可用二十三节的故事在这里只用了九节。诸多细节琐事,各种特征特性一概被马太大刀阔斧地砍掉了。马太把两个治病的故事套在一起,组合成一种最简练的形式。这里没提父亲的名字(马可说他叫睚鲁),只提是一名会堂管理员(ruler 是一个一般的名称,可能是官员,也可能是要人,当然不一定是政界的,所以正如马可所确切说明的,是个管会堂的人,这样理解最恰当不过了)。更重要的是,马太把故事的两个阶段(先是睚鲁的求告,然后是有关他女儿已死的消息,但并未阻止睚鲁继续求告)套在一起,便成了求告的时候不是女子快要死去,而是已经死了,所以故事的始末吻合一致,完全是一个使死人复活的主题,所表现出来的中心思想,也不只是在一般的困境中乞求帮助,而是一种惊人的信心。女子是真的死了,不是像第24节的说法,好像是死了,这点路加(八53、55)说得十分清楚,在十一5也提到有使死人复活的事。管会堂的人虽未直言表白他的信心,但他实际上对耶稣治病能力所表现出来的坚信不移,和八8~9,九2所述的“信心”并无区别。有关拜(prosekynei),请看二2和八2的注释。
20~21. 血漏(一种月经不调症)击垮了她,凡她所碰的东西都被视为礼上不洁之物(利十五25以下),这恐怕是她所以走在耶稣后面,并且只摸祂衣裳繸子的原因;即使这样的举动,也足够使一个虔诚的犹太人吓得倒退三步了。可是,她的决心和她对耶稣治病能力的确信战胜了她的胆怯。期望通过摸耶稣的衣裳而得医治(参十四36),似乎给耶稣的治病角色添加了一种“魔力”的色彩,但是耶稣并没有制止她这样做。耶稣穿带繸子的衣裳,表明祂忠于旧约的律法(民十五38~39;申二十二12);祂在二十三5所反对的是为炫耀于众而滥用衣裳的繸子。
22. 马太(与马可和路加不同)把疾病的治愈看作是耶稣的话的结果,而不是摸了耶稣的结果,因而消除了治病中有“魔力”的看法(参,可五30,在马太的述里,没有耶稣感到“有能力从自己身上出去”的说法)。关键始终是一个信字,和八8~9,九2(参九29,十五28)的故事同属一类。耶稣显然喜爱用响亮的声音宣告 he pistis sou sesoken se(“你的信救了你”,参,可十52;路七50,十七19),坚定地表明这就是祂医治病人的条件。对一个有原因不敢接近祂的人说放心,是极为中肯的。
23~24. 连最贫苦的家庭,在死人的时候也要雇人来哭葬(Mishnah Ketuboth 4:4具体说明“不少于两名吹手和一名哭葬的女人”);为了解吹手,请参看约瑟夫的 BJ iii. p.437:值得注意的是,马太的述尽管精练简短,但却不惜在这里加进了描写犹太人习俗的一笔。不是死了,是睡着了,这句话看来是说她的(真)死是暂时的。katheudo(“睡着”)在新约圣经里通常用本意,在比喻中则指灵魂的枯萎,但不是指死(koimaomai 则不同,本意也是“睡着”,但通常指死),所以耶稣的话,应理解为她只是昏迷不醒。但事实上她是真的死了,请看第18节的注释,在但以理书十二2(和帖前五10)katheudo 也有此含义。他们嗤笑祂,并不奇怪,因为他们只从字面上理解祂的话,所以他们知道祂的话不对(路加同此)。
25~26. 彼得、雅各、约翰在不在场,在这里没有说(马可和路加说他们在),耶稣好像是自己走进屋子,和死人在一起,就像以利亚(王上十七19以下)和以利沙(王下四32以下)一样。传遍那地方(参31节)是为第33节的高潮和十一2~5的定论作准备。
xii. 两个瞎子(九27~31)
马太福音中有两个十分相像的医治两个瞎子的故事,另一个在二十29~34,与马可福音十46~52巴底买的故事相同。这里的故事在其它福音书中没有(马可福音八22~26还有一个医治瞎子的故事,但与这个不同)。我们似乎不应认为马太是把同一个故事重复两遍,一方面他没有这样作的明显必要,另一方面两个故事也不尽相同。我们应该认为,他讲述的是一件与其它事件不相关的事情,不过其思想和使用的词汇都和述其它神迹故事所通用的一样。马太的述,仍然极为简洁,不谈个人细节。〔威尔浩生(Wellhausen)的评论有点过分,他说马太的述“冷漠而没有爱心”!〕
27. 有关两个,请看八28的注释。恳求怜悯(eleeson)的话在十五22,十七15,二十30~31等处多次出现,每次都是乞求耶稣给与实际的帮助;还请参看十八33,并参考 eleemosyne(“施舍救济的物品”)的常规词义。怜悯不是一种感情,而是对对方需求在实际行动上的反应。在这一节也好,在十五22和二十30~31也好,求告都与大卫的子孙联系在一起(请看导论Ⅳ B “基督论”第 (i) 点,原书第39~40页),这表明大家认为“怜悯”应是大卫家弥赛亚的特征;十一4~5以及以赛亚书三十五5~6和六十一1所说的类似的话更表示知道弥赛亚有治病能力的人多极了,这里管会堂者的开口求告实在是不奇怪的。
28. 据猜测,那房子就是九10的那处,在迦百农。看来,两个瞎子第一次乞求时,耶稣并未立时回答。参看十五23,那里也是一样没有回答,但两处所产生的效果却是乞求者表现了坚持不懈的惊人的信心(参八7注释)。这里信心也同样受到了考验,耶稣甚至直截了当地向他们提出了问题,因此他们也必须像那管会堂的、那患血漏的、那患大痲疯的和那位百夫长一样,明确地表白他们的信心。这两章,包括这个故事在内,充分地说明,信心就是在实际生活里对耶稣能力的相信。
29. 摸着病人和说着医治的话,通常是同时进行的,不过重点在后者(见22节注释)。这里耶稣说的话和八13里说的一样(并参十五28)。第22节耶稣说的话与这里的话是一回事,其效果就是强调信心是耶稣治病活动的基本条件。这里照着是因为的意思,不是“根据”的意思;行动与信心是一致的。
30~31. 耶稣力求保守秘密,对这点请看八4的注释。切切的嘱咐暗含有一种气愤的情绪。耶稣迫切地要避免可能产生的一种错误的宗教狂,但不管祂怎样叮咛嘱咐,人们也不理会祂的禁令;的确,要想叫一个双目复明的瞎子隐藏他身体上的变化,是何等的不容易啊!耶稣治病的神迹,纵然不是为了满足人们的好奇而行,但要想叫人不知不晓,不予注意,也是不可能的,因为是太奇妙了(参26节)。
xiii. 哑巴(九32~34)
在这几节里,神迹本身倒降为次要,马太围绕着他的故事写出了他结论性的段落,画龙点睛地点出了第八~九章所行一切神迹的重大意义。这两章所示耶稣在各方面的特殊权柄或引起惊奇,或惹出敌视,皆因目击者的观点而定。这一段与十二22~24的故事十分接近,只是那里的病人既哑且盲;群众的反应也略有不同,那里更明确地提出了弥赛亚。这里耶稣与各种人的关系和上一段及二十29~34的一段的关系是一样的(请看上一段的注释)。
32. kophos 一字包括“聋”、“哑”两个概念,因这两种病症往往一起迸发。第33节表明作者首先想到的是哑,与十二22,十五31的情况类似。按理在患病和被鬼附之间应小心翼翼地画一条线(见八16注释),这里和十二22却把肉体上的病痛归咎于魔鬼的附体,未免有些意外,唯一的另一个类似的情况是马可福音九17,也是哑巴。这里使用的全是赶鬼的语言(如鬼被赶出去等;丝毫没有提及信心或用手抚按病人的话),而其它地方聋哑人都是当作病人医的(十五30~31;可七32以下──而十二22被鬼附的又瞎又哑的人也是“被医治的”),所以说,这一事迹应首先看成是赶鬼的事迹,哑只是“副产品”。
33. 在以色列中,请参看八10;这里又一次表示,以色列民族由于他们官方的领袖而不再符合神的要求。耶稣的行动中包含着权柄,这权柄在第八至九章所述及的各个领域中逐步显示出来(见九8注释),有如从第五至七章所说的话语中显示出来一样(见七28~29注释),与以色列在位的领导人所具有的权柄可谓天壤之别。“文士们不断教训人,却没有神迹出现,耶稣一言出口,鬼怪窜逃,风暴平息,死人复活,罪孽得赦……耶稣的行动和话语的权柄就是神国的显现。”(Ladd, p.166)
34. 毫无疑问,法利赛人对群众的反应是不满的。法利赛人对耶稣的抨击在十二24里再次出现(见该节的注释),也许这是在一些重要手稿中都将本节删去了的原因吧。反对派的敌意在本章里逐步强化(3、11、14节,并请参看第16~17节耶稣对旧的宗教形式的否定),至此达到了高峰;马太把高峰安排在这里,极为恰当,也更肯定了这句话确实说过。所以,第33节以后,仍是高峰的持续,而非修辞学上的突降,只不过表现的是耶稣的权柄所引起的两极分化的另一极罢了。
D 门徒同样的传道事工(九35~十一1)
在这一段里我们将看到,耶稣把自己的话语和行为中显示出的权柄(五~九章)传给祂的门徒们(见九35~38,十1的注释);在本段精心搜集起来的耶稣第二部分的教训中可以看出,他们的传道工作来自耶稣的传道工作且与耶稣的完全一致(见五至七章注释的引言部分和导论Ⅴ “马太福音的结构”第 (iii) 段首两段,原书第58~59页)。第十章的内容几乎全部与马可和(或)路加的一致(5~8、16b、40~41节除外),但编写方式迥然不同,将全部材料按门徒的使命和由此而来的苦难分别组织;所以可以看出,像第五至七章一样,马太是精心按照耶稣教训的不同主题搜集材料,分别组织成单独的题目。其内容基本是马可福音六7~13和路加福音九1~6所记载的对使命的指示,不过除了强调这个内容之外,还加有使命迫切性的内容,和去完成使命的人必受迫害的内容。
i. 概论和引言(九35~38)
这几节起着双重的作用,既作为第五至九章耶稣传道活动的概括,又是第十章门徒负有同样使命的引言。作者遣词造句时注意承上启下,使两个部分衔接吻合,浑然一体。
35. 本节的文字与四23的几乎完全一致(见那里的注释),把第五至九章所记述的耶稣传道活动的三方面──教训人、讲道和治病──都囊括在一个完整的框架之中。医治各样的疾病并赶逐污鬼的重提,以及门徒们接受委任,都证明第五至九章在耶稣传道事工中所显示出的权柄已传与门徒们。本节所流露出的活动的繁忙气氛从十5往下更将感染读者。至于各城各乡,则说明第八至九章大部分活动的所在地迦百农,只是耶稣传道的一个典型地区,远非全部。
36. 耶稣所以不知疲倦地作工,是因祂怜悯这许多的人。动词“怜悯”(字面指的是一种“直觉的反应”!),在新约里总用来说耶稣(在十八27;路十33,十五20等三个故事中除外);耶稣对人产生了怜悯和“可怜”(见九27注释),通常便去做出满足该人需要的行动。在这里,“需要”是用旧约的羊群没有牧人的比喻来表示的。这种比喻主要指没有政治上的领导(民二十七17;王上二十二17;结三十四5),但在这里专指没有灵魂上的眷顾和指引(参,亚十2~3)而言。困苦流离原意“被击溃和折磨”,是上面比喻的继续,指羊群无人保护而遭受野兽的袭击,或因那些不称职的牧人而遭受苦难(亚十一16)。以色列的百姓便是那“迷失的羊”(十6,十五24),他们在等待着那位牧人弥赛亚(结三十四23;弥五4;亚十一4以下等等)。
37~38. 如果说以色列人的需要是事情紧迫的一个原因,那么机不可失是另一个原因。要收的庄稼很多,并已成熟138。在旧约里,待收的庄稼往往被用来描绘将要来的审判(赛二十七12;何六11;珥三13);施洗约翰也曾说过类似的话(三12),耶稣在一些地方也说过(十三39~40;参,可四29)。这里的意思和约翰福音四35一样,却是指人们已准备好对福音有所反应,以“逃避那即将来临的愤怒”。这段话表明,作工的人并不是(像犹太听众所预期的那样)被差去对万民执行最后审判的天使们,而是被差遣去拯救人们免遭审判的人,首先是从以色列人起首(十5~6)。为完成这项任务,门徒的人数从来都嫌太少,要他们求庄稼的主〔亚兰文恐怕是“带头收割的人”(见 AB, p.114),指的显然是神〕给他们增援新人的命令也始终没有中止。使命是神给的,在神的掌握之中。第十章将告诉我们这个使命是什么,被差去完成使命的人应当做什么。──《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