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收藏]

返回首页 返回本书目录

 

出埃及记第十二章

 

Ⅱ 出埃及到西乃(十二~十八)

{\Section:TopicID=166}A 逾越节和逃离埃及(十二1~十三22

{\Section:TopicID=167}十二113 逾越节的准备

  本段记载怎样预备逾越节。准备工作必须在四天以前开始,首先要做的,是选定祭牲。十二章2127节详细解释典礼本身的仪式。

  1. 在埃及地。以色列其余的律法在西乃山颁布,但本节强调逾越节和无酵节是西乃之前在埃及设立的。近年来有学者提出一个问题:摩西起初有意在西乃山或旷野“三天的路程”之处(两者可能是不同地点)所要谨守的“朝圣节期”(出三18),是否就是逾越节。持这看法的人,相信法老的强硬态度,是摩西在埃及守节的原因。日期已经决定了(春季的月圆),所以摩西要求释放以色列才越来越急迫。从这观点看,摩西恐怕他们若不守节,神便要以灾殃攻击他们(出五3)。神也的确向埃及如此行了,以色列若非被祭牲之血“覆盖”(出十二13),也必会遭受同样的命运。这看法虽然聪明,却不尽符合圣经的证据。它又和某些学者所持的另一个理论有关,这理论认为远在出埃及之前,以色列人的祖先已经庆祝逾越节了。逾越节所以成为这事迹的记念日,不过是后来的事(除非三18所说的沙漠节期和逾越节完全无关,又或许它是在西乃山举行的立约祭礼)。

  以色列可能远在西乃山之前,已经在月朔(阴历初一新月初现之时)献祭了。古代世界很多地方都有此习惯,摩西律法虽有这样的命令(民二十八11),却没说这是前所未有的仪式。这看法在神学上不会构成问题:割礼(创十七10)远在律法之前,已经是以色列宗教传统的一部分了;安息日(创二3)可能也是一样。虽然他们也有可能定期在月望(阴历十五满月)之时献羊羔为祭,以色列的逾越节却是特殊情形,有特别的意义(参1114节)。研究以色列节期的起源,就和研究割礼起源一样毫不切题。我们肯定在亚伯拉罕无数世代之前,割礼已经是广为应用的仪式了。这节期对以色列的意义,以及它后来记念神在历史中的哪样作为,才是真正的重点。在这两点之上,我们并无疑问。

  2. 本月……为一年之首。本月相当于阳历的三至四月,本书以其迦南名字,称之为“亚笔”(abib,即“初熟之谷”;出十三4)。圣经后来则照其巴比伦名称,把它叫做“尼散”(尼二1)。因此逾越节不但是春季的节期,亦是新年的庆典。然而我们也不必接受某些宗教比较学的学者对这两种节期的影射。按照圣经,逾越节所以是春季节期,不过因为以色列人确然是在春天逃离埃及(出十三4)。因此它纯粹是纪念历史事迹。出埃及记又斩钉截铁地说明,从今以后新年要从本月算起,因为(本月发生的)出埃及事件,是以色列国家生命的肇始。因此逾越节也是和以色列所有其他节期一样,深深建基于以色列历史和神拯救的作为之上。出埃及记二十三章16节和三十四章22节可能保存了闪族早期的传统,以秋季──即阳历十月──为其农历的年终(新年可能也在此时开始)。略去了冬季“没有生命”的月分,秋天和春天都可当作是一年之初。然而其他农业国家虽有此例,这理论的可能性却似乎不高。

  3. 以色列全会众。这个后来成为从宗教角度形容以色列的专用名词,摩西五经在此首次应用(本节的edah 经常都有这意思,但在申命记和后期书卷,qahal 则较常见)。新约 ekklesia“教会”一词也是从此而来。“会众”不是抽象的一群人,而是指以色列实际的集会;这种集会通常有宗教的用意。初十日。早期的希伯来人可能也和中国人一样,将一个月分为三个部分,各有十日;上旬称为“入旬”,下旬称为“出旬”。古时英国将一个月分为“盈”、“亏”两部分,也是基于同样的道理。赎罪日同样定在初十日(利二十三2627)。这个解释似乎比假设“十”是神圣数字为佳。十四日的黄昏(宰羊之时,6节)正在一月之半,当是月圆。

  羊羔,希伯来语 seh 字应当译为“一头(小)牲畜”,这字的意思颇为广泛,任何年龄的绵羊山羊皆包括在内。希伯来人和中国人一样,似乎认为绵羊和山羊都是“羊”,两者之间只有不甚重要的分别。或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新约“分别绵羊山羊”就代表了神的洞察力(太二十五32)。见过亚洲颜色棕黑、毛发短曲之绵羊的人,都知道除非观察尾部,分辨两者实不容易。再者,seh 泛指任何年龄的羊,但第5节却指明必须是“一年之子”,意思可能即是“生于一年之内”(即不足一岁)的羊;这是犹太教拉比一贯的诠释。现代译者译作“一岁”,大抵是将欧洲人的岁数概念强加在近东文献上了。无论如何,指明祭牲必须是“羊羔”而非长成之“羊”的,只有这岁数规定。一家一只。逾越节是个家庭式的庆典,证明这节期起源甚早。圣殿、会幕、祭坛、祭司,都没有提及。然而代表(representation)──甚至替代(substitution)──的概念,却显而易见。

  4. 计算。后世犹太人将吃一只羊羔的起码人数定为十个成人;然而这是根据非自然的解经而来的。吃羊的人数起初似乎是饭量和羊羔大小的问题,和神学无关。

  5. 一岁的公羊羔。与所有祭牲一样,必须是没有瑕疵的幼公羊,大概代表品种中最完美的部分。羊羔若果已足“一岁”(NEB、和合本),便是已经长成。

  6. 黄昏。直译是“两个黄昏之间”,这句话的确实意义,犹太学者并无定论。何时献常献之晚祭(出二十九39),以及在会幕点灯(出三十8),都用这句话形容。正统而敬虔的法利赛犹太教派,认为这话是指下午太阳热力开始减退(约下午三至四时),与日落之间的一段时间。其他团体则持日落至全黑,或类似的解释。

  7. 。依照献祭后来的定义,逾越节简直不可以算是献祭。虽然它有能使神的“击打”转离的“驱邪”作用,又和血礼有关,它和罪却没有直接关系。逾越节包含血礼并不反常,希奇的是它和祭司,和以后限于祭司的一系列礼仪无关。故此这个节期,显然是在以色列“职业性”祭司制度成立以先,便已兴起。理由是在族长时代,祭司职任似乎由家长承担。然而纵有这族长时代的遗俗,门框和门楣却暗指定居的生活方式,如以色列之在歌珊。虽然逾越节严格来说并无“赎罪”,血礼的理由却是一样的:它代表了舍命(利十七11)。

  89. 。在地上挖坑为炉,以明火烧烤。羊可以食用,证明不算是赎罪祭(出二十九14)。“烧烤”可能是另一个来自游牧生涯的特征(参海厄特,26页)。又有人提出烧烤可以消除以色列人所禁戒的血和脂油(创九4;出二十九13)。不可吃的禁令或许来自另一遗俗,亦可能是对迦南人法术的规避。水煮是后期较为进步的烹调方式(撒上二15)。全牲连头带脏烧烤是个极古的作法。现代犹太人守逾越节,以一条胫骨代表全羊(因圣殿被毁后已经无法献祭。故在餐桌上放一条胫骨以为记念。)。同吃的无酵饼(现代澳洲也有一种称为 dampers 的无酵饼),下文会详细讨论(参出十二1420注释{\LinkToBook:TopicID=168,Name= 十二1420. 無酵餅的準備\cs16})。苦菜(经文没有说明品种,或许是故意不加以规范;亦可能是野莴苣)大抵也是原始时代的佐料,后世犹太人视之为以色列为奴时苦楚的象征。福音书的作者记载钉十字架时,耶稣所喝的东西调以味苦的“没药”(可十五23)可能也有关连;尤其圣经视耶稣为逾越节的祭(林前五7)。

  10. 不可剩下一点。逾越节除了有转离神击打的“驱邪”作用外,本身也是交通的筵席。这种筵席必定要在神面前按礼而吃,不可吃剩,也不可带走(出二十三18)。这规定不是避免圣物受玷污,就是防止有人用以施行法术。

  11. 当……束带……穿鞋……拿杖……。以色列交通的祭中,惟有这个祭在吃的时候要作好准备,以便随时可以起行。部分学者提出这是游牧民族的习惯,但这解释忽略了吃时为何必须赶紧(直译或许应作“忧急”;参照赛五十二12,“新的出埃及”就是从被掳到的巴比伦归回,此时却不必“急忙”)。惟一合理的解释,是第一个逾越节对神的临在,充满了恐怖和期望。

  这是耶和华的逾越节。希伯来文 pesah“逾越”一词本身,大概主要是指祭物,其次才是指以这祭物为中心的节期。因此直译应作“这是耶和华的逾越羔羊”。第13节解释了这字的意义。然而却有人以为本节注明“耶和华”,是因为 pesah 原是形容一系列的其他节期。圣经这样写,是要指明这是特别属于耶和华的那个。

  12. 我要击打一切头生的。希伯来文“击打”通常是“杀”的意思,本节的上下文明证这是正确的解释(和合本作“击杀”)。兰塞二世(Ramesses II)在位很久,继位的马尼他(Merneptah)并非长子。当晚死的可能是马尼他的长兄。我们下面将要谈到(参十四18注释{\LinkToBook:TopicID=175,Name= 十四1020. 以色列恐懼的呼聲})依照圣经,我们并没有理由假定渡过红海时,死了一位法老。

  埃及一切的神和埃及人同样是神公义审判的对象。这话可能是指尼罗河以及其他象征埃及神祇的动物,如何受到灾难影响;又可能是指这些象征背后的属灵力量被神击败。埃及人必曾祈求神祇保佑长子。

  13. 我……就越过你们。本节用同源的动词,来解释这节期以之为名的名词是什么意思。而这动词的含义,则在下半节灾殃或“击打”必不临到他们身上这句话中,得到了局部的解释。这动词在列王纪上十八章21节中是“跛行”之义(“你们心持两意要到几时呢?”直译是“你们一拐一拐地走在两个立埸之间要到几时呢?”);同根的形容词在旧约中往往解作“瘸腿”。因此有学者胡乱臆测,说这字原来是指一种“跛步舞”。然而本节是全本旧约对这节期名字惟一的解释(参照上面关于耶和华名字意义的注释),我们不可掉以轻心。这字不论用得是否合乎字源学,还是不过是个双关语,pesah 对以色列而言总是“越过”或“跳过”的意思;形容神此时在历史中行事,使以色列得免灾祸。

{\Section:TopicID=168}十二1420. 无酵饼的准备

  赎出长子和逾越节之间的关系,上面已经谈过了。另一方面,逾越节和无酵节之间也有同样密切的关系,以致两者常被视作一个而非两个的节期(出二十三15),统称为“除酵节”(和合本;原文“无酵饼”和“除酵节”是同一个字 massot)。不少学者认为除酵节源自定居迦南后的农业社会,正如他们认为逾越节是来自以色列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祖先一样,他们因此将合一的节期,视为定居迦南后的混合体。无需赘言,读者当可看出这种论调,是完全违反圣经证据的。在此以前,以色列或在沙漠(澳洲人通常在沙漠做 dampers 来吃)、或在迦南,很可能已经吃过无酵饼;但这不过是节期的外表。对以色列来说,这个节期和所有其他节期一样,都是记念神拯救的作为,其重要性是在历史之上,而非农业之上。

  14. 这日。即十四日黄昏(18节),要记得计算希伯来人的一日,是从黄昏算到黄昏的(参看 NEB 将该节译作“从开始十四日的黄昏”)。这日是除酵“周”的开始。第8节告诉我们吃无酵饼属于逾越节仪式之一,本段将吃饼的日期延长,将接下来的一个礼拜也包括在内。

  15. 七日。代表完全,是个神圣的数字,因此圣日为期一周颇为常见。在圣经里,有可能代表腐败,以及(发酵过程)渗透性的蔓延,但只有新约才明确说出这个关连(太十六6;林前五68)。酒的发酵是另一个象征;这可能是拿细耳人(摩二12)和利甲族人(耶三十五6)不喝酒的原因。然而戒酒也有可能是古时沙漠生涯的遗俗,因为那时以色列人未有葡萄。通常“发酵”的方法,是将一捻已经发酵的生面团放在炉旁,可以混在新团中使新做的面包发起。部分学者认为这是卫生法则,每年都要从零开始,将抟面盆刮洗干净。这盆若是木造的,年底必然已经陈腐,即使不危害健康,也气味难当。又有学者相信这是因为游牧民族必须焙制大量无酵“饼干”,供沙漠行进之时食用;彷佛后世航海家的“船饼干”(ship's biscuits,一种历久不坏的硬饼)。时至今日,逾越节前后任何犹太商店,都可以买到包装好的无酵饼(英文通常写作 matzos)。然而,圣经的解释却十分简单:以色列人急于离开,以致没有时间发面(39节)。当然,日后的节期不过是这历史事实的记念,不是事件的重演。例如,急着出埃及的以色列人,就没有可能在第一、第七日遵守几乎是安息日的规条(16节)。

  从以色列中剪除,是指从神子民的社群中驱逐。这人若在沙漠被逐出以色列的营外,可能导致死亡。它虽非死刑,却似乎预期有神的审判随之而来。根据死海古卷的记载,爱色尼派(Essenes)的态度正是如此:将犯罪者驱逐。而初期基督教会的立场,可见于哥林多前书四章45节。

  16. 预备各人所要吃的。除酵节首尾两日的“安息”,不如正常的安息日及赎罪日般圣洁。较严格的“安息日”不准煮食,这两日却不禁止。

  19. 寄居的、本地的。这规例和伦理的法则一样,对“外侨”和“地道的以色列人”有同等的约束力。外国人虽然从来不会被逼崇拜耶和华,却有遵行当地律法的义务,作为定居于此的代价。这是一条重要的神学原则。

  20. 有酵的物你们都不可吃。搜遍全屋清除面酵,成了后世犹太教富象征意味的仪式。本节不过实事求是地,命令将之清除而已。

{\Section:TopicID=169}十二2128. 逾越节的仪式

  本段加插了一些以上所无的细节,然而大体来说,只是上半章的重复。

  22. 牛膝草。依照古代的传统,这草是“墨角兰”(marjoram,一种唇形科薄荷属的植物);但墨角兰却不符合约翰福音十九章29节的形容。使用这草纯粹是基于实用的理由:它在巴勒斯坦十分常见,札成一束时极宜洒水。游牧民族可能已有用作洒水或打扫帐幕。按律法规定,这草也用在除污秽的仪式中(民十九6)。此外亦有人认为浓烈的香味,可能是使用这草的另一个原因。。现代解经家大多取此翻译,不作不甚合理的“门坎”(除非是羊羔是在门坎宰杀,但圣经却没有提过这回事)。希伯来文的 sap 字有两个同音异义的解释,七十士译本取“门坎”解,古叙利亚译本则取“盆”解。

  谁也不可出自己的房门。正如逃亡者不可离开逃城(民三十五28),以色列人在天亮之前,也不可以离开血的保护范围之内。这个细节必然是供后世遵守的仪式,不是为当时使用。因为以色列人虽然等到神击打埃及之后,却是在逾越节当夜,便已离家逃出埃及。

  23. 灭命的。即神所差遣的灭命使者,或死亡天使(参撒下二十四,大卫所见的异象)。以色列不信二元论,这位灭命使者并非什么不受神操纵的鬼魔。死亡是祂对埃及的审判之一,也是对普世罪行的审判(创二17)。

  26. 你们的儿女问。时至今日,孩童发问已经特意编在逾越节的仪式之中。部分学者认为整套故事的写作以及礼仪的制定,亦以回答典型孩童的问题为宗旨;这说法是讲不通的。孩童只会询问已经存在之礼仪的用意,仪式不存在,便无话可问了。稍懂儿童心理之人,都知道儿童看见如此充满象征意味的仪式,不发问是不可能的。

  27. 你们就说。逾越节和铭记此事的历史记述,今日不少学者都视之为出埃及记而至摩西五经的核心。以色列从埃及得拯救,当然没有人会否定是妥拉极重要的部分。然而在全书的发展中,逾越节肯定不是惟一的高潮。逾越节不是救赎本身,而是救赎的肇始,渡过红海和在西乃立约,皆可视为出埃及记真正的高峰。无论如何,逾越节既然是必须在中央圣所庆祝的三个大节之一(出二十三14),守节在保全以色列从埃及得拯救的传统方面,便有可能是个强而有力的帮助,以及宣告神拯救作为的机会。

{\Section:TopicID=170}十二2951. 午夜出埃及

  本段形容早有征兆的第一个逾越节之夜发生了什么事。它又记载了守“除酵”的理由,关于逾越节的各种统计数字,和进一步的礼节。

  29. 被掳囚在监里之人。“监”直译是“坑房”,“坑”经常用作监狱。本节和法老比对的,不是“推磨的女子”(十一5),而是牢房中的战俘。在记述者心目中的可能是约瑟的故事。

  31. 出去。苦等已久的全面性许可终于临到,但此时要救法老脱离审判已经太晚了。依你们所说的,必然是容许他们携同妇孺和牲畜,一起进入沙漠。下一节说得更是详细。

  32. 并要为我祝福。德莱维认为这话是针对即将举行的节期而发的。但法老所渴想的无疑是临别的祝福,而非缠绕埃及不去的咒诅。圣经中的“祝福”和“咒诅”所指的,主要是其实际的效果。

  34. 百姓就拿着未加酵的生面。这是主妇所谓“未发”的面(和合本作“没有酵的生面”)。面团若已下酵,发酵作用当然不会停止。但如果像本节一样将面用湿布包裹,没有空气透入也不能发酵。本节似乎表示他们还未将一捻旧团加在新面之中。

  36. 他们就把埃及人的财物夺去了。形容实际的结果。他们带着战利品离开埃及,像得胜的大军队一般满载而归(有关军事的象喻,请参看41节)。本节所用的字眼,故意令人想起三章22节的应许(特别是最后一句)。这样互相呼应的例子,出埃及记还有很多。

  37. 疏割sukkot)可能相当于埃及语的 tkw。而这个埃及名字也不过是闪族语文“牛棚”的音译(参创三十三17,当然是同名异地)。这地似乎是在图米拉特河(Wadi Tumilat)东端,廷萨湖(Lake Timsah)侧的马斯库塔废丘(Tell elMaskhuta)或附近一带地方。若然,以色列人便由西到东穿越了歌珊全境。六十万,民数记十一章21节的数字也是一样。这数目似乎高得出奇,因为连妇女带孩子,人口便会高达二、三百万人。部分现代学者相信这是大卫时代(撒下二十四)或更后期人口调查的结果,他们的看法虽非绝不可能,该处经文却记载了另一套的人数。喜欢的话,我们可以假设古卷所载的数目有错误(早期用的可能是数字,没有拼写出来),又可接受皮特里(Flinders Petrie)的信念,认为ele“千”字早期原有“宗族”(clan)之意。换言之,我们对原有的人数一无所知,只知人数多得能使摩押人恐惧(民二十二3),却又少到只有可以在加低斯巴尼亚绿洲安营(申一46)而已。由于人数多少不会影响任何神学立场,这问题并不重要;人口不论是六千还是六十万,他们得拯救总是神迹。从他们在考古学上对迦南文化所产生的影响来看,(借用史家的一句话)到达迦南之时他们已是数目可观的“一窝蜂”了。

  38. 闲杂人。希伯来文所用的字眼是“混杂群”,字根和八章21节形容蝇灾的字一样。这些人若不是混血儿,就是其他趁机逃离埃及的的闪族人。民数记十一章4节用另一个鄙称来形容这些人(和合本同样译作“闲杂人”)。五经中多处地方(民数记中的这段落就是一个例子),都屡次视他们为犯罪的因由。他们若是没有以色列的宗教传统,这当然不足为奇。

  41. 那一天。可能不是指“四百三十年,一日不差”。它强调的可能只是一个时代的结束,和当日出埃及的真实性。这话的另一个解释是刚刚庆祝过的“节日当天”。上面已经谈过以色列在埃及逗留了多久;四百三十年(本节)、四百年(创十五13)、二百一十五年(七十士及古叙利亚译本,依照这两个译本,这四百三十年包括了族长时期及寄居埃及的时代)都有可能12。创世记十五章16节所讲的“第四代”,可能只是四百年的约数。笔者再次强调,时间长短是无关重要的;重要的是神在这段时间结束之时,拯救了以色列。以上数目全都有可能,证明了以色列人对于确实的数字,是如何地漠不关心。我们若是硬要数字相符,可以将之当作是长短不一的“四代”(详细讨论可参海厄特有关本节之注释,以及书中的导论)。

  42. 当守的夜。这句双关语同时解释了逾越节为何是个夜间守的节日。可以意译为:“这是守夜的崇拜,因为耶和华当晚守夜。”

  43. 外邦人都不可吃。逾越节的筵席中,“异乡人之子”没有一个可以参加,雇工也不行。“受保护的外侨”(ger)可以吃,条件是他本人和全家得先受割礼(48节)。生在家中的奴隶自然受过割礼,因此可以参与。即使是“用银子买的”奴隶,若是受过割礼也可以吃,因为他身为财产,也可算为家庭的一分子。这个重申逾越节“家庭性”本质的法例,亦包涵在以色列“共生”(symbiosis)的概念中。容许羊羔成为羊群主人的代替品而牺牲,又在家主犯罪时规定他全家、奴隶、牛羊都同时被石头打死的,就是这概念。

  46. 在一个房子里。德莱维认为本节三个规例所强调的,都是逾越节的统一性;这看法极有可能。一只羊必须在一间房屋里吃,骨头亦一根也不可折断(目的可能是避免有人将一部分的羊羔带离房屋)。约翰福音十九章36节认为最后一个规定在十字架上应验;而约翰福音十七章11节,亦强调了同样的统一性。──《丁道尔圣经注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