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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壹书第一章

 

与圣徒相交、与神相交(一110

  相交这词语在章中出现了三次(367),这字在希腊文中有很深的意义,表示“彼此属于对方”,好像身体上的器官一样,互相联属,彼此贡献,组成一个合一的生命。换言之,他的事亦是我的事,我既然有分于他,就应有所贡献。

  此经文所提及的相交有两个对象:

  1. 与圣徒相交(37):相交的第一要点是自己个人与救主耶稣的关系。约翰强调自己的信仰和经验是何等的重要(13),他听过、摸过、见过,使他的信仰显得真实。没有真正悔罪和经历救恩的人,难有美好的人际相交生活。

  2. 与神相交(36):这是指我们信主后生命的改变,心地变得清洁光明,满有神儿女的荣耀形像和高尚品德,由黑暗之子变成光明之子,能称神为父;神属于他,他也属于神。

  此经文提及两个真正行在光明中的经验:

  1. 建立彼此团契和美好的人际关系(347):如果有人口里说相交,却使人彼此分裂排斥,建立党派,又或高举某些关系,破坏了信徒与教会间的和谐合作,他就并未真正行在光明之中。

  2. 靠主宝血常常自洁(710):接触和经历过基督大爱救赎的人,不但会接纳和喜欢与其它信徒相交,这信仰也为他带来道德上的改变;如果你真知道基督的牺牲为你成就了甚么,你就会天天靠主洗涤罪恶,追求圣洁,使自己更适合进到神面前,否则便是一个仍在黑暗里走的人。

  与人和睦相交和圣洁生活是光明之子必有的表现。

默想 我有行在光明中的经验吗?

祈祷 求祢使我更经历和体会祢的大爱,使我与人和谐,与神和好。──《新旧约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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